

抱歉啊
我不知如何將圖合成一張
英語將婚姻所衍生的關係詮釋的非常貼切與人性
婆婆 岳母叫做「mother in law」
公公 岳父叫做「father in law」
同理
媳婦叫「dauther in law」
女婿叫「son in law」
其他婚姻連帶而來一表三千里的兄弟姊妹統稱「brother in law」、「sister in law」
以上是官方稱呼
實際相處直呼其名
我並不認為這樣沒有倫理
反倒感覺很真實沒有虛假
封建體制下的東方文化
硬要稱呼沒有生養血緣關係的人「爸爸」、「媽媽」
只因你選擇了某人共度此生
這個說法細想很牽強沒有說服力
若非發自內心出於真誠
其實叫什麼都意義不大
可是我們的傳統喜歡這一套
不想惹議被貼標籤
最好這麼敷衍著
封建制度帶給女性極大的壓抑和扭曲
歷史上婆媳惡鬥傳家寶似的一代接一代
二者均扮演邪惡又心胸狹窄的醜陋角色
如果一開始就有in law的觀念
就能理解這樣的撕逼多麼可笑無聊沒有必要
法律之內 人人平等 相互尊重
法律之內 不得肆意造次 不能情緒用事
雙方文明理性相互對待
有一條界線在你我中間
誰都不得任意跨越
西風東漸
小家庭日益普遍
婆媳關係大致改善很多
即便如此
每到逢年過節必須家族團聚的時刻
仍然是許多媳婦的噩夢
我的朋友小玲(化名)就有這個煩惱
每當年貨年菜開始促銷 儘管離過年還有一段時間
但只要一點兒年味飄出
就讓她煩躁不安
因為
年假比上班還累
遠在中南部的婆家
回去一趟舟車勞頓不說
一進家門張羅三餐的責任理所當然落在她這個媳婦的肩上
愈是記掛著要早起
晚上愈睡不好
隔天拖著疲憊的身軀勉強撐起來
婆婆已忙了好一陣子臉色很難看
一開始小玲面有愧色極力討好彌補
久了開始不耐 厭惡
多年過去 走過針鋒相對的高峰期
如今雲淡風輕 視若無睹
反倒笑罵由人
不再用心取悅任何人
回婆家就當出差
找理由速去速回
這樣有比較好嗎?
就和許多婆婆一樣
對媳婦和女兒很自然地有兩套標準
小玲不懂為何她的大姑也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
同為女性
同樣扮演女兒和媳婦的角色
為什麼沒有同理心
我很不解為什麼有些婆婆非要媳婦做飯
媳婦又不是阿基師
非吃她做的飯不可
這是什麼道理?
是要確認媳婦的手藝是否合格
還是想要端起架子給媳婦下馬威
無論何者都居心叵測
媳婦會不會煮飯 煮不煮飯跟婆婆無關
想要把人壓落底的「熬成婆」心態更不可取
有誰喜歡被壓制
婆婆想管人管事
媳婦反彈實屬正常
先發制人的結果通常是搞壞關係
有位姊妹在小組聚會中談到她的媳婦如何讓她心痛失望
同為基督徒卻滿口謊言 目無尊長
感嘆世風日下
想當年
她的媽媽飆她的弟媳
因她的弟媳「沒有為婆婆預備早餐」
她的弟媳說「因為我不知道您要吃什麼」
她的媽媽怒道「大膽!還敢頂嘴!!!」
她講這話時大有「美好的年代已過去」的感慨
但我真的不明白婆婆對媳婦說「大膽!還敢頂嘴!!!」
這是在演哪一齣啊
接下來賞她「一丈紅」還是「拖出去斃了」是不是更威咧
這是相互尊重的相處模式嗎?
擺出老佛爺的架式虛張聲勢沒有自取其辱
只能說她很幸運
有一個老實憨厚媳婦沒敢拆她老人家的台
這絕不是婆婆理所當然的際遇
任何婆婆想效法這一招
請務必小心反作用力
說到做早餐
其實不管哪一餐
只要甘心樂意去做都是美事
沒有人會攔阻
但若為難
也不用勉強
甚至自我控告
好像沒有為婆家洗手作羹湯就是大逆不道
我個人就不喜歡在不熟的廚房做菜
動線陳設都不熟
壓力很大根本做不好
而且
維繫夫妻關係公婆為何要進來摻和?
為什麼要搞定公婆才能抓住老公?
這種淆視聽的說法主要來自於人性的自私和掌控慾
沒有必要為此被挾制
姻親關係最好能認知
我們是「in law」
或許以後不只這樣
但起點在這裡
未來若能延伸很好
若無法也無須惡鬥
因為inlaw
我們互相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