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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字的正變
2010/09/10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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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字的正變

    「研六經以訓詁;括萬妙而為師。」

     假借字有正例,也有變例。段玉裁曰:

     「大抵假借之始,始於本無其字;及其後也,記有其字矣,而多為假借;
    又其後也,且至後代訛字,亦得自冒於假借。博古通今,有此三變。」

    「本無其字,所以找一個同音字來借用,這是假借的正例。例如難、易二字
,本來沒有,但是為了需要、要用這兩個字,所以就用「難鳥」「蜥易」的難、
易二字來代替,這就是規規矩矩的假借、假借的正例。

    至於古代已經有這個字了,還要再借一個字作此字用,又是為了什麼?有可
能是明明有此字,可是用字的人忘了、甚至不知道,也可能是為了表示淵博、或
是傳統、或是以為高雅,所以就再借一個字來代替。這是第一個變例。如:

    「同」亦可寫作「仝」,「群」,亦可寫作「君上羊下」,「同仁」亦可寫
作「仝寅」,「嶺」字寫成「山下令」,這些都是已有的字,還要另借。

    他如以「頁下加心」代「憂」,「窒] 代「塞」……以上各組字,原不同義
,竟可借用;「但」與「袒」原不同義,也可借用,這只能說是後代訛字,亦得
自冒於假借之林。大陸簡體字,如以我正體字為標準,也都是訛字,正字已有,
卻另用訛字;,這也是假借的另一變例。

    所以,假借字有一個正例、兩個變例,值得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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