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成的基督徒該有的三件事
2013/12/26 05:31
瀏覽717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長成的基督徒該有的三件事
晨興聖言,《生命經歷第四層》第九周參考資料
一、盡 神管家的職分
偉大、偉大。「家」就是永生 神的教會。盡 神管家的職分,就是替 神管理教會。但是有一點,許多人不知道,以為我可以任意管理 神的教會。要知道,你只是被託管,真正的主人是基督。
如果你的管理、你的處置,不是出於聖靈,而是出於你自己,小心了, 神不認同,你就有大罪,不要活在黑暗中、轄制弟兄姊妹,還以為是服事主。
二、將各人在基督裡成熟地獻上
那就是幫助弟兄姊妹,生命成熟,然後獻給基督。
許多傳道人,成全了一些聖徒,就把那些聖徒當做是自己的私產,滿足自己的權位欲。這真是豈有此理。
使徒保羅傳福音,得著基督徒。有人說自己是屬保羅的,保羅就指摘他們不應該。(見林前)就人的常情來說,他們既是我帶領的,屬於我,有什麼錯?這是許多傳道人的心態。可是就是不對。信徒是屬 神的,不是屬你自己的。
三、在一個新人的感覺裡過召會的生活
一個新人的感覺是什麼?意思是,教會是一個團體的人,如同一人。而且是一個新人。
因為我們蒙恩,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所以教會應該有新鮮的感覺。而且教會不是說說就算的。教會是生活。我們時時要與教會相聯繫,與弟兄姊妹相聯繫,也要與耶穌基督相聯繫。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