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的自我要求標準真是每下愈況,原來「只要法令沒有禁止,也就無所謂!」連鬧出國際笑話也無所謂嗎?外交事務是何等微妙的藝術,從細微處可見其手法高低與用心程度!不知嫻熟外交事務的錢復先生聽到如此隨興的說詞,心中是否會有江河日下的感慨?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表示,吉里巴斯的右駕是沿襲大英帝國的習慣,「這只是習慣問題」,只要有合格駕照,左駕車在吉國也可以開。不過據了解,吉國有規定必須是右駕車,才能使用,現在納智捷之所以能夠上路,是因為掛的是綠色「5CD1」的外交車牌,擁有外交豁免權;換言之,納智捷是靠「特權」,才能在吉國行駛,且由於設計不同,開起來相當危險。】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葛葆萱指出,當初購車時曾特別向兩外館查詢,駐館沒有回報有適法性的問題。】
駐館沒有回報有適法性的問題,外交部的長官就不必考慮外館同仁的安全問題嗎?如果身為承辦長官的您即將去接吉里巴斯大使一職,是否就會有不同的做法?如果因此而造成交通事故或人命損傷,請問長官您要不要負責?還是再把「外交豁免權」搬出來警告被害人?一時的草率卻讓別人去承擔後果的一貫行徑,實在應該深切反省檢討!政府不能永遠替不稱職的公務員善後,人民更加沒有義務因為公務員的疏失,負擔龐大的訴訟賠償費。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批評,陪同馬總統出訪採購的新車,竟然連左駕右駕的問題,外交部都沒有事前提醒總統府,沈呂巡又忍不住回嗆,難道現在要把這兩部車送回來,還是丟海裡呢?沈呂巡並說,外交事務,不可能花這麼多時間去討論左駕右駕等機械上的問題,而且如果是他決定,他也不會要送這些車出去。】
外交經費是全民的血汗錢,如果規格不合的車子要運回來,運費應該從長官您的退休金扣;如果要丟到海裡,損失還是得從長官您的退休金扣。事前督導不周作業草率,事後強詞奪理推卸責任,我們的外交事務就是交在這些所謂優秀公務員、年年考績甲等的公務員手上。
連勝文說的很對,公務員考績丙等3%不夠,應該要20%。明明就是讓馬總統在媒體前出糗又凸槌的一大敗筆,外交部從上到下,個個理直氣壯、口徑一致,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
部長說:「只要當地法令沒有禁止,其實無所謂。」
次長說:「難道現在要把這兩部車送回來,還是丟海裡呢?」
發言人說:「這只是習慣問題,我們有外交豁免權!」
亞太司副司長說:「駐館沒有回報有適法性的問題。」
何大使,您準備自請調部吧,千錯萬錯都是閣下的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