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就醫身亡 醫:終究要死
2008/11/0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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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就醫身亡 醫:終究要死
年收入八百萬的長庚醫院高雄分院醫師陳鴻華,未告知病患蔡雯禎可能罹患肺癌,害人延誤就醫身亡,堅拒賠償,被控告業務過失致死罪,還辯稱,他若有誤診或延誤,死者終究也是要死,檢察官李白松批他傲慢、無情,除提起公訴外,並具體求刑二年二月。
起訴書指出,八十九年六月,蔡雯禎因直腸不適等症狀,到高雄長庚求診,大腸直腸肛門外科醫師陳鴻華,陸續多次替蔡女照射X光檢查,已顯示病患右肺已有結節性陰影,須追蹤治療,但陳竟未善盡醫師應持續治療及說明義務,全然未告知她X光片有陰影存在。
一直到九十年四月起,蔡女出現肺部呼吸不適及咳血症,轉向成大醫院求治,醫師發現其右肺癌細胞已達六公分,雖在八月間切除全右肺葉,但仍因延滯治療,在九十一年六月因肺癌身亡,蔡女的母親不甘白髮送黑髮,遂向台南地檢署提出業務過失致死罪控告。
檢察官李白松開庭調查後,認為被告身為醫師,應以「視病猶親」的態度處理,本案被告非但未盡職醫治,且事後還一再狡辯,甚至連死者家屬提民事訴訟求償勝訴確定後,被告還提再審之訴,漠視死者家屬長期的身心煎熬,連些許賠償都不肯。
離譜的是,被告甚至還向檢察官辯稱他若有誤診或延誤,死者所罹之病也無法免於死亡,這種說詞令檢察官認為被告心態傲慢、無情,起訴時建請法官應從重判刑二年二月。
在中時電子報看到以上這樣的報導,建議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因為就算是檢察官誤用法條、法官誤判,這位醫師最後仍難免一死,不是嗎?很難相信,這句話竟從一位醫師口中說出,這種人還有資格繼續當醫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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