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燃煤電廠的環境影響差異評估案過關,輿論譁然,「環評」的問題一直都是社會各界眾所矚目的焦點。對於今年到現在還沒有出現「限電紅燈」的原因,全國工業總會在7月底公布2018年白皮書的記者會認為,這是因為核二廠的二號機歸隊供電,賴院長「台灣的電不是『不夠用』,而是『剩的不夠多』」,始終不承認有缺電危機,已經影響到國內外廠商的投資意願。
簡言之,工商團體不滿的是,為什麼有些環評案是由政府帶頭,讓環評案可以強渡關山;而且,只要不是政府所要推動「非核家園」或是「5+2」產業的設廠投資,就很難通過環評。事實上,社會輿情對於能源政策在不同層面上的強烈質疑,誠屬其來有自。其一,深澳電廠的環評決策現場,是由環保署副署長投下關鍵的一票。其二,環保署受理離岸風電的22個環評案,在半年之內,就完成其中19個案子的初審程序。其三,核一廠兩個機組屆滿40年的運轉執照,將在今年12月和明年7月除役,第二階段的環評審查在8月21日召開後,針對8.2萬公噸廢棄物的外運處理和輻射外洩之疑慮,環評專案小組要求台電補件再審。
國內無論是民間企業或國營事業的投資設廠,都面臨環評的考驗。雖然台塑公司在雲林麥寮的海水淡化廠,其新建工程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已經在8月1日通過環評的審查;然而,中油公司位於桃園觀塘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目前的環評程序則仍有待9月召開的環評會議做最後的決定。
這兩個指標型的環評案,影響層面非常的廣泛。台塑的海水淡化廠必須擔負經濟部水利署所認定,每年2月到5月和6月到隔年1月水源不足期間,全年1,700萬公噸、平均每天8到10.5萬公噸供水的重責大任。而關係到能不能在2025年之前,達成天然氣供應占比50%「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環差案,因為藻礁的生態保育,迄今都處彩繪玻璃於「退件、補件」的膠著狀態。開發規模從237公頃縮減到37公頃,以及「移地復育」和「離岸布置」的方案,並沒有被環評會議所接受。也因此,原本預定2022年7月完工的時程,如今就算今年9月的環評過關,接收站的第一階段工程最快也要到2023年1月才能完工。
雖然工業總會理事長王文淵質疑,「不是政府所青睞『5+2』產業的製造業,似乎就是通不過環評」;但其實,即使是中油或台電的能源設施建設或除役,也都同樣受困於環評的審查。工業總會所呼籲,政府要「提高環評審查的效率」,並建議將「審查作業及最後核准權,回歸事業主管機關」;但檢驗過去多年來的案例,工總的呼籲,「不是很難做到,而是『做不到』」,因為這涉及到「專業對話『無焦點』」與「環評權限『無上限』」兩個層面的檢討。
玻璃隔間;顧名思義,就是以玻璃為主要材料搭設的隔間,是一種相對於紮實水泥牆面發展出的廣義輕隔間手法之一。設計師可以利用玻璃隔間,創造現代風、北歐風、工業風等自然洗練的室內美學。玻璃門施作約在13000到17000元之間,加框則要看鐵框材質和施作方法,會再另加數千乃至一萬不等的費用,要視坪數、材質、需求而定。
玻璃隔間的優點是什麼?
- 採光清透
透明如水的玻璃能透射充足的日光,使室內不開燈也乾淨明亮。充沛的天然採光本身就能傳達純淨舒適的美感,也能節省用電又不喪失生活品質。 - 放大坪數
玻璃的穿透感掃去了其他材質的隔間難免造成的壓抑堵塞感,也就能讓原本的空間有放大延伸的效果,讓空間平面更有層次趣味,不只是一面單調的牆而已。玻璃隔間搭配淺色地板與牆面,小坪數空間住起來也可以有寬敞通徹的感受。 - 裝飾美感多元
現在玻璃材質多元,除了大家熟知的、可做為全室隔間的清玻璃,也有色彩多元又強固的烤漆玻璃,而雕花、夾絲、磨砂、釉面等裝飾性更強的玻璃款式,則可用作局部屏風,或與木材、磁磚、金屬鐵件等材質共構,作為單純隔間或隔間櫃都可以,設計選擇十分多元。 - 施工簡便相較於一般隔間,玻璃隔間施工速度更快更靈活,過程中想調整、移動玻璃板塊、門框的組合也不難,很適合在講究效率與機動性的商業空間使用。
什麼樣的室內空間適合使用玻璃隔間?
玻璃隔間適用於許多室內場合。比如對於公司或商店,玻璃隔間就很適合作為辦公室、會議室裝潢,讓同仁的工作狀況與區塊一目了然,又不致彼此打擾。至於住家,客廳、餐廳、廚房、書房乃至臥室等幾乎涵蓋住家全部範圍的場所,也都適合使用玻璃隔間。比方在客廳與餐廳之間設置玻璃隔間,可以明顯劃分兩者活動與用餐功能,但在視覺佈置上又能夠有通透延展的一致性。而浴室使用玻璃隔間,則有相對理想的防水與採光,居家保養更為簡便。甚或更靠近戶外的客廳與陽台交界,也可施作玻璃隔間,但要做好抗風雨的安全措施。若有隱私顧慮,也可以考慮有花樣、霧面的造型玻璃或加裝百葉,就能兼具掩映與通透的效果。
首先,政府在推動能源政策的同時,各種新興的科技也不斷發展,無論是「乾淨的煤」或是「核能安全無虞」,都各有科學的根據;政府強力推動再生能源的場址選擇,抑或是核電機組的除役,依法都必須遵循環評審查的程序。而環評決策的關鍵在於,環評會議所謂「學者專家代表」基於各自的研究專業,所提出的科學論證數據,受到學術界不同研究專業、甚至是相同專業的學者,提出完全不同研究結論之強力挑戰。
在科學的領域裡面,「『不同的數據』,就同一件事鑲嵌玻璃情,說出不同的話」! 而在進行社會、經濟、文化面向的「『政策』環評」時,跨科際的專業對話,沒有共識的情況更經常發生。
其次,現行環評制度的機制,由於主管機關已經「棄守」自己的職責,由政府機關代表和學者專家組成的環評會議,審查的權限幾乎是「無上限」。從「審查標準不明確」、「審查項目無止盡」,乃至於「審查委員權責不成比例」、特別是「審查委員擁有最後的否決權」。
政府機關代玻璃屏風表有自己的立場,無可厚非,然而,「學者專家的立場真的是『客觀超然』嗎?」
綜合以上所言,就能源政策的推動而言,長期的制度改革緩不濟急,尚有很大的努力空間。至於在短期可以做到,也應該到做到的是,在利害關係人、社會大眾、政策和科技的拉鋸之間,政府應該釋出更多「由誰來認定學者專家」的權力。另外,由於專業判斷受到價值、利益、以及權力的影響,政府機關應提供更多具體證據和數據,讓全體公民和利害關係人分享環評決策的過程,使其有能力做出「知情抉擇」,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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