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洛因-瑞士,大麻能否合法化?
2008/11/25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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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吸毒者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瑞士政府採取只要主動登記,讓政府可作有效管理,它即免费提供吸毒者毒品。毒患從此不需流浪街頭,搶劫或偷竊以購買毒品。
麻醉剂和毒品政策
今年的11月30日,瑞士公民将正式对是否把由医生控制向吸毒者发放海洛因法律化而进行投票。 下面的影片:两名曾经的吸毒者向大家講述他们完全不同的戒毒史。
尽管在瑞士吸食大麻是非法的,但至少有50万人偶尔还是会来上一口。法律与现实的差距是如此之大。
这一被命名为《有效保护青少年-理智的大麻政策》(Fur eine vernunftige Hanf-Politik mit wirksamem Jugendschutz)的动议将于2008年11月30日进行全民公决。
在此之前,瑞士曾多次就大麻等问题进行过表决。2004年6月,麻醉品修改法案在瑞士国会被拒:尽管该提案在联邦院被通过,但还是在国民院遭到了否决。
之后动议委员会又发起了“保护青少年-反对毒品犯罪”的公民动议,该动议收集了10.6万人(10万签名即可启动瑞士的公民动议程序)的签名,均表示支持大麻合法化。
“大麻动议”提出,消费、持有、种植、买卖大麻植物中对精神有刺激作用的物质,如只是基于自身消费,应不被追究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联邦应就该产品的种植、生产、进出口和买卖进行整顿治理。
该动议的倡导者表示,大麻合法化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获利的大麻黑市;成年人消费大麻也不应再受到被惩罚的威胁。
该动议还考虑到对青少年的保护,例如禁止发放这种产品的广告等。同样为了保护青少年,倡议者还提倡对低于18岁的未成年人采取严格的禁售措施。
联邦委员会及国会反对
该动议在瑞士国会决无通过的可能。国民院的大多数已拒绝了该动议;联邦院以18比16的微弱优势也否决了该议案。
瑞士联邦委员会也持反对态度,因为该动议所提出的要求,其主要部分实际上与政府目前的立场一致。而且大麻的问题应遵循其他麻醉品的法律规定,不应在联邦宪法的层次上被单独立法。
还有修宪中关于保护青少年的部分也不太明确。
日内瓦的国民院议员、社民党成员Maria Roth-Bernasconi显然赞同该提议,她表示:
“我们应对毒品市场进行治理,如今尽管有政府的禁令,但黑市上依然是完全自由的,”她说:“这样就很容易出危险,比如想在非法市场上购买大麻的青少年,很容易接触到较为严重的毒品”。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出台相关的大麻管理政策是很必要的,简单的一纸禁令还远远不够。
苏黎世的国民院议员、瑞士人民党成员Toni Bortoluzzi则驳斥了这种观点:“即使国家加以控制,也并不能解决非法毒品市场的问题”。
“国家要进行控制,首先就要承认大麻如今已成为一种高效的麻醉品(毒品),”由此这项动议将引导民众走向社会灾难性的、卫生政策上错误的发展道路。
公民动议案涉及到修改宪法,因此必须得到选民与各州的双通过,才可付诸实施。表决结果将于11月30日揭晓。
瑞士资讯(swissinfo),Christian Raaflaub
这一被命名为《有效保护青少年-理智的大麻政策》(Fur eine vernunftige Hanf-Politik mit wirksamem Jugendschutz)的动议将于2008年11月30日进行全民公决。
在此之前,瑞士曾多次就大麻等问题进行过表决。2004年6月,麻醉品修改法案在瑞士国会被拒:尽管该提案在联邦院被通过,但还是在国民院遭到了否决。
之后动议委员会又发起了“保护青少年-反对毒品犯罪”的公民动议,该动议收集了10.6万人(10万签名即可启动瑞士的公民动议程序)的签名,均表示支持大麻合法化。
“大麻动议”提出,消费、持有、种植、买卖大麻植物中对精神有刺激作用的物质,如只是基于自身消费,应不被追究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联邦应就该产品的种植、生产、进出口和买卖进行整顿治理。
该动议的倡导者表示,大麻合法化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获利的大麻黑市;成年人消费大麻也不应再受到被惩罚的威胁。
该动议还考虑到对青少年的保护,例如禁止发放这种产品的广告等。同样为了保护青少年,倡议者还提倡对低于18岁的未成年人采取严格的禁售措施。
联邦委员会及国会反对
该动议在瑞士国会决无通过的可能。国民院的大多数已拒绝了该动议;联邦院以18比16的微弱优势也否决了该议案。
瑞士联邦委员会也持反对态度,因为该动议所提出的要求,其主要部分实际上与政府目前的立场一致。而且大麻的问题应遵循其他麻醉品的法律规定,不应在联邦宪法的层次上被单独立法。
还有修宪中关于保护青少年的部分也不太明确。
日内瓦的国民院议员、社民党成员Maria Roth-Bernasconi显然赞同该提议,她表示:
“我们应对毒品市场进行治理,如今尽管有政府的禁令,但黑市上依然是完全自由的,”她说:“这样就很容易出危险,比如想在非法市场上购买大麻的青少年,很容易接触到较为严重的毒品”。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出台相关的大麻管理政策是很必要的,简单的一纸禁令还远远不够。
苏黎世的国民院议员、瑞士人民党成员Toni Bortoluzzi则驳斥了这种观点:“即使国家加以控制,也并不能解决非法毒品市场的问题”。
“国家要进行控制,首先就要承认大麻如今已成为一种高效的麻醉品(毒品),”由此这项动议将引导民众走向社会灾难性的、卫生政策上错误的发展道路。
公民动议案涉及到修改宪法,因此必须得到选民与各州的双通过,才可付诸实施。表决结果将于11月30日揭晓。
瑞士资讯(swissinfo),Christian Raaflaub
麻醉剂和毒品政策
瑞士公民希望将目前实行的毒品政策写入法律,68%选民和全部26个州通过了《修改麻醉剂法》议案。只有32%选民表示反对。
目前,瑞士所采用的毒品“四大支柱”政策是:预防、治疗、减少危害和制止,但一直未真正与法律挂钩。该议案通过后,这四项内容将变成明文规定。新法也就医生向毒品上瘾患者发放海洛因做出了规定。
关于《有效保护青少年-理智的大麻政策》提案被绝大多数选民否决,只有36.8%选民对此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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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 B2008/12/04 03:31理性的瑞士人
AHV提案遭拒绝提前退休依然是“达官贵人”的特权。瑞士选民和各州对于这项由瑞士工会联合会(Schweizerischen Gewerkschaftsbund)提出的《灵活的AHV退休年龄》议案给以了明确的否决。这项全民投票议案提出年收入少于12万瑞郎的人应该可以在62-65岁(目前瑞士男性退休年龄65岁,女性64岁)之间自由选择退休时间,而退休金不减。 瑞士只有10%人年薪超过12万,如果该议案通过,90%人可以拥有一个灵活的退休年龄,但是58.6%人却投了反对票。公民动议案(Volksinitiative)通过公民动议案,公民可以提出建议修改联邦宪法。为了提出此案,首先必须在18个月内收集10万个有效签名,并呈交联邦委员会办公室。 之后草案被送交国会。动议可被直接接受、拒绝或提出反对议案。但无论如何都将就此举行相关的全民公决。只有大多数公选民和大多数州均同意(双通过),动议案才可获得通过。 - 3樓. 胡說八道2008/11/27 10:08大麻就像酒精沒啥了不起
廚子多年前在國外一次代理辦的年終聚會中
臨座女子遞來一枝點燃的手捲煙
我吸了一口後傳給左手男子
之前兩人我都不認識
有我認得的幾個人也跟著取大麻葉捲而吸之
傳吸幾次後女的問我 Did you get high on it
我回說沒感覺
男的說吸入後要憋住呼吸一下
還說這是你第一次抽吧
這確實是我的第一和唯一的一次
覺得像劣質菸不怎麼好抽
可能基於謹慎抽得不多
除了腦袋又重又暈之外
沒有飄的感覺
有人可就興奮到了放浪形骸的地步
不少老外認為大麻就像酒精沒啥了不起
大麻除罪化牽連甚廣
不易釐清
政府出錢供應就離譜了
想想大麻煙除罪化後在超商成包出售
上面還加印抽大麻有害健康的警語
那樣的場景還真奇怪
謝謝廚子的回應!幸虧昨晚關機前又把此文放出來,否則錯過這麼好的回應多可惜?其實在西方只要有演唱會和開轟扒的地方,抽大麻挺普遍的。以前在美國當學生時,只要參加party就可能會聞到有人抽大麻;而且是一個傳一個的分享。那味道聞起來比煙舒服,只是B一向討厭煙味所以連試都不想。在荷蘭大麻是可以自由買賣的,瑞士有人在家自己種,但買賣是非法的。這次借公投的機會,攤開優劣全民公開探討,以尋找更適合的方式解決問題。B家兩人Yes/No各一票,有投跟沒投似乎一樣!? 但私下最少對此事有了更深的了解。把這議題放上來,實在是很敬佩瑞士政府的“膽識”和“符合人性不虛偽”的實際。只要仔細的看影片中1990年代“蘇黎世Needle Park”的情景,全世界的人肯定很難想像這天堂似的社會怎病成這樣? 瑞士政府免費提供毒品給已中毒的人?既杜絕犯法的動機,也讓這些“淪落人”不再身藏陰暗角落自生自滅或闖更嚴重的禍,得到有效的輔導和管理。十幾年後的今天,最少這社會的“毒瘤”已不再威脅治安,也挽救了不少人回頭,不會因一時的失誤而一錯再錯的沈淪。。。B 於 2008/11/27 15:49回覆公投的結果週一 出爐了:大麻仍禁止買賣!B 於 2008/12/03 17:25回覆另外早已實施禁止室內油煙的規定,部份區域因有人收集夠簽名而鼓吹再次公投:結果維持原案-仍全面室內禁煙! - 2樓. taiwanmickey2008/11/25 10:12對呀
樓下的勇敢說出大家的心聲
喔?! 那你也幫幫忙,貢獻多一點”回應“的激盪嘛? 也許可把B的思緒招回來,讓故事還原? 哎!前些日子看了3月底換電腦以前的舊照片存檔,好多旅行的影像紀錄連整理都還沒動,可寫的可真的多到寫不完啊? 而B很快的又要回台灣和去菲律賓度假了。。。。 B 於 2008/11/25 15:10回覆 - 1樓. Reed2008/11/25 08:24哎唷! 同一天貼3篇,這可是破B的紀錄喔! 雖然後2篇是轉貼自瑞士的議題,但就是想借鏡引起大家對”敏感問題“的討論,看所謂的”民主“和”決策“的著眼點及思考過程,跟台灣差在哪裡?《洛陽奇遇記-賈師傅》一文想破頭打了那麼多字,可是也沒很受歡迎啊? 點閱不多,回應也少。激不夠勁再追啦?! (故事曲折又長。。。得很費勁才寫得完)B 於 2008/11/25 14:5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