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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郎翻桌妖獸成形
2025/12/2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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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郎翻桌妖獸成形

--妖獸刑憲掀波瀾 孤狼恐攻亂人心

 

 

 上週五北台一日雙劫,繼淘空死刑「合憲」話術詐騙判決,官大屁響英間大法官( https://blog.udn.com/boyamboy/181110986 ),部分空心憲太爺又主動為當權者獻殷勤,積極服務權勢《12.19 15:15 憲法訴訟法修法宣告違憲【判決書全文】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12190174.aspx 》!兩個多月前(10.8)三位不願屈服當權政黨利益,守住大法官應有獨立思考原則,發布聯合聲明「憲法法庭目前人數不應判決(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10080196.aspx 或 註一)」,堅守憲法第 80 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獨立審判精神(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80 );就已經隱約透露出綠惡政權不走正路,專走邪門歪道企圖【10.09 府方虛應故事打馬虎「大法官第三度提名?府: 將適時發布訊息」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51008702184-430101 】)!12.23 傳出賴皮王找人關說大法官蔡宗珍(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86/9222601 ),關說不成又不願釋出善意【捨棄全盤通吃,放下身段接受在野黨推荐一部分人選;違法拖延四個月後這次中選會委員提名,總算接納在野黨推荐】,以為學淺水扁亂走巧門,就可以造成既成事實(沒有任何補救途徑與平反措施)!胡作非為程度,連深綠林濁水也直說:「憲法法庭失去審定是非能力(12.21 00:15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86/9216502 )」,拿「立法程序有瑕疵」當藉口,忘了「灰」太郎領銜下五大郎本身程序嚴重瑕疵(12.21 04:10 中時「5大法官程序沒瑕疵? 法界反問誰可以糾正」或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221000393-260118?chdtv ),拒絕非法審議,被惡意操作扭曲解讀為「利益迴避」;12.21 00:11 聯合「憲法學會:排除異議大法官 掏空憲法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86/9216491 」,報導直指核心『...本案拒絕參與評議並非「依法迴避」事由,多數意見以無直接明文為由,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難免損及憲法裁判正當性與社會信賴。(註二)』!法官論壇中就有人直言『...目前8位大法官分成兩派,一方說你就是有義務要來,但事實上就是要求對方,違背「自身法確信」,來參加你這個違反修正後憲法訴訟法的評議,然後,出一份自己認為對的評議結果,還要叫人家背書,但一方是基於「自身法確信」,就是要先遵守修正後的憲法訴訟法...12.24 04:10 中時「法官論壇炮火不斷 基層開轟踐踏憲法」或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224000549-260121?chdtv 』,「自身法確信」,法官對法律條文專業認知,換個通俗說法就類似「自由心證」,符合憲法第 80 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獨立審判精神!類似批判還有12.22 00:00 聯合 新聞眼「5大法官踩2紅線 誰來宣告違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86/9217874 或 註三)」 ,小五郎自降格調,矮人一截思維方式,讓司法淪為「小人」國 ,五三慘案不是五打三,小五郎要面對的是千秋萬世,司法人無情批判!妖獸刑憲掀波瀾孤狼恐攻亂人心;殺人免死鼓動人魔再起,同日應劫只能說災厄無眼,廢死引爆狼性嘶吼人間(可參見103.7.10 「當生命如紙隨風輕揚 http://blog.udn.com/boyamboy/14953618 」)!

 

 墨綠林濁水憂慮未來會「例外成常態 」升高憲政危機(12.22 04:10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222000453-260121?chdtv ),但不必等到「未來」選舉,只要格局低下小五郎執意讓人數不足憲法法庭持續開張,三位大法官就要面臨是否參與兩難局面!參與就等於自毀立場,不參與就形同默許小五郎為所欲為,「例外成常態 」立即變成現在進行式。無德賴清王肯不肯拋下私心,學學南韓讓國會在野黨也可以推薦大法官人選,化解對立僵局適時補充大法官人數,仍然是短時間內難以期待;憲法訴訟法以外案件,已經排了一堆,民王綠鬥黨若想蠻橫插隊,把財劃法、軍警消加薪案、停砍退休金優先排審;其他等候憲法法庭排審案件當事人會做何感想?反正涉及人數不多,被當成犧牲品可能性很高,抗議也不會有多大效應;民王綠鬥黨永遠是選舉優先,不讓軍警消加薪,這次北捷人魔最後圍捕,沒有員警干冒被告判刑風險,不開槍是司法荒謬下自保合理選項,消極不作為就是本能回應綠惡政權惡意剝削退休金!筆者10.19 在「摸象評論者 隔空扮郎中( https://blog.udn.com/boyamboy/183882172 )」文中已直說『...台北地下街區,有更多沒人注意角落...若有人存心從背後下手,又有誰能夠及時逃過?公共場所是恐怖主義選擇出手首要目標...』,兩個月後人魔二世再臨,無辜者驚恐離世,倖存者餘悸猶存;縱使追出前因,也無法挽回逝者年月。尤其數位媒體只求收視率,不知輕重詳細描述犯罪手法,儼然犯罪教學研究所;相關報導會成為有心模仿人士最佳參考資料(人魔二世就是透過網路搜尋人魔一世資訊)!

 

 無德賴皮王透過五大郎刑憲,得意忘形又拿總預算審查朝野對峙批藍白,完全忘了自己不肯依法編列預算,行政傲慢才是總預算停擺主因,狗咬尾巴解決不了問題;司法侏儒小五郎違法亂審還有形式上五人合議判決;不肯依法編列軍警消預算、不副署財劃法、擬不執行停砍軍公教退休金案;三案都是拿「違憲」當理由;只憑民王鬥雞無德賴清王個人意志,未經法定憲法法庭合議制審判,就可以霸道獨裁「未審先判」,獨夫帝王心態蠻幹橫行,還有臉批判藍白沒資格談憲改!毛肥無法無天精髓,綠共完整吸收照映禍台!南韓尹錫悅意圖利用總統職權掌控立法權,被現任政府檢察官起訴;歹玩民王鬥雞無德賴清王,正在上演相同戲碼。少數執政不認敗不服輸,綠林惡罷異形版正悄悄成形。筆者在台灣之「紙」充當台灣之「鈍」副標題用上「極端事件常態化( https://blog.udn.com/boyamboy/184455582 )」,事件涵蓋天災、人禍,從各民主國家政黨爭權奪利、軍國民族吞噬魔、宗教洗腦血腥屠殺狂、偏執認同衍生獸、數位隱匿鍵盤蟹...,共通特質就是:都是別人的錯,死千萬遍也是活該!全球各國,到處出現恐怖攻擊,公共場所成為高風險區域;政客胡作非為,匯聚出人們形形色色反撲,再不積極面對,人人都可能在無常災厄中告別人間!綠鬥黨一再污衊軍公教退休金是財政黑洞,軍警消加薪就說違憲,已經翻倍老農津貼,綠委提案加碼到一萬二就沒問題(追上今年黃金漲幅→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1338543 ),自己可以提兒少「轉大人ETF」,藍白提「台灣未來帳戶」就透過綠油油批判是錢坑預算(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737323 )!無論老農津貼(114年502億)再加碼或兒少帳戶(少年津貼變形版),都是非必要福利;過去亂補助私立學校學雜費...,一再拿納稅人當冤大頭;現在又在選前亂開社福支票,不是全民買單,而是少數高薪納稅人與各大企業納稅戶被惡意壓榨。討好部分選民,敗壞國家財政平衡,就是朝野政黨共同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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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一:...目前8名大法官針對憲法法庭可不可以針對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聲請案件進行審理存在重大分歧,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認為應遵守門檻10名大法官的規定;大法官呂太郎、謝銘洋、陳忠五和尤伯祥日前則透過不同意見書指出,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導致憲法法庭不能運作的問題,應妥善處理。目前僅大法官蔡彩貞尚未表態。

  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天指出,大法官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必須恪遵憲法,守護憲法秩序,不得自外於憲法,也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恣意行使大法官職權。而現行有效之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

  聲明提及,楊惠欽等3人曾透過法理解釋方式,多次提出書面具體建議,試圖尋求突破大法官人數不足所致困境,希望於合憲合法之前提下,全力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避免引發憲政爭議,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詳:10.8 14:34「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聲明:憲法法庭目前人數不應判決」或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10080196.aspx,可參見10.8 17:19 「大法官也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 3名大法官發5點聲明表態」或 https://bccnews.com.tw/archives/730092

  註二:...聲明表示,憲訴法第十二條明定僅「依法迴避」者不計入現有總額,避免將不應參與評議者視同參與者,並維持分母與三分之二門檻客觀、可預期與程序正當。但本案拒絕參與評議並非「依法迴避」事由,多數意見以無直接明文為由,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難免損及憲法裁判正當性與社會信賴。

  憲法學會主張,大法官援引釋字六○一號(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97&id=167562 )作為支撐屬失當,該解釋在迴避脈絡下,是為避免因迴避致無法院可審,要求有迴避事由者不得再以迴避拒審;並非授權將拒審者排除出現有總額之計算,更不容反向創造「拒審即可降低組織成立門檻」制度誘因。...詳:12.21 00:11 聯合「憲法學會:排除異議大法官 掏空憲法」或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86/9216491

 註三:...司法有「先程序,後實質」的原則,意即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先確認程序合法,才會進入實質審查。此號憲法判決既粗魯地排除另三位大法官,嚴重違反程序正義,自難謂合法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共同提出公開法律意見書,即指憲法法庭未依法組成,自始不具審判權,由五名大法官作成的判決應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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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修正後的憲訴法,對照其他民主國家,並未特別嚴格;五位大法官卻把諸多「不合己意」的憲訴法新規定,全部解為「違反權力分立」,更是侵犯立法形成自由之權力,變成司法權獨大,這也難怪大法官會被批評「御用大法官」或「綠友友」了。而大權獨攬、變成「憲法巨獸」的大法官,恐怕才是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吧。...詳:12.22 00:00 聯合新聞眼「5大法官踩2紅線 誰來宣告違憲?或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86/921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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