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摘]將人權自由民主叫得震天價響的美國,翻開歷史其實是一個製造奴 隸的大國,看了這篇報導,您將會了解其中的原委與真相了!
美國的黑奴~
奴隸主為何要親自下場繁育黑奴?直到今天美國還在為此買單!
話說美國在1808年,就白紙黑字定了個規矩,徹底禁了從非洲往美國倒騰黑奴的跨大西洋奴隸買賣。
那時候英國海軍和美國海岸警衛隊把大西洋航線盯得死死的,敢偷偷走私黑奴的,抓住就是重刑,每年能溜進美國的黑奴,撐死了也就幾千人。
可到1860年南北戰爭開打前,短短52年裡,美國境內的黑奴數量,居然從不到100萬,瘋漲到了整整400萬。
這多出來的這300萬黑奴,既不是從非洲運過來的,也不是憑空變出來的。那他們到底是從哪來的?
這個問題的答案,藏著美國建國史上最骯髒、最見不得光,也最不願意被人提起的一頁。直到今天,好多美國主流歷史書都不敢把這事兒真正講清楚。
很多人對美國黑奴的印象,都停留在老電影裡的畫面:毒太陽曬得冒油的棉花地裡,監工掄著皮鞭子,黑奴們彎腰摘棉花,累死累活幹到天黑,稍有不慎就是一頓毒打。可很少有人知道,比起田間無休止的苦役,有一件事更能徹底碾碎一個人的尊嚴和底線,也正是這件事,讓美國南方的黑奴數量在禁了貿易之後,依然能翻著倍往上漲。這件事,就是美國奴隸主們一手搭起來、全南方明著推行的黑奴強制繁育規矩。
要整明白這套規矩到底有多喪心病狂,你得先搞懂一個最核心的事兒:
在當時的美國南方,黑奴到底算個啥?對那些奴隸主來說,黑奴壓根就不是有血有肉的人,就是會喘氣的幹活牲口,是能生錢的硬通貨,比那時候最牛的蒸汽拖拉機、最金貴的純種賽馬都值錢,甚至比城裡的大瓦房都金貴。
1850年,美國南方一個身板硬實、18到30歲的下地黑奴,在奴隸市場上均價能賣到1200美元。你可能對這數沒概念,那時候美國一個普通白人工人,在工廠裡吭哧癟肚幹一整年,不吃不喝也就掙300美元。說白了,一個黑奴的價,頂一個普通白人不吃不喝幹4年的總收入。
到了1860年,棉花價格暴漲,黑奴的身價更是直接翻倍,普通壯年黑奴均價漲到了800美元,體格好、有手藝的能賣到1500美元以上,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差不多30多萬。會打鐵、會蓋房子、會修機器的手藝黑奴,價格能衝到2000美元,這筆錢在當時的南方,足夠買下一大片帶種植園的土地。
你想想,這麼值錢的家當,誰不想讓它自己“生錢”?就像你家養了一頭能下金蛋的鵝,你肯定想方設法讓它多下蛋,你有一臺能印錢的機器,你肯定讓它連軸轉。
對奴隸主來說,黑奴就是這只會下金蛋的鵝,就是這臺印錢的機器,而讓黑奴繁育後代,就是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穩賺不賠的買賣。畢竟從非洲買黑奴,要漂洋過海,運輸路上黑奴的死亡率能超過一半,還要頂著違法走私的風險,可讓自己手裡的黑奴“自產自銷”,不用額外花多少本錢,生下來的小黑奴天生就是自己的私產,養大了既能給自己白幹活,又能拉到奴隸市場上賣高價,簡直是無本萬利。
而讓這套買賣能光明正大運轉、半點兒法律風險都沒有的,是當時美國南方各州寫進奴隸法典裡的兩條不要臉的規矩。
頭一條,是1662年弗吉尼亞州先定的“孩子隨媽”的規矩,後來南方所有州都抄進了自己的法律裡。這話啥意思?就是孩子是啥身份,全看他媽。只要他媽是奴隸,不管他爹是誰,哪怕他爹是白人奴隸主、是州長、是國會議員,這孩子生下來天生就是奴隸,就是奴隸主的私產,想賣就賣,想咋處置就咋處置,半點兒商量的餘地都沒有。
第二條,就是後來臭名昭著的“一滴血原則”。
這條規矩更狠,它明明白白寫著:只要一個人身上有哪怕一滴黑人的血,不管他長得多白,不管他有多少白人血統,他在法律上就是黑人,就可以被當成奴隸對待。
這兩條惡法,就像兩把鎖,徹底把女黑奴的子宮變成了奴隸主的“私人牧場”。只要你手裡有女黑奴,就相當於攥著一個源源不斷生產新奴隸的工廠,不管孩子的爹是誰,生下來都是你的財產,半點兒法律風險都沒有。
有了法律撐腰,這套強制繁育的規矩,很快就成了美國南方種植園裡公開的、系統化的操作,甚至成了很多種植園的核心生意。比如當時的弗吉尼亞州、馬里蘭州,土地種棉花種得肥力耗盡了,沒法再靠種莊稼賺錢,當地的奴隸主就乾脆把種植園改成了“黑奴繁育場”,專門靠繁育黑奴賣給南方新開的棉花種植園賺錢。
當時的里士滿,就是全美最大的黑奴繁育中心,每年都有上萬名在這裡繁育出來的黑奴,被裝上船,沿著密西西比河運到新奧爾良的奴隸市場,賣到各個種植園裡。
在這套毫無人性的規矩裡,男黑奴和女黑奴,都被當成了配種的牲口,半點兒尊嚴和選擇權都沒有。
先說男黑奴:不是所有男黑奴都有資格參與繁育,奴隸主會像馬場挑種馬一樣,精挑細選那些個子最高、體格最壯、沒遺傳病、幹活最賣力的男黑奴,把他們當成“種奴”,專門用來和女黑奴配種,繁育出更健壯的下一代勞動力。
這些被挑中的種奴,不用下地乾重活,天天好吃好喝供著,就跟養種馬似的,就為了保著身板。可他們過的日子,比下地幹活的黑奴還難熬。他們唯一的活兒,就是按奴隸主的吩咐,跟指定的女黑奴配種,完成奴隸主定的下崽指標。
當時有個叫賽卡的種奴,身高兩米二,體格壯得像頭野牛,被奴隸主花高價從奴隸市場買回來,專門用來配種。他這輩子,被奴隸主安排了上百名女黑奴,前後生下了超過250個孩子。
可這些孩子,沒有一個屬於他,全都是奴隸主的財產,生下來沒多久就被賣掉了,他連自己的孩子長啥樣都記不住。
更慘的是,很多種奴會被奴隸主租給其他種植園,就像租農具一樣,按次收費。好多種奴因為過度透支身體,年紀輕輕就死了,可奴隸主根本不在乎,死了再換一個就是了,反正對他們來說,這就是一頭用壞了的種馬。而那些沒被選上種奴的男黑奴,日子更不好過。
為了防止他們私自和女黑奴發生關係,打亂奴隸主的“育種計劃”,生下不符合要求的後代,很多男黑奴會被奴隸主直接閹割。哪怕沒被閹割,他們也壓根沒有組建家庭、繁育後代的權利,奴隸主不會允許他們和女黑奴有穩定的關係,更不會允許他們生下自己的孩子。
在這套規矩裡,男黑奴要麼被當成配種的工具,要麼被徹底剝奪生育的權利,從頭到尾,他們都只是奴隸主手裡的牲口,沒有半點兒做人的權利。
而女黑奴在這套規矩裡,承受的痛苦和屈辱,更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
她們從出生那天起,命運就被定死了——除了下地幹和男黑奴一樣重的活,還要給奴隸主繁育新的奴隸,她們的子宮,就是奴隸主的印鈔機。
現在存放在哈佛大學圖書館的1825年版《卡特農場黑奴管理手冊》,白紙黑字寫著女黑奴的“生娃KPI”:13到15歲必須頭一回懷孕,16到40歲每一年半必須生一個,生完3周就得下地幹活,按時完成指標的,獎1磅紅糖,沒完成的,就得挨10鞭子,連著3胎都達標的,能換一週歇著的時間,要是一直懷不上,直接就扔棉花地裡往死裡用,再不濟就低價賣了。
說白了,女黑奴從13歲剛發育的年紀,就被逼著開始生育,一直生到絕經、生不動為止。好多女黑奴一輩子要生10個以上的孩子,有的甚至生了20多個,身體被徹底造垮,年紀輕輕就沒了。
1830年,13歲的女黑奴哈麗特被賣到了卡特農場,她在後來的廢奴運動自述裡回憶:“我剛到農場就被帶到一間棚屋,一個胖女人檢查了我的身體,說我夠格了。當天晚上,一個高大的男奴就被推進了我的棚屋,我哭著反抗,監工的鞭子就狠狠抽在我的背上,說這是我的本分。”
1831年,哈麗特生下了第一個孩子,產後第21天,她就被監工逼著下地摘棉花,而她的孩子,在剛滿半歲的時候,就被奴隸主賣掉了。
這輩子,哈麗特一共生了9個孩子,9個孩子全被奴隸主賣掉了,她到死都沒再見過自己的孩子一眼。這樣的事兒,不是個例,是當時美國南方每一個女黑奴的日常。
為了讓女黑奴多生孩子,奴隸主們還會畫大餅,用根本不會兌現的承諾騙她們。最常見的說法就是:只要你生滿10個孩子,我就給你自由身。可實際上,幾乎沒有一個女黑奴能兌現這個承諾。
有的女黑奴生到一半就死了,有的生夠了10個,奴隸主也會找各種藉口不認賬,甚至轉頭就把她和孩子一起賣掉。更讓人窒息的是,女黑奴不僅要扛著強制生育的痛苦,還要面對隨時可能來的性暴力。而施暴的人,往往就是她們的奴隸主。
很多人都整不明白,那些人五人六的白人奴隸主,咋會放下架子,跟自己眼裡“下賤”的女黑奴發生關係,甚至還生孩子?就不怕被人戳脊梁骨?
答案簡單得很,還是為了錢。
那時候美國的奴隸市場上,有個特別畸形的行情:膚色淺的混血女黑奴,價比普通黑人女黑奴高得多,甚至比身板硬實的男黑奴貴一倍還多。
1850年的新奧爾良奴隸市場,一個普通的壯年男黑奴均價1200美元,而一個年輕、長相周正的淺膚色混血女黑奴,價格能賣到2500到3000美元,是前者的兩倍還多。為啥淺膚色女黑奴這麼值錢?
因為她們的用處更多,能給奴隸主帶來更高的收益。
普通的黑奴只能下地幹活,而淺膚色女黑奴,既能當貼身女僕、管家,伺候奴隸主的日常起居,又能被賣到南方城市的風月場所,成白人男性的玩物,甚至能被當成禮物,送給那些達官貴人,用來打通關係。
對奴隸主來說,繁育出更多的淺膚色女黑奴,就相當於造出了更多的搖錢樹。而怎麼繁育出淺膚色的黑奴?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讓白人男性和黑人女黑奴發生關係,生下來的孩子膚色更淺,價值更高。而最方便、最沒成本的白人男性,就是奴隸主自己。
畢竟,按照“孩子隨媽”的法律規矩,他和女黑奴生下的孩子,天生就是他的財產,他不用擔半點兒當爹的責任,不用給孩子任何身份,甚至可以隨手把自己的親生骨肉賣掉換錢。他只需要付出一點時間,就能得到一個價值翻倍的新奴隸,這筆買賣,在他眼裡簡直太划算了。
除了自己親自下場,好多奴隸主還會找自己的白人朋友、親戚,甚至僱白人男性,和自己的女黑奴發生關係,就是為了生下膚色更淺、價值更高的混血黑奴。
這種事兒,在當時的美國南方,是公開的秘密,甚至是普遍現象。好多種植園裡,都有奴隸主和女黑奴生下的混血孩子,這些孩子依然是奴隸,有的被安排在屋裡當僕人,有的直接被拉到奴隸市場賣掉,沒有一個奴隸主會承認這些孩子是自己的骨肉。
就連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獨立宣言》的起草者,嘴裡喊著“人人生而平等”,背地裡卻和自己的女黑奴薩莉·海明斯生下了6個孩子。這些孩子有著七分之六的白人血統,長得和白人幾乎一模一樣,可一出生就被打上了奴隸的烙印,只能在傑斐遜的種植園裡當奴隸,直到傑斐遜晚年,才私下允許其中兩個孩子逃離。
更諷刺的是,按照當時的“一滴血原則”,哪怕這些混血孩子的爹是總統、是國會議員,哪怕他們皮膚比白人還白,只要他們的媽是黑奴,他們就永遠是奴隸,永遠低人一等。
好多人都看過《亂世佳人》,裡面把南方種植園描繪得浪漫又優雅,可真實的歷史裡,那些種植園的每一個角落,都藏著女黑奴的血淚,藏著無數混血孩子的悲慘命運。這套持續了兩百多年的強制繁育規矩,帶來的傷害,遠不止當時的苦難,它甚至徹底改了黑人的家庭結構,影響一直延續到了今天。
現在不少人都說,美國的黑人家庭,好多都沒爹,就靠媽一個人帶孩子,靠娘家這邊維繫家族,甚至還有人瞎扯說這是黑人的“天性”。可他們壓根就不知道,這根本不是啥天性,是兩百多年的黑奴繁育制度,硬生生刻進黑人族群骨頭裡的傷。
在奴隸制下,黑奴的婚姻,從來都不被法律承認,也不受半點兒保護。
奴隸主可以隨時拆散黑奴的家庭,把丈夫賣到幾百英裡外的種植園,把孩子拉到市場上賣掉,黑奴半點兒反抗的能力都沒有。
對男黑奴來說,他們壓根沒能力保護自己的老婆孩子,甚至連自己的命都攥在奴隸主手裡。他們可能今天還和家人在一起,明天就被賣掉了,一輩子都見不到自己的孩子。好多孩子生下來,就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誰——爹可能是隔壁種植園的種奴,可能是自己的白人奴隸主,也可能早就被賣到了千里之外,是死是活都沒人知道。孩子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媽。因為只有媽,是大機率能和孩子待在一起的,哪怕只有短短幾個月、幾年。
兩百多年的時間裡,黑人族群的父系家庭結構,被這套罪惡的繁育規矩徹底砸爛了。父親的角色在家庭裡是缺失的、不穩定的,只有母系的血脈,是唯一能確定、唯一能依靠的。這種家庭結構,不是天生的,是被奴隸制硬生生逼出來的,哪怕奴隸制廢除了,這種影響也一代代傳了下來,直到今天。
當時的廢奴主義者,無數次揭露過這套強制繁育體系的罪惡。從黑奴制度裡逃出來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後來成了美國最有名的廢奴主義者,他在自己的自傳裡寫過,自己的爹就是一個白人奴隸主,可他從來沒見過自己的爹,甚至連爹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這輩子見過無數的混血黑奴,他們的爹都是白人奴隸主,可他們的命運,和普通黑奴一樣悲慘。
可南方的奴隸主們,卻把這套泯滅人性的規矩,說得天經地義。他們說,這是對自己財產的正常管理,就像農民繁育牛馬一樣,沒什麼不對的,他們甚至說,這是在“提升黑奴的品質”,是對黑奴好。這種顛倒黑白的話,他們說得臉不紅心不跳。因為在他們眼裡,黑奴從來都不是人,只是和牛馬一樣的牲口,繁育牲口,有什麼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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