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為何不和論壇裡那些反毛的人士抗爭??
也許許多人不了解佛陀對佛弟子的教育~~
真正的佛弟子是絕對不會抗爭的~~
如果佛弟子抗爭~~那等於是把釋迦牟尼佛的臉都丟光了~~
這樣不是在護法~是在毀壞佛法~~跟毀佛寺謗佛沒什麼兩樣~~
耶穌也曾說過~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臉,就把你的右臉也伸給他打~~
那時候羅馬政府統治下的以色列人是次等公民,因此耶穌不再使用舊約中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來教導人民。因為報復的結果只會帶來紛爭~
當有人打你的左臉,連右臉也給他打吧!就是在羅馬人欺負以色列人的情況下,耶穌給人民的教導。
馬太福音 第5章38~48節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 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 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當時羅馬人按法律可以要求以色列人幫他們揹重物走一里。可見,這是在羅馬人為難以色列人的情況下,耶穌的教導是希望他們不要與惡人作對,畢竟,伸冤在神。
世間人因為貪瞋痴慢障的深,所以本俱的般若智慧不能現前,往往會做出錯誤的判斷和審判~~所以聖經上有著這麼一段話~~
羅馬書第12章19節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 『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而打右臉,其實是羅馬人故意的羞辱,因為一般人慣用右手,打對方時,是打在左臉,而非右臉。打右臉,是用右手背反過來打才能打到右臉,而這是侮辱人的一種打法,可見羅馬人是要激怒以色列人,想要挑起爭端。若這時,使用以牙還牙的教導,只會傷了自己。耶穌這麼說,是要保護以色列人。唯有溫柔順服地再把另一邊臉給對方打時,對方才會因為以色列人的沒有反抗而離去,爭端才能和平落幕。
耶穌不但要他的人民不反抗惡勢力,並且,還要更進一步,放棄自己的權利,因為陪羅馬人走一里,是以色列人的義務,但再多走一里,是展現以色列人的愛心,表明他是因為上帝愛的緣故,才幫他揹東西,而不是因為被強迫。
耶穌讓他的人民以放棄權利、展現上帝之愛的方式來面對惡勢力。
這跟佛陀教人的不要冤冤相報豈不是一樣嗎??
所以宗教之間是可以通的,世界宗教是一體,世界宗教是一家~
所有宗教共同一核心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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