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十年前,跟一位年長友人聊起病危時要不要插管急救?
我是當然的不。友人的答案是:當然要,一定要撐到讓孩子來見我最後一面,不然遺產不給他們。
見最後一面才給遺產多沒意思。從那時起,我就有個念頭,如果我分配遺產是以見不見為定奪,那麽我會在孩子們不知情下做張積分表放在律師那兒。每探望我一次得一分,我離世後律師依照每人的積分分配財產,不得有異議。誰提出法律訴訟,馬上失去遺產繼承權。
我的想法很另類,也有些冷酷。萬一其中一個積分太低,等我走後才發現我這般不留情,大概要怨我一輩子吧?
因此我早早告訴我兩個孩子,我的錢我有絕對的使用權與分配權(嘿嘿嘿)。雖然我很愛他們,但別想我會捨不得花好多留點給他們。如果將來兩人的分配有很大差距,拿到少的那個別跳脚,先想想我爲什麽這麽做?想不懂的話,就只能憤怒不平過一生。
但怎麽分配才公平?不想還好,開始想之後發現並不容易。假設十年前我把首飾分配好,一袋是金子,另一袋是鑽石,雖然兩包等值,但大多數人大概會覺得鑽石勝過金子吧?十年過去,如果我忘了重新分配,當年等值的金子與鑽石,今天價值相差甚大,因此成了“不公平”的爭執起源。但這是我的錯嗎?我只是忘記重新分配啊!
我兩個小孩資質相當,自幼稚園到大學都念同樣的學校。大學畢業後,兒子拿獎學金直攻博士,從此自力更生。而女兒走的路與哥哥不同,現在由我資助念碩士班。再回想他們小時候,兒子到初中便停止學鋼琴,女兒則一路學大提琴到高中畢業,五年提琴課的學費也是數目可觀的一筆錢。將來我該把幫女兒多付的學費考慮到遺產分配上嗎?
東想西想,我還沒想好遺產分配該從哪個時間點開始。將剩餘財產平分是最公平的嗎?這兩個孩子小的時候,各讓我進過一次校長室,這點他們平手。但如果其中一個讓我進校長室十次,時不時惹麻煩讓我擦屁股,還讓我多長白頭髮生皺紋,這要不要也考慮進遺產分配裏?
法律遺產的定義是遺留下的錢財,公平的分配是將之做等額的分切。這是法律的極限,也成了大家公認的標準。
但法律無法鑒定遺傳或各人修爲,遺傳並不公平,個人修爲更沒有尺寸丈量。得了爸媽好基因的人,能力好過手足,能過較好生活的機會也多於他們。循規蹈矩的孩子,少讓父母操心,因此爸媽能專心工作得到更多的收入。
算來算去,很簡單的一刀切並不簡單。台北三年,我對長榮家族的遺產訴訟印象深刻。我很佩服張國煒,他沒有浪費時間等官司判決拿遺產,而是用自己的能力開創一片天。與其花費心力爭產,不如將腦袋與力氣找尋其他財源,走自己的路。
十個手指有長有短,各有不同功能,沒有那個好過那個。如同下面這排蔬菜,長成(或得到)了青椒或洋葱,都是自父母得來的,無從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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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樓. 愛馬2026/04/28 02:07下面是AI讀完這篇文章建議的遺囑版本,很有趣也很中肯。
立遺囑人: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先聊兩句
如果你們正在看這份遺囑,代表我大概已經不在了。
先說一件重要的事:
我這一生,該花的錢有花,該過的日子也有好好過,所以你們現在看到的這些,算是「剩下來的」,不是我刻意為你們存下來的全部(笑)。但放心,我有記得你們。
二、關於我怎麼想「公平」
我曾經很認真想過,遺產到底要怎麼分才公平。
想著想著就發現,這題其實有點像在問:
👉「金子跟鑽石哪個比較好?」答案通常是——看時間、看心情,也看誰在問。
你們兩個走的路不一樣:
有人比較早自立,有人多念一點書;
有人讓我省心一點,有人讓我多長幾根白頭髮(這個我就不點名了)。如果我要一條一條算清楚,那我大概會先把自己累壞。
所以最後我決定:
不要算那麼精,但也不是隨便分。
三、我的分法
(此處填寫實際分配)
我已經按照我的理解,把財產做了安排。
這裡面有考慮到你們過去的狀況,也有看現在的需要,還有一點點我個人的偏好(這個我就不否認了)。
如果你仔細研究,可能會覺得:「嗯,好像有點道理。」
如果你研究很久還是覺得沒道理——那就當作我年紀大了,想法有點固執吧。
四、如果你有點不高興
我先說,你如果心裡有點不平,是正常的。
但我希望你不要急著生氣,可以先想一件事:
👉 這一輩子,我是不是在不同的時間點,用不同的方式支持過你?有些東西,是早一點給的;
有些,是晚一點才留下來。如果真的還是想不通,那也沒關係。
人有點情緒很正常,只是——氣一下就好,不用氣一輩子。
五、我比較在意的事
錢重要,但沒有重要到可以拿來傷感情。
你們是手足,這件事比我留下多少錢更難得。
如果最後大家為了這些東西算來算去,甚至不說話了,那我可能會在不知道哪裡嘆一口氣。
(放心,我應該不會回來管你們。)
六、最後一點小小的請求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版本,你們也一樣。
我做的分配,是我這個版本裡覺得最合理的安排;
你們如果有不同看法,那是你們的版本。都可以存在。
只是希望,在這些不同之外,還能保留一點彼此的理解。
七、遺囑執行
本人指定______為遺囑執行人,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用「整體理解」來看,而不是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立遺囑人簽名:________
愛馬 於 2026/04/28 02:08回覆 - 12樓. Flying Eagle2026/04/27 02:03
看您的考慮,就知道是個思慮縝密周全的人,有些「評分標準」可能一般人都未想過。我覺得沒有完全的公平,而且手足的感情如何也影響他們對遺產分配的感受。
長榮台塑這種大企業,哪一個不是為遺產打官司?足證老婆太多不論生前死後都是麻煩。不過沒太多錢的小老百姓一樣為了爭遺產而不和,我們家族就有人想要錢拿到房子,想要房子的拿到錢,兩邊都不開心。最好讓小孩從小就認識到,父母的不是他們的,給什麼就歡喜領受,再多廢話就一毛不給。
父母的不是他們的,給什麼就歡喜領受,再多廢話就一毛不給
這句話深得我心!
我對遺產的定義是“好運得來的禮物”。既然是禮物,收禮人有挑選或指配的權力嗎?沒有。
因此就是:給什麽就歡喜領受。
所謂的不公平,很多時候是雙重標準造成的。
我相信很多爲了遺產上法庭的人,當他們自己成為財產分配人時,也會做與他們父母同樣的事。當然他們不會認爲自己不公平,因爲這一次他們不是繼承人。
我知道我有些想法很另類。如果我當法官審理遺產官司,會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要原告與被告當場在法庭上各寫一篇文章,闡述將自己放在對方立場時,訴求是什麽?交上來後,就讓他們按照自己所寫的内容去和解。
同父母所生的子女都會兄弟鬩墻,何況是同父異母的半手足。人性禁不起考驗,千萬不要挑戰。
靠山山會倒,靠海海會枯,靠自己最牢靠。與其花費心力爭產,還不如自己打天下,最是心安理得。
愛馬 於 2026/04/27 12:29回覆 - 11樓. 城市小農2026/04/26 17:13遺產問題確實要提早規劃,可以避免一些糾紛。但是要如要達到公平就很考驗智慧了。朋友想把財產多分一些給沒有成家,賺錢不多但很孝順的其中一個兒子。又顧慮到所謂公平問題。這問題讓他很頭疼的,既然父母有主動分配權,自然有不同的考量。
謝謝小農舉的例子,讓大家看公平的另一面。
當父母想著如何公平分配時,子女們有想到父母的感受與考量嗎?
子女們每個人環境不同,能力也不同,能做到的也不同。
因爲這些不同,父母最終的分配也可能不同,來達到他們心中認定的公平。
小農的朋友是好父母,為子女考慮到方方面面。
祝他早日想出解方,有最圓滿的分配!
愛馬 於 2026/04/27 11:29回覆 - 10樓. 端木豪2026/04/26 05:45
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十指伸出也有長短
很難有真正的公平
只能盡量吧
最好是不要有遺產官司的情形發生
公平真的很難,或許並不存在。
古時候傳皇位,衆多皇子裏只能有一個穿上龍袍。而且不用大家投票或協商,只要在位皇帝拍板就可以,要傳給誰就給誰。
沒得到皇位不甘心的,於是大動干戈,兄弟鬩墻甚至骨肉相殘。
爲了遺產上法庭的,大概有些相似吧?
當遺產是遺產時,父母已經不在。看不到也管不着誰要上法院,被説不公平也聽不到。
世上的紛爭,都是活著的人的事啊。
愛馬 於 2026/04/27 10:07回覆 - 9樓. 安歐門2026/04/17 09:51
唉!台灣稅收都是一般百姓在繳,有錢人全逃光光,
台灣富人海外帳戶數以萬計,國內誰在繳稅?
遺產稅贈與稅根本課徵不到有錢人,早跑光了,
可憐台灣人就是不懂,乖乖當順民,還很高興。
加拿大稅重得很,而且逃稅是重罪,抓得很兇。
卑詩省房地稅高得嚇人,實徵房地產市價的千分之四,
一千萬的房子,每年房地稅四萬,省民健保一律免費,
台灣當然也做得到,實徵房屋稅地價稅就綽綽有餘,
千分之四充當地方稅收,呵呵!每個市政府錢多到花不完。
沒比較沒傷害,如果我有七億,就海角七億到卑詩省。
加州的地產稅每年課徵,稅基是買賣成交價(實價登錄),成交後每年稅基往上調升大約2%,稅率是稅基的1-1.5%(以所在城市而定)。一棟房子若成交100萬,第一年稅金是1萬2千,之後每年往上調整2%。若房子買在高點,之後市場下跌,因此稅基高於市值,是有可能多繳地產稅的。這種情形可以申請重新估值,調整稅基。
加州還有購物稅,在8.5-10%之間,看城市而定。
政府不提供免費健保,保費最大決定因素為年紀與收入。
美國的遺產稅的免稅額2026年是每人1500萬美元(台幣4億8千萬)。
美國的贈與免稅額2026年是受贈人一年1萬9千美元(台幣61萬),受贈超過19000美元,超出的部分需申報所得稅。這與台灣相反,贈與人贈與超過244萬台幣需要繳贈與稅,受贈人無需繳稅。
我能說卑詩省是天堂的概念嗎?
愛馬 於 2026/04/19 05:46回覆看到卑詩省的房產稅率千分之四,我想到台灣千分之三的證交稅。
在美國股票獲利是收入的一部分,短期獲利(持股少於一年)與長期獲利(持股超過一年)雖然稅率不同,但都要繳所得稅。若投資失利,損失部分可以申報減稅。
台灣的證交稅概念非常不一樣,是賣出的全數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不論獲利與否。假設買入時本金100萬,賣出時103萬,獲利3萬,證交稅3090元,如此獲利的稅率是10.3%。若賣出時是200萬,證交稅是6000元,獲利100萬,獲利的稅率是0.6%。若認賠殺出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沒賺錢還得繳稅。
每個稅法或買賣都有其原由。我不習慣台灣的證交稅概念,也不習慣台灣的住家大樓公設比33-35%。每次我問人想了解原由,答案都是 “本來就這樣,就是這樣啊”。
稅如何課徵,稅收多少,只要納稅人的錢有被妥善運用,用到對的地方,那就可以。
愛馬 於 2026/04/19 06:23回覆 - 8樓. 安歐門2026/04/15 08:39
加拿大卑詩省最乾脆,沒有贈與稅遺產稅,
任何人高興給誰錢、什麼時候給,政府全不管,免稅,
這樣就不用吵了,本來就該如此,誰的錢誰做主,
至於子女孝不孝,真的和財產無關,會孝的就是孝。
沒有贈與稅或遺產稅,怎會有這等好事?!
看來卑詩省財庫豐裕,不需要這個稅收。
真有財產非給某個孩子不可的,自己有行爲能力時就要辦好。只有白紙黑字算數。
安大哥給安伯母的建議非常棒。每年把贈與免稅額244萬用來省稅,在年輕人起步階段給他們,有實質的金錢資助(當然他們得用對地方),更是增進感情。
但可不能省自己來發紅包,自己的錢用在自己身上永遠是最對的事。
愛馬 於 2026/04/17 06:48回覆 - 7樓. 清香的 梔子花啊 終於開放了 !2026/04/13 13:04
愛馬的女兒 要等 母親過世之後 , 才能為她留下 的訂單, 要如何配啊。
女兒的訂單 由愛馬也是 , 由你分配了
我剛來udn的時候,小尾巴是我的小跟班,每天晚上睡覺前跟我玩octo,跳到我身上像八爪章魚一樣抱緊緊從客廳走到睡房,然後在床邊砰一聲跳進床鋪裏。
小朋友長大了,讀的都是我不懂的東西。當年跟她玩octo的時候,怎麽也沒想到她長大會是這般模樣。
她唸碩士班並不是原來的計劃。當她得到這個機會時,十分猶豫,但我一直鼓勵她去,心甘情願幫她付學費。
我文章裏沒寫,其實她大學最後一年當助教,全年學費全免外還有很不錯的薪水。除了當助教,她還有另一份實習工作,一樣有薪水。一整年沒跟我拿錢。
加加減減,怎能算的清呢?公平不公平,真的無法計價。如果我不公平,一定是無心而不是故意的。
愛馬 於 2026/04/17 05:55回覆 - 6樓. 旭日初昇2026/04/13 12:31
有分遺產可看出人格特質,愛馬心思細膩、力求公平的個性,表露無遺。
我大致已口頭交代不動產的繼承方式,動產(錢財)若是我先走,大多數留給內人。
因他們遠在國外,雖每年都會返台探親,但要養老照護必然要靠自己想辦法。
偏向自宅養老請看護,必然需一大筆錢財,剩下的再由子女均分了。
旭日大哥想的很周到,養老大綱已經擬定。心裏有譜就有底氣,照著計劃按表操課,一定能夠甲百二!
與美國相比,在台灣要在家中養老比較容易,因爲有外籍看護/管家。尤其旭日大哥與大嫂印尼話流利,對印尼文化也有很深的了解,若是我也會做如是選擇。
我的職涯中曾經處理過不少與我專業無關的事件。比較特別的有性騷擾,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的投訴。面對這些案件時,第一我提醒自己要保持客觀,聆聽投訴者與被投訴者兩造的説辭,將自己分別放在雙方的立場,做全盤的了解。這些經驗讓我有雙向思考的習慣。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立場各不同,“不公平” 的形成太容易。我只能雙向思考,盡力公平,剩下的就看孩子們自己了。
愛馬 於 2026/04/16 07:14回覆 - 5樓. 紅袂2026/04/13 10:32我也是厲行不插管、放棄無效治療的想法。至於見不見的到家人最後一面?依我個人,年輕時或許會覺得遺憾,但現今覺得生命最後一口氣是不等人的,又何必執著見誰或沒見?因為不管見或沒見,咱們都得放下一切獨自遠行。
遺產…我的想法是,我花不完的才會成為家人的遺產。我也是如此跟我媽媽說,要她在還有能力運用自己的錢時,好好享受生活,想吃就吃,想買就買,不要想省起來日後留給子女用。
人生在世,為自己打拼奮鬥一輩子,盡自己最大的責任與義務後,為自己晚年圖個清靜與安適不為過,子女們也得為自己的人生打拼,而非等著不勞而獲。所以,年長者一定要有可運用的錢財傍身,晚年才能擁有較有尊嚴與自由的生活,千萬別太依賴子女們所謂的孝養,因為親如家人,還是活在人性柴米油鹽的考驗中。
有錢非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
錢會變為萬惡之首,讓家人、手足間因此相爭相殘,所以生前一定要好好規劃好遺產分配就非常重要,千萬別因遺產造成一個家的分裂與決絕。我的想法與紅袂一同,最後的見與不見,不會改變現實中會發生該發生的事,所以隨緣。
更重要的是最後一面並不像電影電視裏常演的,好好説完話後才闔眼。更多的時候是已經昏迷或神志不清一段時間,在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無法認出誰是誰。
我是當下派,活在當下,珍惜當下。要看要説的,有可能的時候趕快看趕快說,莫要等到沒機會後悔。
時代演變,我們也要跟上時代。以前的養兒防老,現在已經不適用,這與子女孝或不孝無關。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人生,在可能的範圍内把自己打點好,是給自己也是給周圍的人最好的禮物。
自己辛苦賺的錢,自己支配,只要能對自己負責,愛怎麽花就怎麽花,這才最實際。
至於遺產分配,要不要讓繼承人事先知道已有的安排,我想這會因人而異。
若像一樓藍鳳凰所舉的例子,因房子價值不同在父母走後打官司。如果父母生前就告知如何分配,有無可能變成本末易位,孩子脅迫父母改變分配?
人性禁不起考驗。錢的事太難,父母子女都要有智慧,錢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
愛馬 於 2026/04/15 04:45回覆 - 4樓. 安歐門2026/04/13 10:21
張國煒是張榮發亂分配財產的犧牲品,他是被踢出長榮的,
創立星宇是興趣也是一口氣,自家兄弟爭鬥其實毫無益處。
你的財產分配思維一團亂,想太多太複雜,公平從來無法達成,
我教母親的方法最實在,每年244萬免稅額贈與平分給子女,
逢年過節不怕沒人來領錢,一直分到上天堂為止,
走之前分完最好,分不完捐掉吧!反正眼不見為淨。
如果財產真的夠多,生前盡量花,為何不花?
坐商務艙,參加最貴的旅行團,玩遍世界才是聰明人。
有安大哥說我的分配思維太亂,和樓下三樓的妳妳說我把她弄頭疼,嘿嘿,我成功了!
成功讓大家覺得這個事情複雜到不可思議。
看各類糾紛的社會新聞,政治人物的硬拗言論,常是匪夷所思的心態與作爲。比起來,我想的簡單多了。
我是分配人,但我將自己放在孩子的位置,他們如果吵起來,最有可能用什麽理由吵?
我的結論是:要吵的,什麽都可以是理由。要爭的,一角五分都不會漏掉。
沒有人不愛錢,這是人性。誘惑當前,能視爲無物的沒幾人。
愛馬 於 2026/04/14 13:46回覆長榮家族的遺產糾紛,跟古代君王家的兄弟鬩墻骨肉相殘比,好很多,因爲沒鬧出人命。
但那也是因爲發生在這個時代,不能如封建時代般亂來。
西方國家沒有遺產特留份的法律,分配的自由度是100%,真的是要給誰就給誰。
張榮發或許也崇尚這樣的精神,想以身示範。
可惜成了社會新聞。幸運的是多了一家航空公司,市場多了競爭是消費者的福利。
愛馬 於 2026/04/14 13:5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