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擊貪瀆標準要一致-民進黨看到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
2013/04/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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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壓力下,國民黨政府要內政部批駁李朝卿復職。依先例前民進黨有彭百顯、陳明文、張花冠、蘇治芬等都已復職。民進黨對本黨公職人員遭起訴都是「司法不公」及「政治動機」,對國民黨官員涉案則抨擊為貪瀆。
國民黨林益世、李朝卿、賴素如雖涉案。但這些涉案層級及金額對比陳水扁前總統及民進黨執政期間的政務官馬永成、林德訓、郭瑤琪、顏萬進、林忠正、侯和雄、吳乃仁、洪奇昌等多位涉案起訴,且判刑確定的情節相比,是小巫見大巫。其他還有起訴,無罪判決的多位政務官。
任何貪瀆無分黨派都要群起撻伐,只是標準要一致,而且輕重緩急要分清楚。如邱義仁涉及巴紐(巴布亞紐幾內亞)外交案,損失公帑1,470萬美元,最後仍無罪定奪;花博期間新生高工程案,當初也鬧得沸沸揚揚,最後連起訴都沒有。何況今天李朝卿尚未判刑,賴素如尚未起訴,將來是否定罪判刑尚未可知。
如果法院判刑確定的吳乃仁、洪奇昌尚有賴清德市長為他們清白背書。那民進黨現在就以林益世、李朝卿、賴素如的例證來定國民黨貪瀆的罪名,就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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