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精心得]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園戶的比喻」、「納稅給凱撒」、「復活時的婚姻關係」、及「最大的誡命」等)
2025/05/2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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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本文慶祝後天的端午佳節(20250531周六)]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529周四)的研經進度是馬可福音第十二章(「園戶的比喻」、「納稅給凱撒」、「復活時的婚姻關係」、「最大的誡命」、「基督是誰的子孫」、及「寡婦的奉獻」)
本章經文有四十四節
算是有點分量了
裡面有些膾炙人口的教導或是故事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未研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十二節說:「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第一節)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第二節)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第三節)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第四節)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第五節)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第六節)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第七節)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第八節)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第九節)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第十節) 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第十一節)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第十二節)」這十二節是著名的葡萄園戶的比喻,可以講的事情很多,但是基於時間及篇幅因素,只簡單講幾件事情。首先, 第一到五結獎的僕人是耶穌基督前的重先知,一開始他們受到的壓迫是越來越嚴重(先被打、再被打傷頭跟被玲入、最後則是被殺),其後則是有的被打有的被殺,不一而足。第二,葡萄園主代表 神,而他的愛子是耶穌基督(第六節),而他的愛子被園戶(以色列人)所殺(第七、八兩節)。第三,第十、十一節所引用的經文出自詩篇118:22-23,也是著名的彌賽亞預言(耶穌基督成為房角石)。最後,第十二節說以色列的掌權人看出這個比喻是對他們說的,就想捉拿耶穌基督,只是懼怕百姓所以離開耶穌。由此可以看出以色列的掌權人(季司長、文士及長老,參見11:27)其實還是有屬靈的洞察力的,而且耶穌基督在中下層的以色列百姓之中是很受歡迎的。
2. 第十三至十七節說:「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第十三節)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第十四節)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第十五節)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第十六節)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第十七節)」這五節經文至少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地十四節所說的「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新國際本翻成you pay no attention to who they are,也就是就在回答問題時不管詢問人的身分地位,兩者似乎有微妙的差異。第二,第十五節提到的「試探」,新國際本翻成trap,與小弟之前在鹽菁心得所提到的「試探」(temptation)及「試驗」(test, trial)有所區別。之前提到的「試探」(temptation)試紙魔鬼對人類的試探,其目的是利用人內心的軟弱擊破口使人犯罪,而這裡的「試探」(trap)則是指以色列掌權份子希望拿到耶穌話語中的把柄好構陷他之為,兩者雖然有相同之處(都是出於惡意),但也有相當不同之處(如前所述)。最後,耶穌在地十七節所說的「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飛彈是聖經中最著名的金句之一,也顯示出耶穌基督回答的巧妙!
3. 第十八至二十五結說:「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第十八節)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地十九節)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十節)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第二十一節)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第二十二節)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第二十三節)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 神的大能嗎?(第二十四節)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第二十五節)」。這巴結仔細講的話有很多東西可以講,這裡簡單的提幾點就好。第一,如果依照我國的親屬法,撒督該人問耶穌基督的問題其實很好解答,因為依我國法,婚姻關係因配偶中的一方死亡而解消,也就是說,在撒督該人所提的甲舍利子中,婦人應該不適兄弟七人中任何一個人的妻子,她是兄弟七人的前妻而已(就此見解,要感謝小弟的高中同學兼好友楊同學多年前的啟發)。第二,這一段經文中最核心的經文是第二十五節:「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這一節經文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在本節中,耶穌基督表示天使(天上的使者)是不娶也不嫁的,部過創世紀第六章有提到天使(經文說神的兒子)也會娶人間的女子並且伸出上古有名的勇士,兩者如何調和?第二,依據耶穌基督這裡的教導,人復活後不娶也不嫁,這點跟神創造世界時的規律不同( 神位亞當創造了夏娃做他的妻子),由此似乎可見復活時的規律與起初的規律不一定相同,也因此以創造時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做為反對同性婚姻或是多重配偶制度的論理基礎,似乎也未必是那麼堅強。
4.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 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第二十六節)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們是大錯了。」(第二十七節)」這兩節經文乍看之下好像天外飛來一筆,不適很好理解。不過根據管見,這兩節的意思是指在 神像摩西顯現的時候,理論上亞伯拉罕、以撒跟雅各都已經過世了,可是 神還說她是這三位以色列始祖的 神,而由於 神不適死人的 神,而是活人的神,可見亞伯拉罕、以撒跟雅各(此時?)應該已經復活了。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端午佳節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529(四)4:0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529周四)的研經進度是馬可福音第十二章(「園戶的比喻」、「納稅給凱撒」、「復活時的婚姻關係」、「最大的誡命」、「基督是誰的子孫」、及「寡婦的奉獻」)
本章經文有四十四節
算是有點分量了
裡面有些膾炙人口的教導或是故事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未研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十二節說:「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第一節)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第二節)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第三節)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第四節)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第五節)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第六節)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第七節)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第八節)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第九節)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第十節) 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第十一節)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第十二節)」這十二節是著名的葡萄園戶的比喻,可以講的事情很多,但是基於時間及篇幅因素,只簡單講幾件事情。首先, 第一到五結獎的僕人是耶穌基督前的重先知,一開始他們受到的壓迫是越來越嚴重(先被打、再被打傷頭跟被玲入、最後則是被殺),其後則是有的被打有的被殺,不一而足。第二,葡萄園主代表 神,而他的愛子是耶穌基督(第六節),而他的愛子被園戶(以色列人)所殺(第七、八兩節)。第三,第十、十一節所引用的經文出自詩篇118:22-23,也是著名的彌賽亞預言(耶穌基督成為房角石)。最後,第十二節說以色列的掌權人看出這個比喻是對他們說的,就想捉拿耶穌基督,只是懼怕百姓所以離開耶穌。由此可以看出以色列的掌權人(季司長、文士及長老,參見11:27)其實還是有屬靈的洞察力的,而且耶穌基督在中下層的以色列百姓之中是很受歡迎的。
2. 第十三至十七節說:「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第十三節)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第十四節)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第十五節)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第十六節)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第十七節)」這五節經文至少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地十四節所說的「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新國際本翻成you pay no attention to who they are,也就是就在回答問題時不管詢問人的身分地位,兩者似乎有微妙的差異。第二,第十五節提到的「試探」,新國際本翻成trap,與小弟之前在鹽菁心得所提到的「試探」(temptation)及「試驗」(test, trial)有所區別。之前提到的「試探」(temptation)試紙魔鬼對人類的試探,其目的是利用人內心的軟弱擊破口使人犯罪,而這裡的「試探」(trap)則是指以色列掌權份子希望拿到耶穌話語中的把柄好構陷他之為,兩者雖然有相同之處(都是出於惡意),但也有相當不同之處(如前所述)。最後,耶穌在地十七節所說的「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飛彈是聖經中最著名的金句之一,也顯示出耶穌基督回答的巧妙!
3. 第十八至二十五結說:「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第十八節)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地十九節)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十節)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第二十一節)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第二十二節)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第二十三節)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 神的大能嗎?(第二十四節)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第二十五節)」。這巴結仔細講的話有很多東西可以講,這裡簡單的提幾點就好。第一,如果依照我國的親屬法,撒督該人問耶穌基督的問題其實很好解答,因為依我國法,婚姻關係因配偶中的一方死亡而解消,也就是說,在撒督該人所提的甲舍利子中,婦人應該不適兄弟七人中任何一個人的妻子,她是兄弟七人的前妻而已(就此見解,要感謝小弟的高中同學兼好友楊同學多年前的啟發)。第二,這一段經文中最核心的經文是第二十五節:「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這一節經文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在本節中,耶穌基督表示天使(天上的使者)是不娶也不嫁的,部過創世紀第六章有提到天使(經文說神的兒子)也會娶人間的女子並且伸出上古有名的勇士,兩者如何調和?第二,依據耶穌基督這裡的教導,人復活後不娶也不嫁,這點跟神創造世界時的規律不同( 神位亞當創造了夏娃做他的妻子),由此似乎可見復活時的規律與起初的規律不一定相同,也因此以創造時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做為反對同性婚姻或是多重配偶制度的論理基礎,似乎也未必是那麼堅強。
4.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 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第二十六節)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們是大錯了。」(第二十七節)」這兩節經文乍看之下好像天外飛來一筆,不適很好理解。不過根據管見,這兩節的意思是指在 神像摩西顯現的時候,理論上亞伯拉罕、以撒跟雅各都已經過世了,可是 神還說她是這三位以色列始祖的 神,而由於 神不適死人的 神,而是活人的神,可見亞伯拉罕、以撒跟雅各(此時?)應該已經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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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端午佳節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529(四)4:0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自訂分類:基督神學及研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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