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精心得] 馬可福音第十章(「休妻」、「小孩與耶穌」、「富有的少年人」、及「耶穌預言自己的死」等)
2025/05/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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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527周二)的研經進度是馬可福音第十章(「休妻」、「小孩與耶穌」、「富有的少年人」、及「耶穌預言自己的死」等)
本章經文有五十二節之多
裡面有些膾炙人口的教導或是故事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未研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二至十一節說: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第二節)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第三節)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第四節)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第五節)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第六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第七節)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第八節)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第九節)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第十節)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地十一節)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第十二節)」這十一節是在講休妻,或是夫妻離婚的教導。這十一節有很多事情值得一提,但因為時間有限,所以就簡單分享幾點。第一,根據摩西所傳的律法,「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身命季24:1)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第二節)」,但關於什麼事情算是「不合理的事」,猶太人傳統上有兩大派別爭論不休,其中一派很嚴格的解釋休妻的要件,認為只有妻子范姦淫或是類此知事情才可以休妻;另一派則認為只要丈夫對妻子因小事不滿就可以休妻。因此,法利賽人問耶穌休妻的問題倒不一定完全是為了拿住耶穌的把柄,也可能是希望了解耶穌基督就此事的立場,或許可以強化他們派別的立場。第二,從耶穌變更摩西律法的情景來看,心得起是可以改變舊的啟示。第三,耶穌機採取(原則上)不可休妻的立場在論理上是訴諸創世紀夫妻二人合為一體的故事。最後,耶穌在這段經文裡對休妻(離婚)採取的立場似乎是絕對不可以休妻(離婚),部過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則認為在妻子范姦淫的情形下,可以例外允許休妻,這兩種立場和者為當?值得思考。
2. 第十三治十六節說:「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第十三節)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第十四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第十五節)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第十六節)」從這一小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基督對小孩子的愛憐,其中最值得思考的在第十五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那要怎麼樣像小孩子才可以進入 神國呢?根據小弟目前的淺見,小孩子最重要的特質是「倚靠」、「信心」及「謙卑」。因為小孩子沒有能力,所以他會全心全意地倚靠他們的父母或其他值得信任的長輩,也對他們的父母有信心。此外,小孩子知道自己的知識跟能力都有限,所以對於父母或是其他師長的態度是謙卑的,願意像父母師長們學習的。就這個主題,小弟再20060812日於UDN部落格發表過一邊長文:[信仰與生活] 孩子般的信心與孩子氣!,有興趣的格友歡迎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409174 。
3. 第十七、十八兩杰說:「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地十七節)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第十八節)」就這兩節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聖經中從舊約到新約,有許多經文提到這世界上沒有義仁,就此,與第十八節交相呼應。當然,勝經中也有不少經文提到某些人士義仁,如何調和?值得思考。另外,從第十八傑及其上下文是否可以讀出耶穌基督暗示因為他跟 神醫樣也是良善的(完全無罪),所以她其實也是 神?
4. 第二十四至二十七節說:「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第二十四節)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第二十五節)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第二十六節)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就這幾節,有以下三點特別值得一提。首先,彼得說「這樣誰能得救呢?」,但這句話是有問題的,因為耶穌基督在尚文忠是說財主進入 神的國非常困難,但絕大多數的人並非財主,因此他們要得救並不像財主般困難。第二,即使財主進 神的國非常困難(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困難),但是因為在 神凡事都能,所以如果 神願意,財主也是能進入 神的國的。最後,根據許多解經家的見解,第二十五節所提到的「針的眼」其實是耶路灑冷成的一座城門的名字,該城門既矮小又窄,駱駝必須把所有背負的東西都拿下來才能通過,因此,耶穌的意思指示財主要進 神的國很困難,但並不適人類完全無法達成而必須要靠神蹟才能達成的情形。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新的一周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527(二)4:1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格主今天(20250527周二)的研經進度是馬可福音第十章(「休妻」、「小孩與耶穌」、「富有的少年人」、及「耶穌預言自己的死」等)
本章經文有五十二節之多
裡面有些膾炙人口的教導或是故事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未研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二至十一節說: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第二節)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第三節)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第四節)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第五節)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第六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第七節)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第八節)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第九節)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第十節)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地十一節)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第十二節)」這十一節是在講休妻,或是夫妻離婚的教導。這十一節有很多事情值得一提,但因為時間有限,所以就簡單分享幾點。第一,根據摩西所傳的律法,「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身命季24:1)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第二節)」,但關於什麼事情算是「不合理的事」,猶太人傳統上有兩大派別爭論不休,其中一派很嚴格的解釋休妻的要件,認為只有妻子范姦淫或是類此知事情才可以休妻;另一派則認為只要丈夫對妻子因小事不滿就可以休妻。因此,法利賽人問耶穌休妻的問題倒不一定完全是為了拿住耶穌的把柄,也可能是希望了解耶穌基督就此事的立場,或許可以強化他們派別的立場。第二,從耶穌變更摩西律法的情景來看,心得起是可以改變舊的啟示。第三,耶穌機採取(原則上)不可休妻的立場在論理上是訴諸創世紀夫妻二人合為一體的故事。最後,耶穌在這段經文裡對休妻(離婚)採取的立場似乎是絕對不可以休妻(離婚),部過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則認為在妻子范姦淫的情形下,可以例外允許休妻,這兩種立場和者為當?值得思考。
2. 第十三治十六節說:「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第十三節)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第十四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第十五節)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第十六節)」從這一小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基督對小孩子的愛憐,其中最值得思考的在第十五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那要怎麼樣像小孩子才可以進入 神國呢?根據小弟目前的淺見,小孩子最重要的特質是「倚靠」、「信心」及「謙卑」。因為小孩子沒有能力,所以他會全心全意地倚靠他們的父母或其他值得信任的長輩,也對他們的父母有信心。此外,小孩子知道自己的知識跟能力都有限,所以對於父母或是其他師長的態度是謙卑的,願意像父母師長們學習的。就這個主題,小弟再20060812日於UDN部落格發表過一邊長文:[信仰與生活] 孩子般的信心與孩子氣!,有興趣的格友歡迎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409174 。
3. 第十七、十八兩杰說:「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地十七節)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第十八節)」就這兩節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聖經中從舊約到新約,有許多經文提到這世界上沒有義仁,就此,與第十八節交相呼應。當然,勝經中也有不少經文提到某些人士義仁,如何調和?值得思考。另外,從第十八傑及其上下文是否可以讀出耶穌基督暗示因為他跟 神醫樣也是良善的(完全無罪),所以她其實也是 神?
4. 第二十四至二十七節說:「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第二十四節)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第二十五節)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第二十六節)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就這幾節,有以下三點特別值得一提。首先,彼得說「這樣誰能得救呢?」,但這句話是有問題的,因為耶穌基督在尚文忠是說財主進入 神的國非常困難,但絕大多數的人並非財主,因此他們要得救並不像財主般困難。第二,即使財主進 神的國非常困難(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困難),但是因為在 神凡事都能,所以如果 神願意,財主也是能進入 神的國的。最後,根據許多解經家的見解,第二十五節所提到的「針的眼」其實是耶路灑冷成的一座城門的名字,該城門既矮小又窄,駱駝必須把所有背負的東西都拿下來才能通過,因此,耶穌的意思指示財主要進 神的國很困難,但並不適人類完全無法達成而必須要靠神蹟才能達成的情形。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新的一周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527(二)4:1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自訂分類:基督神學及研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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