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1修改
獵奇系列中的連環殺手規劃很久,但遲遲沒有下文,因為最近新的生活新的感觸都用來寫如是我聞了,所以現在才將部落格的架構重新做一個調整,以日記(如是我聞)、周記(閒逸/懸案)、雙周記(搜奇/獵奇)、月記(咖啡心情)、年記(幽微二十面向)的方式來記錄生活,獵奇系列是兩個禮拜寫一篇。
再三斟酌,覺得原本對於犯案型態的分類過於複雜,因此化繁為簡,將三類減至兩類,即為連環殺手與大規模殺手。
依照FBI對連環殺手(serial killers)的定義是:謀殺至少3個人,並在作案期間存在「冷卻期」,與短時間內,在同一地點展開大屠殺的大規模殺手(mass murderers)。所謂「冷卻期」,就是指兩宗謀殺間隔的那段時間,連環殺手這段喘息的時間長短不一,短的可為1、2天甚至是幾個小時的,長的有1個月甚至數月,通常連環殺手通過一次「謀殺體驗」使自己興奮情緒達至一個高峰後,需要一段時間平靜下來,回味並總結這段亢奮經歷,改良行凶方法。根據學者海倫摩里森(Helen Morrison)的研究,證實並沒有任何連環殺手皆共通的心理背景,一個人發展成連環殺手,重要關鍵可能是文化教育、社會、家庭、經濟、宗教信仰等背景,也可能是基於人類情感發展的障礙導致認知與現實脫節,並且浸醉於夢想而不能自控。
在這樣的標準下,酒鬼薔薇聖斗一案即為連環殺手的類型(符合日本官方名稱「神戶兒童連續殺害事件」)。
日本的宮崎勤、前上博、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美國的泰德·邦迪、亨利·李·盧卡斯、丹尼斯·雷德(BTK殺手、扼脖狂魔)、亞伯特·費雪(布魯克林吸血鬼)、俄羅斯的亞歷山大·皮丘希金(棋盤殺手)、香港的屯門色魔林國偉、雨夜屠夫林過雲、中國的宮潤伯,皆為連環殺手,而多數的校園槍擊案件與滅門血案歸類為大規模殺手(短時間、同一地點的殺害),排除軍事行動的屠殺,較著名的有美國的科倫拜校園事件、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槍擊案,另外還有美國公認的首起隨機槍擊事件-查爾斯·惠特曼(Charles Joseph Whitman)、德國的華格納槍擊案、日本的津山事件(都井睦雄事件)、秋葉原事件與台灣的鄭捷,赫伯特·克拉特一家滅門血案(楚門·卡波提《冷血》的真實取材案件)皆為大規模殺手。
先前將「是否隨機殺人」這個因素納入考量,導致分類困難,就拿連環殺手來說,多數為隨機殺人,但也有少數非隨機(如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兇手為一對夫妻,七名受害者有六名為其親戚);大規模殺手大多殺害無關路人,但也有一開始兇手目的在於尋仇,但後來卻殺紅了眼殃及無辜(如華格納槍擊案),而且被害人數甚多,又死無對證,很難一一查清是否與凶手有關聯,因此排除這個因素,讓分類更加單純。
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神戶兒童連續殺害事件)
1997年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所發生的連續殺人事件。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傷,(如果FBI的定義是殺人「致死」至少三名才算連環殺手,那麼此案不算入。但由下列事件所述,三個事件加害人都有殺人犯意,只是第一事件為殺人未遂而已)受害者皆為小學生,犯人的行為血腥殘忍,進行包括分屍、破壞屍體、寄送挑戰信等凶殘犯行,最後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僅14歲的少年「少年A」,更是衝擊了整個日本社會。也因為這起事件,日本進行與少年犯罪事件相關的法令修正,並且在媒體上加強對預防少年犯罪的宣導。
一、事件經過:
「酒鬼薔薇聖斗」是一位日本神戶市14歲學生犯行後所用的自稱,該名少年在1997年3月至5月間殺害一名11歲男童和一名10歲女童。這起事件因日本傳媒報導錯誤,所以又被稱作「鬼薔薇」。由於日本司法程序嚴禁確揭露少年犯的身份,少年的真實姓名沒有被傳媒公開。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稱作「少年A」。但在日本最大討論區2ch上曾有人公佈少年A的姓名(東真一郎),不過其真實度有待考察。2005年,《週刊新潮》報導了含有少年臉部的相片。
少年A
第一事件(兩名被害人重傷)
199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左右,在神戶市的街道上,兩名國小女童被少年A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應該兩名都是重傷,才符合上述面所述。)
女童在當時目擊犯人穿著西裝外套、手持學生用的書包。 知道了這件事情的父親,向少年A當時就讀的國中要求提供學生的照片,以讓女兒指認犯人;學校卻透過警察拒絕了這項要求。於是該父親向警察提出被害報告後, 再度要求指認學生的照片,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答應。(在少年A被逮捕後,引起許多類似「學校的應對措施根本是在包庇犯人」的批評意見。)
第二事件(一名死亡,一名重傷)
3月16日,中午12點25分,神戶市的少年A向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在女童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之後逃逸。之後女童被送往醫院,在3月27日因為腦挫傷而死亡。
此外,中午12點35分左右,少年A在逃離案發現場約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國小女童看見,少年A竟使用小刀(刀刃長13公分)刺向目擊女童的腹部,讓女童負傷2個星期才痊癒。
第三事件(一名死亡)
5月24日,下午約1點半過後,同住在神戶市的少年B(土師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與認識的少年A偶然相遇。當時少年A正尋找犯案目標,少年A認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歲)較容易殺害,因此少年A以「有藍色的烏龜」為由將少年B誘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繩子將少年B勒死,並將少年B的遺體隱藏在該處後離開。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發現場將少年B的頭部割下,並放入事先準備的膠袋帶走隱藏。在少年A後來的精神鑑定報告指出,當時少年A曾向遺體射精及在遺體的面部割開傷口以飲其血。
5月26日,中午過後,少年A將少年B的頭部帶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對行蹤不明的少年B展開搜索,但沒有結果。當天晚上曾有警察查問過剛遺棄凶器的少年A。
5月27日,凌晨1點至2點左右,少年A將少年B的頭部帶到神戶市內的中學校門口後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點40分,少年B的頭部被學校的管理員發現。頭部上還有兩張紙片,內容為少年A犯行的聲明文章。同日下午3點警方於該校500米外的山邊發現少年B的遺體。
聲明文章:
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各位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
——SHOOLL KILL
學校殺手酒鬼薔薇
聲明文章。
6月4日,神戶新聞社收到由「酒鬼薔薇聖斗」寄出的「犯行聲明文」。內容為凶手的犯案自白。在案件偵查的過程中,警方曾一度懷疑凶手為20至40歲的男子。但偵查其間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問,部份調查員在閱讀過有關少年A的報告書後對少年A 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時的凶案的嫌疑犯,警方開始對少年A作秘密調查,當中包括向少年A的學校索取少年A的筆跡,加上2月受襲擊的女童認出少年A,警方因此斷定少年A與本案有關。
6月28日,晚上7點5分,年僅14歲的少年A因被懷疑殺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體而被逮捕,並發現部份凶器。在他被捕後,少年A亦很快的承認他在3月16日殺害了替他指引廁所方向的國小女童,並且曾襲擊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
警方認為少年B被殺害的方式和字條,讓人想起1960年代舊金山的「黃道殺手」(Zodiac Killer)。
其他信件和「鬼薔薇」
6月4日,神戶新聞社收到一封關於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酒鬼薔薇聖斗」承認殺害及將少年B斬首和致其他人遭受傷害,並威脅將會有更多凶案。第二封 為沒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郵戳日期為6月3日。咖啡色的信封內有三頁共1,400字的信件,同樣用紅色墨水寫成。信上包含了六個字「酒鬼薔薇聖斗」,分別代 表「酒精」(酒)、「死神」(鬼)、「玫瑰」(薔薇)、「聖徒」(聖)、「搏鬥」(斗)。這也是在少年B頭部上發現的紙條上的字眼。
署名。通常劇場型犯罪(寄信給媒體挑釁警方或是預告犯案)的兇手怕筆跡被認出所以會偽裝,或是用拼貼的方式來寫信,少年A沒想到這點,所以筆跡在此案相當的關鍵,至於為什麼用酒、鬼、薔薇、聖、斗這幾個字,大概是要故做神秘(匿名性),並認為這幾個字有神聖、不可一世(控制欲)的感覺。
二、事件後的發展:
- 1997年10月13日,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將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進行診斷。少年A被移送至「關東少年感化院」。
-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斷治療相當順利,因此將少年轉移至「東北中等少年院」。
- 2002年7月,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雖然治療相當順利,但是還有接受更細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將繼續收容。
- 2004年3月10日,已經成年的加害男性從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會的道路。日本法務省向受害者的家人傳達少年A假釋退院的消息。
日本知名論壇2ch有傳言少年A自殺,但尚未證實。
三、事件分析:
從「酒鬼薔薇聖斗」的個人資料中可看出,這似乎是一起典型的隱蔽青年併發症狀。記者葛瑪·恩庫瑪(Gamal Nkrumah)在分析中指出:
"關於「酒鬼 薔薇聖斗事件」,最糟糕的一件事情就是,這可能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的類似事件。無論是該名少年的家人、或是整個日本,都忽略了一些顯而易見的跡象。日本的兒童在六歲時就要面臨一個極為困難嚴苛的考試。孩子的表現大大影響了他們的整個人生和未來,這是會決定孩子能否進入良好的私立小學,或是進入受人鄙棄的公立學校。家長對於國家的系統和制度沒有信心,「酒鬼薔薇聖斗」的母親也不例外。即使社工已警告她的兒子的精神狀況不穩定,但她還是繼續強迫她的長子在學校要有突出的表現。他在當時已經把虐待和殺害小動物當作「嗜好」。很快的,當他進入學校之後,便開始對女生進行身體上的攻擊。"
與宮崎勤事件的相似性
「酒鬼薔薇聖斗」除了是典型的隱蔽青年之外,分析家和心理學家發現他與犯下「連續女童誘拐殺人事件」的「宮崎勤」有許多的相似處。如同1989年的「宮崎勤事件」一樣,「酒鬼薔薇聖斗」很早就走上暴力的道路。在他就讀小學的時候,便開始攜帶鋒利的武器。他在日記中記述:「當我像是拿著手槍一樣,拿著求生刀和紡織用剪刀時,我的憤怒就會減輕」。在12歲的時候,他開始虐待動物。例如:在街上將青蛙排成一列後用單車把牠們輾死、切斷貓的四肢、將鴿子斬首等。
隱蔽青年,俗稱家裡蹲、繭居族,指人處於狹小空間、不出社會、不上學、不上班,自我封閉地生活。此詞源於日本,原文為「ひきこもり」或者「引き籠もり」(羅馬字:Hikikomori),由「引き」(Hiki)和「籠もる」(Komoru)兩部分組成,按字面解釋分別為「退隱、抽離」和「隱蔽、社會退縮」。
隱蔽一般是指拒絕社交、參與社會的心理狀態。日本國立精神神經中心定義為「由於各種因素,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減少,長期未就學或工作接觸自家以外的 生活空間之狀態。」澳洲精神疾病患者親朋協會的定義亦相近,指這種人明顯不願參與日常生活中普通的人際互動,躲避至個人的安逸空間。
在高度都市化的地區,社會經常給予青少年一些壓力,使他們覺得自己是失敗、無用的。這些壓力有很多的來源。在填鴨式教育下,加上升學主義,他們覺得家長和社會施予不少壓力。有一些極端例子指出這種壓力自幼兒園時期便開始產生。另一方面,因為一些青年缺乏社交知識,不能在學校正常地進行學習和生活,即常稱的學校恐懼癥,導致其在未成年甚至成年時期就使得自身厭惡一切社交活動,寧願待在家裡,認為這樣的行為可以避免自己與社會互動帶來的麻煩。
畢業後,他們旋即遇上就業困難,多數只能找兼職工作,入息不高,不敷支出,一部分則完全不嘗試就業。部分則為已在穩定職場工作一段時間後,因適應不良,辭職後轉變而成。其他壓力來源包括長相,如過胖、學業或體能表現、財富以及種族。
以日本為例,估計有近100萬名隠蔽青年,約佔青年人口一成。
在3月16日的攻擊凶案發生之後,他在日記上寫:「我今天做了一個嚇人的實驗,來證明人類有多麼脆弱……當女孩轉向我時,我便揮動了手中的鐵鎚。我 想我敲打她了好幾下,不過我記不太清楚,因為我實在是太興奮了」。在3月23日,他再加寫上:「今天早上,我媽說:『可憐的女孩子。這個女孩好像快要死掉 了。』但是我沒有會被捕的跡象……因此我要感謝神明……請繼續保護我。」
所以他的母親知道他拿榔頭攻擊女孩頭部致死?這點我還沒釐清。
四、影響:
2000年,日本國會因為這次的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不過,在2004年6月1日,御手洗憐美被11歲的「少女A」殺害(日本佐世保小學生殺人事件)後,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責年齡的討論。
偶像是「酒鬼薔薇聖斗」? 日千葉「無差別殺人魔」秘辛! 20140309-01。一個案件影響一個,宮崎勤影響酒鬼薔薇,酒鬼薔薇影響竹井聖壽。
五、相關作品:
湊佳苗的《告白》即是在討論少年犯的問題,本作也有翻拍成電影。
河信基的《酒鬼薔薇事件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