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物質燃燒過程中所產生的現象,散發出的光和熱,是能量釋放的方式。
火焰中進行著強烈的氧化反應,可以隨著粒子的振動而有不同的形狀,火焰上方的高溫部份是以電漿(第四態,類似氣體)的形式出現。火必須有可燃物、燃點溫度、氧化劑三項並存才能生火,缺一不可,根據質能守恆定律,火並沒有使被燃燒物消失,只是通過化學反應轉變了被燃燒物的分子型態。火失控時,常常稱作失火或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