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別再為反對而反對!
2013/09/30 19:33
瀏覽649
迴響0
推薦17
引用0
FTA自由貿易協定.
簽約國彼此在10年度內免關稅障礙(90%).
對其他未簽國形成貿易不公平..
台灣是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體,外銷出口占GDP比重達75%
2012年出口至東協10國與大陸,日本,韓國已超過總出口的70%
但當東協10國與大陸,日本,韓國都相互簽FTA相互免關稅後台灣怎麼辦?
(台日韓出口產品有很高同質性)
台灣出口產品被課關稅而韓日產品免關稅!
台灣產業競爭力有這麼強嗎??
對東協10國與大陸,日本,韓國10+3的出口將因不公平競爭而嚴重損害(就是官方說的邊陲化)
國民所得將因出口萎縮而導至負成長
故與其中最大經濟體(中國大陸)簽類FTA的ECFA是不得已的選擇..
而服貿與後續的貨品貿易都是要完成ECFA必簽的協議.
不簽服貿ECFA等於沒簽.
就等於放棄佔台灣出口70%的市場..
大家想清楚!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