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月忘指』的啟示《大智度論》雲:「如人以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視指而不視月。人語之言:我以指月,令汝知之」 ,如何看指而不看月。此亦如是,語為義指,語非義也。”
就禪的修行者的修證過程,如用指月亮給他看的人,就是老師;一個是需要人指月亮給他看的人,就是學生。粗徒之間透過手指的動作而達到師父。教導和受教的目的;然而教和受教的目的本身,不是手指,而是。像外表月亮的人,根本不知道月亮正在吃子,他也不知道東西南北月亮和上下的方位,因此需要老師用手把月亮指給他看。老師用上述方便善巧,教你參話頭、參公案,則相反是把手指的方向讓你看。如果,有月亮可見、可得,就與月亮仍是對立的,所以,還不是解脫自在。老師只有一次地修正學生的錯誤,學生也再一次地修正所看的方向,終於看到老師所指的那個東西 ────
月亮:就是見性、開悟。佛的智慧如月,佛的慈悲如清涼的月。
當看到月亮的時候,就想到佛;看到月亮的時候,自己的煩惱也應該消除,學佛、念佛,是為了求佛來給自己福德,也學著去佛度的人。
比喻如說修行是採日落、月光,這也是訓練注意力的集中。師父說當自己的眼睛看或拜月亮,由於心地光明,心中有一種清涼的感應作用。逐漸地看,逐漸地拜月亮,自然而然你的心會集中統一,心越統一越清朗、清明,自己的感應力越強。感應力又叫反射力,自己的心如果是溫和、溫和、清淨、明朗,這種人的感應力越強。強,就像十五的月亮。
如果心裡問題很多,貪瞋癡煩惱很重,這種人感應力就差,就像初一、二、三的月亮。當善根進一步或行較久的人,很快就會得到感應力。善根差,業障深重的人,是因為感應力不足,結果感應力起無法作用。
感應若強到隨時想用就拿得出來,就叫作神通,普通人雖有感應,還稱不上神通。若心地隨時光明落落,坦蕩蕩,無遮蓋,此時的感應力、支配無遠弗屆了。心地光明,必須沒有煩惱才做得到,若要有效法清涼的月亮,還需要從去除心地的煩惱開始。
【解語禪機】一串穿卻指頭禪
/文/林明昌/我們若執著於萬物表象,往往囿於形而忘其神。許多人認為,只要看得到、聽得到、碰觸得到或感應能捕捉到的,大概就是「真實的」然而,感官所反應的可能只是瞬間息萬變的一剎那,或一時錯覺,如果將感官捕捉到的各種色、聲、香、味、觸視為真實或恆常,則不免謬之千里尤其學習的過程若只見外在感覺,不知不覺,愈努力可能愈深陷歧途。
學習並非針對單一的事情,大致可分為智慧覺悟、知識理解、技能運用和行為實踐四個方向,且需要不同的方法、心態以及條件。其中的智慧覺悟,不是光靠眼耳感官從外表上仿效可以學會了,若要頓開茅塞、覺行圓滿,則超越感官、心領神會,才能得到很多外面的結論。學習的陷阱,大多數人往往執著於眼見的現像或耳聞的語言,造成覺悟的語言文字是虛構的符號,因此傳播佛法而經常使用,但另外又明確的語言文字是不可靠的意識形態,不可執著。如此複雜的意願,使得佛教文學經常使用某些文字後,卻須反复說明不可全然盡信這些文字。
禪宗眾多公案,就是試圖掃除讀者、聽者對語言文字的依賴和執著。指月之喻是最好的說明,以指指月,目的在於使《楞嚴經》: 「如人以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指月之喻十分簡單明了,然而透過文字了解佛法
,畢竟不像手指月般巧,因指指也可以看見月亮,但一旦觸及語言文字,要了解佛法並不容易。也因此,禪宗隱費盡口舌指向語言文字所含的危機,代表符號的「能指」和「所指」之間並無固定關係,是偶然的,有各不相同的;同樣一個詞彙,可以洞悉各種完全不同的意義,因此作者(言者)想表達的無法傳遞給讀者(聽者),閱讀聽者也無法透過語言文字完全理解創作者的用意。
另外,語言文字的意義也並非創作者能夠決定,因為意義是在閱讀者的閱讀過程中決定的。佛經的文字在閱讀過程中,不同方式的空白補、不同狀態的期待視野、不同讀者的先備知識,均會影響解讀出的意義。
「俱胝與尚凡有詼問,唯舉一指。後有童子因外人問和尚說何法要?童子亦」豎指頭。」俱胝與尚用一指暗示領悟佛法應單刀直入,杜絕謀慮,故示以一指。然而佛法畢竟不在指上,要進一步破除一指的執著,才能了解佛法。俱胝的一指雖非語言文字,卻與文字有同樣與困境的作用;此一指可以使人喻知佛法,卻也可能使人迷失在眼前的指頭。 顯然,童子即是掉入
一指的陷阱,以為只要學習師父豎起一指頭,就能說明佛法。「胝,遂以刃斷其指。」俱胝想斷的不是童子的指頭,而是童子以眼為師的學習迷障。慧開說:「若向這裡見得,天龍同俱胼胝並童子,與自己一串穿卻。」古往今來,只要向這裡見得,都一串穿卻可以指頭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