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很早就提到與神同行的人物,就是以諾,挪亞和亞伯拉罕等三人,他們都是信心的偉人,而論到與神同行,就以以諾為最典範的了。以諾六十五歲的時候生了一個兒子,起名瑪土撒拉(創五:21-24)。他在生了這個兒子之後就開始與神同行。瑪土撒拉活到九百六十九歲死了的那一年,正是孫兒挪亞六百歲那一年,就是洪水氾濫地上的那一年。以諾因為看見“瑪土撒拉”這個異象,就起了敬畏神的心,開始與神同行。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24651976
神有祂的自由意志使用誰,誰可以反對呢?神多使用男人如摩西、約書亞等;士師時代,神也使用女人底波拉為士師,皇后以斯帖去拯救以色列人。到士師時代末葉,神使用「童子」撒母耳為祂傳遞重要的信息。在以色列人進迦南以前,神卻使用一隻「毛驢」,開了牠的口去教訓巴蘭。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24651976
聖經很早就提到與神同行的人物,一共有三人,就是以諾,挪亞和亞伯拉罕,他們都是信心的偉人,而論到與神同行,就以以諾為最典範的了。
以諾與神同行:何衛中
經文:創世記第五章21-24節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彌迦與以賽亞同期作先知,出身寒微,卻無畏於當時的權貴,對那些欺善怕惡,巧取豪奪的富豪是口誅筆伐的。這節經文是神對當時整個國家社會所發出的中心信息,要求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這四項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與神同行,這是神一直以來渴望的心意,要我們與祂同行,祂也很樂意與我們同行。聖經很早就提到與神同行的人物,一共有三人,就是以諾,挪亞和亞伯拉罕,他們都是信心的偉人,而論到與神同行,就以以諾為最典範的了。他究竟如何與神同行呢?
一.因見異象而開始與神同行
以諾六十五歲的時候生了一個兒子,起名瑪土撒拉(創五:21-24)。他在生了這個兒子之後就開始與神同行。為何生子前沒有與神同行,反而在生子後與神同行?問題就在這個兒子身上。原來瑪土撒拉的意思:“他死後那件事就來了”,那究竟是指甚麼?瑪土撒拉活到九百六十九歲就死了,他死的那一年,正是孫兒挪亞六百歲那一年,也就是洪水氾濫地上的那一年。以諾因為看見“瑪土撒拉”這個異象,就起了敬畏神的心,開始與神同行。他還看見另一個重要的異象,猶大書記載:“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着祂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祂的剛愎話。’”(猶:14-15)這就是主第二次再來的異象,因着這兩個異象,以諾起了敬畏神的心,開始與神同行。
二.馬拉松式的與神同行
他與神同行三百年。世運會有許多賽跑項目,一百公尺,二百公尺…,最後一項是馬拉松賽跑,是從雅典城跑到馬拉松城,共二十六英里的長跑。如今馬拉松成為“長”的代名詞。以諾就是馬拉松賽的健將,花三百年的時間來與神同行,付上多麼大的代價。今天我們見到許多人在跑,但只是短跑,跑一會就不再跑,不再在教會現身,不見人影。與神同行不是短跑是長跑,直至見主的面。
三.超世而入世的與神同行
“並且生兒養女”。他一面與神同行,另一面生兒養女。為甚麼將與神同行和生兒養女相提並論?基督徒的人生,是超世而入世的人生,可以一面與神同行(過屬靈生活),另一面過入世的生活。生兒養女似乎是屬世的,但這也正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有婚姻生活,社交生活,娛樂,與世人來往,盡國家社會公民的責任。基督徒過的不是修道院的生活,而是深入社會人群,作光作鹽。超世並入世是平衡的基督徒生活。
四.自動而甘心與神同行
以諾與神同行完全是出於自願,沒有人勉強他,甚至神也沒有叫他如此,他完全是因異象對他的影響,而自動甘心地與神同行,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神從來不勉強我們,祂要的是我們自動和甘心,這樣才有樂趣,出於勉強的同行,就沒趣了。
五.他很年青就與神同行
以諾他六十五歲時就開始與神同行。六十五歲是退休之年,哪還年青?但在以諾時代的人多是活到九百多歲,像他的兒子就活到九百六十九歲了,所以他以六十五歲之齡開始是屬年青了。聖經一直勸我們要在年輕的時候就跟從主。摩西的禱告說:“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詩九○:14)大衛王嘆息:“耶和華啊,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同無有。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三九:4-5)所羅門說:“你趁着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傳一二:1)以諾就是懂得以上的真理,年青時就開始與神同行。
六.因着信而與神同行
希伯來書的作者評論以諾:“以諾因着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着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
只是他被接去之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一一:5)以諾的時代是個不信的時代,而他是那時代裏惟一信靠神的人。憑着堅強的信心,他能與神同行三百年。三百年不是短日子,他就憑信心堅持到底。相信在漫長的三百年中,一定遭遇不少困難,但他沒有灰心,沒有後退,因此聖經的作者就用以諾的信心作為後代人信心的榜樣:“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一一:6)相信挪亞及亞伯拉罕都受以諾的影響。
七.以諾與神同行的結局
經過了漫長的歲月,飽受艱難和試探,終於有了結局:就是榮耀被提。他被取去,就不在世上了。何等榮耀的結局,不必經過死亡而進入那榮耀光輝的樂園;能夠榮耀被提,是所有與神同行的人的盼望。以諾是預表災前被提的教會,挪亞是預表災後得救的以色列全家。我要勸勉讀者,今天開始與神同行,好叫你將來能夠榮耀被提。
默想士師記—耶弗他與參孫(蘇佐揚)
目錄:耶弗他 十—至十三章 :參孫 十三至十六章
耶弗他
士師時代共有九個士師,作以色列全民的領袖,拯救百姓脫離外邦人的欺壓。第八位士師是耶弗他(JEPHTHAH),意即「敵對者」,何以會有此名則不得而知,不過他是妓女所生之子,在社會上毫無地位,自不待言。後來他的生父之妻也生了幾個兒子,這些兒子便把耶弗他趕出家門,目的是不讓他在父家中承受產業,於是耶弗他被迫離家出走,寄居陀伯地,在當時的迦得支派地區中,等候他的「明天」。
妓女之子 被神重用
我們從耶弗他的生平中,可以學到不少功課。不少人讀經讀到士師記十一章1節,知道他是一個妓女所生之子,便對他有一個鄙視的態度。可是在這個多災多難的士師時代,神卻要使用一個被人鄙視的耶弗他,彰顯神的大能,拯救同胞脫離亞捫人的手。你說,神使用人會受人們的偏見與傲慢和傳統法度所限制麼?祂要使用誰,祂就使用誰。你認為耶弗他不夠資格作民族領袖麼?神偏偏要使用他,讓那些自以為比耶弗他好得十倍以至百倍的正人君子覺得羞恥,因為除了耶弗他之外,無人可以拯救以色列。
神使用誰 均可作工
細讀舊約聖經,便知道神在歷代使用「人」作祂的出口,並不論他論他是什麼人。在古時,多數使用「男人」為民族領袖,如摩西、約書亞等;到了士師時代,有一段時間無男人可為神工作,神也使用一個「女人」底波拉為士師,正如祂後來使用一位弱質女子,皇后以斯帖去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惡人哈曼的毒手一般。到士師時代末葉,既無男人可用,也無女人可用,於是神使用「童子」撒母耳為祂傳遞重要的信息。此外,在以色列人進迦南以前,曾遭摩押人敵視,聘請那個有兩副面孔的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當時無人可使用去阻止巴蘭,神卻使用一隻「毛驢」,開了牠的口去教訓巴蘭。
可見,神有祂的自由意志,祂要使用誰,有誰可以反對祂呢?祂如果要在這時代使用你,你也不能像摩西一樣地推辭。人不過是神的器皿,是祂發言的出口,是祂要工作的伴侶。
不必懷恨 國事為重
耶弗他自知在社會的地位極其低微,所以被他的同父異母所生的弟弟們趕出家門,也不覺得難堪,他也不覺得有資格與他們一同承受產業,所以他只好離家出走,奔向陀伯地居住。陀伯是在基列地區之北,有些匪徒到他那裡聚集,一同出入,準備有盼望的「明天」。
等到國難當前,亞捫人進攻以色列,當時以色列並無領袖,那些長老想來想去,只想到一個人,那就是耶弗他,真是「塘中無魚,蝦公為大」。那些長老便到陀伯去拜訪耶弗他,請他作「元帥」,好與亞捫人作戰。那些長老有沒有他同父異母的弟弟在其中,經文並未明說,也許有也未可料。因為經過了若干年,大家都長大了,說不定那些弟弟們也有人做了民族的長老。如果有的話,耶弗他心中可能如此想:我報仇的日子終於來到了,非報此仇不可。他可能對他們揶揄一番,拒絕出來為元帥,也可能如此對他的弟弟們說:你們不是把我逐出家門麼?你們不是怕我和你們一同承受父親的產業麼?今天國家有難,你們這些自命清高的人為什麼不出來作元帥拯救同胞呢?不過,耶弗他並沒有如此發言,他在第七節的口吻中,便知有此可能。
耶弗他如此回答那些長老說:「從前你們不是恨我,趕逐我追趕父家麼」?「追趕他出去」,是他弟弟們所為,耶弗他說出這多年的痛苦,顯然易見,在這些長老中一定有他的弟弟在內。
耶弗他又說:「現在」你們遭遇患難,為何到我這裡來呢?
長老們打蛇隨棍上,「是的」,就是因為「現在」我們有難,所以來請你同我們去與亞捫人爭戰。你可以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首先是請他作軍隊的「元帥」,現請他作民族的「領袖」,前者是軍事的,後者是政治的。耶弗他後來果然不念舊仇,以救國為重,和那些長老「光榮」地回到基列地,他們就立耶弗他「作領袖、作元帥」(11節)。
耶弗他便在米斯巴舉行宗教儀式,將自己心裡要說的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顯然地,他並為完全忘記祖宗敬神的信仰,也不是一個別人認為是無宗教的妓女之子。他敬畏耶和華,耶和華便愛他。於是人敬畏神,不管他在社會的地位是尊或卑,神必愛護此人,也要使用他改變那個時代。
熟讀歷史 亞捫懵懂
那時亞捫人安營在基列地,準備向以色列人進攻,耶弗他便打發人去見亞捫王,與他理論,因為亞捫人要「侵略」。但亞捫人橫蠻無理,他竄改歷史的事實,認為在河東久居的以色列人侵佔了他們的地土,「從南方的亞嫩河到北方的雅博河」。耶弗他雖曾是妓女之子,但熟讀歷史,深知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時,並沒有佔領亞捫捫人和摩押人的土地(15節)。亞捫人和摩押人雖然是羅得所生「不潔的民族」(創十九30—38),但神因亞伯拉罕的緣故,面羅得和他的後裔,不准以色列人擾害亞捫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申二18―19),也不可擾害摩押人或與他們爭戰(申二8—9),所以以色列避開這兩個民族的地方,只佔領亞摩利人和希實本人之地,把他們打敗,佔領他們的地方,就是亞捫人竄改歷史的謬論,說以色列所占從亞嫩河直到雅博河的地方。這些地方根本不是—人的地方,而是耶和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地方,與亞捫人無關的,所以亞捫人乃是「侵略」以色列人的地土,為時已十八年(十8),他們還要到約但河西岸去攻打以色列人。
耶弗他糾正亞捫人的錯誤後,又譏諷他們不知自量,自以為比摩押王巴勒還強(25節)。耶弗他又說:「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26―27節,我字是代表我們全體以色列人)」。耶弗他說了一番理直氣壯之言,使亞捫人羞顏無地,但他們不肯聽耶弗他的勸告,於是展開爭戰的序幕,作一次生死鬥,耶弗他準備「抗戰」。
聖靈充滿 向敵進攻
最使讀者興奮的一句經文乃是:「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29節)。耶和華的靈是聖潔的靈,竟然要充滿一個被世人輕視的妓女之子,使用他去追趕同胞。我們是誰?敢批評神的作為?在舊約時代,聖靈是逐個充滿的,祂要充滿誰,使用誰,祂就如此行,正如充滿與摩西分擔重任的七十個長老(民十一25);充滿士師俄陀聶(士三10);充滿基甸(士六34);充滿參孫(士十四6);充滿以利亞和以利沙等。這時,耶和華的靈降臨在耶弗他身上,充滿他,使他有天上的大能力,足以打敗敵人而有餘。耶弗他大大殺敗亞捫人,還搶奪了亞捫人的二十座城,由收復基列地的亞羅珥開始,直搗龍門,占了亞捫人的二十座城,使亞捫人被制伏,也雪了人欺壓了十八年的恥辱(十8)。
許危險願 心中苦痛
耶弗他於是正式就任為以色列人的士師,有六年之久(十二7)。不知道他是否缺乏人生經驗,或對摩西雜認識不足,竟然向神許了—個不適當的「願」,他許這願好像作為打敗亞捫人的把握,他說:「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將他獻上為燔祭」。他竟然說出從他家門出來,表示他已有了家庭,有妻子兒女,他為什麼竟愚蠢到要將「人」來獻為燔祭呢?從前雅各離家出去時,也在途中向神許了一個十分幼稚的願(創廿八20―22);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向神求子時也許過願(撒上一10—11)。但他二人所許的願並不傷害任何人。耶弗他所許的願可稱為「危險的願」。結果心中痛苦,女兒哀哭,全家悲哀,畢生難堪之至,真是「一失言成千古恨(不是失足),再回頭已是百年身了」。
發生內戰死傷慘重耶弗他後來與以法蓮人爭戰,屬於「內戰」,無善可陳,當耶弗他帶兵與亞捫人作戰時,曾「招以法蓮人」面到河東並肩抗戰,以法蓮人卻袖手旁觀。現在耶弗他勝利了,以法蓮人卻心生嫉妒,口出謊言,結果引起一場內戰。「以法蓮是沒有翻過的餅」,這是先知何西阿對他們所說的諷刺話,意思是他們是一個「半生半熟」的支派,不分是非,不辨皂白,表示這一支派的人難與人相處。
他們渡河與耶弗他的隊伍作戰後,落荒而逃,但準備渡河到西岸時,卻因他們的口音,惹殺身之禍,他們竟然說不出一個「示」(SHI)音,只能說西(HSI)音(即SSHBBOLETH與SIBBOLETH之別),該字原意為「溪水」,可能指約但河而言。於是被殺,共死去四萬二千人(十二1―6)。
經文兩章 後人傳誦
耶弗他勝利歸來,並沒有向那些趕他出家門的弟弟們報仇,也沒有分享他父親的產業。他已為了全民族爭得一次歷史上的勝利,過去的個人耳傳,已不足介意了。他的一生在士師記占了輝煌的兩章經文,使後來那些被人藐視的朋友獲得鼓勵。假如妓女之子也會獲重用,還有誰不可以被用呢?
一個實際的問提:妾侍所生的子女能否讀神學、作傳道人?
我在海外各地佈道時,常常會有人發問一些實際問提,使人難於作答。「妾侍所生的子女,能否讀神學,後來作傳道人」便是其中之一。
在一個夏令會中,有幾個年青人來問我這個問提,我馬上反問他們說,什麼人說「不能」?他們說:「我們問過好幾位牧師、佈道家,他們都說不能」。「為什麼不能?他們有聖經的話作根據沒有」?「不知道有沒有聖經根據,但他們說:妾侍是不聖潔的,她所生的兒女也是不聖潔的,不能作傳道人」。「如果他們或你們從聖經裡找到任何一處經文,說妾侍所生的兒女不能讀神身學,也不能作傳道人的話,我也會說不能」。可是這種偏見的言論,不但無經文根據,反倒與聖經所記載的歷史事實相反。
人生兒女 神愛無窮「英雄莫問出處,落泊莫問根由」。
首先:人怎麼樣生兒養女,是「人」的事。有些人是正式結婚後生兒女的,有些人是不結婚也生孩子的,有些女人是在打仗的時候被迫生孩子的,因此世界上有那麼多私生子。
但,一個人生出來之後,「神愛世人」,神也必愛這個生出來的人,因他有一個寶貴的靈魂。神並不是「只愛」那些正式結婚所生的兒女,「神愛世人」包括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第二,不論這人是如何生出來,他長大以後,如果有機會信了耶穌,神一定會賜福給他。
第三,如果由妾侍所生的兒女,甚至是戰時或平時所生的私生子,他長大以後有機會信了耶穌,而且也在夏令會或培靈會或任何屬靈聚會中受感動要獻身讀神學,準備將來做傳道人,神也一樣會帶領他,造就他,使他將來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材。
妓女之子 被神重用
在士師時代,基列人「耶弗他」,是妓女所生的兒子(士十一1)。妓女所生的兒子在任何時代的社會上,都是沒有地位的,都是受人藐視的,比由妾侍所生的更不受重視。但神竟然使用他作以色列人的士師,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亞捫人的攻擊。
聖經如此說:「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士十一29),給他能力大大殺敗亞捫人(33)。耶弗他作了士師六年(士十二7),可見神使用一個人,並不問他以前是如何出生的。正如中國人所說「英雄莫問出處,落泊莫問根由」。英雄的出處或出生並不重要,他能成為時代英雄才是值得重視的。
妓女所生的耶弗他也能用,那麼妾侍所生的兒女為何不能讀神學,為何不能作傳道人?神使用人,是不受人的「制度」或「觀點」所限制的。
再者,雅各有二妻二妾,那兩個妾(實為婢女)所生的四個兒子,即「但」和「拿弗他利」,是由拉結的婢女辟拉所生。另外兩個是「迦得」和「亞設」,由利亞的婢女悉帕所生(創卅4—13),神也賜福這四個由妾侍所生的兒子,使他們後來也成為大族,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四支派,神並沒有輕看他們由妾侍所生。
所羅門王 享大尊榮
還有,大衛有六個妻子為他生了十九個兒子。所羅門是拔示巴所生的,拔示巴並非大衛的「元配」。依照撒母耳記上三章1―9節的記錄,她乃是第六個為大衛生孩子的婦人,而且是一個寡婦(本來是烏利亞之妻),那麼所羅門應該稱為妾侍所生的兒子,可是神卻使他承繼大衛的王位。
同一道理,妾侍所生的兒子為何不能讀神學,作傳道人?
舊約新約 原則相同
或者有人說,那是舊約時代的事,新約時代則不然。妾侍所生的兒子怎能作傳道人。
舊約與新約生活不能相同,乃是外國傳道人帶來的傳統偏見。其實人對神的生活態度,並無舊約新約之分。比方,禱告,舊約與新約的信徒一樣要禱告,舊約的人念舊約聖經,新約的信徒則念舊約與新約,比舊約的信徒念得還要多,舊約與新約的信徒一樣要過聖潔的生活,並無分別。神使用及重用舊約時代肯被他使用的人和使用及重用新約時代的人一樣。人不過神手中的器皿,祂要用誰,祂要怎樣用—個人,無人可以阻止。
公義慈愛 新舊並重
傳統的偏見說,神在舊約時代是公義的、嚴厲的,在新約時代乃是慈愛的。其實神在舊約時代一樣是公義與慈愛並重的,詩篇中多少次提及神的慈愛。神在新約時代表現祂的大愛,但祂也是烈火(來十二29),祂也使欺騙神的亞拿尼亞、撒非喇死亡(徒五1―11)。不要接受傳統的錯誤與偏見,追趕照聖經所指示的去行事為人,至為重要。
我們不贊成人娶妾,但妾侍「既已」生了子女,正如些子女一樣可以被神使用,一樣可以成為時代教會重要領導人。
參孫哀樂史(士師記十三章至十六章)
參孫雖然過著失敗的拿細耳人生活,卻完成了得勝非利士人的重任。(參孫,這中文譯名的「參」字應讀如高麗參的參,不應讀如參加的參,因為原文是SAMSON,如譯為森孫或沈孫,便不會念錯。
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是由士師秉政的(得一1)。士師時代的人數,共有12位,其中以參孫的生平最為突出,他是一位百份之百的「個人英雄主義者」,綜觀他的一生,實可稱之為「獨行怪俠」。在他一生事蹟中,能作為後世模範者少,但作為鑒戒者多。神雖然要使用(甚至重用)一個人,但這個人未必完全與神合作。神的計畫可能因他得以完成全部或一部份,但自己的痛苦與損失往往是巨大的。
參孫出生 神所預定
參孫(SAMSON)的名字與太陽有關。他出生的地點是頊拉(十三2),該地離伯示麥甚近,伯示麥意即「太陽之家」,是迦南人及非利士人崇拜太陽的中心地。他出生後,他的父母為他起名叫參孫,並非表示他們也參與崇拜太陽的行列,乃是表示他們的兒子將有「太陽的熱力」,對抗那些崇拜太陽的迦南人與非利士人。
因此,參孫意即「似太陽之人」或「有太陽光輝或熱力的人」或「太陽之子」。但猶太史家約瑟夫則解釋參孫之名意即強壯,正如他一生所表現的,他實在是一個非常強壯的人。
參孫的出生,是神所預定,可稱為「應許之子」,正如以撒(創十七章),撒母耳(撒上一章),施洗約翰(路一章)一般。他們的出生都是在神計畫之中。這些人的父,是虔誠人,過著敬畏神的生活,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生孩子,卻因為神的慈愛與大能,使他們生了榮神益人的時代巨人。
參孫的父母是瑪挪亞(MANOAH)意即「安息」,從他祈禱的生活便知他是一個虔誠人(十三8,15)。他兩夫婦看見耶和華的使者向他們顯現,以為自己會死,因為他們認識了他們所看見的是神(十三22),也表示他們十分敬畏神。在選民多年及多次受外邦人壓迫的動亂時代中,神有計劃地要揀選一個家庭,由這家庭中興起一個人來拯救祂的百姓,於是神揀選了瑪挪亞這一家,同時應許他們要生一個兒子,一生都要作拿細耳人(十27)。
今日,神也有計劃地在基督徒的家庭中揀選青年人來完成神的託付,因此為基督徒父母者過虔誠的生活是十分重要的。
拿細耳人 分別為聖
參孫要在神的計畫中長成,神吩咐他父母要使他們的兒子做拿細耳人,而且要做一生的拿細耳人(十三7)。
根據民數記六章所記,做拿細耳人要遵守的規則如下:
―、清酒濃酒都不可喝。
二、一切與葡萄有關的食物也被禁止入口。
三、不可用剃刀剃頭發,頭髮要長長。
四、不可追趕死屍(包括人與動物在內)。
五、要離俗歸耶和華,即與俗人的生活有別。
六、要過聖潔的生活,歸耶和華為聖。
通常做拿細耳人只是一段時期,拉比們說大約是三十天,然後該人可以結束拿細耳人的日子,恢復與平常人相同的生活。可是參孫從出胎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十三7),意即一生做拿細耳人。依人看來似乎神對他太苛求,但神擬定的計畫,是有天上的價值,非俗人所能瞭解。順服者蒙恩,悖逆者受禍。
到底參孫是否「甘心願意」作一個終身的拿細耳人呢?神的使者吩咐瑪挪亞說:「凡我所吩咐的,他都當遵守」(十三14)。參孫作以色列人士師共二十年(十五20),在這二十年之內,他的所作所為,充分表現「暴行」的性質,表示他並未嚴職守神的吩咐,作一個虔誠與聖別的拿細耳人。
當代奇才 石破天驚
參孫長大,到了二十歲左右,可能已在同胞面前顯露他的奇才,聖經並未明言他從什麼時候開始作以色列人的士師,但他在長大的時候,蒙神賜福(十三24),則說得很清楚。可見神很喜悅這一位年青人,以色列人也希望神會大大使用他,拯救同胞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聖經曾四次提及「耶和華的靈感動他」和「大大感動他」(十125,十四6,十五14)。因此他獲得驚人的體力,做出石破天驚的大事。他初出茅蘆時,神的靈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開始感動他,表示已在但支派與便雅憫的同胞中初露鋒芒。後來三次被神的靈大大感動,則轟動猶大支派和使非利士人覺得四面楚歌,坐立不安。
他從來不帶領一隊以色列的士兵或一隊人馬去攻擊非利士人,正如女英雄底波拉率領一萬人去與迦南人作戰(四6),或如基甸帶領三百人去攻擊米甸人(七6);他只是一人去應付一切敵人,由他一人去排解萬難。正如摩西和約書亞向民眾所宣佈過的,「一人可追趕千人」(申卅二30;書廿三10),因為神把敵人交出來,可形同無物,不足重視。
不過,參孫每次攻擊非利士人,都屬於「私人報復」之舉,並非解救他的同胞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此外,在他一切對付非利士人事件中,充份暴露他破壞了拿細耳人的嚴謹生活守則。
一、他最先表現他的驚人體力,是撕裂一隻向他吼叫的獅子(十四5―6),如同撕裂一隻山羊羔一般。經文說,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十四6),這一句經文暗示他身為拿細耳人不應傷人害獸,如果他父母知道了,一定會責備他。
二、他後來從他打死的獅子屍體內取出蜂子所釀的蜜,他自己吃了,也給他所愛的女子父母吃。經文說「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十四9),暗示他又犯了拿細耳人的規例,因他不能與死屍接近,可則被污染。
三、他準備娶亭拿的非利士女子為妻之際,為著使那些非利士人喜歡,給他們出一個謎語,結果他的未來妻子洩露了謎底,以致參孫要擊殺三十個非利士人,奪取他們的三十套衣裳來賠給那些猜中謎語的人。這是他第一次殺人的暴行,卻是第二次與死屍接近,犯了拿細耳人不可摸死屍的規例。
四、後來他的岳父把女兒給了參孫是「伴郎」,使他十分生氣,於是他想出一道奇謀,用「狐狸火攻方法」燒盡非利士人的禾捆和橄欖園(十五1一5)。這種「放火」的暴行,也與一個拿細耳人的身份不配合。他驅趕那三百隻狐狸帶著焚燒的火把進入禾捆中,當然那些狐狸也可能燒死,除非它們能掙脫而逃出火堆。因此參孫不但傷害過獅子,也殺害許多狐狸。不但如此,他用火攻的結果引起了連鎖的惡劣反應,引致非利士人也用火攻,燒毀了那婦人和她的父親,殺害了兩條無辜的生命(十五6)。
五、跟著,參孫因為要報非利士人殺害那婦人和她父親,所以大大擊殺非利士人,連腿帶腰都砍斷了(十五8),表示他不但「殺人」,而且「碎屍」,以泄己憤。這也是他的暴行之一,而且前無古人。
六、非利士人冤冤相報,上到猶大支派境內尋找參孫,猶大人用兩條新繩子把他捆綁,然而參孫很容易把繩子掙脫,同時怒火中燒,拾起地上一塊未幹的驢腮骨,擊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十五15),他的手於是充滿血腥,是一同恐怖的「殺人犯」,不斷與死屍有接觸,拿細耳人的嚴格規例,也被他破壞無遺。但參孫在此竟然作「血腥之詩」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死了一千人」(十五16)。
原文是用字技的方法來宣傳他的功跡,原文有兩種譯法:
1、「我用驢腮骨,使之一堆、二堆,我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強人)」。
2、這驢字原文是指紅色的動物,而驢子與堆字原文同字:「我用紅色的騮使之紅之又紅(指殺人所流之血),我用紅色的驢殺掉一千人」,這血腥的詩句與該隱的後人拉麥所作的詩相同(創四23),都是誇耀自己殺人的暴行,不足取法。
七、最後他所殺的人更多,聖經說他「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十六30)。因他向婦人大利拉洩露他有能力的秘密,因此那女他的頭髮剃光,他的大能力也隨風而逝,結果被非利士人克服,剜了他的眼睛,用銅煉拘索他,使他在監裡推磨(十六19―21),可是他後來經過一段時候,頭髮又長起來了,在一個大袞廟的慶祝會中,他兩手抱著廟中兩支柱,求神再賜他能力報仇,結果神廟倒塌,參孫與神廟中三千男女同歸於盡。他死的時候也是一同殺人犯,而且殺了三千人。
像這樣嗜好殺人的人,怎能稱為拿細耳人?怎能洗手表明無辜?他雖然為士師,但又怎能為別人與後人的模範?
在外邦人 尋找愛情
拿細耳人是可以娶妻身的,撒母耳不剃頭發(撒上一11),相信也是拿細耳人,但他是有妻兒的。不過參孫認識三個女人,都不是以色列人,他父母曾提醒他,但未禁止他,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無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十四3)?這是以色列傳統的信仰,不過參孫並未聽從父母的勸告,卻三次在非利士人中找「女人」。約瑟夫說:「因他犯了本國的律法,改變了生活習慣去效法外邦人,是他禍患的起頭」(注),
他首先在亭拿愛上一個非利士人的女兒,「亭拿」意即「分派」或「有份」。參孫喜悅這個外邦女子(十四3),並未求神指示。因此他踏進情網,在不潔的民族的生活中有份,他陷入人生痛苦的網羅,以致殺害三十非利士人,也失去妻子。他的妻子用哭啼的方法逼著他把謎底說出,結果他要賠償三十套衣裳,真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妻子不是以色列人,一定會把他出賣,是可以斷言的。
參孫所出的謎語是用「字技」的方法來表達的,他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者從強者出來」。頭一句話用兩次「吃」字,第一之是「吃的」指食物言,第二次是「吃者」指吃人獸的獅子言。第二句話則用「甜」字與「強」作比較。第一句的兩個吃字指蜂蜜與獅子而言,第二句的甜字與強字亦指蜂蜜與獅子而言。因此謎底乃是「有什麼比蜜還甜呢?有什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雖然比獅子還強,他對妻子的愛情雖然比蜜還甜,但結果失敗在「母牛犢」手中(十四18),自覺慚愧,因為被外族人猜中謎底,在古時是一件羞恥的事。他這次的失敗,不但損失了面子,也損失了妻子。
他第二次與一女子親近是在迦薩,該女子竟是一個妓女。「迦薩」意即「堅固城」,這是非利士人的城,後來成為埃及人最堅固的作戰基城。參孫不但不能遵守嚴格的拿細耳「分別為聖」的宗教生活,反倒比一般人更敗壞地去與污穢不堪的妓女相愛。迦薩人終夜在城門處埋伏,準備到天亮才殺他。
可是參孫半夜便起來,竟然將城門的兩隻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頓上,一直扛到猶大支派的重要城門希伯侖。迦薩與希伯侖相距四十裡,城門當然很重,他能杠在肩上,已經是驚人的事,面要走四十裡之遠,那是普通人要走兩天才能走完,他可能疾走,到了天亮已抵達希伯侖。在希伯育的猶大人當然十分「驚喜」,但在迦薩的非利士人則非常「驚懼」,因為古時城門被敵人拆卸,是該城的極大恥辱,猶大人則以勝利者的姿態來迎接時代的巨人所帶來的敵人城門,作為勝利的紀念品。
參孫雖然能拆掉敵人的城門,卻掙脫不了自己情欲的枷鎖,他在外表上雖然是勝利者,但在神看來他是愛情的失敗者、情欲的奴隸。他並不是要到迦薩去挑選一位妻子,乃是放縱自己的情欲來發洩個人的敗壞的願望。
沉迷女色 洩露真情
參孫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墮入情網是在梭烈穀,他愛上一個婦人(並非少女)大利拉。「梭烈」意即「葡萄」,參孫是拿細耳人,是不准與一切葡萄有關之物接觸,他卻明知故犯,走到一個栽滿葡萄的山谷去尋找愛情,這是一項十分悖逆的行動。他第三次陷入情網,結果也結束了他的一生,何等不幸。
他所愛上的女人名叫「大利拉」,意即「美味」,可能是一個美貌動人的淫婦,非利士人的首領(共五人,撒上六18)於是利用這女人來探測參孫有大氣力的秘密,和設法克制他(十六4-5)。他們答應每人送她一千一百舍客勒銀,五人共五千五百舍客勒銀子,約等今日的五千美金。大利拉和許多人一般,有利可圖則無所不為,於是她設法引誘他洩露能力的秘密。
參孫曾三次對這女人撒謊,那女人也三次嘗試克制他,均告失敗。最後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這期間表示參孫與大利拉一直同居,所以大利拉「天天」有機會。那五千五百舍客勒銀子的引誘是很可怕的,這女人對參孫並無真正的愛情,但目對她說出真心話,同時非利士人的首領得了勝,大利拉是否真正獲得那重賞不得而知,但參孫的損失則無法賠償。
六種損失 使人心驚
參孫對大利拉所說的能力秘密很簡單,他的能力在他的頭髮。長頭髮是拿細耳人的顯著特徵,如果把他的長頭髮剃掉,他的能力也隨之而喪失,他的損失也驚人!
1、他喪失了能力的來源,即他的長頭髮。
2、他喪失了能力。
3、他跟著被非利士人剜掉靈魂的窗,喪失了他寶貴的眼睛。
4、他喪失了自由,成為非利士人監獄裡的囚犯。
5、他喪失了以色列人的尊嚴,成為獄中推磨的。
6、他最後與敵偕亡,喪失了寶貴的生命。
他的頭髮雖然再長起來,但他的眼睛再不能複明;他雖求神再給他一次能力,蒙神答應,但他不可能再有生命作以色列人的士師;他雖然死時殺死三千非利士男女,但他在終身作拿細耳人的功課上,他是最大的失敗者。
救護選民 安享太平
雖然參孫的行為乖戻而驚人,但他已嚇阻了非利士人不敢隨便欺壓以色列人。在參孫出生前,以色列人已被非利士人轄制四十年(十三1,十五20)。神興起了參孫,使非利士人刮目相看,單單應付參孫一人,已使他們焦頭爛額,手足無措。很顯然地猶大人在參孫耀武揚威的二十年中,獲得喘息,安享太平。
不過在這四章經文中,沒有一處提及以色列人遭遇過什麼困難的時候,參孫去幫助他們解決。反之,當參孫遭遇於是危險時,以色列人也無人對他加以援助。他一生都是以自我為中心,他一切對付非利士人的,只是為自己報仇。因此等到他失去了能力,被非利士人克制、拘捕、剜眼、使之推磨、過著最痛苦的生活時,以色列人中也無人敢去救他。他的愛情也在非利士人中去尋找,足見他對同胞身的「公共關係」並不良好。他不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卻是插在牛糞上的一朵牡丹,至為可惜。
聖經很清楚地說「耶和華賜福與他」,又四次說聖靈感動他,賜他大能力。然而參孫親近神實在太少,在靈裡的進步緩慢。最使人憂傷的一句經文乃是:「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十六20)。正如所羅門,聖經也有一句傷心的語說:「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十一6)。
父母的虔誠未必能救兒女的靈魂,個人與神的親近,尊敬神的安排,順服聖靈的感動,才能保守自己不致失腳。正如猶大所說的:
「你們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大書20―21節)。
台灣聖經公會聖經網站
http://cb.fhl.net/ 神在歷代使用「人」作祂的出口,並不論他論他是什麼人。在古時,多數使用「男人」為民族領袖,如摩西、約書亞等;到了士師時代,有一段時間無男人可為神工作,神也使用一個「女人」底波拉為士師,正如祂後來使用一位弱質女子,皇后以斯帖去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惡人哈曼的毒手一般。到士師時代末葉,既無男人可用,也無女人可用,於是神使用「童子」撒母耳為祂傳遞重要的信息。此外,在以色列人進迦南以前,曾遭摩押人敵視,聘請那個有兩副面孔的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當時無人可使用去阻止巴蘭,神卻使用一隻「毛驢」,開了牠的口去教訓巴蘭。
可見,神有祂的自由意志,祂要使用誰,有誰可以反對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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