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惟本的法庭與家庭
2011/12/09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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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惟本,在執行工作時,由於不嚴謹的工作態度,致產生言論:『「視障者邱文昇日前帶導盲犬上法庭,法官解惟本當庭表示,若妨害秩序「導盲犬會被轟出去」。』
又以俗語「硬拗」的方式如此表示:
法官喊冤 反控盲胞涉嫌誹謗
解惟本前天發出聲明,澄清並未驅逐導盲犬,要求媒體更正,更認為邱在部落格形容他是「高級流氓」,已超越合理評論範圍,控告邱涉加重誹謗罪嫌。
他在聲明稿指出,法庭僅是公眾得出入場所,不是身心障保障法定義的「公共場所」,並引用法院組織法「有妨害法庭秩序之人,審判長得命其退出法庭」,但因動物並非人類,審判長無從「命」之,僅得命法警驅離,而「轟」正是指「驅逐、趕走」。
〔記者王定傳、陳慧萍/綜合報導〕自由時報。
「若妨害秩序,導盲犬會被轟出去。」
又以俗語「硬拗」的方式如此表示:
法官喊冤 反控盲胞涉嫌誹謗
解惟本前天發出聲明,澄清並未驅逐導盲犬,要求媒體更正,更認為邱在部落格形容他是「高級流氓」,已超越合理評論範圍,控告邱涉加重誹謗罪嫌。
他在聲明稿指出,法庭僅是公眾得出入場所,不是身心障保障法定義的「公共場所」,並引用法院組織法「有妨害法庭秩序之人,審判長得命其退出法庭」,但因動物並非人類,審判長無從「命」之,僅得命法警驅離,而「轟」正是指「驅逐、趕走」。
〔記者王定傳、陳慧萍/綜合報導〕自由時報。
「若妨害秩序,導盲犬會被轟出去。」
這句話是說給人聽的?
還是說給狗聽的呢?
亦或是不說給任何人聽,只是舒發自己不耐煩的情緒呢?
更絕的是:
解惟本5日由同為法官的妻子李昭融以配偶的獨立告訴權,控告邱文昇加重誹謗,後因邱文昇已刪除部落格文章等理由撤回告訴。
同為法官,意指夫妻兩都是法官。兩位法官,更是「殺雞要用牛刀」的方式,以法官職務身份之尊,法庭經驗之豐富,「夫妻同心,其利斷金」,聯手要好好「教訓」這個「瞎了眼」敢在太歲頭上動土的邱文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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