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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事件
2008/02/13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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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謝長廷都要抬出陳冠希做話題,想來這新聞的重要性遠勝民生法案,也遠勝雲門練習場被焚毀事件,他與希拉蕊、歐巴馬之爭齊名,屬於國際熱門新聞,老娘也來說說這件事。

我真的覺得,陳冠希惹上這事,真是有夠倒霉,少年青春事件簿,男歡女愛,SO WHAT

他一沒破壞人家家庭、二沒當淫媒、三沒當做利益交換、四沒以裸照威脅恐赫、五沒影響公眾利益、六沒造成股市波動、七沒騙人家上床,充其量不過增加街頭巷尾八卦話題,或者只能說他女朋友的人數比一般人多,而且更換速度可能也比一般人快了點,問題是,這是他家的事,雙方你情我願,外人管的著嗎?

私密行為搞的天下皆知,那不是倒了八輩子霉是什麼。看他自己錄的那段英文道歉啟事,我根本覺得他烏雲罩頂,不知道他是不是本命年,應該去廟裡安一下太歲,現在安太歲很容易,上網就行了。

陳冠希對社會做了不良示範嗎?

他跑掉的確做了不良示範,這男人怎麼這樣。但其他呢?千萬不要跟我說婚前性行為這不痛不癢,不代表任何說法的道德規範。

陳冠希與許多人一樣,尋求一時生理上的刺激與快樂,記錄情到濃時的片刻,這有什麼對錯。始亂終棄一說,已經是上上個世紀祖先們的行為參考標準,他只不過是年輕草莓族的一個代表罷了,因為他有名、因為他的對像也有名,因為他有證據留下,他就成為眾矢之的,這事我覺得是很不公平的。

到底被公佈上網的照片是不是被偷拍,我想當事人個個心知肚明,但這不代表照片或影片中的女明星,活該倒霉,有被公開私密生活的義務。他們畢竟不是三級片女星的寫真集,以商業為出發點的創作,好逮,他們還是美美的拍、美美的露、美美的賺錢。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果你是名人,或者你以後也有可能變成名人,小心你的硬碟,打死不送修,我可不能說,千萬別攝影、別拍照,這是人家的自由。

不過,陳冠希還是要表現像個男人,回香港面對這件事吧,讓一堆跟他有過親密關係的女子,遭受公評,實在說不太過去吧。

至於謝長廷拿陳冠希比馬英九,簡直是沒水準、沒格調、不衛生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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