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曾就讀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是A班的學生,今日一時興起,便想說說之前的往事,東吳大學法學院位於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法學院位於崇基樓,那是城中校區歷史最悠久的大樓,地上七層地下一層,而東吳法律系系學會,曾經中斷了大約十年,在那個沒有系學生會的十年之前,有好幾任系學生會長發生女朋友跑掉的/車禍受傷的/國考考不上的,會有這樣的問題,其實是因為東吳城中校區以前是日據時代的後備步兵第一總隊第二大隊,而國府遷台初期也是軍統局監獄,後來才移交給國防部,最後賣給東吳大學作為城中校區,故該地其實是冤氣與陰氣很重的地方,所以其實不適合在學校待太晚,可惜母校的校地與教室皆不敷所用,故很多課也會開在晚上,並不限於夜間部,日間部與研究所甲組也會開課在晚上,而系學會會倒閉之關係,乃是當初的系學會辦公室選址不當,風水不佳,容易招陰所引起的,不過目前的新東吳法律系系學會,乃是與前面中斷十年的法律系學會僅有名稱相同而已,但其餘皆無關,而目前的法律系學會位置在於第六大樓,風水比之前好,但相較於東吳法律服務社或東吳大學法學院法治播種服務隊,實在是相差太多了,無論是社辦地址或是社團經費,都差上一截,至於東吳法律研究社,則是東吳大學法律系的轉學生或轉系生或雙主修生或輔系生的聯誼性社團,並非正式之組織,故目前系所上的社團有東吳法律服務社、東吳大學法學院法治播種服務隊與東吳法律系系學會,剛好這個排序也是權力與預算之排序。
又崇基樓一樓有公平正義碑,那是有功用的,是鎮邪護法的,而在建院一百週年時,學校又增加了正義女神銅像,且主要目的是增強鎮邪護法之效用,而次要目的是紀念建院一百週年,雖然立意良善,但是問題很大,因為這尊銅像實在沒有鎮壓的能力,不知當初設計者是如何設計的,傳統的正義女神像一手持寶劍,另一手持法典或天平,寶劍代表制裁罪犯的正義武力,法典或天平代表公平、公正的審判,而學校增加的正義女神銅像,既無寶劍又無法典或天平,實無正義與鎮邪之效,但若當祂是一件藝術品可也,而談完此處之後,我想說說關於日軍遺留下來寶藏與密道直通總統府之事,首先,城中校區,有人來挖寶過,雖然事後都宣稱沒有結果,但那是要避免政府來分一杯羹的藉口<法律有規定>實際上有發現東西的,而寶藏的位置就在城中校區的地底下,目前還有很大一部分沒被挖掘出來,聽說是金磚,而密道直通總統府之事,則是當初蔣中正總統有預留逃生通道之習慣,所以挖掘的,而最有可能的密道出口就是在法學院地下閱覽室的某扇禁止開啟的門中,雖然官方至今否認到底,但其中的陰謀,誰知道呢?
既然談到了東吳法學院地下閱覽室,就不得不說一下他的風水,雖然近幾年學校有改建過該地下閱覽室,惟其問題還是存在,就是會有一股難聞的異味,尤其是在夏天,這股難聞的異味之源頭就是崇基樓的化糞池就位在地下室,所以學校無論怎麼裝潢地下閱覽室,都是浪費錢且徒勞無功的,而且法律系最重視的就是功名即國家考試的上榜率,而功名文昌最害怕的風水煞氣就是臭味,尤其是這種不潔的味道,更是致命傷害,所以釜底抽薪之計,就是不要將法學院地下室作為提供給學生讀書之場地,君不見台大、台北大之閱覽室皆不在地下室乎,風水考量還是很重要的,希望學校可以多想想,增加國考上榜率對學校也是非常有利的,莫把學生當作過客,須知學生畢業了就是校友,而校友對學校之態度則取決於當學生時學校對她/他的態度為何,總之,分則兩害合則兩利阿,又東吳城中校區之頂樓是否要仿照東吳外雙溪校區那樣開放為露天平台,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開放的優點是可以提供師生們又一休閒去處,且可以觀看城中風景,相當快活,但是法律系與另一東吳出名的學系都最重國考,有些同學考了十年,甚至考了十五年,最後才如願以償,但也有人考了十年不中後,最後精神崩潰而發瘋或自殺,萬一有人藉頂樓開放為露天平台之便,而尋輕生之短見,則非吾人所樂見也,又最後我認為這文章並非是結束,反而是開始,因為還有一代又一代的學弟妹們會來母校母院母系就讀,祈希可以發揮我手寫我口的精神,讓校史無法記載的東西與資訊也能流傳下去,最後以幾句話作結:
「我們的歷史由我們來寫,東吳的歷史由東吳人來撰寫!」
「且看他年再興史,留將幾許寫母校」【改編自中二中校歌】
這是多麼響亮的號召!昔有弦歌夜未央,今有吾等寫故事,想當年的青春夢想,若無文字來記錄,那是如此可惜的遺憾!鑒於此目標,需要各位之協助,如果大家有東吳、中二中、各位的母校有甚麼自己的歷史經驗,都希能提供一下,使後人可以知興替,也避免以後自己年華老去,而記憶已如一江春水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