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論說-256-272
2014/11/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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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256-258
I.無常、磨滅法、生滅法
[經文] 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知?謂色無常,色無常如實不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不知;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不知。
[論說]復次、修觀行者,由三處故,於諸行中無愚癡住。何等為三?一、於過去諸行,如實了知是無常性;二、於現在諸行,如實了知是滅法性;三、於未來諸行,如實了知生滅法性。彼由如是,於三世行無有愚癡,不染污心安樂而住,墮在明數。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有愚癡住,墮無明數。
[解]復次、修習觀的行者,由於三個地方的緣故,對於五蘊諸行中,能夠沒有愚癡而住。哪三種?第一、對於過去五蘊諸行,已生已滅,如其真實了知是無常性。第二、對於現在五蘊諸行,已生未滅,如實了知現在五蘊諸行是具有滅盡的性質。第三、對於未來五蘊諸行,未生未滅,如實了知未來五蘊諸行,是具有生起、滅盡的性質。彼修觀行者,由於這樣三個地方,對於三世五蘊諸行沒有愚癡,不染污心,安樂而住,屬於明的範圍。與這個互相違背,應當知道就是具有愚癡而住,屬於無明的範圍。
II.三種煩惱異名
[論說]復有三種煩惱異名,多分說在煩惱品中: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貪異名者 ,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者為渴。瞋異名者,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名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蜇螫, 亦名拒對,亦名慘毒,亦名憤發,亦為怒憾, 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癡異名者,亦名無智,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喜貪差別,我今當說。緣依止受所生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所起染著,說名為貪。又於將得境生名喜;若於已得境生名貪。又於已得臨將受用名喜,即於此事正受用時名貪。又於能得境界方便名喜;即於境界名貪。又於後有名喜;於現境界名貪。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名喜;於自所得榮利名貪。
[解]1)還有三種煩惱的不同名稱,大多的部分都在煩惱品類之中?哪三種?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
第一、什麼是貪的不同名稱?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者為渴。
第二、什麼是瞋的不同名稱?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名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蜇螫, 亦名拒對,亦名慘毒,亦名憤發,亦為怒憾, 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
第三、什麼是癡的不同名稱?亦名無智, 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
2)喜與貪的差別,我現在應當說明。緣依止受,就是緣慮身心自體的感覺,所生起的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就是緣慮境界的感覺,所生起的染著,說名為貪。又對於將要得到的境界而生起的欣樂,名為喜。若是對於已經得到的境界而生起的欣樂,名為貪。又對於已經得到,臨近於將要享受使用,名為喜。就是在這件事情上,正在享受使用的時候,名為貪。又對於能得境界的行動或方法,名為喜;就是對於能得境界,名為貪。又對於後有,名為喜;對於現有的境界,名為貪。又對於所愛的其他有情類別所得到的功名利祿,名為喜;對於自己所得到的功名利祿,名為貪。
III.攝異門分T30,770c
1.貪異名
1)復次,染者,謂樂著受用故。
2)著者:謂即於彼無所顧惜故。
3)饕餮者:謂希望未來所得受用事故。
4)吞吸者:謂彼所餘助伴煩惱所吞吸故。
5)迷悶者:次後當說。
6)耽著者:謂堅執已得,無所營為故。
7)貪求者:謂追求未得,勤加行故。
8)欲者:謂於未得已得,希求獲得及受用故。
9)貪者:謂於受用,喜樂堅著故。
10-11)親昵及愛樂,如所親昵、所愛樂中,應知其相。
12)藏者:謂於內所攝自體中愛故。
13)護者:謂於他相續中愛故。
14)執者:謂於我所中愛故。
15)渴者:謂倍增希求故。
16)所染者:謂貪居處故。
17)所憍者:謂七種憍所居處故。
18)所欲者:謂種種品類受用貪欲所居處故。
19)所親昵者:謂是過去諸顧戀愛所隨處故。
20)所愛樂者:謂是現在諸欣喜愛所隨處故。又現法中串所習愛,名為親昵。宿世串習所發生愛,名為愛樂。
21)所迷悶者:不能於中觀察功德及過失故。
22)所貪著者:是耽樂心所居處故。
23)所縛著者:是貪瞋癡所居處故。
24)所希求者:能生愛故。
25)所繫縛者:是一切結所居處故。
26)是惡者者:謂能和合不善法故。
27)為令現前而喜樂者:謂希望故。
28)為令現前而言說者:謂以語言而追求故。
29)為令證得而遽務者:謂生貪著身追求故。
30)耽著而住者:謂得已,抱持而不捨故。
31)等染者:謂於樂受起貪欲故。
32)等惡者:謂於苦受起瞋恚故。
33)等愚者:謂於三受起愚癡故。
34)顧戀者:謂於過去故。
35)繫心者:謂於未來故。
36)劬勞者:謂由彼因緣正起追求故。
37)熾然者:謂所欲果遂起染污心故。
38)燒者:謂所欲衰損起染污心故。
39)惱者:謂所得變壞故。
40)為祈禱者:顯示取著吉祥愛故。
41)為觸對者:顯示取著摩執愛故。
42)為希求者:顯示取著與利愛故。
43)為欣悅者:顯示取著如意思惟所有愛故。
44)又於諸欲其心趣入清淨、乃至廣說於五種出離界,應知如前三摩呬多地已說。
45)言憍醉者:謂與三憍共相應故。
46)極憍醉者:謂依上憍遍於諸惡不善法中,能令其心不防護故。
47)趣憍醉者:謂於憍醉所有因緣受學轉故。
48)於諸欲中生等憍者:謂不觀過受用欲故。
49)平安者:謂樂受自相故。
50)領受者:謂諸受共相故。
51)趣受者:謂餘受因相故。
52)又欲貪、堅著、拘礙、饕餮等貪,如聞所成地已說。
2.瞋異名
1)復次言內垢者:謂於怨意樂,堅持不捨故。
2)內忌者:謂於所愛障礙住故。
3)內敵者:謂能引發所不愛故。
4)內怨者:謂能引發所不宜故。
5-7)又不可喜、不可樂、不可愛等、翻可喜等,如前應知。
8)又言苦者:謂彼自性苦,亦隨憶念苦故。
9)損害者:謂現前苦故。
10)違逆者:謂於三世思惟苦故。
11)不順意者:謂現有苦能損害故。
12-16)又苦、猛利、堅鞕、辛楚、不可意等,如攝事分我當廣說。
17)又暴惡者:是其總句。
18)蜇螫者:麁言猛切故。
19)怨字語者:謂造文字無有依違麁獷言故。
20)怨嫌者:謂毀辱所依故。
21)憤發者:謂出言顯發惡意樂故。
22)恚害者:謂以手等而加害故。
23)顰蹙而住者:謂憤害已後,顰蹙眉面,默然而住故。
24)遍生憤恚者:謂數數追念不饒益相,深懷怨恨,惱亂心故。
25)若生煩惱惱亂其心,由此因緣便住於苦。如說苾芻懈怠雜諸惡,便住於眾苦。
26)有苦者:謂彼攝受未來苦故。
27)有匱者:謂彼遠離諸善品故。
28)有災者:謂彼能為餘惑因故。
29)有熱者:謂於後時發熱惱故。又言苦者:是其總句。有苦者:謂憂苦相應故。有匱者:謂樂受變壞故。有災者:謂在不苦不樂受中,於二不解脫故。有熱者:謂於樂等如其所應有貪瞋癡火故。有於過去有苦;於未來有匱。
30)又害者:謂顯示攝受上品怨嫌故。
31-32)敵者、怨者,如前已說。
33)又摧伏者:謂與未生士用生相違故。
34)破壞者:謂與生已士用住相違故。
35)為他所勝者:謂與未生功能生相違故。
36)落在他後者:謂與已生功能住相違故。
37)又不摧伏、不破壞、非所勝、有所勝者:如是諸句,由前諸句其義應知。
3.癡
1)復次在前際無智者:謂於過去諸行無常法性、不了知故。
2)於後際無智者:謂於現在諸行盡滅法性,不了知故。
3)於前後際無智者:謂於未來諸行當生法性,及當生已當盡法性,不了知故。
4)彼於如是不了知者:謂依前際等起不如理思惟:我於過去世、為曾有耶?乃至廣說:我為是誰?誰當是我?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如是依前後際不如理作意,故於如是無常法性,愚癡不了。於諸行中我見隨逐;於內於外俱於二種唯有法性,不能了知。
5)內謂內處,外、謂外迹。內外、即是根所住處,及以法處。由彼諸法、於內可得;又是外處之所攝故。
6)於業無智者:謂於諸業唯有行性、不能了知,而妄計度我為作者。
7)於異熟無智者:謂於有情世間、及器世間、若餘境界、業因所起,妄計自在、作者、生者。
8)於業異熟無智者:謂遍愚一切,獲得誹謗業果邪見。此即宣說外道異生、於諸法中所有無智。
9)於佛無智者:謂不了知如來法身及諸形相。
10)於法無智者:謂不了知善說等相。
11)於僧無智者:謂不了知善行等相。
12)於苦等無智者:謂如諸經所分別相,及十六行中,不了知故。
13)於因無智者:謂於無明等諸有支中,能為行等所有因性,不了知故。
14)於因所生無智者:謂於行等諸有支中,從無明等因所生性,不了知故。
15)又於雜染清淨品法,謂不善、善、有罪、無罪、過患、功德相應故。
16)隨順黑白,謂無明明分故。
17)黑黑異熟、白白異熟、及有對分,謂即黑白黑白異熟。如是一切皆從因緣之所生故;名為緣生。於彼一切、不了知故,名為無智。
18)或於六觸處不能如實遍通達者:謂於六處順樂受等觸所生中,彼滅寂靜,不能如實遍了知故。
4.無明的名義
1)又此加行不能如實於法通達知見現觀者:謂即於彼法、不如實知故。於彼於此者:於如所說、或所未說。
2)無知者:於不現見。
3)無見者:於現見現前。
4)無現觀者:於如實證不由他緣。
5)黑闇者:於其實事不正了知。
6)愚癡者:於不實事妄生增益。
7)無明者: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於彼彼處不正了知;謂於彼彼所說義中及於名句文身、不能解了。
8)昏闇者:成就誹謗一切邪見。
9-11)又障、蓋、無眼等,廣說如攝事分。
12-15)又覆蔽、隱沒、昏昧、遍昏昧等,廣說如愛契經。
16)不恭敬者:不修恭敬故。
17)不尊重者:不信彼德故。
18)不貴尚者:令彼所欲,有匱乏故。
19)不供養者:不施利養故。又不恭敬乃至不供養者:當知展轉後句釋前。又不恭敬不尊重不信有而聽聞法等,廣說如攝決擇分。
20)又不承聽者:不欲聞故。
21)不審聽者:心散亂故。
22)不住奉教心者:不欲修行故。
23)不修正行者:於法隨法,不如意樂正修行故。
24)又不受學轉者:於大師聖教,不能證故。
25)又樂睡眠虛度生命者:是其總句。
26)唐捐者:不能修往善趣因故。
27)無果者:不能得彼善趣果故。
28)無義者:不能修得涅槃因故。
29)無利者:不能得彼涅槃果故。
30)又問少病惱不者:界無不平等故。
31)少事業不者:加行事業無不平等故。
32)起居輕利不者:希須飲食既飲食已,易消化故。
33)又務、力、樂、及無罪等、如聲聞地食知量中,已說其相。
34-35)又不簡擇、不極簡擇等,廣說如聲聞地。
36-37)又不思惟、不稱量等,廣說亦如聲聞地。
cs259
I.四勝進
[論說]復次、於諸行中如理修者,有四勝進。謂勝進想,略有三種:一、未得為得,二、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果故,當知是名未得為得。即此為依,復能契會上學果故,當知是名未會為會。即此為依,復能證得阿羅漢果,於諸惑斷能作證故,當知是名未證為證。若已證得阿羅漢果,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正勤修習,但為現法樂住正勤修習。
[解]復次,在五蘊諸行中,如佛所教的道理而修習的人,有四種殊勝的進步。就是殊勝進步的想法,簡略地說有三種。哪三種?一、未得為得,二 、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
1)什麼是未得未得?最初的時候,能夠得到先前所尚未得到的預流果的關係,應當知道,就是名為未得為得。
2)什麼是未會為會?就是以這個預流果為依止,還能契會、領悟更上層的有學果位的緣故,應當知道,是名為未會為會。
3)什麼是未證為證?就是以這個有學果位為依止,還能體證得到阿羅漢果,對於種種煩惱的斷除能親身體證的緣故,應當知道,是名為未證為證。
4)什麼是為獲得現法樂住?若是已經體證無我智慧,得到阿羅漢果,更沒有尚未證得為得,一直到未證為證的緣故,正確合理的精勤修習,但是為了現法樂住,而正確合理的精勤修習。
II.三勝進想
又依自義,有三勝進想;謂於諸行中厭背想,過患想,實義想。
1.厭背想者,復可四行:謂於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如病者,謂如有一因界錯亂所生病苦,修厭背想。
如癰者,謂如有一因於先業所生癰苦,修厭背想。
如箭者,謂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修厭背想。
惱害者,謂於親財等匱乏中,因自邪計所生諸苦,修厭背想。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於諸行中修厭背想。
2.過患想者,復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思惟苦。
3.實義想者,亦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
此中先於過患想及實義想正修習已,然後方能住厭背想。當知此中先說其果,後說其因。
[解]又,依照自己本身的學習目標,有三種殊勝進步的想法。哪三種?就是在五蘊諸行中,生起厭背想、過患想、 實義想。
1.什麼是厭背想?還可以分成四種內心活動。哪四種?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如同疾病,如同癰,如同箭、惱害。
1)什麼是如病?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地水火風四界錯亂,所生起的疾病的痛苦,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疾病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2)什麼是如癰?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過去世的罪業,所生起的癰腫的苦惱,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癰腫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3)什麼是如箭?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他人怨恨而射箭,為箭所中的痛苦,五蘊也是如此,常常為老病死所隨逐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4)什麼是如惱害?就是在親屬有所衰亡,或是錢財有所衰失,或是無病有所衰損的情況,因為自己錯誤地思惟分別,所生起的種種苦惱,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種種惱害,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這樣四種內心活動,名為修習觀的行者,在五蘊諸行中,修習厭背的想法。
2.什麼是過患想?還有二種內心的活動。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無常以及思惟苦。
3.什麼是實義想?還有二種內心的活動。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空性以及無我性。在這裡,先要對於過患想以及真實道理的想法,能夠正確合理的修習之後,然後才能夠安住厭背的想法。應當知道,在這裡,首先說明其果,然後說明其因。
III.如病,乃至廣說T30,764a
復次,如說如病,云何顯示彼如病等,非但說彼猶如重病,乃至廣說?然修行者,先以如實無常等行,於彼事中如實訶毀作是思惟:此如病等甚可厭逆,為欲與彼不和合故,是故次說無常行等,如實顯示觀察彼果。
1.言無常者,顯現生身及與剎那皆展轉故。剎那展轉者,由彼彼觸起盡故,彼彼受起盡此相續見,由非不現見,非緣他智故。
2.所言苦者,有二種苦:謂生等諸苦,及諸所有受皆說為苦。
1)此二種苦如其所應,由見生身展轉有故而得悟入,謂死無間有生身生,生已復有老等諸苦,是故說言:無常故苦。由見生身展轉有故悟入苦性。
2)云何諸所有受皆說為苦?謂諸樂受變壞故苦,一切苦受生、住故苦。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故,說之為苦。此中,樂受由無常故,必有變壞。一切苦受由無常故,生住相續皆起於苦。非苦樂受已滅壞者,由無常故,說之為苦。已生起者,滅壞法故,亦說為苦。此滅壞法彼二所隨逐故與二相應,故亦名為苦。云何當觀樂受為苦?謂由此受貪所隨眠,由隨眠故,取當來苦,於現法中能生壞苦。如是當觀樂受為苦。云何當觀苦受如箭?謂如毒箭乃至現前常惱壞故。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者,謂已滅者即是無常,其未滅者是滅壞法。若無常者從此復生若樂若苦,滅壞法者終不解脫苦樂二種。
3.所言空者,無常、無恒、無不變易、真實法故。
4.言無我者,遠離我故,眾緣生故,不自在故。
[解]復次,如經文所說如病。為什麼明顯開示彼五蘊如病等,不是但是說彼五蘊猶如重病,乃至廣說?然而修習觀行者,首先,以如其真實是無常、苦、空、無我等四種內心活動,在彼五蘊的事情中,如其真實責罵、詆毀,作這樣的思惟:這些五蘊諸行如病等,極度可以厭逆。所以,為了想要與彼病等過患不和合的緣故,因此,接著說無常行等,如其真實明顯開示觀察彼果。這一段文,主要是說明,修習與宣說的次第,有不同。修習的時候,無常等為先,如病等為後,先修其因,後得其果的緣故。若是宣說的時候,如病等為先,無常等為後,先顯觀果,後說其因的緣故。
1.什麼是無常?顯現父母所生的肉身展轉生與滅,以及內心剎那展轉生滅的緣故。什麼是剎那展轉?由於各式各樣的觸生起、滅盡的緣故,各式各樣的受生起、滅盡。這種的內心前後連續無間斷的活動,因為可以現前見到,不是不能現前見到,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了知,不是因為他人而了知的緣故。
2.什麼是苦?有二種苦。就是生、老、病、死等諸苦,及諸所有受都說為苦。
1)這二種苦,如其所相應的,由於見到生身展轉有的緣故,而得以悟入苦。如何悟入?就是這一期的生命死亡之後,沒有間斷,又有新的生身生起,生起之後,還有老、病、死等種種苦,因此,說沒有恆常的緣故,所以是苦。這就是由於見到生身一生又一生展轉而有的緣故,體悟、進入五蘊是苦的體性。
2)為什麼諸所有受都說為苦?
a)就是種種樂受,因為變異、敗壞的緣故,所以樂受是壞苦。
b)一切苦惱的感覺,生起的時候,安住的時候,都是苦,所以是苦苦。
c)不是苦惱也不是快樂的感覺,因為本體是無常、滅失敗壞的法,說不苦不樂受為行苦。
d)在這裡,快樂的感覺,由於無有恆常的緣故,必定會有變異、敗壞。
e)一切苦惱的感覺,由於無有恆常,生起、安住,前後連續無間斷都是生起苦。
f)非苦非樂的感覺,已經滅失、敗壞的情況,由於無有恆常的緣故,說捨受為苦,這是過去。已經生起的情況,因為屬於滅失、敗壞的法,也說捨受為苦,這是現在。這個滅失、敗壞法,為彼苦與樂二種受隨時追逐的緣故,若這苦與樂受正現前活動,就是與二受相應,因此,也名捨受為苦。
g)應當如何觀察樂受為苦?就是由於此樂受,貪種子隨逐不斷,由於隨逐不斷的緣故,取當來的五蘊苦。在現法中,會因為敗壞而生起苦。應當這樣觀察樂受為苦。
h)應當如何觀察苦受如箭?就是如同毒箭,乃至現前恆常苦惱、敗壞的緣故。
i)應當如何觀察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若是已經滅壞的情況,就是無常。若是尚未滅壞的情況,就是屬於滅壞法。若是無常的情況,從此捨受,還會生起或是樂受,或是苦受,若是屬於滅壞法的情況,始終不能解脫苦與樂這二種受。
3.什麼是空?無有常、無有恒住、無有不會變易的真實法的緣故。
4.什麼是無我?遠離我的緣故,眾多的因緣所生起的緣故,不能自在的緣故。
Cs260
I.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
[經文] 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解說] rūpaṃ kho ānanda, aniccaṃ, saṃkhataṃ paṭiccasamuppannaṃ khayadhammaṃ vayadhammaṃ virāgadhammaṃ nirodhadhammaṃ. tassa nirodhā nirodhoti vuccati. (s22.21)
阿難!色是無常、有為、緣生、盡法、離貪法、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論說]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今所生起諸行永滅。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
[解]復次,由於三種相貌,五蘊諸行滅盡的緣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哪三種?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
1)什麼是先前所生起的五蘊諸行滅盡?就是在過去世裡,造作能感後有種種業與煩惱,以及由於過去世有思求的願,因為這些因緣生起五蘊諸行,現在五蘊永滅。
2)什麼是自性滅壞諸行滅盡?就是彼五蘊諸行生起之後,自然而然就是會滅盡、敗壞,不是究竟的安住,所以五蘊諸行永滅。
3)什麼是一切煩惱永離繫?就是種種煩惱沒有剩餘的斷滅,因為現今滅盡的緣故,之後不會再生起。因此,由於這三種相貌,五蘊諸行滅盡的緣故,說名寂滅。不是永遠沒有的相貌,因為他的相貌不同的緣故;若是永遠沒有的相貌,不可以施設,說名寂滅。為什麼?五蘊諸行滅故,證得寂滅,修習一切白法,才能顯發,所以不是沒有,只是他的相貌與五蘊諸行不同。
2.T30,766a
言無常者,謂性破壞,朽敗法故。
言有為者,謂依前際所尋思故。
言造作者,謂依後際所希望故。
言緣生者,謂依現世眾因緣力所生起故。
有盡法者,謂一分盡故。有沒法者,謂全分滅故。
又有盡法者,謂全分滅故。有沒法者,謂相續變壞故。
有離欲法者,謂過患相應故。
有滅法者,謂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
[解]1)什麼是無常?就是各自的體性是會破壞,腐朽、敗壞法的緣故。
2)什麼是有為?就是依於過去世,有所尋思的緣故。
3)什麼是造作?就是依於未來世,有所希望的緣故。
4)什麼是緣生?就是依於現在世,因為眾多因緣的力量所生起的緣故。
5)什麼是有盡法?就是一分盡故,就是過去。什麼是有沒法?謂全分滅故,墮在三世,三世俱沒。又什麼是有盡法?謂全分滅故,過去已盡,未來當盡,現在正盡。什麼是有沒法?就是前後連續無間斷,會變壞故。
6)什麼是有離欲法?就是與過患相應、相和故。
7)什麼是有滅法?就是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
cs261
I.生法計是我
[經文] 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
[解說] upādāya āvuso ānanda, '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kiñca upādāya'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rūpaṃ upādāya'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s22.83)
道友阿難!因為取,「我是」(才生起),非不取。云何因為取,「我是」(才生起)?因為取色,「我是」(才生起),非不取。
upādāya 有這些意義:取著、所生、依於。此中,漢譯為「生」,可能是採用所生之義。關於所生,如四大所造中的所造。Cs.43有相類似的經文,大概可知,可能為取。若依論的解說,upādāya是依止。
[論說]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生我慢:一、有分別我見,謂諸外道所起; 二、俱生我見,謂下至禽獸等亦能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內身所起;四、緣他依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
[解]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夠生起我慢。哪四種?一、有分別我見,就是種種外道所生起。二、俱生我見,就是下至禽獸等也能夠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就是對於各別的內身所生起。四、緣他依止我見,就是對於他身所生起,不計度這個身心為我,但是分別他身,計度如此我為好、不好等。
II.明鏡及淨水鏡
[經文] 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
[解說] seyyathāpi āvuso ānanda, itthī vā puriso vā daharo yuvā maṇḍanajātiko ādāse vā parisuddhe pariyodāte acche vā udakapatte sakaṃ mukhanimittaṃ paccavekkhamāno upādāya passeyya, no anupādāya. (s22.83)
道友!阿難!譬如女人或男人、少男、少女裝飾後,在清淨光明的鏡中或清澈的水器中,看到自己的面相時,因為取而見,非不取。
evameva kho āvuso ānanda rūpaṃ upādāya asmīti hoti, no anupādāya. (s22.83)道友!阿難!如是,取色故,計我是,非不取。
[論說] 1.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者,謂由此見,觀自、他身,計有實我。由此二種我見為依,發生我慢。譬如清淨圓鏡,面上質像為依,發生影像;影像為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如是由邪分別故,緣自依止我見為緣,發生緣他依止我見。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又此為緣發生我慢,方他謂己或勝、或等、或劣。T30,779c
2.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者,當知譬喻與前差別。如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所餘如前應知其相。T30,779c
[解]1)什麼是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就是由於這個我見,是觀察自己、他身,分別計度有一個真實的我。由於緣自、他依止這二種我見為依止,發動生起我慢。
a)譬如清淨的圓鏡,表面上的質像為依止,發動生起影像。這個譬喻是什麼意思?質像就是對於自己身心計度為我。發生影像,就是依照這個自所計我,還會分別他人身心,計度為我。所以,這個譬喻說明緣自依止的我見,能生起緣他依止的我見。
b)影像為依止,對於自己身心依止,發動生起劣 、中、勝的想法。這個譬喻是什麼意思?影像,就是緣他依止所生起的我見。還會依照他所計我,與自己互相比較,所以,生起我是劣 、中、勝的想法。
c)總之,這樣由於錯誤分別的緣故,緣慮自己身心依止而生起我見為條件,發動生起緣慮他身心依止而生起我見。如同依止表面上的質像,發動生起影像。
d)又此影像為緣,發動生起我慢,與他人比較,認為自己或是殊勝、或是相等、或是低劣。
2)什麼是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應當知道譬喻與前面有所差別。有什麼不同?依照分別我見所起的我慢,是與他人比較而起。依照俱生我見所生起的我慢,是依照自己本身而生起的高慢,可以稱為憍慢,因此,有差別。如同眼力很好的人,臨近清淨的水器,自己從水器中,看到眼、耳。以這樣的影像為緣,發動生起我是這樣的好看、不好看,應當這樣知道他的相貌。鏡子是人功所造,所以譬喻為分別見,水不是人功所造,所以譬喻俱生見。
III.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經文] 當知彼尊者於我有大饒益,我從彼尊者所聞法已,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論說] 此一切種薩迦耶見,唯依善說法毘奈耶方 能永斷,非餘邪教。如是如來及眾共知同梵行者,或諸弟子同梵行者,有大恩德。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或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報恩。又由第二,謂若有能即依如是差別句義,為利益故,勤修正行,如是亦名隨分報恩,彼所希望未滿足故。T30,779c
[解]這一切四種薩迦耶見,唯獨依照善說法、毘奈耶,就是佛法,才能永遠斷盡,不是其餘錯誤的教法。這樣如來及眾人共同熟知的同梵行者,或是眾多的佛弟子同梵行者,對於修行的人,有大恩德,為什麼?因為佛及弟子教導、開示修行者如何斷盡有身見。
1)唯獨依照善說法、毘奈耶,永遠斷盡薩迦耶見。唯獨這樣斷盡有身見的因緣的緣故,稱為對於大師或是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的報恩。為什麼?就是依照佛及弟子的教導與開示,如何斷盡有身見的方法。修行者以這些法為依據,體證無我智慧,斷盡煩惱,才是真實報答三寶的恩德。
2)又,由於第二種因緣,若是有人能夠依照這些差別句的道理,為了解脫的利益的緣故,精勤修習正確、合理的止觀,這樣也可以稱為隨分報恩,因為這位修行人所希望的斷除我見,尚未滿足的緣故。
cs262
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柁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柁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柁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柁南。
嗢柁南有二解,一者、攝取物惠施他故,二者、要略義,如一切行無常等,是諸法要略義。
[解]復次,為何要說明四法印呢?因為三解脫門是增勝上進的力量,應當知道依此三解脫門,建立四種法印。進入解脫的門有三個。哪三個?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依於無願解脫門,建立一切行是無常、一切行是苦。依於空解脫門,建立一切法無我。依於無相解脫門,建立涅槃寂靜。此從道的角度來說明。
復次,當知有二種法嗢柁南增上行欲:一者、勝解俱行欲,二者、意樂俱行欲。
[解]復次,應當知道有二種樂欲,因為四種法印的增勝上進,對於諸行生起樂欲觀察:一個是與勝解同時活動的樂欲,第二個是與意樂同時活動的樂欲。此從修行者的角度來說明。
勝解俱行欲者:由四種法嗢柁南故,於諸行中而生樂欲。
[解]勝解俱行欲者,因為聽聞四種法印,對於此法印有深刻的體會,產生決定的了解。對於諸行,樂欲觀察無常、苦、空,對於諸行的止息,樂欲觀察是寂靜。
又於諸行寂靜生樂欲者,由意樂故,獨處空閑,作意思惟。
[解]又對於諸行寂靜,生起樂欲觀察,由於意向所樂,獨處空閑,於此注意,於此思惟。
由四種相於彼寂靜,其心退還:一者、於中由見勝利,不趣入故;二者、不信彼得,不淨信故;三者、於彼所緣,不生憙樂,不安住故;四者、於彼而起不樂勝解故。與彼相違,當知即是意樂俱行欲。
[解]由於四種相貌的出現,對於諸行寂靜的觀察,此位修行者內心從樂欲觀察退離,還到不觀察的狀況:
一者、對於諸行寂靜,僅僅見到寂靜的殊勝利益,因為不能趣向、進入觀察的原故。
二者、不相信他自己能得到這種寂靜,因為信心不清淨的原故。
三者、對於他觀察的所緣,內心的歡憙與快樂不能生起,因為無法安住於所緣的原故。
四者、對於諸行寂靜,不樂於勝解原故。
與這四種相反的,應當知道,就是與意樂同時活動的樂欲。
又由二緣,依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由彼因緣,念忘失故。
[解]又由於二種情況,雖然依止於對無我勝解生起樂欲,但是對於他自己若進入涅槃,由於驚恐我沒有的緣故,他的心退失樂欲,還到原來的情況:
一、由於這種對無我勝解而生起的樂欲,不能反覆練習,未達到最好狀況的緣故;
二、在作意無我勝解的時候,由於不熟練,忘失正念的原故。
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俱行,障礙而轉。由此緣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逐身見,為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
[解]又對於無我忍可的樂欲,未能反覆練習的原故。當作意、思惟的時候,他的心愚昧不知:在諸行中,唯有諸行,其中無有我。反而數數思惟我,那時的我,將在何處?因為此時伴隨著微細尋求我我所的活動,而轉生障礙。由於這種我我所的活動的緣故,他產生這種心思:我將不存在。不會產生這個念頭:只有諸行,當來不有。如此隨從身見,追逐身見而不能捨離,他因為依賴、止住於這樣的身見的緣故,心發生變異,隨身見而轉;由於驚恐害怕的緣故,對於諸行寂滅的樂欲觀察,他的心退失。
復次為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及調柔心。
[解]復次,為了斷除這種驚恐,有二件事情應該多作:
一者、對著那些有智慧同梵行,將自己實際發生的驚恐情形告訴他,不需覆藏。
二者、因為對善法的希求,發起解了心及調柔心。
又發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由三種相、發生歡喜:一者、由補特伽羅增上故;二者、由法增上故;三者、由自增上故。補特伽羅增上者:謂由覩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大師。及所稱揚善說法者。法增上者:謂所說法能令出離煩惱業苦,及令信解最上深義。自增上者:謂有力能,於所說法能隨覺悟。
[解]又發起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從三種相貌,發生歡喜:一者、由於補特伽羅而增勝上進故;二者、由於法而增勝上進故;三者、由於自己增勝上進故。
補特伽羅增上者:謂因為看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的大師,及為大師所稱揚的善說法者。
法增上者:謂所宣說的法,能令聽聞者出離煩惱、業、苦,及令聽聞者信解最上深義。
自增上者:謂自己有能力,對於所說的法能隨順、覺悟。
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
[解]又發起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
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為得現觀,依彼勝解俱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
[解]依彼而轉者:謂對於四聖諦未得到現觀,為了能得到現觀,依於與無我勝解同時活動的正見,盡其所能的反覆練習而轉動。
由彼遍知者:謂依隨順現觀正見,於三事我執薩迦耶見及彼隨眠,斷、常兩見所依止性、并所得果能遍了知。
[解]由彼遍知者:謂依於隨順現觀的正見,對於三事執為我的我見及彼我見的隨眠種子,我見為斷、常兩見所依止。從此身、邊二見生起執著及以隨眠,此為所得果。能遍了知。
言三事者: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此何所取?謂五取蘊。誰能取?謂四取。云何而取?謂四識住。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為二取心之所依處。
[解]所說的三事是指: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
所取就是五取蘊,能取就是四取,如是取就是四識住。隨順這樣的次第,應知為二取、心的所依處。有二種說法,第一種解說:四識住是前面的所取、能取二心的所依處;
第二種解說:前面所提的三事是我及我所二心的所依處,亦可依此三事起我見已,即與斷常二見為所依止,故前總中明於三事我執即明斷常兩見所依止故。
又即於彼所有諸纏,非理所引緣。彼境界薩迦耶見、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
[解]又即於彼所有諸纏,是不如理作意所引。以彼境界為所緣,於身見能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
云何應所引發?謂住於彼,而能永斷薩迦耶見三事執著,及彼隨眠。於聖諦智,不藉他緣。
[解]什麼是所應該引發?謂安住於無我勝解,能永遠斷除有身見,對於三事的執著,及我見的隨眠。對於四聖諦的了解,不需要藉他人的協助。
又若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於諸行中,若集、若沒、不善知故,於處中行、尚不能入;況得出離。
[解]又若是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為何?因為對於諸行的集、滅,不能善知的緣故。於處中道而行,尚不能入,何況能得出離?
若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我執,皆已離繫;猶被隨眠之所繫縛。於諸行中,若集、若沒、能善知故;遠離二邊,入處中行。雖未出離,堪能出離。
[解]若是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的我執,全部已經遠離繫縛,但是還為隨眠所繫縛。為何?因為對於諸行的集、滅,能善知的緣故。遠離常斷二邊,於處中道行能入。雖然尚未出離隨眠,有此能力可以出離。
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於三事中,無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行先趣入已;後由此故,方得出離。當知如是三見轉時,有此差別。
[解]若是已經引起、發動聖諦現觀,由於獲得正見故,於三事中,沒有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道而行,先前已趣向、進入,之後,由此中道的緣故,方得出離。應當知道如是的三種見轉動的時後,有這些差別。
Cs263
I.知、見
[經文] 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云何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
[解說] jānato 'haṃ bhikkhave, passato āsavānaṃ khayaṃ vadāmi. no ajānato no apassato. kiñca bhikkhave, jānato kiṃ passato āsavānaṃ khayo hoti: iti rūpaṃ iti rūpassa samudayo iti rūpassa atthagamo, evaṃ kho bhikkhave, jānato evaṃ passato āsavānaṃ khayo hoti. (s22.101)
諸比丘!我以知見故說諸漏盡,非不知見故。諸比丘!因知道什麼,見到什麼故,諸漏盡?謂色,色的生起,色的息滅。諸比丘!以如是知,如是見故,諸漏盡。
[論說] 為欲證得未得真實究竟解脫,略有三法,能令獲得速疾通慧。一者、智力,二者、不放逸力,三者、數習力。
1.智力者,謂若住彼,堪能無間永盡諸漏,當知即是有學智見。
2.不放逸力者,已獲得如是知見,即依如是所得之道,方便勤修,於心防護惡不善法。
3.數習力者,謂即依此方便勤修,常作常轉,終不謂我為於今日得盡諸漏心解脫耶,為於來日,為於後日?由此邪思,令心厭倦。無厭倦已,便無怯畏;無怯畏已,不捨加行,能盡諸漏。T30,780c
[解]為了想要證得尚未得到的真實究竟的解脫,簡略地說有三種方法,能令行者獲得漏盡通慧,速疾斷滅諸漏。一者智慧的力量,二者不放逸的力量,三者反反覆覆地練習的力量。
1.什麼是智慧力?假若安住於彼智慧,有能力無有間斷,永遠斷盡諸漏,應當知道此智慧就是有學的智見。
2.什麼是不放逸力?已經獲得這樣的有學知見,就依照如是得到知見的道,以此道為方便,精勤修行,防護心,遠離惡、不善法。
3.什麼是數習力?就依照此方便,精勤修習,常常操作,常常觀察,始終不認為:我能不能在今天斷盡諸漏,心得解脫耶?還是明天?還是後天?由於此種錯誤地思惟,將會讓心厭倦於修行。心沒有生起厭倦之後,對於修行無有膽怯、怖畏;無有膽怯、怖畏之後,不捨棄努加修行,所以能斷盡諸漏。
[倫記]初中,言數習力者,常作、常轉,終不作期,謂我為於今日、明日、後日、當得盡漏令心厭倦,不作此期則無厭倦。
4. 問:智、見何差別?
答:若照過去及以未來非現見境,此慧名智;照現在境,此慧名見。
又所取為緣,此慧名智;能取為緣,此慧名見。
又聞、思所成,此慧名智;修所成者,此慧名見。
又能斷煩惱,此慧名見;煩惱斷已,能證解脫,此慧名智。
又緣自相境,此慧名智;緣共相境,此慧名見。
又由假施設,遍於彼彼內外行中,或立為我,或立有情,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或立軍、林及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能取於自相、共相,此慧名見。
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
又緣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緣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
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
[解]問:智、見有何不同?
1)答:若是能觀照過去及以未來,這些不能直接認識的境,此種慧,稱為智;能觀照現在,能直接認識的境,此種慧,稱為見。
2)又以所取的境為對象,此種慧名為智;以能取的心為對象,此種慧名為見。
3)又由聽聞正法、思惟正法所形成的慧,名為智;修止觀所形成的慧名為見。
4)又能斷煩惱的慧,名為見;煩惱斷已,能證知從煩惱得解脫的慧名為智。
5)又攀緣各自不同的相貌為境,此種慧名為智;攀緣諸法的無常、苦等共同的相貌為境,此種慧名見。
6)又經由語言的假借施設,普遍地對於各各內外有為法中,或是安立為我,或是安立有情,天、龍、藥叉、尋香神、非天、金翅鳥、歌舞神、大蟒神等,或是安立軍隊、森林及屋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是對諸法能取自相與共相,此慧名見。
7)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
8)又攀緣所緣的影像,安住其念,不復觀察簡擇,是名無分別影像。以此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攀緣所緣的影像,觀察審定功德過失,是名有分別影像。以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
9)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
[倫記]又有色爾焰者,舊云智母,景師傳三藏言:猶是所緣,則有色所緣與色所緣影像。達師云:此云境界。
II. 不修方便
[經文] 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
[解說] bhāvanānuyogam ananuyuttassa bhikkhave, bhikkhuno viharato kiñcā'pi evaṃ icchā uppajjeyya: "aho vata me anupādāya āsavehi cittaṃ vimucceyyā "ti, atha khv assa neva anupādāya āsavehi cittaṃ vimuccati.(s22.101)
諸比丘!當比丘不與精勤修習相應而住時,生起如是欲:啊!願我真的不取著,我的心能解脫於諸漏。那麼他絕對不能不取著,他的心絕對不能解脫於諸漏。
taṃ kissa hetu? abhāvitattā tissa vacanīyaṃ. kissa abhāvitattā? abhāvitattā catunnaṃ satipaṭṭhānānaṃ, abhāvitattā catunnaṃ sammappadhānānaṃ, abhāvitattā catunnaṃ iddhīpādānaṃ, abhāvitattā pañcannaṃ indriyānaṃ, abhāvitattā pañcannaṃ balānaṃ, abhāvitattā sattannaṃ bojjhaṃgānaṃ, abhāvitattā ariyassa aṭṭhaṅgikassa maggassa. (s22.101)
此是什麼原因?應說:不修習。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聖八支道。
[論說] 1.T30,780c
彼由如是若智、若見為所依止,方便修時,復更勤修四善巧事: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
觀察事者謂四念住,為欲對治四顛倒故,如實遍知一切境故。
捨取事者謂四正斷,為欲斷除不善法故,及為修集諸善法故。
出受事者謂四神足,依四靜慮次第超出,始從憂根乃至樂故。
方便事者謂諸根、力、覺支、道支,當知即是能斷見、修所斷煩惱正方便故。
[解]彼行者依賴、止住於這樣的智、見,在努力修行的時候,更加精勤地修習四種善巧的課題: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
什麼是觀察事?就是四念住。為什麼要修四念住呢?為了想要對治常、樂、我、淨四顛倒的緣故,及為了平等不虛地周遍了知一切境的緣故。
什麼是捨取事?就是四正斷。為什麼要修四正斷呢?為了想要斷除不善法的緣故,及為了修習、集合諸善法的緣故。
什麼是出受事?就是四神足。為什麼要修四神足呢?為了超越出離種種受的緣故,依照四靜慮的次第,逐漸地超越、出離,開始先從憂根乃至樂的緣故。
什麼是方便事?就是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為什麼要修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呢?應當知道此四項就是能斷除見道與修道所斷煩惱的真正的方法故。
[倫記]初中,言如實偏知一切境者,四念住境界一切法也。出受事者,謂初禪出憂根,乃至四禪出樂根也。
2.T30,781a-b
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義。所依義者,謂觀行者,正勤修習。能依義者,謂成就學諸無漏法而未清淨,餘無明所纏裹故。
[解]這樣勤奮地修習善巧事的人,應當知道有此四種善巧事的所依與能依義。什麼是所依義?觀行者正確努力地修習。什麼是能依義?成就有學的諸無漏法,然而尚未清淨,被其餘的無明所纏繞、裹扎的緣故。
[倫記]次辨所能依中,景師云: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者,通明前四,皆有所依、能依者。所依義者:謂觀行、正勤修習,為前四善巧所依義也。能依義者,謂學人無漏法依止勤有故是能依,餘無明在未得清淨,泰師云:前辨三十七道品總為四善巧事,想義為二,前三念住、正斷、神足等為所依事在見道故,後一,根、力、覺、道支等學人所有諸無漏法為能依事。
又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此清淨道當知復有四種差別:一者、習近正法,正審靜慮;二者、親事善友;三者、以尸羅、根護、少欲等法熏練其心;四者、獨處空閑,用奢摩他、毘鉢舍那,勝正安樂以為翼從。
又清淨者,謂即依彼清淨行道多修習故,令有學法,破無明,趣無學地。
[解]又彼善巧事的諸法,經由清淨道,之後方能得到清淨,這裡所說的清淨道,應當知道又有四種不同。第一,親近正法、正確審觀所緣的禪定;第二,親近、事奉善知識;第三,以守護戒、根門、少欲知足等法,熏習、磨練自己的心;第四,獨處空閑處,用奢摩他、毘鉢舍那所得到的殊勝、真正的安樂,作為輔翼隨從。
又什麼是清淨?就是依循彼四種清淨行道,多加修習的緣故,能令有學的聖者,破除無明,趣向無學地。
[倫記]下明清淨道,二番解釋。前番云: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者,向前七門助道品,此由得無學清淨道,後清淨。
又為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略有五種漸次:一者、先集資糧以為依止;二者、以此為依,修奢摩他、毘鉢舍那;三者、以此為依,具諦現觀涅槃勝解;四者、以此為依,於劣少證不生喜足,亦不安住,於可厭法深生厭患;五者、以此為依,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學心。
[解]又為了得到真實究竟的解脫,應當知道簡略地說有五種逐漸的次第。
第一,首先,要聚集資糧作為依止。
第二,以此資糧作為依止,修行奢摩他、毘鉢舍那。
第三,以此止觀作為依止,對於四聖諦的現觀,具足圓滿,對於涅槃寂靜,決定不移。
第四,以此涅槃勝解作為依止,對於劣弱微少的體證,不會生起歡喜、滿足,也不會安住在現況,對於可厭的五蘊諸法,深生厭患。
第五,以此厭患作為依止,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的有學心。
III. 譬如伏雞
[經文] 譬如伏雞,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覆,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隱出。所以者何?以彼雞母不能隨時蔭卵冷暖,長養子故。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kukkuṭiyā aṇḍāni aṭṭha vā dasa vā dvādasa vā. tānassu kukkuṭiyā na sammā adhisayitāni na sammā pariseditāni na sammā paribhāvitāni. (s22.101)
諸比丘!譬如母雞,有八、十、十二個卵;母雞不以正確的方法蔭卵,保暖,孵化。
kiñcā'pi tassā kukkuṭiyā evaṃ icchā uppajjeyya: "aho vata me kukkuṭapotakā pādanakhasikhāya vā mukhatuṇḍakena vā aṇḍakosaṃ padāletvā sotthinā abhinibbhijjeyyu"nti. atha kho abhabbā'va te kukkuṭapotakā pādanakhasikhāya vā mukhatuṇḍakena vā aṇḍakosaṃ padāletvā sotthinā abhinibbhijjituṃ. (s22.101)
而母雞生如是欲:啊!真的願我的雞子們能夠以腳爪啄或以觜喙離開蛋,安隱出來。那時,彼子不能以腳爪啄或以觜喙離開蛋,安隱出來。
taṃ kissa hetu? tathā hi pana bhikkhave, kukkuṭiyā aṇḍāni aṭṭha vā dasa vā dvādasa vā tāni kukkuṭiyā na sammā adhisayitāni na sammā pariseditāni na sammā paribhāvitāni. (s22.101)
這是什麼原因?諸比丘!因為母雞有八、十、十二個卵;但不以正確的方法蔭卵,保暖,孵化。
IV. 譬如斧柯
[經文] 譬如巧師、巧師弟子,手持斧柯,捉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然彼不覺斧柯微盡而盡處現。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不自知見今日爾所漏盡,明日爾所漏盡,然彼比丘知有漏盡。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palagaṇḍassa vā palagaṇḍantevāsissa vā vāsijaṭe dissante vā aṃgulipadāni dissati aṃguṭṭhapadaṃ. no ca khvassa evaṃ ñāṇaṃ hoti: "ettakaṃ vata me ajja vāsijaṭaṃ khīṇaṃ ettakaṃ hiyyo, ettakaṃ pare"ti. atha khvassa khīṇe khīṇaṃ tveva ñāṇaṃ hoti. (s22.101)
諸比丘!譬如當見巧師、巧師弟子的斧柄的時候,可以看見手指痕跡及,拇指痕跡。而他沒有如是的了知:今天我的斧柄耗損這麼多,昨日耗損這麼多,其他日子耗損這麼多。然當耗盡時,自知已盡。
evam eva kho bhikkhave, bhāvanānuyogam anuyuttassa bhikkhuno viharato kiñcāpi na evaṃ ñāṇaṃ hoti "ettakaṃ vata me ajja āsavānaṃ khīṇaṃ, ettakaṃ hiyyo, ettakaṃ pare" ti. atha khvassa khīṇe khīṇaṃ tveva ñāṇaṃ hoti. (s22.101)
諸比丘!如是當比丘與精勤修習相應而住時,不會如是知:今天我的諸漏耗損這麼多,昨日耗損這麼多,其他日子耗損這麼多。然當耗盡時,自知已盡。
V. 譬如大舶
[經文] 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漸得解脫。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sāmuddikāya nāvāya vettabandhanabaddhāya vassamāsāni udake pariyādāya hemantikena thalaṃ ukkhittāya vātātapaparetāni vettabandhanāni. tāni pāvussakena meghena abhippavuṭṭhāni appakasirena paṭippassambhanti pūtikāni bhavanti. (s22.101)
諸比丘!譬如航海的舶以藤結縛綁年年月月完全在水中,因冬季故,被拉至陸地,其藤結為風與日熱所壞。這些藤結為帶雨的雲所淋,毫無困難地會消失,腐爛。
evam eva kho bhikkhave, bhāvanānuyogam anuyuttassa bhikkhuno viharato appakasireneva saññojanāni paṭippassambhanti, putikāni bhavantīti. (s22.101)
諸比丘!如是比丘與精勤修習相應而住時,諸結毫無困難地消失,腐壞。
成實論,卷15,T32, 361c
1.念處、煖等法
問曰:若爾者,念處、煖等法中,有無常想。此法皆應是無漏?
答曰:念處等中,若是無漏有何咎耶?
2.行須陀洹果
問曰:凡夫心不應是無漏。亦凡夫心有妄念等,云何當是無漏?
答曰:此人非真是凡夫,是人名行須陀洹果。
3.住念處等中,名遠行
問曰:行須陀洹果在見諦道中,念處等法不名見諦。
答曰:行須陀洹果有近,有遠。住念處等中,名遠行者。見諦,名近。
3.1.何以知之?佛於斧柯喻經中說:若知、若見故,得漏盡,知見何法?謂此色等、此色等生、此色等滅。若不修道,則不得漏盡,修之則得,如抱卵喻。
3.2.又行者常修道品,煩惱微塵,雖不數覺,盡已乃知,如斧柯喻。
3.3.又行者常修三十七品,欲縛、結纏易可散壞,如海舡喻。故知從念處來修習道品,皆名行初果者。
3.4.又若一念、若十五念中,不得修習。當知此是遠行須陀洹者。
4.後三喻是三果道
問曰:初說知此色等、此色等生、此色等滅,是初果道。後三喻是三果道,是故不名行初果者。
答曰:若卵不抱則壞,抱則成就。如是從念處來初發修習,若不能成,不名為行。能成,則是學人,名不爛壞能堪受者。是故,若於念處等中爛壞,則名凡夫。若修習成,則名行初果者,猶在[穀-禾+卵]中。若得出[穀-禾+卵],名須陀洹。故知在念處等中,名遠行者。
雜集論
遮止門者,謂若處顯示依止此事,遮止此事。如斤柯喻經中,依止漏盡,遮止四種補特伽羅:一處正法外。二處正法中,但得聞思,便生喜足。三於修慧中,心生怯弱,四資糧未滿。告諸比丘,我知我見我說漏盡,如是等一段經文,遮止第一。不勤精進修習觀行者,遮止第二。說斤柯喻,遮止第三。說船筏喻,遮止第四。
Pratikṣepam ukhaṃ yatredam ārabhyedaṃ pratikṣipyata iti pradarśyate / tadyathā vāsyaupamyasūtre āsravakṣayam ārabhya catvāraḥ pudgalāḥ pratikṣipyante / ito bāhyaka iha dhārmikaḥ śrutacintāmātrasaṃtuṣṭaḥ bhāvanāyāṃ paritasyamāno 'paripūrṇasaṃbhāraś ca / jānataś cāhaṃ bhikṣavaḥ paśyataś cāsravāṇāṃ kṣayaṃ vadāmīty evamādinā sūtrakhaṇḍenādyaḥ pudgalaḥ pratikṣiptaḥ / bhāvanāyogamanuyuktasyety evamādinā dvitīyaḥ / vāsyaupamyadṛṣṭāntena tṛtīyaḥ / naudṛṣṭāntena caturtha iti //(Abhidh-s-bh 143)
[王恩洋譯]什麼是遮止門呢?若於是處,明顯地表示依止這件事,攔阻這件事。如說:行十不善,不得人天。譬如在斧柯喻經中,有這四種人,不能得到漏盡。
1)我知我見,我說漏盡,遮止第一種人,要具正知、正見,自內證受,方得漏盡。既處正法外,即無正知、正見,自內證受,云何能得漏盡耶?
2)不勤精進修習觀行,遮止第二種人,雖住正法中,已得聞、思正知正見,然由於此,便生喜足,便不勤修實智觀行,即不能得內證實智,故亦不能得彼漏盡。
3)說斧柯喻,遮止第三種人,手執斧柯,能斷薪木。如得修慧,能斷煩惱。既於修慧心生怯弱,不勇勤求,如煩惱何,故亦不得漏盡。
4)說船筏喻,遮止第四者,要具船筏,方渡大海,要具資糧,方入聖道,資糧不具,修行無依,故於漏盡,亦不能得。是此經意也。
Cs264
I. 頗有色常,恆,不變易,正住耶
[經文] 世尊!我於禪中思惟作是念:頗有色常,恆,不變易,正住耶?
[解說] atthi nu kho bhante, kiñci rūpaṃ yaṃ rūpaṃ niccaṃ dhuvaṃ sassataṃ, aviparināmadhammaṃ sassatisamaṃ tatheva ṭhassati?(s22.96)
世尊!頗有色是恆常、固定、永恆的,具有不變易的特質,猶如永恆之物而住?
II. 小土摶
[經文] 爾時、世尊手執小土摶,告彼比丘言:汝見我手中土摶不?比丘白佛:已見,世尊!比丘!如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則是常,恆,不變易,正住法。
[解說] atha kho bhagavā parittaṃ gomayapiṇḍaṃ pāṇinā gahetvā taṃ bhikkhuṃ etad avoca: ettako pi kho bhikkhu, attabhāvapaṭilābho natthi nicco dhuvo sassato aviparināmadhammo, (s22.96)
爾時、世尊用手拿小牛糞摶,告訴那位比丘:「比丘!縱使如是[少量的牛糞摶],不可得我體是常、定、恆、不變易法。
ettako cepi bhikkhu, attabhāvapaṭilābho abhavissa nicco dhuvo sassato aviparināmadhammo, nayidaṃ brahmacariyavāso paññāyetha sammā dukkhakkhayāya. (s22.96)
比丘!若如是[少量的牛糞摶]的我可得是常、定、恆、不變易法。依梵行而住者不能正確地了知,而令苦盡。
[論說] 由五因緣,當知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T30,781b
謂一切自體壽量有限。假使有人欲自祈驗,我今以手執持泥團或牛糞團,能經幾時。作是願已,隨取彼團。是人爾時任情所欲,能執不捨;乃至於後,欲棄即棄,欲持即持。非如所受必死之身,至壽盡際,尚不能遂己之所欲延一剎那,況乎久住?又一切自體因所生故,彼因作故。是無常故。又有自體廣大興盛,終歸磨滅而可得故。謂在色界、欲界天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又由無倒阿笈摩故,謂佛世尊,於諸自體無常法性,現見現證而宣說故。復有三種諸受欲者圓滿差別,由是因緣,諸受欲者恆常戲論。何等為三?一、資產圓滿,二、自體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當知復有三種因緣,能得如是圓滿差別:謂施;戒調伏諸根俱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慈為先導,慈為因處,於諸有情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解]由於五種原因,將能夠知道一切各自主體的種種活動全部都是無常。
第一個,就是一切自體的壽量是有限的。假使有人想要親自驗證:我現在用手握著泥團或牛糞團,到底能夠維持多久?作這樣的願求之後,隨手而取彼團。那時候,這個人隨他所想要,能拿著不放,之後,想要丟棄就丟棄,想要拿就拿。然而所承受的必定會死的身軀就不是這樣,只要在壽命滅盡的時刻,想要多延長一剎那,尚且不能實現,更何況長久住世呢?
第二個,又因為一切自體都是因緣所生起的緣故,由彼因造作的緣故,是無常的緣故。
第三個,又有些自體,雖然廣大、興盛,最終歸向消滅,而可得故。就是在色界與欲界天與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
第四個,又由於沒有顛倒的聖教的緣故,就是佛、世尊對於諸自體是無常法性,現前知見,現前體證,而宣說的緣故。
第五個,又享受五欲的人,有三種圓滿的不同,由於這三種不同的因緣,享受五欲的人恆常說錯誤無意義的言論。哪三種圓滿呢?第一,資產的圓滿。二,自體的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的圓滿。應當知道,又有三種因緣,能得這樣三種圓滿的差別。哪三種呢?第一,布施。第二,戒與調伏諸根在一起。第三,在欲界時,修慈心無量所得到的果報,慈在前引導,慈為因處,對於種種有情的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成實論,卷13,T32,347a
佛自說:一切生法皆無常定相。如牛糞經中說:佛以少牛糞示諸比丘,無爾所色常定不變。是經中廣說釋、梵、轉輪諸王果報亦盡,故知一切無常。
III.三種業報
[經文] 比丘!此是何等業報,得如是威德自在耶?此是三種業報。云何為三?一者、布施,二者、調伏,三者、修道。比丘!當知凡夫染習五欲,無有厭足,聖人智慧成滿而常知足。比丘!一切諸行,過去盡滅,過去變易,彼自然眾具及以名稱,皆悉磨滅。是故比丘!永息諸行,厭離,斷欲,解脫。
[解說] iti kho bhikkhu, sabbe te saṃkhārā atītā niruddhā, viparinatā. evaṃ aniccā kho bhikkhu, saṃkhārā, evaṃ addhuvā kho bhikkhu saṃkhārā, evaṃ anassāsikā kho bhikkhu saṃkhārā, yāvañcidaṃ bhikkhu, alameva sabbasaṃkhāresu nibbindituṃ alaṃ virajjituṃ alaṃ vimuccitunti. (s22.96)
比丘!這一切諸行,過去已滅,已變易。比丘!如是諸行是無常。比丘!如是諸行是無恒。比丘!如是諸行是不安。比丘!故應厭患、應離,應解脫於一切諸行。
Cs265
I.智境界:
當知於所知事,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是處非有知非有智,五、是處所餘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
又由十五種相覺了諸行,能速斷滅一切行愚。何等十五?謂水界所生故,無我似我而顯現故,不任隨欲而造作故,覺了諸色猶如聚沫。三和合生相似法故,如雲、地、雨和合方便,覺了諸受喻若浮泡。於所知境,能顯,能燒,能使迷亂相似法故,覺了諸想同於陽焰。薩迦耶見根本斷故,多品自體因差別故,剎那量後時無暫停相似法故,覺了諸行譬芭蕉柱。有取之識,依四識住,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相似法故,覺了諸識方於幻事。T30,781c
[解]對於蘊、處、界等所知事,應該知道有七種如實通達智慧的方式: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遍計所執非有,知非有智。五、依他起性不空,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
又由於十五種相貌,覺悟明了諸行,所以能夠迅速地斷滅一切行的愚癡。哪十五種相貌呢?1)色法是水界所生起。2)色法是無我,卻以相似與我的相貌呈現。3)生起之後,不會聽憑想要的樣子而塑造,因為這三個相貌,所以覺了諸色猶如聚沫。4-6)根、境、識三者和合所生,沒有真實的法體故,如同因為雲、地、雨和合的關係,生起浮泡,所以覺了諸受如同浮泡。7)對於所知境,能顯現各種樣子,8)能燒惱眾生,9)能使眾生迷亂,沒有真實的法體故,所以覺了諸想同於陽焰。10)以薩迦耶見為根本的煩惱斷盡故,11)多種品類的各自體性的諸行,從因所生起,因此有不同故,12)剎那數量以後,沒有暫停,沒有真實的法體故,所以覺了諸行譬芭蕉柱。13)有取著的識,14)依於色受想行等四種識的住處,15)能發起種種識自體,隨順此識轉而造作罪、福、不動行,沒有真實的法體故,所以覺了諸識比喻為幻事。
II.五喻
1.復次,色如聚沫者:速增減故,水界生故,思飲食味水所生故,不可揉捼故。非如泥團,可令轉變造作餘物,是故說言不可揉捼(ㄖㄨㄛˊ)。又實非聚,似聚顯現,能發起一有情解故。
[解]復次,什麼是色如聚合的泡沫呢?快速地增長、消減故,由水界所生故,因為思念飲食的滋味時,口中能生水故,不可用雙手摩擦故,不同於泥土團塊,可令土團轉變,或塑造成其餘的物品,因此說為不可揉捼。又實際上不是聚集,以類似聚集而呈現出來,能令心生起實有一個有情的認知故。
2.受喻浮泡者,三和合生、不久堅住、相似法故。言如地者,所謂諸根,彼生依故。言如雲者,謂諸境界。言如雨者,所謂諸識。如雨擊者,所謂諸觸。如浮泡者,所謂諸受速疾起謝,不堅住故。
[解]什麼是受如水面上的泡沫呢?根、境、識三者和合而生起,不能長久地堅固停住,相似法故。什麼是如地呢?就是諸根,彼受生起的依據。什麼是如雲呢?就是諸境界。什麼是如雨呢?就是諸識。什麼是如雨擊呢?就是諸觸。什麼是如浮泡呢?諸受快速生起、凋謝,不能堅固停住故。
3.想同陽焰者,颷(ㄅㄧㄠ)動性故,無量種相變易生故,令於所緣發顛倒故,令其境界極顯了故,由此分別男女等相成差別故。
[解]什麼是想如同陽焰呢?迅疾地搖動的性質故。無量種類的相狀,變化改易生起故。令心對於所緣,引發錯誤地認識故。令其所認識的境界,極為明顯易了故,由此想,分別男女等相貌,成種種的不同故。
4.云何行類芭蕉?如明眼人者,謂聖弟子。言利刃者,謂妙慧刀。言入林者,謂於五趣舉意攀緣;種種自性眾苦差別同樹法故。為取端直芭蕉柱者,謂為作者、受者、我見。截其根者,謂斷我見。㱟折葉者,委細簡擇,唯有種種思等諸行差別法故。彼於其中都無所獲者,謂彼經時無堅住故。何況堅實者,何況有餘常恒實我作者、受者,而可得見。
[解]什麼是行類似芭蕉呢?什麼是如明眼人呢?就是聖弟子。什麼是利刃呢?就是微妙智慧刀。什麼是入林呢?就是對於五趣,舉動心意,隨外境而轉,種種五趣自性的眾苦不同,同於種種樹的狀況故。什麼是為取端直芭蕉柱呢?就是為了尋找作者、受者、我的知見。什麼是截其根呢?就是斷我見。什麼是㱟折葉呢?就是詳細地簡別、決擇,只有種種思等諸心所的差別法故。什麼是彼於其中都無所獲呢?彼經過一段時間,沒有堅牢而住故。什麼是何況堅實呢?何況有其餘常久、恒存、真實的我、作者、受者,而可得找到?
5.云何識如幻事?言幻士者,隨福、非福、不動行識。住四衢道者,住四識住。造作四種幻化事者,謂象馬等,如象身等雖現可見,而無真實象身等事。如是應知隨福非福不動行識,住四識住,雖有作者及受者等我相可見,然無真實我性可得。又識於內隱其實性,外現異相,猶如幻像。
[解]什麼是識如幻事呢?什麼是幻士?隨順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的識。什麼是住四衢道?安住於四種識的住處。什麼是造作四種幻化事?就是象、馬等,譬如象身等,雖然現前可看見,然而沒有真實的象身等事。這樣應知隨福業、非福業、不動行的識,安住於四種識的住處,雖然有作者及受者等我的相貌可見,然而沒有真實的我體性可得。又識在內心,隱藏他的真實體性,外面表現不一樣的相貌,猶如幻像。
III.頌
1.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
pheṇapiṇḍūpamaṃ rūpaṃ vedanā bubbuḷupamā marīcikūpamā saññā saṃkhārā kadalūpamā, māyūpamañca viññāṇaṃ, desitādiccabandhunā
2.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解]周全、圓滿,諦觀、思惟,明記不忘所緣,善巧地觀察:五蘊是不真實、不堅固,在五蘊中,無有我、我所。
yathā yathā nijjhāyati yoniso upaparikkhati, rittakaṃ tucchakaṃ hoti. yo naṃ passati yoniso. (s22.95)如如思惟,如理觀察,無實不堅固,彼如理見此。
3.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
[解]關於這個眾苦積聚的色身,廣大智慧的佛陀說:若是捨離三法,這個色身就是現成的棄物。yo imaṃ kāyaṃ ārabbha bhūripaññena desitaṃ,pahānaṃ tiṇṇaṃ dhammānaṃ rūpaṃ passatha chaḍḍitaṃ. (s22.95)
4.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
[解]壽命、體溫及心識,當捨離此三的時候,剩餘的色身部分,永遠地丟棄在墳墓間,猶如木頭沒有心識。āyu usmā ca viññāṇaṃ yadā kāyaṃ jahantimaṃ apaviddho tadā seti parabhattaṃ acetanaṃ. (s22.95)
5.此身常如是,幻偽誘愚夫,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
[解]此色身恆常這樣,是虛幻假偽,引誘愚昧的人,此身如殺手、如有毒的刺,沒有堅固,etādisāyaṃ santāno māyāyaṃ bālalāpinī, vadhako eso akkhāto sāro ettha na vijjati. (s22.95)
6.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解]比丘精勤地修習,以如殺等觀察此色身,日夜恆常專一求精,正知、正念而住,有為的諸行長久地止息,永遠得到涅槃的清涼處。
evaṃ khandhe avekkheyya bhikkhu āraddhavīriyo, divā vā yadi vā rattiṃ sampajāno paṭissato. (s22.95)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jaheyya sabbasaṃyogaṃ kareyya saraṇattano, careyyādittasīsova patthayaṃ accutaṃ padanti. (s22.95)應斷一切結,為己歸依處,猶如燃頭想,應希不動境。
IV.觀色如聚沫
[經文]譬如恆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
[解說] ayaṃ gaṃgānadī mahantaṃ pheṇapiṇḍaṃ āvaheyya. tam enaṃ cakkhumā puriso passeyya nijjhāyeyya yoniso upaparikkheyya, tassa taṃ passato nijjhāyato yoniso upaparikkhato rittakaññeva khāyeyya kucchakaññeva khāyeyya, asārakaññeva khāyeyya. kiṃ hi siyā bhikkhave, pheṇapiṇḍe sāro? (s22.95) 此恒河引起大聚沫。明目士夫觀察、審慮、如理觀察。觀察、審慮、如理觀察時,見到僅僅是虛、偽、無實。彼聚沫中如何堅實?
[論說]1)言觀察者,此說於慧。言審慮者,說三摩地。如理觀察者,此說二法無顛倒轉。T30,768c2)雖實無有而顯現者,謂於此中實無樂故。虛者,空無我故。偽者,不淨故。不堅者,無常故。此則顯示無四顛倒。T30,768c
cs266
I.生死,T30,781c
[論說]有二世間,攝一切行: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有情世間名種類生死,器世間名器生死。種類生死,不同其餘生死法故,望器生死,當知略有五不同分:
1.謂器生死,共因所生;種類生死,但由不共,是名第一因不同分。
2.又器生死,於無始終前後際斷;種類生死,於無始終相續流轉常無斷絕,是名第二時不同分。
3.又器生死,或火、水、風之所斷壞;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三治不同分。
4.又器生死,因無永斷;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四斷不同分。
5.又器生死,斷而復續;種類生死,斷已無續,是名第五續不同分。
[解]有二種世間,統攝一切活動的現象:一個是有情世間,第二是器世間。有情世間名為種種類別的生死。能容納眾生居住如器,所以稱為器世間,又名為器生死。種類生死,因為不同於其餘的生死現象的緣故,望向器世間的生死,當知略說有五種不同的部分:
1.器生死是由有情增上為因所生成。種類生死,但是由各自不同的業所生,這就是第一種原因不相同的部分。
2.又器生死,在無始無終的時間中,後際的壞劫到前際的成劫的過程,有空劫的間斷。種類生死,在無始無終的時間中,相續的流轉,常無斷絕,這就是第二種,時間不相同的部分。
3.又器生死,或是火災令欲界、色界初禪天悉成灰燼;水災令第二禪天悉被浸沒;風災令第三禪天悉被飄散。種類生死,則不是這樣,這就是第三種,治不相同的部分。
4.又器生死,因無法永遠斷除。種類生死,則不是這樣,這就是第四種,斷壞不相同的部分。
5.又器生死,斷壞之後,會再相續。種類生死,斷除之後,不會再相續,這就是第五種,相續不相同的部分。
II. 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
[經文] 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
[解說] anamataggoyaṃ bhikkhave saṃsāro. pubbākoṭi na paññāyati avijjānīvaraṇānaṃ sattānaṃ taṇhāsaṃyojanānaṃ sandhāvataṃ saṃsarataṃ. s.22.99諸比丘!輪迴生死的起始難知。為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的眾生,正奔走,流轉時,不知輪迴的起始。
[論說] 1.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T30,781c-782a
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此中無明,是名愛因。能往善趣、惡趣諸業,是名愛果。由往善趣業故,愛結所繫,愚夫自然樂往;由往惡趣業故,愛鎖所縶,愚夫雖不欲往,強逼令去。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憙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後有愛者,是名有愛。憙貪俱行愛者,謂於將得現前境界,及於已得未受用境,並於現前正受用境所有貪愛。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來所希求境所有貪愛。當知此中由憙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繫。若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於彼事愛鎖所繫,名為流轉。
又於長世因展轉來諸行相續,前際難知,後無窮盡,由是五相流轉。
[解]又在生死輪迴中,由於五種相貌的原因,一切的愚夫流轉生死,無法停息:一、由於愛因故,二、由於愛果故,三,由於愛自性故,四、由於因展轉故,五、就是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
第一,由於愛因的緣故。什麼是愛的因呢?就是無明。
第二,由於愛果的緣故。什麼是愛的果呢?就是能往生到善趣或惡趣的種種業。
第三,由於愛自性的緣故。什麼是愛的自性呢?因為往生善趣的業,又被愛結所繫縛,愚夫自然樂於前往。因為往生惡趣的業,又被愛鎖所縶取,愚夫雖然不想前往,強逼令其前去。愛的自性簡略地說有三種:一、後有愛,二、憙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這三種愛,簡略地可歸納為二種:一者、有愛,二者、境愛。
什麼是有愛呢?就是對於後有的貪愛。什麼是憙貪俱行愛愛呢?就是對於將要得到的出現在眼前的境界的貪礙。以及對於已經得到,但尚未享用的境界,以及對於現在正享受境界的所有貪愛。什麼是彼彼喜樂愛呢?就是對於未來所希求境的所有貪愛。應當知道,在這裡,由於與憙貪同時的愛,名為愛結所繫。由於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名為愛所鎖繫。若是對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是對於彼事,愛鎖所繫,名為流轉。
第四,由於因展轉故。什麼是因展轉?由種子起現行,現行又形成新的種子,如此種子為因展轉相續。
第五,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什麼是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又長時間以來,種子為因,展轉傳來,令身心依止的諸行相續不斷,這樣的相續的前際難以了知,後際無有窮盡。由是五相眾生流轉不息。
III.譬如狗子繫柱
[經文] 比丘!譬如狗子繫柱,彼繫不斷,長夜繞柱輪迴而轉。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sā gaddulabaddho daḷhe khīle vā thambhe vā upanibaddho tameva khīlaṃ vā thambhaṃ vā anuparidhāvati,anuparivattati. s.22.99諸比丘!譬如狗子被綁在堅牢的柱或椿,他僅能繞柱或椿跑、轉。
[論說] 愚夫當知復由五相所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
1.於彼處縛者,謂由能往善趣業故,於善趣柱而繫縛之;或由能往惡趣業故,於惡趣撅而繫縛之。又由喜貪俱行愛故,於自事柱而繫縛之。由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故,於自事撅而繫縛之。
2.由彼而縛者,調愚夫異生為無明縛。
3.正是能縛者,謂自同類於苦無厭相似法故。
4.依彼故縛者,謂依後蘊而被縛故。
5.有所領受者,謂領受彼生等眾苦。T30,782a
[解]愚夫應當知道復由五種相貌所繫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
1.什麼是於彼處縛呢?因為能往生善趣的業,所以將其繫縛在善趣柱;或是因為能往生惡趣的業,所以將其繫縛在惡趣撅。又因為喜貪俱行愛,將其繫縛在各自的生命體柱。因為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將其繫縛在各自的生命體撅。
2.什麼是由彼而縛呢?愚夫異生由彼無明而縛。
3.什麼是正是能縛呢?就是對於已得的自體,因六觸處所生受,染著的緣故,希求如此同類的受,因此對於行苦無有厭離,因為行苦前後相似現象的緣故。
4.什麼是依彼故縛呢?就是依彼後有蘊而被縛,因為由業所生。
5.什麼是有所領受呢?就是領受彼生等眾苦。
Cs267 I.若趨,若住,若坐,若臥
[經文] 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於柱。
[論說] 1.愚夫異生於有漏事,有四憙足,當知多分是諸外道。何等為四?一、於人身憙足,二、於欲界天身喜足,三、於生梵世喜足,四、於到邊際有頂喜足。愚夫於彼,隨其次第,若趨,若住,若坐,若臥。T30,782a
[解]愚夫異生(bālapṛthagjana),對於四聖諦愚昧的凡夫,是不同於聖者的有生命之類,又因為受五趣別異之果報,因為起變異而生邪見等,所以稱為異生。對於隨順增上煩惱的事情,或是與煩惱同生同滅,互相增益的事情。若是擁有四種喜悅與知足,應當知道較多的部分是諸外道(tīrthika)。哪四種?一、對於人身有喜悅與知足,二、對於欲界天身有喜悅與知足,三、對於生在梵世(brahmaloka),梵天所支配之世界有喜悅與知足,四、對於到邊際三有之頂(bhavāgra)的無色界非想非非想天有喜悅與知足。愚昧的凡夫對於彼四處,隨順這次第,分別說為趨向,因為人有許多事業,常需奔走。說為住,因為欲界天已停息種種事業,所以如立住。說為坐,因為梵天是禪定之處,所以如坐。說為臥,因為有頂天最寂靜,所以如臥。
2.復有五種一切愚夫愛所行路。一者、後有,二者、未來所求境界,三者、將得現前境界,四者、已得所有境界,五者、現前受用境界。當知於彼,如其次第趨等差別。應知此中趨有二種:一於後有,二於未來所求境界。
[解]又,所有的愚夫貪愛所活動的道路,有五種。第一,貪愛活動於後有(punar- bhava),後世之身心。第二,貪愛活動於未來所追求的境界。第三,貪愛活動於將要得到的現前境界。第四,貪愛活動於已得到的所擁有境界。第五,貪愛活動於現前受用境界。應當知道在這五種,如同其次第,可分別配為初二名趨,第三名住,第四名坐,後一名臥。應知在這裡,趨有二種,對於後有,及對於未來所求境界。
3.復有四種愛所行路。一者、意業希求境界,二者、身語二業,三者、獲得,四者、於所得中隨其所欲,若轉、若習。此是發業愛所行路,若求境界,或復諸有。當知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趨等差別。
[解]又,有四種貪愛所活動的道路。第一,以意業希求所未得的境界。第二,以身業或語業,將要得到的現前境界。第三,已獲得所有的境界。第四者,於所得正受用境界中,隨其所想要,若是要轉賣,若是自受用。這四種是能發動三業的愛所活動的道路。若是追求境界,或是再追求諸有。應當知道對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分別配為初名趨,第二名住,第三名坐,第四名臥。
4.如說趨等,於餘所說諸有漏事所有憙足、愛所行路,憙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
[解]如同說趨等四種差別,同樣的在上面所說的諸有漏事中的所有四種憙足、五種與四種愛所行路,如其次第,分別配為憙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應當知道也是如此。
II. 觀察於心
[經文] 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解說] tasmāt iha bhikkhave, bhikkhunā abhikkhaṇaṃ sakaṃ citt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S.22.100因此,諸比丘!比丘應當常常觀察自己的心。
dīgharattam idaṃ cittaṃ saṃkiliṭṭhaṃ rāgena dosena mohenāti. S.22.100長久以來,這個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
cittasaṃkilesā bhikkhave, sattā saṃkilissanti. cittavodānā sattā visujjhanti S.22.100諸比丘!因為心染污,所以眾生染污,因為心清淨,所以眾生清淨。
[論說] 1.復有二種遊愛行路果相差別:一、心差別,二、身差別。T30,782b
1.1.心差別者,復有二種:一、品類差別,二、雜染差別。品類差別者,謂由自性故,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雜染差別者,謂由貪、瞋、癡等所有煩惱及隨煩惱。
1.2.身差別者,亦有二種:一、種種身差別故,二、一種身差別故。當知此中心之所有雜染差別,能為二種身差別因。為斷彼故,諸修行者應以無倒數數作意勤修觀行。
[解]遊行在貪愛所活動的道路,其果報的相貌有二種差別,一種是心差別,另一種是身差別。什麼是心差別?可分為二種,一種是品類差別,另一種是雜染差別。什麼是品類差別?謂由於各自的體性,所依的身心,所緣的境界,幫助心生起的心所。什麼是雜染差別?謂由貪、瞋、慢、無明、見、疑等六種根本煩惱(mūla-kleśa)及二十種隨煩惱(upakleśa),隨根本煩惱而起之煩惱。什麼是身差別?也有二種,第一,是欲界五趣,因為有種種身體的差別。第二,是色界,因為只有一種身體的差別。應當知道在這裡,內心的所有雜染差別,能成為二種身差別的原因。為了斷除彼內心的雜染,諸修行者應該以無顛倒、反覆地作意,精勤修習止觀。
2.復由四種因差別故,令果差別:謂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於此差別者,謂於善趣、惡趣所有差別。由此差別者,謂由貪、瞋、癡所染污心令彼差別。即此差別者,謂五種行所攝受身種種差別。如此差別者,謂於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生憙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解]復由於四種因的差別,令果有差別,哪四種?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什麼是在此果報的差別?就是在善趣、惡趣的所有差別。什麼是由此煩惱,令果有差別?因為心被貪、瞋、癡所染污,造成彼果有差別。什麼是即此差別?就是五蘊的諸行所攝受的身,有種種差別。什麼是如此差別?就是對於諸行流轉的集與滅,諸行的味是雜染,諸行的患是清淨因緣,諸行的離是清淨體,不能如實知道,所以生起憙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cs268
I. 譬如河水
[經文] 譬如河水,從山澗出、彼水深駛,其流激注,多所漂沒。其河兩岸,生雜草木,大水所偃,順靡水邊。眾人涉渡,多為水所漂,隨流沒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復斷,還隨水漂。
[論說] 1.不能了達諸行無常,薩迦耶見為所依止,順流而行諸愚夫類,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謂若於此漂溺,若由此漂溺,若依此漂溺,若如此漂溺,若漂溺時諸所有相。
於此漂溺者,謂於善趣、惡趣而被漂溺,如從兩岸彼此往來俱被漂溺。
由此漂溺者,謂由愛河浸淫之性之所漂溺。當知此愛,有五種相:一、遊諸境界,趣下分故;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
依此漂溺者,謂依色等五種諸行而被漂溺,即於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行品類差別,數數攀緣順流漂溺。
如此漂溺者,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說流轉等事,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計為我及我所故。
於漂溺時所有相者,謂彼如是被漂溺時,雖寶愛身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如為漂溺。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逆流行者。T30,782c
[解]眾多愚癡凡夫這類人,因為不能了悟通達諸行是無常,所以依賴、止住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隨順愛流而活動。經由五種相貌,應當知道這些愚夫是隨順愛流,而且為愛所漂流、沉溺。哪五種相貌?若是於此漂溺,若是由此漂溺,若是依此漂溺,若是如此漂溺,若是漂溺時諸所有相。
第一,什麼是在這裡漂流、沉溺?就是在善趣、惡趣中,被漂溺,譬如從兩岸,彼此往來,全部被漂流、沉溺。
第二,什麼是由此而漂流、沉溺?因為愛具有像河水能浸潤的性質,所以譬喻為河,由此愛所漂溺。當知這種愛有五種相貌:一、愛能遊走於種種五欲境界,隨順趣向欲界下地,像河流一樣趣向較低下的部分。二、對於自體的貪愛,與身俱生,行相難了,因為難以覺悟了知;三、對於諸五欲境界,因為心難以迴轉;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為愛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因為愛能令身心動亂。
第三,什麼是依此漂流、沉溺?依賴色等諸行而被漂溺,就是在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諸行的品類差別,數數攀取緣慮兩岸,隨順水流,漂溺。
第四,什麼是如此漂流、沉溺的人如何漂溺?就是對於諸行集滅流轉,愛味雜染因緣,過患即是清淨因緣,出離即清淨體,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是於諸行計為我及我所故。
第五,什麼是在漂溺的時候所有相貌?彼人這樣被漂溺的時候,雖然珍愛這個身體,想要使此身長久,由於本來的性質就是會滅盡,所以不能令其長住,如同為水所漂溺一樣不能停住。與此互相違背,應當知道就是背逆愛流的行者。
2.又聰慧者有十種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謂成就俱生慧故;又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又成就心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又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又有所求,無不安樂;又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自所宜資產眾具,能正防守,不令散失;又觀過患而受用之;又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又能善避非時死緣。如是十種聰慧者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解]又聰明而有智慧的人有十種相貌,應當知道能完全統攝種種聰慧的相貌:
1)成就與生俱得之智慧。
2)又成就見道的前方便,聞、思、修所成慧。
3)又因為成就諸禪定,心不會動搖。對於所思、所說、所作,能善巧地思、說、作。
4)又自己能依賴自己所有的慧命,不曾為了活命,而依附於他人。
5)又有所希求,無不身安,心樂,沒有損惱。
6)又有所希求,能依據正確而不邪曲的行為去追求,全部合於正法,不以非法的手段。
7)又對自己適宜的資產、眾多的資生之具,能正確地防衛、守護,不令流散、遺失;
8)又享受、使用這些資產、眾多的資生之具的時候,能觀察他的過患。
9)又對於因為生病的因緣而需要的所有醫藥,能觀察、思擇,然後服行。
10)又能善巧地避開非時而死的緣。這樣十種聰慧者的相貌,應當知道完全統攝種種聰慧的相貌。
Cs269
[經文] 何等非汝所應?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速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解說] kiñca bhikkhave, na tumhākaṃ: rūpaṃ bhikkhave, na tumhākaṃ taṃ pajahatha. taṃ vo pahīnaṃ hitāya sukhāya bhavissati. s22.33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論說] 1.於諸行中,依無我理,知者、斷者,當知略由三相差別:T30,783a
1.1.謂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彼於諸行,忘念之行多分現行,少不忘念。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一差別之相。
1.2.又於諸行雖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於諸廣大可愛事中,多生喜樂,於諸下劣不可愛境,多生憂苦。彼二境界現在前時,無縱逸者尚自不能繫守正念,況縱逸者!彼於爾時,薩迦耶見纏繞其心,由彼令心不能解了。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如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二差別之相。
1.3.又於諸行,薩迦耶見未永斷者,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葉等外事。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三差別之相。
2.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三種差別之相,當知復有三種勝利: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三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解] 對於五蘊諸行中,依照無我的道理,知道五蘊無我,捨斷五蘊的我見的人,應當知道簡略地說,可由三種相貌,知道其不同。哪三種相貌?
第一,就是對於五蘊諸行,能遍知(parijñā)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彼行者對於五蘊諸行是無我,常會忘失無我正念的內心活動,多半常會現行,少部份是不會忘失無我正念。若是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一種差別的相貌。
第二,又對於五蘊諸行雖然遍知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對於眾多的廣大可愛的境界,內心多半生起歡喜與快樂。對於眾多的低下惡劣的不可愛境界,多半生起憂愁與苦惱。當彼可愛、不可愛二境界出現在眼前的時候,不恣縱放逸的人,自己尚且不能繫守無我正念,何況恣縱放逸的人!為什麼?彼行者在那個時候,我見纏繞他的心,由於彼我見的纏繞,使令心不能解了無我。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二種差別的相貌。
第三,又對於五蘊諸行雖然遍知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在自己的五蘊諸行中,離有情想,不能顯現於眼前,也不能安置建立,猶如對於草、木、葉等外在的事物一樣。若是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三種差別的相貌。這樣已經斷除我見,有這三種不同的相貌,應當知道又有三種勝利:一者、永遠斷除能感後有的一切煩惱。二者、依於彼我見斷,入諦現觀之後,不久能獲得如所得道,很快地能積聚匯集彼如所得道。三者、既然已經成就自己的目標與解脫的利益,就依彼如所行道為方便,精勤修習能得現在的五蘊身,安樂而住的四根本定,由此定故,獲得極大的安樂住。
cs270
I.無常想能斷一切煩惱
[經文]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解說] aniccasaññā bhikkhave, bhāvitā bahulīkatā sabbaṃ kām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rūp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bhav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avijj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asmimānaṃ samūhanati. s.22.102.諸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有愛、無明、慢。
[論說] 1.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何等為四?T30,783a
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1.1.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
2.隨順欲貪故說於掉,隨順色貪故說於慢,順無色貪故說無明。T30,765b
3.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T30,765b
3.1.修果,謂一切欲貪,乃至廣說。修差別,謂譬喻差別故。修方便,謂或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解]由於四種不同,應當知道修習一切種類(sarvathā)、全部的行是無常想、是苦想。哪四種不同呢?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第一,什麼是修無常、苦想的果差別?就是修習這無常、苦想,能夠遣除一切的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應當知道,在這裡,明顯地表示斷除三種根本煩惱,及明顯地表示斷除三種隨煩惱。欲貪煩惱,掉舉能幫助、陪伴欲貪的生起。色貪煩惱,慢能幫助、陪伴色貪的生起。無色貪惑,無明能幫助、陪伴無色貪的生起。復有差別,就是在這裡,明顯地表示下分、上分結盡。但說欲貪就已統攝五下分結,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則是五上分結。
五下分結(pañcāvarabhāgīyasaṃyojanāni),繫縛有情於欲界的五種煩惱。所謂下分,即下界,相對於色、無色的上界,而指欲界。具名五順下分結,順益下分界之五種結,略稱五下結或五下。1)貪結,貪欲的煩惱。2)瞋結,瞋恚的煩惱。3)身見結,我見的煩惱。4)戒取結,取執非理無道邪戒的煩惱。5)疑結,懷疑諦理的煩惱。其中,欲貪、瞋恚二結如守獄卒,令愚夫異生禁錮於欲界的牢獄中。若有異生以不淨觀破欲貪,又以慈悲觀破瞋恚,而生於初靜慮乃至有頂,則身見、戒禁取見、疑之三結如巡邏者,還將執彼復置於欲界。故欲界繫的煩惱雖多,偏立此五結為順下分結。
五上分結(pañcaūrdhvabhāgīyasaṃyojanāni),存在於色界、無色界的五種煩惱。分是差別之意,用以顯上、下界別,故上分即上界,而上界是色、無色二界的合稱。五上分結,具名五順上分結,順益上分界之五種結,又略稱五上結或五上。1)色愛結,貪著色界禪定的煩惱。2)無色愛結,貪著無色界禪定境界的煩惱。3)掉結,二界眾生心念掉動而退失禪定的煩惱。4)慢結,二界眾生恃自凌他憍慢的煩惱。5)無明結,二界眾生癡闇的煩惱。
2.因為隨順欲貪的緣故,欲界散亂動搖,所以說為掉舉。因為隨順色貪的緣故,色界持定起慢,無色貪順無明,舉欲貪取五下分結。
3.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T30,765b
3.1.修習的結果,就是一切欲貪,乃至廣說。修習的差別,就是譬喻差別故。修習的方法、行動,就是或是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II.修習、多修習
[論說] 1.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
2.此中若修者,謂由了相作意故。若習者,謂由勝解作意故。多修習者,謂由餘作意故。又若修者,謂於所知事而發趣故。若習者,謂無間、殷重修加行故。多修習者,謂於長時熟修習故。為處者,作所依故。為事者,作所緣故。隨順者,由作意思惟故。串習者,得隨所欲無艱難故。善攝受者,聽聞正法故。善發起者,於內如理作意思惟故。又善攝受者,殷重作意故。善發起者,無間作意故。又善攝受者,到究竟故。善發起者,正加行故。T30,765c
[解]第二,什麼是無常等想自性的差別?在這裡,
一、三慧。由於合理地修習聞所成慧,名為親近。由於合理地修習思所成慧,能趣入修止觀的緣故,名為修習。由於合理地修習修所成慧,名為多修習。
二、想之六作意。由於修習了相作意,所以名為親近。除去加行究竟作意,由於合理地修習其餘的四種作意,所以名為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為多修習,這稱為第二三種差別。
三、又由於所依的根、所緣的境、作意的心所,隨其次第,應當知道,所依名為乘,所緣名為事,作意名為隨,而建立。五識所依,如同前往其他方向的時候,所搭乘的車,所以名為乘。為何事情,而前往,所以所緣名為事。作意名為隨,而建立。
四、又,由於長時間地反覆地修習,說為純熟。無顛倒,說為善能稟受。數數修習為方便,說為善能發起。
2.在這裡,所說的修,由於了相作意的緣故。所說的習,由於勝解作意的緣故。所說的多修習,由於其餘四作意的緣故。又,所說的修,於所應該知道的蘊、處、界等事而發起趣向故。所說的習,就是以無有間斷、殷重懇切作為修行的方法故。所說的多修習,因為長時間而能熟練修習故。所說的為處,作為所依的緣故。所說的為事,作為所緣的緣故。所說的隨順,由於作意、思惟的緣故。所說的串習,隨你所想要的作意,能去作意,了無困難的緣故。善攝受者,聽聞正法故。善發起者,於內如理作意思惟故。又善攝受者,專一、深刻地作意故。善發起者,能無有間斷作意故。又善攝受者,能到究竟圓滿故。善發起者,合理地努力行動故。
III.八種譬喻:斷草、刈草、果墮,樓閣、象跡、大海、日出、轉輪聖王
[論說] 1.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住持,遍行一切,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T30,783b
2.隨順欲貪故說於掉,隨順色貪故說於慢,順無色貪故說無明。T30,765c
拔除根本者,害隨眠故。摧折枝條者,下地善法由彼斷滅不增長故。以無常想所緣顯示無常想,自心作意觀無常故。臺閣者,謂解脫俱行無常想。梁棟者,謂彼依因。象跡者,謂於不淨等想為第一故,所緣廣大故。流注者,謂解脫因俱行無常想能趣涅槃故。日出者,謂能對治無明闇故。如輪王者,謂無學無常想。如城王者,謂所餘想。
[解說]第三,什麼是品類差別?修這樣的無常想的時候,迅速地能夠永遠拔除一切隨眠,這是斷草的譬喻。棄背、捨離境界低劣的一切善法,攝取納受境界殊勝的一切善法,這是刈草、果墮的譬喻。對於其餘的一切不淨想等,無常想是最高、第一,所緣廣大的體性,這是象跡的譬喻。無常想能善安住所得的智,保持不退,無常想能普遍地觀察三界,這是樓閣的譬喻。猶如觀察所取的五蘊事是無常、苦、無我,也這樣的觀察能取的心是無常的,若是解脫彼我慢相的障礙,能得無漏無常想。若是有漏的不淨等想,若是無漏的無常等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這是大海的譬喻。皆能對治、遮遣無明大闇,一切煩惱永遠斷除,這是日出的譬喻。永遠斷除彼無明的緣故,有學無漏清淨,無學無漏鮮白,這是轉輪聖王的譬喻。種種無學的無常、苦、無我想,全部都是由於一切無漏的有學想加強力量,助長進展作用,所以能得。T30,783b
2.拔除根本者,永遠損害隨眠,斷種子故。摧折枝條者,下地善法,由彼隨眠斷滅,福分善法不能增長的緣故,所以不能受生於下地。以無常想的所緣,明顯地表示無常想,自己內心作意,觀察無常的緣故。臺閣者,就是已解脫隨眠,與心解脫同時活動的無常想,在無學果。梁棟者,就是彼無學果是依解脫隨眠為因。象跡者,在種種足跡中,象的足跡最大,在不淨種種想中,無常想為最上、第一故,所緣廣大故。流注者,就是與解脫因同時活動的無常想能趣涅槃故。日出者,就是能對治無明大闇的緣故。無學無常想寬廣,如轉輪王。有學的無常想陜小,如小城王,也可除去無常想,其餘想等如城王也。
IV.露地
[經文] 若比丘於室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論說]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T30,783b
2.3.又或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空室,或居逈露,由取樹下覆障等故,即攝一切臥具遠離。唯有色無常性者,謂唯有色都無有我,如是正修加行。T30,765c
[解說]第四,什麼是修無常想的方法差別?獨處於空閑,沒有錯誤、反反覆覆地作意、觀察諸行是無常的體性。為什麼呢?由於無常想,能安住無我想。在見道中,安住無漏的無我想之後,對於向上的修道,由於有學的無常、苦、無我想,能永遠破害我慢,隨順涅槃的方便道,得涅槃的無礙道,由於具足這二個,所以能證涅槃。或是說隨得涅槃二種皆具,是指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
2.3.又,或是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空室,或居逈露,由取樹下覆障等故,即攝一切臥具遠離。唯有色無常性者,就是唯獨有色,都無有我,這樣合理地修習作為方法。
七作意
1)了相作意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修瑜伽師,於四聖諦略摽廣辯增上教法,聽聞受持;或於作意,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
2)勝解作意
若觀行者、於諸諦中,如是數數正觀察故;由十六行,於四聖諦,證成道理,已得決定;復於諸諦盡所有性、如所有性,超過聞思間雜作意,一向發起修行勝解。此則名為勝解作意。如是作意、唯緣諦境,一向在定。
又云:如是行者,乃至世第一法已前,名勝解作意。
3)遠離作意,於諸聖諦,現觀已後,乃至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
4)攝樂作意
如是於修勤修習者、於時時間、應正觀察所有煩惱已斷未斷。於時時間,於可厭法,深心厭離。於時時間,於可欣法,深心欣慕。如是名為攝樂作意。彼即於此攝樂作意,親近、修習、多修習故,有能無餘永斷修道所斷煩惱,最後學位,喻如金剛三摩地生。由此生故;便能永斷修道所斷一切煩惱。
5)觀察作意
復從此後,為欲進斷修所斷惑;如所得道,更數修習。永斷欲界上品中品諸煩惱已;得一來果。如預流果所有諸相,今於此中,當知亦爾。然少差別。謂若行境界,於能隨順上品猛利煩惱纏處,由失念故,暫起微劣諸煩惱纏,尋能作意,速疾除遣。唯一度來生此世間,便能究竟作苦邊際。得不還果及不還相,如前已說。當知此中由觀察作意,於一切修道,數數觀察已斷未斷;如所得道,而正修習。
瑜伽九十二卷四頁云;復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慾生起處所,如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勝品功德。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修方便為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生智、梵行圓滿。
6)加行究竟作意,當知此中金剛喻定所攝作意。
7)加行究竟果作意,最上阿羅漢果所攝作意。
Cs271
I.低舍之過
[經文] 爾時、有比丘名曰低舍,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語諸比丘言:諸尊!我不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
[解說] tena kho pana samayena āyasmā tisso bhagavato pitucchāputto sambahulānaṃ bhikkhūnaṃ evamāroceti: "api me āvuso, madhurakajāto viya kāyo, disāpi me na pakkhāyanti. dhammāpi maṃ nappaṭibhanti. thinamiddhañca me cittaṃ pariyādāya tiṭṭhati. anabhirato ca brahmacariyaṃ carāmi. hoti ca me dhammesu vicikicchāti" s.22.84.爾時、尊者低舍是世尊姑媽之子在眾多比丘中如是說:諸尊!我是弱的,我的方向也不清楚,我對於法也不能區分,多樂睡眠,不樂修梵行,疑惑於法。
II.違資糧法
[經文] 佛告比丘:是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
[論說]為住涅槃,仍未積集善資糧者,略有五種違資糧法:
一者、憶念往昔笑戲、歡娛、承奉等事,因發思慕俱行作意,生愁歎等。
二者、由彼種種為依,於所領受究竟法中,多生忘念,令於諸法不能顯了。
三者、所食或過、或少,由此令身沈重、羸劣,於諸梵行不樂修行。
四者、憙眠,不串習斷,故為上品睡眠所纏。
五者、親近猥雜而住,遠離諦思正法加行。如是五種違資糧法。T30,783b
[解]為了安住於涅槃中,卻尚未積聚匯集善法資助的糧食。大略地說有五種違背資糧的事情。哪五種?
第一,回憶、思念以前曾經過的歡笑、游戲,歡喜的娛樂、奉承討好等事情,因此引發與思念、想念同時活動的作意,生起憂愁嘆息等。
第二,由於彼種種憂愁嘆息等作為依止,所以對於所領納、稟受的究竟圓滿法中,多半不能明記不忘,令心對於諸法不能明顯地了解。這是解說經文的不分別於法。
第三,所吃的食物或是過多,或是太少,由於對此食不能適量,過多令身體沈重,太少令身體瘦弱,對於諸梵行,不樂於修行。這是解說經文的不樂修梵行。
第四,憙樂於睡眠,不能反覆地練習來斷除,所以被極重的睡眠所纏繞。這是解說經文的多樂睡眠。
第五,親密接近眾多人參雜而住,因而遠離真實地思惟正法的努力。這樣五種是違背資糧的事情。這是解說經文的疑惑於法。
III. 順資糧法
[經文] 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論說]復有五種隨順彼法:一者、於二離欲,猶未能離隨一種欲,謂於諸纏,遠分離欲,勤修善品;及於隨眠,永害離欲,得正對治。二者、不護根門。三者、食不知量。四者、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五者、不能觀察善法究竟。與上相違,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T30,783c
[解]又有五種隨順彼違背資糧的事情。哪五種?
第一,對於遠離欲的現行與種子,這二種離欲,隨順其中的任何一種欲的現行或種子,都不能遠離。就是對於欲的現行,為令欲能遠離,精勤地修習善法品類。以及對於欲的隨眠,永遠破害,而遠離欲,得到合理地對治斷除。這是解說經文的: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
第二,不能守護根門。這是解說經文的守護根門。
第三,對於飲食不知適量與適合。這是解說經文的飲食知量。
第四,在初夜、後夜的時間,不能勤修止觀, 勸勉鼓勵自己保持警覺。這是解說經文的初夜、後夜覺悟精進。
第五,不能觀察善法達到最好的狀況。這是解說經文的觀察善法。
與上面互相違背,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
IV.譬二士夫共伴行一路
[經文] 佛告低舍:其譬如是:不知路者,譬愚癡凡夫;其知路者,譬如來、應、等正覺。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城者,謂般涅槃。
[論說] 1.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
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T30,783c
2.略有四種往趣道障。二種道等,謂由疑故不能發趣。雖復發趣,由邪尋思而往餘處,由邪分尋思、見行故。雖無是事,然不堪任教授、教誡。所言忿者,謂他諫諍時。言苦惱者,謂出家者不得自在,禁約艱難,麁弊行等。言不樂者,雜瞋事故。此之二種猶如坑澗。又此二種能障行路,雖無是事,而由利養及恭敬故,於入山林能為障礙。言猛利者,處深稠林故。所以者何?雖捨所攝受事,而不能捨此故。T30,765c
[解]1.又,諸聲聞弟子修行這樣隨順資糧的五種事情,及彼隨順資糧的因緣,在這個培養資糧當中,追求涅槃的時候,佛大導師為彼聲聞弟子,制定、建立五種正道的言語詮示之教法。正道有二義,一、佛的教法,就是針對邪道惡道,而稱佛的教法為是正確的教法。二、趣向涅槃之正直大道,指正見等八正道。為什麼這八法通名正道?正以不邪為義,現在這八法不依照偏邪而行,所以都名為正。因為能通至涅槃,所以名為道。哪五種?
第一,由於依照如所聽聞的教法,能普遍地觀察,一切五蘊諸行是無常,一切法是無我,涅槃是寂靜,暫且以世間有漏作意而得無惑、無疑。這是解說經文的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
第二,就在安住於所緣時,不貪著三件事情,而作錯誤地尋思。哪三事?一、資助身命的眾多必需品。二、他人損害的相貌。三、或是他人的毀罵,或是隨順六種無違諍法中,違越任何一種,現起不可愛的活動,與同修梵行者不具有相同部分的無違諍法。這是解說經文的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
第三,首先,有善知識的教授,由於依照師長的法音,以及內心如其所說的道理,作意、思惟,能夠生起正確的見解、思想,能夠斷除錯誤的見解、思想,應當知道這三件事,名為安住於所緣時的正道言教。這是解說經文的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第四,復有二種,在彼出定後的行動時的正道言教。就是那些有智慧的共同修梵行的人,為彼行者宣說所作事中,與道理沒有相違,或是與道理有相違的時候,不會忿恨、瞋怒。又,由於粗糙而又破舊的資命眾具,若是得到或不得到,及由於持戒等帶來的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種。這是解說經文的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
第五,對於他人所得的利養與恭敬勝過於自己的時候,心不鬱悶,是名第二。這是解說經文的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彼行者由於這樣安住於所緣時、行動時,能合理地修行到達涅槃的妙道,由此妙道不久當得涅槃,終究不會毀壞退失。這是解說經文的城者,謂般涅槃。
2.略說有四種往趣涅槃之道的障礙,哪四種障礙?疑、邪尋思、邪分尋思見、利養恭敬。所說的二種道路等,就是由於疑惑的緣故,不能出發、趣往。雖然出發、趣往,由於錯誤的尋思,而前往到其餘的地方,由於錯誤部分的尋思與見等活動的緣故。雖然沒有這些事,然而不堪能接受教授、教誡。所說的忿(kodha),就是他人直言規勸的時候。所說的苦惱(upāyāsa),就是出家者,隨心雜染而轉,所以心不得自在。守持戒律很艱難,弊趣、惡趣所有過失。所說的不樂,參雜瞋恚的事情故。這二種猶如地上窪陷處與兩山間的水溝,又此二種能障礙行進的道路。雖然沒有這些事,然而由於利養及恭敬的緣故,對於進入五欲山林的時候,能為障礙。所說的猛利(tibba),因為處在茂盛、濃厚的五欲森林。為什麼?雖然捨棄所攝受的資身眾具,而不能捨此利養及恭敬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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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師所作事
[論說]大師於諸聲聞,略有五種師所作事:一者、正折伏,二者、正攝受,三者、正訶責,四者、正說雜染,五者、正說清淨。T30,783c
[解]大導師對於諸聲聞弟子,略說有五種導師所應該作的事情。一、合理地折破摧伏邪道,二者、合理地攝取納受正道,三者、合理地訶責有犯,四者、合理地說雜染的苦集,五者、合理地說清淨的滅道。
II.諍事、驅擯、入於聚落乞食、獨靜思惟
[經文] 爾時、眾中有少諍事,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鉢,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
[論說] 1.諍事
由二因緣,於諸諍事違越聲聞,覆相記別彼所諍事:一、擾亂增廣故,二、與律相應故。T30, 784a
[解]在種種衝突事中違越的聲聞,由二種因緣的緣故,對於彼聲聞所起鬪諍事,而明說以草覆地相(tṛṇaprastāraka)來處理。哪二種因緣?一、因為恐怕鬪諍造成的擾亂,增加擴大的緣故;二、以草覆地相來決定分別所起鬪諍事,與律相應的緣故。
2.驅擯
由七因緣,大師驅擯諸聲聞眾:一者、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二者、見彼多分故,三者、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陀耶方便故,四者、不堪共住故,五者、被驅擯故,六者、避現前過故,七者、令不生起未來過故。T30, 784a
[解]由於七種因緣,大導師驅逐、擯棄諸聲聞眾。哪七種?一、因為看見某一寺院的住眾比丘都作錯誤的行為,所以驅逐、擯棄。二、在某一寺院的住眾中,看見彼大多部分的比丘作錯誤的行為,來到佛的處所,所以驅逐、擯棄。三、雖然作錯誤行為的人是少數,然而是眾人之首所作出來,如上座(sthavira)、軌範師(ācārya)、親教師(upādhyāya),所以驅逐、擯棄。四、雖然沒有作錯誤的行為,但是性情凶惡,不能共住,所以驅逐、擯棄。五者,在其餘的地方被驅擯,來到佛的處所,所以驅逐、擯棄。六、避開現前的過失,所以驅逐、擯棄。七、令不生起未來的過失,所以驅逐、擯棄。
3.入於聚落乞食
由十因緣,如來入於聚落乞食:一者、當顯杜多功德故。二者、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三者、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四者、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五者、為欲引彼麤弊勝解諸外道故。六者、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七者、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八者、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如為放逸者,懈怠者亦然。九者、為彼盲、聾、癲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十者、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T30, 784a
[解]由於十種因緣,如來進入聚落,乞食。哪十種?一、將要顯示杜多(dhūta)功德故。二、為了想要引導彼杜多中的一部分,令入聚落而行乞食故。三、為了想要以共同事情的活動來攝受彼杜多中的一部分故。四、為了給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不久能生起觸證涅槃。五、為了想要引導那些對麤弊有勝解的諸外道。六、為了那些承順各種不滿意的聲音,生起誹謗的人,因此,展現微妙色,寂靜的威儀,令那些人驚訝感嘆,內心生起歸依、趨附故。七、為了那個地方的眾生,因為他少少的功用,而能樹立許多的福德故。八、為了使令信心已敗壞、放逸的人,深深的生起恥愧,雖然使用小小的功用,而能獲得廣大的福故。如同為放逸者,為懈怠者也是如此。九、為了那些眼盲、耳聾、精神癲狂、內心散亂的眾生,以及種種自然災害,都能使令平靜、安息故。十、為了使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的天(deva)、龍(nāga)、藥叉(yakṣa),健達縛(gandharva)、阿素洛(asura)、揭路荼(garuḍa)、緊捺洛(kiṃnara )、牟呼洛伽(mahoraga)等,能隨從如來到所進入的施主家,深深的對世尊生起羨慕、敬仰,努力地加以隨從、守衛,不會惱害故。
4.寂靜天住
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者、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二者、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三者、自受現法樂住故。四者、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五者、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六者、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七者、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八者、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T30, 784a
[解]由於八種因緣,如來進入於內心寂靜的四靜慮、四無色的天住(divyavihāra)。一、為了引導歡喜與人群參雜而住的行者,令其能入身心遠離故。二、為了想要以共同事情的行為,來攝取安住於遠離的行者。三、自己能享受就在現前的安樂而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即四個靜慮之一故。四、為了與廣大族類的諸天顯示共同的集會故。五、為了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顯現大神通變化,隨其所相應,作一些給人帶來豐富利益的事情故。六、為了使令眾多的聲聞眾,因為久不見如來,所以對於見如來深深地生起熱切仰望故。七、為了顯揚眾多的大聲聞,對於佛所簡略而說的法,善能體悟、趣入實相,所以世尊略說法,之後,回房,入於定中。八、勸勉捨棄對於種種無益的言論、有為言語的樂著。
III.攝受
[經文] 我已長夜於諸比丘生哀愍心,今當復還攝取彼眾,以哀愍故。
[論說] 由五種相,大師攝受諸聲聞眾:一、以法故,二、以財故,三、與依止故,四、初攝受故,五、擯攝受故。T30, 784b
[解]由五種相貌,大導師攝取納受眾多的聲聞眾。一、以涅槃法,攝取納受。二、以信、戒、聞、慚、愧、捨、慧等七聖財(saptāryadhana ),攝取納受。三、給與依止故,攝取納受。四、對於初發道心的人,攝取納受。五、對於被擯棄的人,再加以攝取納受。
IV.梵天往如來所
[經文] 時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住於佛前
[論說] 由七因緣,釋、梵天等往如來所:一、為供養如來故。二、為聽聞正法故。三、為決所生疑故。四、為順他而為翼從故。五、為愍他欲為饒益故。六、由愛重如來聖教故。七、知如來起世俗心,欲令赴會故。T30, 784b
[解]由於七種因緣,三十三天的帝釋天(śakradevānām indra),初禪天的梵天(brahmadeva)等往如來所。哪七種?一、為了供養如來。二、為了聽聞正法。三、為了決斷所生起的疑惑。四、為了隨順他而恭敬、侍從。五、為了哀愍其他眾生,想要饒益眾生故。六、由於愛惜尊重如來的聖教故。七、知道如來生起世俗心,想要令世尊能前往聚會故。
V.年少比丘、悔心
[經文] 於彼眾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
[論說] 1.由五種相,當知一切初新者性:一、由晚出家故。二、由幼出家故。三、由少出家故。四、由勞策出家故。五、由受具出家故。T30, 784b
2.由三種相,生起惡作:一、違越所學增上故;二、誓受法律增上故;三、棄捨居家增上故。T30, 784b
[解]由於五種相貌,當知一切剛剛才出家者的體性。哪五種?一、由於晚年才出家故。二、由於年幼就出家故。三、由年少出家故。四、由勞策(śrāmaṇera)出家故,勤自策勵不犯令清淨。沙彌有三類,七至十三歲,名驅烏沙彌,謂其只能驅逐烏鳥。十四至十九歲,名應法沙彌,謂正合沙彌的地位。二十至七十歲,名名字沙彌,謂在此年齡內,本來應居比丘位,但以緣未及,故尚稱沙彌的名字。五、由受持具足戒出家故。由於三種相貌,生起惡作(kaukṛtya),厭惡所作,於作惡事後追悔之心:一、因為違背逾越所學的強大力量故。二、因為發誓接受法律的強大力量故;三、因為棄捨居家的強大力量故。
VI. 表現微相、懷慚愧色
[經文] 敷尼師檀,斂身正坐,表現微相,令諸比丘敢來奉見。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
[論說] 1.如來將欲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一者、從極下坐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二者、安住隨順說法威儀。三者,發謦欬音,示將說法。四者、面目顧視,如龍象王。T30, 784b
2. 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犯為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為增上處。三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謂順威儀往大師所為增上處。T30, 784b
[解]如來將要為眾多的聲聞宣說正法,展現四種相貌。哪四種?一、從最下的座位,安穩、從容的站起,登到最高的座位,恭敬莊重而坐。二、身心安住於隨順說法的威儀。三、想要言說之前,清潤喉嗓,而發出謦欬的聲音,聲之輕者曰謦ㄑㄧㄥˇ,重者曰欬ㄎㄞˋ,顯示即將說法。四、面目顧視,如龍象王。違犯戒法的聲聞弟子,應當安住在三個地方,心懷慚羞,前往大師所在之處。哪三處?一、十分瞭解自己違犯戒法,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二、以師禮相待,卻違背禮儀,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三、由於所作的事情乖離法則,應當以行動,就是隨順弟子威儀,前往大師所在之處,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
VII.正呵責
[經文]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髮持鉢,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諸善男子!汝不為王、賊所使,非負債人,不為恐怖,不為失命而出家,正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汝等不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實爾,世尊!
[論說] 1.由三種相,應正呵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三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T30, 784b
2.由四種相,能令彼人雖入聖教而行邪行: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若行如是諸邪行者,便於二事有所稽留:一者、失壞在家自義稽留,二者、失壞出家自義稽留。T30, 784c
[解]由於三種相貌,應該合理地呵怒、譴責違犯戒法的聲聞弟子。哪三種?一、汝等原本期望以粗俗低劣的乞食方式來過活。二、汝等內心的動機不清淨。三、汝等以活命為內心的動機,而作不合法的行為。由於四種相貌,能令那些雖然已進入聖教,然而會作錯誤的行為。哪四種?一、由於卑下、低劣,不清淨的意樂故。二、由於伺察、
尋求聖教瑕穢空隙,是盜正法的賊故。三、由於只為飲食、衣服等令命得以過活的關係。四、由於恐懼、害怕國王、盜賊、債主所給與的逼迫、急切。若是作這些錯誤行為的人,就在二件事上,造成稽滯、停留。哪二事?一、退失敗壞在家能往人天善趣的目標而稽留,二、失壞出家能往現法涅槃的目標而稽留。
VIII.邪行
[經文] 佛告比丘:汝等比丘為如是勝義而出家,云何於中,猶復有一愚癡凡夫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迷亂!譬如士夫從闇而入闇,從冥入冥,從糞廁出復墮糞廁,以血洗血,捨離諸惡還復取惡。我說此譬,凡愚比丘亦復如是。
[論說]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六相,當知遍攝一切邪行:一者、現行過失故;二者、意樂過失故;三者、加行過失故;四者、智慧過失故;五者、尋思過失故;六者、依止過失故。
1.現行過失者,謂由貪纏故染,瞋纏故憎,既懷猛利貪、瞋等故,遂無羞恥;無羞恥故,住惡不捨。
2.意樂過失者,謂於染者邊,此貪意樂最為下劣。如是於憎者邊,此瞋意樂最為下劣。
3.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
4.智慧過失者,謂或於聞、思所成慧中,忘失正念,多住愚癡;於修所成,心不寂定。
5.尋思過失者,謂於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多分尋思,於正法律其心錯亂。
6.依止過失者,謂彼依止於其往昔不修集因;由不修集因故,成就自性微褊小信,成就自性修住小戒,成就自性住守小念,成就自性俱生小慧。 T30, 784c
[解]在為世尊善說的法與律中,略說由六種相貌,應當知道能普遍地統攝一切錯誤的行為。哪六種?一、現前活動的過失故;二者、內心動機的過失故;三者、行動上的過失故;四者、智慧的過失故;五者、尋思的過失故;六者、依止的過失故。
1.什麼是現前活動的過失?就是由於貪煩惱的現前活動,所以染著。由於瞋煩惱的現前活動,所以憎恨,已經心懷猛利的貪與瞋等煩惱的緣故,於是沒有羞恥心,因為沒有羞恥心的緣故,安住在惡法中而不能捨離。
2.什麼是內心動機的過失?在染著的範圍中,這個貪的意樂最為卑下低劣。同樣的在憎恨的範圍中,這個瞋的意樂最為卑下低劣。
3.什麼是行動上的過失?或是有不能發動精進,或是已發動精進,但是怠慢、延緩。
4.什麼是智慧的過失?或是在聞所成慧與思所成慧中,不能對於所聞、所思的法,明記不忘,對於真相多半處於闇愚迷惑。對於修所成的止觀,內心不能寂靜而專注於所緣。
5.什麼是尋思的過失?對於隨順在家人的所有有罪過的、不善覺,多部分的去尋思,但是對於正法律,他的內心是錯失、散亂。
6.什麼是依止的過失?他過去世沒有修行、積聚善法的因,他依賴止住於這個因中。由於沒有修習、積聚善法的因,所以成就自性微薄、狹小、少量的信,成就自性修習、安住於少量的戒,成就自性安住、守護少量的念,成就自性與生俱來少量的慧。
[參考] cs.1146(詳解):有四種人。何等為四?有一種人,從冥入冥。有一種人,從冥入明。有一種人,從明入冥。有一種人,從明入明。
IX.三不善覺法
[經文] 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無量種種,貪想、恚想、害想,諸不善覺從此而生。
[論說]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於三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其三事者,如前應知。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T30, 784c
[解]這樣的錯誤行為,有二種因緣,第一,對於三件事不能合理地尋思。第二,彼尋思之前活動的種種不合理的想、概念。哪三事?如同前面所說的,資命眾具、他損害相、或他毀罵或隨分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對於這三件事,發動生起種種不合理的想法,隨順於外境,取著粗顯的相狀與細微的可愛樂,從此已後,對於他隨順而取的粗相細好的外境,多半隨順相好尋思、伺察。
X.三不善覺、想
[經文] 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云何究竟滅盡?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
[論說] 1.為斷如是邪行因緣,當知亦有二種對治:T30, 784c
一者、為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
二者、為斷諸不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
此修對治,要由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樂欲不猛利者。
2.此猛利欲,由二緣生:謂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有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今時一切皆得。T30,785a
3.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內法有,諸外道無。何以故?由彼外道,若有所得即便增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當無,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況乎安住,唯增驚怖,其心退還。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見唯靜德。若諸有學,唯祈內滅,非為生道,更從他求教授教誡。若諸無學,唯欣內滅,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而般涅槃。T30,785a
[解]為了斷除這樣的錯誤行為的二種因緣,當知也有二種對治的方法。哪二種?一、為了斷除不合理的尋思,以無顛倒、反反覆覆的這二種活動,能將心善巧的安住在四念住。二、為了斷除種種諸不合理的想,所以修習無相心三摩地。這二種修習的對治方法,需要對於那個修習對治,有猛利的喜樂、欲求,才可以成就,彼行者的喜樂、欲求的心,不猛利的人不能成就。這種猛利的欲求,從二種條件生起。哪二種?一、因為這個對治有廣大的果報。二、因為與一切種種的外道不相同。什麼是有大果?就是修習的時候,就能剋伏種種想,體證無相心定,以及安住於二界,此二是微妙甘露涅槃之門戶,就是見道所斷諸行斷的斷界,及修道所斷諸行斷的無欲界。微妙甘露涅槃,就是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二界的話,接近於有餘依及無餘依這種二涅槃,不是在現今這個時候,一切涅槃都得到。什麼是不共?無相定只有在佛法才有,種種外道沒有。為什麼?由於彼外道,若是因緣所生的五蘊有,就認為其中有我,不能如其量而觀。若是對於涅槃寂滅,就虛妄分別。如何說?由於認為五蘊有我的思想,所以對於五蘊諸行不能明瞭,或是只對於身,或是只對不是物質的心,或總括對於身心這二個,生起有我的執著。因為執著五蘊有我,對於涅槃的五蘊寂滅,認為我將會不存在,使令對於涅槃,內心不欣慕、歡喜。尚且不能趣入,更何況能安住!唯獨增強內心的驚慌、恐懼,令他的心退失、回頭。若是安住於佛法的人,與彼外道互相違背,對於般涅槃,內心不會退失、轉變,明了涅槃的寂滅,只有五蘊的苦滅,知見唯獨涅槃寂靜的功德。若是眾多的有學人,只祈求內滅,非為生道,另從其他人尋求教授、教誡。若是眾多的無學人,只欣慕內滅,終究不會另外尋求方法,滅盡諸煩惱,因為煩惱已盡。只有過去業因所生的五蘊諸行,任運自然歸向於五蘊滅,而般涅槃。
[參考]成實論,卷10,T32, 317a:身即是神名為斷見,身異神異是名常見。
I.無常、磨滅法、生滅法
[經文] 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知?謂色無常,色無常如實不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不知;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不知。
[論說]復次、修觀行者,由三處故,於諸行中無愚癡住。何等為三?一、於過去諸行,如實了知是無常性;二、於現在諸行,如實了知是滅法性;三、於未來諸行,如實了知生滅法性。彼由如是,於三世行無有愚癡,不染污心安樂而住,墮在明數。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有愚癡住,墮無明數。
[解]復次、修習觀的行者,由於三個地方的緣故,對於五蘊諸行中,能夠沒有愚癡而住。哪三種?第一、對於過去五蘊諸行,已生已滅,如其真實了知是無常性。第二、對於現在五蘊諸行,已生未滅,如實了知現在五蘊諸行是具有滅盡的性質。第三、對於未來五蘊諸行,未生未滅,如實了知未來五蘊諸行,是具有生起、滅盡的性質。彼修觀行者,由於這樣三個地方,對於三世五蘊諸行沒有愚癡,不染污心,安樂而住,屬於明的範圍。與這個互相違背,應當知道就是具有愚癡而住,屬於無明的範圍。
II.三種煩惱異名
[論說]復有三種煩惱異名,多分說在煩惱品中: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貪異名者 ,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者為渴。瞋異名者,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名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蜇螫, 亦名拒對,亦名慘毒,亦名憤發,亦為怒憾, 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癡異名者,亦名無智,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喜貪差別,我今當說。緣依止受所生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所起染著,說名為貪。又於將得境生名喜;若於已得境生名貪。又於已得臨將受用名喜,即於此事正受用時名貪。又於能得境界方便名喜;即於境界名貪。又於後有名喜;於現境界名貪。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名喜;於自所得榮利名貪。
[解]1)還有三種煩惱的不同名稱,大多的部分都在煩惱品類之中?哪三種?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
第一、什麼是貪的不同名稱?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者為渴。
第二、什麼是瞋的不同名稱?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名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蜇螫, 亦名拒對,亦名慘毒,亦名憤發,亦為怒憾, 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
第三、什麼是癡的不同名稱?亦名無智, 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
2)喜與貪的差別,我現在應當說明。緣依止受,就是緣慮身心自體的感覺,所生起的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就是緣慮境界的感覺,所生起的染著,說名為貪。又對於將要得到的境界而生起的欣樂,名為喜。若是對於已經得到的境界而生起的欣樂,名為貪。又對於已經得到,臨近於將要享受使用,名為喜。就是在這件事情上,正在享受使用的時候,名為貪。又對於能得境界的行動或方法,名為喜;就是對於能得境界,名為貪。又對於後有,名為喜;對於現有的境界,名為貪。又對於所愛的其他有情類別所得到的功名利祿,名為喜;對於自己所得到的功名利祿,名為貪。
III.攝異門分T30,770c
1.貪異名
1)復次,染者,謂樂著受用故。
2)著者:謂即於彼無所顧惜故。
3)饕餮者:謂希望未來所得受用事故。
4)吞吸者:謂彼所餘助伴煩惱所吞吸故。
5)迷悶者:次後當說。
6)耽著者:謂堅執已得,無所營為故。
7)貪求者:謂追求未得,勤加行故。
8)欲者:謂於未得已得,希求獲得及受用故。
9)貪者:謂於受用,喜樂堅著故。
10-11)親昵及愛樂,如所親昵、所愛樂中,應知其相。
12)藏者:謂於內所攝自體中愛故。
13)護者:謂於他相續中愛故。
14)執者:謂於我所中愛故。
15)渴者:謂倍增希求故。
16)所染者:謂貪居處故。
17)所憍者:謂七種憍所居處故。
18)所欲者:謂種種品類受用貪欲所居處故。
19)所親昵者:謂是過去諸顧戀愛所隨處故。
20)所愛樂者:謂是現在諸欣喜愛所隨處故。又現法中串所習愛,名為親昵。宿世串習所發生愛,名為愛樂。
21)所迷悶者:不能於中觀察功德及過失故。
22)所貪著者:是耽樂心所居處故。
23)所縛著者:是貪瞋癡所居處故。
24)所希求者:能生愛故。
25)所繫縛者:是一切結所居處故。
26)是惡者者:謂能和合不善法故。
27)為令現前而喜樂者:謂希望故。
28)為令現前而言說者:謂以語言而追求故。
29)為令證得而遽務者:謂生貪著身追求故。
30)耽著而住者:謂得已,抱持而不捨故。
31)等染者:謂於樂受起貪欲故。
32)等惡者:謂於苦受起瞋恚故。
33)等愚者:謂於三受起愚癡故。
34)顧戀者:謂於過去故。
35)繫心者:謂於未來故。
36)劬勞者:謂由彼因緣正起追求故。
37)熾然者:謂所欲果遂起染污心故。
38)燒者:謂所欲衰損起染污心故。
39)惱者:謂所得變壞故。
40)為祈禱者:顯示取著吉祥愛故。
41)為觸對者:顯示取著摩執愛故。
42)為希求者:顯示取著與利愛故。
43)為欣悅者:顯示取著如意思惟所有愛故。
44)又於諸欲其心趣入清淨、乃至廣說於五種出離界,應知如前三摩呬多地已說。
45)言憍醉者:謂與三憍共相應故。
46)極憍醉者:謂依上憍遍於諸惡不善法中,能令其心不防護故。
47)趣憍醉者:謂於憍醉所有因緣受學轉故。
48)於諸欲中生等憍者:謂不觀過受用欲故。
49)平安者:謂樂受自相故。
50)領受者:謂諸受共相故。
51)趣受者:謂餘受因相故。
52)又欲貪、堅著、拘礙、饕餮等貪,如聞所成地已說。
2.瞋異名
1)復次言內垢者:謂於怨意樂,堅持不捨故。
2)內忌者:謂於所愛障礙住故。
3)內敵者:謂能引發所不愛故。
4)內怨者:謂能引發所不宜故。
5-7)又不可喜、不可樂、不可愛等、翻可喜等,如前應知。
8)又言苦者:謂彼自性苦,亦隨憶念苦故。
9)損害者:謂現前苦故。
10)違逆者:謂於三世思惟苦故。
11)不順意者:謂現有苦能損害故。
12-16)又苦、猛利、堅鞕、辛楚、不可意等,如攝事分我當廣說。
17)又暴惡者:是其總句。
18)蜇螫者:麁言猛切故。
19)怨字語者:謂造文字無有依違麁獷言故。
20)怨嫌者:謂毀辱所依故。
21)憤發者:謂出言顯發惡意樂故。
22)恚害者:謂以手等而加害故。
23)顰蹙而住者:謂憤害已後,顰蹙眉面,默然而住故。
24)遍生憤恚者:謂數數追念不饒益相,深懷怨恨,惱亂心故。
25)若生煩惱惱亂其心,由此因緣便住於苦。如說苾芻懈怠雜諸惡,便住於眾苦。
26)有苦者:謂彼攝受未來苦故。
27)有匱者:謂彼遠離諸善品故。
28)有災者:謂彼能為餘惑因故。
29)有熱者:謂於後時發熱惱故。又言苦者:是其總句。有苦者:謂憂苦相應故。有匱者:謂樂受變壞故。有災者:謂在不苦不樂受中,於二不解脫故。有熱者:謂於樂等如其所應有貪瞋癡火故。有於過去有苦;於未來有匱。
30)又害者:謂顯示攝受上品怨嫌故。
31-32)敵者、怨者,如前已說。
33)又摧伏者:謂與未生士用生相違故。
34)破壞者:謂與生已士用住相違故。
35)為他所勝者:謂與未生功能生相違故。
36)落在他後者:謂與已生功能住相違故。
37)又不摧伏、不破壞、非所勝、有所勝者:如是諸句,由前諸句其義應知。
3.癡
1)復次在前際無智者:謂於過去諸行無常法性、不了知故。
2)於後際無智者:謂於現在諸行盡滅法性,不了知故。
3)於前後際無智者:謂於未來諸行當生法性,及當生已當盡法性,不了知故。
4)彼於如是不了知者:謂依前際等起不如理思惟:我於過去世、為曾有耶?乃至廣說:我為是誰?誰當是我?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如是依前後際不如理作意,故於如是無常法性,愚癡不了。於諸行中我見隨逐;於內於外俱於二種唯有法性,不能了知。
5)內謂內處,外、謂外迹。內外、即是根所住處,及以法處。由彼諸法、於內可得;又是外處之所攝故。
6)於業無智者:謂於諸業唯有行性、不能了知,而妄計度我為作者。
7)於異熟無智者:謂於有情世間、及器世間、若餘境界、業因所起,妄計自在、作者、生者。
8)於業異熟無智者:謂遍愚一切,獲得誹謗業果邪見。此即宣說外道異生、於諸法中所有無智。
9)於佛無智者:謂不了知如來法身及諸形相。
10)於法無智者:謂不了知善說等相。
11)於僧無智者:謂不了知善行等相。
12)於苦等無智者:謂如諸經所分別相,及十六行中,不了知故。
13)於因無智者:謂於無明等諸有支中,能為行等所有因性,不了知故。
14)於因所生無智者:謂於行等諸有支中,從無明等因所生性,不了知故。
15)又於雜染清淨品法,謂不善、善、有罪、無罪、過患、功德相應故。
16)隨順黑白,謂無明明分故。
17)黑黑異熟、白白異熟、及有對分,謂即黑白黑白異熟。如是一切皆從因緣之所生故;名為緣生。於彼一切、不了知故,名為無智。
18)或於六觸處不能如實遍通達者:謂於六處順樂受等觸所生中,彼滅寂靜,不能如實遍了知故。
4.無明的名義
1)又此加行不能如實於法通達知見現觀者:謂即於彼法、不如實知故。於彼於此者:於如所說、或所未說。
2)無知者:於不現見。
3)無見者:於現見現前。
4)無現觀者:於如實證不由他緣。
5)黑闇者:於其實事不正了知。
6)愚癡者:於不實事妄生增益。
7)無明者: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於彼彼處不正了知;謂於彼彼所說義中及於名句文身、不能解了。
8)昏闇者:成就誹謗一切邪見。
9-11)又障、蓋、無眼等,廣說如攝事分。
12-15)又覆蔽、隱沒、昏昧、遍昏昧等,廣說如愛契經。
16)不恭敬者:不修恭敬故。
17)不尊重者:不信彼德故。
18)不貴尚者:令彼所欲,有匱乏故。
19)不供養者:不施利養故。又不恭敬乃至不供養者:當知展轉後句釋前。又不恭敬不尊重不信有而聽聞法等,廣說如攝決擇分。
20)又不承聽者:不欲聞故。
21)不審聽者:心散亂故。
22)不住奉教心者:不欲修行故。
23)不修正行者:於法隨法,不如意樂正修行故。
24)又不受學轉者:於大師聖教,不能證故。
25)又樂睡眠虛度生命者:是其總句。
26)唐捐者:不能修往善趣因故。
27)無果者:不能得彼善趣果故。
28)無義者:不能修得涅槃因故。
29)無利者:不能得彼涅槃果故。
30)又問少病惱不者:界無不平等故。
31)少事業不者:加行事業無不平等故。
32)起居輕利不者:希須飲食既飲食已,易消化故。
33)又務、力、樂、及無罪等、如聲聞地食知量中,已說其相。
34-35)又不簡擇、不極簡擇等,廣說如聲聞地。
36-37)又不思惟、不稱量等,廣說亦如聲聞地。
cs259
I.四勝進
[論說]復次、於諸行中如理修者,有四勝進。謂勝進想,略有三種:一、未得為得,二、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果故,當知是名未得為得。即此為依,復能契會上學果故,當知是名未會為會。即此為依,復能證得阿羅漢果,於諸惑斷能作證故,當知是名未證為證。若已證得阿羅漢果,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正勤修習,但為現法樂住正勤修習。
[解]復次,在五蘊諸行中,如佛所教的道理而修習的人,有四種殊勝的進步。就是殊勝進步的想法,簡略地說有三種。哪三種?一、未得為得,二 、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
1)什麼是未得未得?最初的時候,能夠得到先前所尚未得到的預流果的關係,應當知道,就是名為未得為得。
2)什麼是未會為會?就是以這個預流果為依止,還能契會、領悟更上層的有學果位的緣故,應當知道,是名為未會為會。
3)什麼是未證為證?就是以這個有學果位為依止,還能體證得到阿羅漢果,對於種種煩惱的斷除能親身體證的緣故,應當知道,是名為未證為證。
4)什麼是為獲得現法樂住?若是已經體證無我智慧,得到阿羅漢果,更沒有尚未證得為得,一直到未證為證的緣故,正確合理的精勤修習,但是為了現法樂住,而正確合理的精勤修習。
II.三勝進想
又依自義,有三勝進想;謂於諸行中厭背想,過患想,實義想。
1.厭背想者,復可四行:謂於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如病者,謂如有一因界錯亂所生病苦,修厭背想。
如癰者,謂如有一因於先業所生癰苦,修厭背想。
如箭者,謂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修厭背想。
惱害者,謂於親財等匱乏中,因自邪計所生諸苦,修厭背想。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於諸行中修厭背想。
2.過患想者,復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思惟苦。
3.實義想者,亦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
此中先於過患想及實義想正修習已,然後方能住厭背想。當知此中先說其果,後說其因。
[解]又,依照自己本身的學習目標,有三種殊勝進步的想法。哪三種?就是在五蘊諸行中,生起厭背想、過患想、 實義想。
1.什麼是厭背想?還可以分成四種內心活動。哪四種?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如同疾病,如同癰,如同箭、惱害。
1)什麼是如病?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地水火風四界錯亂,所生起的疾病的痛苦,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疾病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2)什麼是如癰?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過去世的罪業,所生起的癰腫的苦惱,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癰腫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3)什麼是如箭?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他人怨恨而射箭,為箭所中的痛苦,五蘊也是如此,常常為老病死所隨逐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4)什麼是如惱害?就是在親屬有所衰亡,或是錢財有所衰失,或是無病有所衰損的情況,因為自己錯誤地思惟分別,所生起的種種苦惱,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種種惱害,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這樣四種內心活動,名為修習觀的行者,在五蘊諸行中,修習厭背的想法。
2.什麼是過患想?還有二種內心的活動。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無常以及思惟苦。
3.什麼是實義想?還有二種內心的活動。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空性以及無我性。在這裡,先要對於過患想以及真實道理的想法,能夠正確合理的修習之後,然後才能夠安住厭背的想法。應當知道,在這裡,首先說明其果,然後說明其因。
III.如病,乃至廣說T30,764a
復次,如說如病,云何顯示彼如病等,非但說彼猶如重病,乃至廣說?然修行者,先以如實無常等行,於彼事中如實訶毀作是思惟:此如病等甚可厭逆,為欲與彼不和合故,是故次說無常行等,如實顯示觀察彼果。
1.言無常者,顯現生身及與剎那皆展轉故。剎那展轉者,由彼彼觸起盡故,彼彼受起盡此相續見,由非不現見,非緣他智故。
2.所言苦者,有二種苦:謂生等諸苦,及諸所有受皆說為苦。
1)此二種苦如其所應,由見生身展轉有故而得悟入,謂死無間有生身生,生已復有老等諸苦,是故說言:無常故苦。由見生身展轉有故悟入苦性。
2)云何諸所有受皆說為苦?謂諸樂受變壞故苦,一切苦受生、住故苦。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故,說之為苦。此中,樂受由無常故,必有變壞。一切苦受由無常故,生住相續皆起於苦。非苦樂受已滅壞者,由無常故,說之為苦。已生起者,滅壞法故,亦說為苦。此滅壞法彼二所隨逐故與二相應,故亦名為苦。云何當觀樂受為苦?謂由此受貪所隨眠,由隨眠故,取當來苦,於現法中能生壞苦。如是當觀樂受為苦。云何當觀苦受如箭?謂如毒箭乃至現前常惱壞故。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者,謂已滅者即是無常,其未滅者是滅壞法。若無常者從此復生若樂若苦,滅壞法者終不解脫苦樂二種。
3.所言空者,無常、無恒、無不變易、真實法故。
4.言無我者,遠離我故,眾緣生故,不自在故。
[解]復次,如經文所說如病。為什麼明顯開示彼五蘊如病等,不是但是說彼五蘊猶如重病,乃至廣說?然而修習觀行者,首先,以如其真實是無常、苦、空、無我等四種內心活動,在彼五蘊的事情中,如其真實責罵、詆毀,作這樣的思惟:這些五蘊諸行如病等,極度可以厭逆。所以,為了想要與彼病等過患不和合的緣故,因此,接著說無常行等,如其真實明顯開示觀察彼果。這一段文,主要是說明,修習與宣說的次第,有不同。修習的時候,無常等為先,如病等為後,先修其因,後得其果的緣故。若是宣說的時候,如病等為先,無常等為後,先顯觀果,後說其因的緣故。
1.什麼是無常?顯現父母所生的肉身展轉生與滅,以及內心剎那展轉生滅的緣故。什麼是剎那展轉?由於各式各樣的觸生起、滅盡的緣故,各式各樣的受生起、滅盡。這種的內心前後連續無間斷的活動,因為可以現前見到,不是不能現前見到,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了知,不是因為他人而了知的緣故。
2.什麼是苦?有二種苦。就是生、老、病、死等諸苦,及諸所有受都說為苦。
1)這二種苦,如其所相應的,由於見到生身展轉有的緣故,而得以悟入苦。如何悟入?就是這一期的生命死亡之後,沒有間斷,又有新的生身生起,生起之後,還有老、病、死等種種苦,因此,說沒有恆常的緣故,所以是苦。這就是由於見到生身一生又一生展轉而有的緣故,體悟、進入五蘊是苦的體性。
2)為什麼諸所有受都說為苦?
a)就是種種樂受,因為變異、敗壞的緣故,所以樂受是壞苦。
b)一切苦惱的感覺,生起的時候,安住的時候,都是苦,所以是苦苦。
c)不是苦惱也不是快樂的感覺,因為本體是無常、滅失敗壞的法,說不苦不樂受為行苦。
d)在這裡,快樂的感覺,由於無有恆常的緣故,必定會有變異、敗壞。
e)一切苦惱的感覺,由於無有恆常,生起、安住,前後連續無間斷都是生起苦。
f)非苦非樂的感覺,已經滅失、敗壞的情況,由於無有恆常的緣故,說捨受為苦,這是過去。已經生起的情況,因為屬於滅失、敗壞的法,也說捨受為苦,這是現在。這個滅失、敗壞法,為彼苦與樂二種受隨時追逐的緣故,若這苦與樂受正現前活動,就是與二受相應,因此,也名捨受為苦。
g)應當如何觀察樂受為苦?就是由於此樂受,貪種子隨逐不斷,由於隨逐不斷的緣故,取當來的五蘊苦。在現法中,會因為敗壞而生起苦。應當這樣觀察樂受為苦。
h)應當如何觀察苦受如箭?就是如同毒箭,乃至現前恆常苦惱、敗壞的緣故。
i)應當如何觀察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若是已經滅壞的情況,就是無常。若是尚未滅壞的情況,就是屬於滅壞法。若是無常的情況,從此捨受,還會生起或是樂受,或是苦受,若是屬於滅壞法的情況,始終不能解脫苦與樂這二種受。
3.什麼是空?無有常、無有恒住、無有不會變易的真實法的緣故。
4.什麼是無我?遠離我的緣故,眾多的因緣所生起的緣故,不能自在的緣故。
Cs260
I.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
[經文] 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解說] rūpaṃ kho ānanda, aniccaṃ, saṃkhataṃ paṭiccasamuppannaṃ khayadhammaṃ vayadhammaṃ virāgadhammaṃ nirodhadhammaṃ. tassa nirodhā nirodhoti vuccati. (s22.21)
阿難!色是無常、有為、緣生、盡法、離貪法、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論說]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今所生起諸行永滅。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
[解]復次,由於三種相貌,五蘊諸行滅盡的緣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哪三種?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
1)什麼是先前所生起的五蘊諸行滅盡?就是在過去世裡,造作能感後有種種業與煩惱,以及由於過去世有思求的願,因為這些因緣生起五蘊諸行,現在五蘊永滅。
2)什麼是自性滅壞諸行滅盡?就是彼五蘊諸行生起之後,自然而然就是會滅盡、敗壞,不是究竟的安住,所以五蘊諸行永滅。
3)什麼是一切煩惱永離繫?就是種種煩惱沒有剩餘的斷滅,因為現今滅盡的緣故,之後不會再生起。因此,由於這三種相貌,五蘊諸行滅盡的緣故,說名寂滅。不是永遠沒有的相貌,因為他的相貌不同的緣故;若是永遠沒有的相貌,不可以施設,說名寂滅。為什麼?五蘊諸行滅故,證得寂滅,修習一切白法,才能顯發,所以不是沒有,只是他的相貌與五蘊諸行不同。
2.T30,766a
言無常者,謂性破壞,朽敗法故。
言有為者,謂依前際所尋思故。
言造作者,謂依後際所希望故。
言緣生者,謂依現世眾因緣力所生起故。
有盡法者,謂一分盡故。有沒法者,謂全分滅故。
又有盡法者,謂全分滅故。有沒法者,謂相續變壞故。
有離欲法者,謂過患相應故。
有滅法者,謂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
[解]1)什麼是無常?就是各自的體性是會破壞,腐朽、敗壞法的緣故。
2)什麼是有為?就是依於過去世,有所尋思的緣故。
3)什麼是造作?就是依於未來世,有所希望的緣故。
4)什麼是緣生?就是依於現在世,因為眾多因緣的力量所生起的緣故。
5)什麼是有盡法?就是一分盡故,就是過去。什麼是有沒法?謂全分滅故,墮在三世,三世俱沒。又什麼是有盡法?謂全分滅故,過去已盡,未來當盡,現在正盡。什麼是有沒法?就是前後連續無間斷,會變壞故。
6)什麼是有離欲法?就是與過患相應、相和故。
7)什麼是有滅法?就是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
cs261
I.生法計是我
[經文] 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
[解說] upādāya āvuso ānanda, '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kiñca upādāya'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rūpaṃ upādāya'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s22.83)
道友阿難!因為取,「我是」(才生起),非不取。云何因為取,「我是」(才生起)?因為取色,「我是」(才生起),非不取。
upādāya 有這些意義:取著、所生、依於。此中,漢譯為「生」,可能是採用所生之義。關於所生,如四大所造中的所造。Cs.43有相類似的經文,大概可知,可能為取。若依論的解說,upādāya是依止。
[論說]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生我慢:一、有分別我見,謂諸外道所起; 二、俱生我見,謂下至禽獸等亦能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內身所起;四、緣他依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
[解]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夠生起我慢。哪四種?一、有分別我見,就是種種外道所生起。二、俱生我見,就是下至禽獸等也能夠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就是對於各別的內身所生起。四、緣他依止我見,就是對於他身所生起,不計度這個身心為我,但是分別他身,計度如此我為好、不好等。
II.明鏡及淨水鏡
[經文] 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
[解說] seyyathāpi āvuso ānanda, itthī vā puriso vā daharo yuvā maṇḍanajātiko ādāse vā parisuddhe pariyodāte acche vā udakapatte sakaṃ mukhanimittaṃ paccavekkhamāno upādāya passeyya, no anupādāya. (s22.83)
道友!阿難!譬如女人或男人、少男、少女裝飾後,在清淨光明的鏡中或清澈的水器中,看到自己的面相時,因為取而見,非不取。
evameva kho āvuso ānanda rūpaṃ upādāya asmīti hoti, no anupādāya. (s22.83)道友!阿難!如是,取色故,計我是,非不取。
[論說] 1.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者,謂由此見,觀自、他身,計有實我。由此二種我見為依,發生我慢。譬如清淨圓鏡,面上質像為依,發生影像;影像為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如是由邪分別故,緣自依止我見為緣,發生緣他依止我見。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又此為緣發生我慢,方他謂己或勝、或等、或劣。T30,779c
2.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者,當知譬喻與前差別。如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所餘如前應知其相。T30,779c
[解]1)什麼是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就是由於這個我見,是觀察自己、他身,分別計度有一個真實的我。由於緣自、他依止這二種我見為依止,發動生起我慢。
a)譬如清淨的圓鏡,表面上的質像為依止,發動生起影像。這個譬喻是什麼意思?質像就是對於自己身心計度為我。發生影像,就是依照這個自所計我,還會分別他人身心,計度為我。所以,這個譬喻說明緣自依止的我見,能生起緣他依止的我見。
b)影像為依止,對於自己身心依止,發動生起劣 、中、勝的想法。這個譬喻是什麼意思?影像,就是緣他依止所生起的我見。還會依照他所計我,與自己互相比較,所以,生起我是劣 、中、勝的想法。
c)總之,這樣由於錯誤分別的緣故,緣慮自己身心依止而生起我見為條件,發動生起緣慮他身心依止而生起我見。如同依止表面上的質像,發動生起影像。
d)又此影像為緣,發動生起我慢,與他人比較,認為自己或是殊勝、或是相等、或是低劣。
2)什麼是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應當知道譬喻與前面有所差別。有什麼不同?依照分別我見所起的我慢,是與他人比較而起。依照俱生我見所生起的我慢,是依照自己本身而生起的高慢,可以稱為憍慢,因此,有差別。如同眼力很好的人,臨近清淨的水器,自己從水器中,看到眼、耳。以這樣的影像為緣,發動生起我是這樣的好看、不好看,應當這樣知道他的相貌。鏡子是人功所造,所以譬喻為分別見,水不是人功所造,所以譬喻俱生見。
III.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經文] 當知彼尊者於我有大饒益,我從彼尊者所聞法已,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論說] 此一切種薩迦耶見,唯依善說法毘奈耶方 能永斷,非餘邪教。如是如來及眾共知同梵行者,或諸弟子同梵行者,有大恩德。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或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報恩。又由第二,謂若有能即依如是差別句義,為利益故,勤修正行,如是亦名隨分報恩,彼所希望未滿足故。T30,779c
[解]這一切四種薩迦耶見,唯獨依照善說法、毘奈耶,就是佛法,才能永遠斷盡,不是其餘錯誤的教法。這樣如來及眾人共同熟知的同梵行者,或是眾多的佛弟子同梵行者,對於修行的人,有大恩德,為什麼?因為佛及弟子教導、開示修行者如何斷盡有身見。
1)唯獨依照善說法、毘奈耶,永遠斷盡薩迦耶見。唯獨這樣斷盡有身見的因緣的緣故,稱為對於大師或是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的報恩。為什麼?就是依照佛及弟子的教導與開示,如何斷盡有身見的方法。修行者以這些法為依據,體證無我智慧,斷盡煩惱,才是真實報答三寶的恩德。
2)又,由於第二種因緣,若是有人能夠依照這些差別句的道理,為了解脫的利益的緣故,精勤修習正確、合理的止觀,這樣也可以稱為隨分報恩,因為這位修行人所希望的斷除我見,尚未滿足的緣故。
cs262
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柁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柁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柁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柁南。
嗢柁南有二解,一者、攝取物惠施他故,二者、要略義,如一切行無常等,是諸法要略義。
[解]復次,為何要說明四法印呢?因為三解脫門是增勝上進的力量,應當知道依此三解脫門,建立四種法印。進入解脫的門有三個。哪三個?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依於無願解脫門,建立一切行是無常、一切行是苦。依於空解脫門,建立一切法無我。依於無相解脫門,建立涅槃寂靜。此從道的角度來說明。
復次,當知有二種法嗢柁南增上行欲:一者、勝解俱行欲,二者、意樂俱行欲。
[解]復次,應當知道有二種樂欲,因為四種法印的增勝上進,對於諸行生起樂欲觀察:一個是與勝解同時活動的樂欲,第二個是與意樂同時活動的樂欲。此從修行者的角度來說明。
勝解俱行欲者:由四種法嗢柁南故,於諸行中而生樂欲。
[解]勝解俱行欲者,因為聽聞四種法印,對於此法印有深刻的體會,產生決定的了解。對於諸行,樂欲觀察無常、苦、空,對於諸行的止息,樂欲觀察是寂靜。
又於諸行寂靜生樂欲者,由意樂故,獨處空閑,作意思惟。
[解]又對於諸行寂靜,生起樂欲觀察,由於意向所樂,獨處空閑,於此注意,於此思惟。
由四種相於彼寂靜,其心退還:一者、於中由見勝利,不趣入故;二者、不信彼得,不淨信故;三者、於彼所緣,不生憙樂,不安住故;四者、於彼而起不樂勝解故。與彼相違,當知即是意樂俱行欲。
[解]由於四種相貌的出現,對於諸行寂靜的觀察,此位修行者內心從樂欲觀察退離,還到不觀察的狀況:
一者、對於諸行寂靜,僅僅見到寂靜的殊勝利益,因為不能趣向、進入觀察的原故。
二者、不相信他自己能得到這種寂靜,因為信心不清淨的原故。
三者、對於他觀察的所緣,內心的歡憙與快樂不能生起,因為無法安住於所緣的原故。
四者、對於諸行寂靜,不樂於勝解原故。
與這四種相反的,應當知道,就是與意樂同時活動的樂欲。
又由二緣,依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由彼因緣,念忘失故。
[解]又由於二種情況,雖然依止於對無我勝解生起樂欲,但是對於他自己若進入涅槃,由於驚恐我沒有的緣故,他的心退失樂欲,還到原來的情況:
一、由於這種對無我勝解而生起的樂欲,不能反覆練習,未達到最好狀況的緣故;
二、在作意無我勝解的時候,由於不熟練,忘失正念的原故。
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俱行,障礙而轉。由此緣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逐身見,為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
[解]又對於無我忍可的樂欲,未能反覆練習的原故。當作意、思惟的時候,他的心愚昧不知:在諸行中,唯有諸行,其中無有我。反而數數思惟我,那時的我,將在何處?因為此時伴隨著微細尋求我我所的活動,而轉生障礙。由於這種我我所的活動的緣故,他產生這種心思:我將不存在。不會產生這個念頭:只有諸行,當來不有。如此隨從身見,追逐身見而不能捨離,他因為依賴、止住於這樣的身見的緣故,心發生變異,隨身見而轉;由於驚恐害怕的緣故,對於諸行寂滅的樂欲觀察,他的心退失。
復次為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及調柔心。
[解]復次,為了斷除這種驚恐,有二件事情應該多作:
一者、對著那些有智慧同梵行,將自己實際發生的驚恐情形告訴他,不需覆藏。
二者、因為對善法的希求,發起解了心及調柔心。
又發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由三種相、發生歡喜:一者、由補特伽羅增上故;二者、由法增上故;三者、由自增上故。補特伽羅增上者:謂由覩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大師。及所稱揚善說法者。法增上者:謂所說法能令出離煩惱業苦,及令信解最上深義。自增上者:謂有力能,於所說法能隨覺悟。
[解]又發起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從三種相貌,發生歡喜:一者、由於補特伽羅而增勝上進故;二者、由於法而增勝上進故;三者、由於自己增勝上進故。
補特伽羅增上者:謂因為看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的大師,及為大師所稱揚的善說法者。
法增上者:謂所宣說的法,能令聽聞者出離煩惱、業、苦,及令聽聞者信解最上深義。
自增上者:謂自己有能力,對於所說的法能隨順、覺悟。
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
[解]又發起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
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為得現觀,依彼勝解俱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
[解]依彼而轉者:謂對於四聖諦未得到現觀,為了能得到現觀,依於與無我勝解同時活動的正見,盡其所能的反覆練習而轉動。
由彼遍知者:謂依隨順現觀正見,於三事我執薩迦耶見及彼隨眠,斷、常兩見所依止性、并所得果能遍了知。
[解]由彼遍知者:謂依於隨順現觀的正見,對於三事執為我的我見及彼我見的隨眠種子,我見為斷、常兩見所依止。從此身、邊二見生起執著及以隨眠,此為所得果。能遍了知。
言三事者: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此何所取?謂五取蘊。誰能取?謂四取。云何而取?謂四識住。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為二取心之所依處。
[解]所說的三事是指: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
所取就是五取蘊,能取就是四取,如是取就是四識住。隨順這樣的次第,應知為二取、心的所依處。有二種說法,第一種解說:四識住是前面的所取、能取二心的所依處;
第二種解說:前面所提的三事是我及我所二心的所依處,亦可依此三事起我見已,即與斷常二見為所依止,故前總中明於三事我執即明斷常兩見所依止故。
又即於彼所有諸纏,非理所引緣。彼境界薩迦耶見、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
[解]又即於彼所有諸纏,是不如理作意所引。以彼境界為所緣,於身見能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
云何應所引發?謂住於彼,而能永斷薩迦耶見三事執著,及彼隨眠。於聖諦智,不藉他緣。
[解]什麼是所應該引發?謂安住於無我勝解,能永遠斷除有身見,對於三事的執著,及我見的隨眠。對於四聖諦的了解,不需要藉他人的協助。
又若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於諸行中,若集、若沒、不善知故,於處中行、尚不能入;況得出離。
[解]又若是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為何?因為對於諸行的集、滅,不能善知的緣故。於處中道而行,尚不能入,何況能得出離?
若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我執,皆已離繫;猶被隨眠之所繫縛。於諸行中,若集、若沒、能善知故;遠離二邊,入處中行。雖未出離,堪能出離。
[解]若是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的我執,全部已經遠離繫縛,但是還為隨眠所繫縛。為何?因為對於諸行的集、滅,能善知的緣故。遠離常斷二邊,於處中道行能入。雖然尚未出離隨眠,有此能力可以出離。
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於三事中,無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行先趣入已;後由此故,方得出離。當知如是三見轉時,有此差別。
[解]若是已經引起、發動聖諦現觀,由於獲得正見故,於三事中,沒有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道而行,先前已趣向、進入,之後,由此中道的緣故,方得出離。應當知道如是的三種見轉動的時後,有這些差別。
Cs263
I.知、見
[經文] 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云何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
[解說] jānato 'haṃ bhikkhave, passato āsavānaṃ khayaṃ vadāmi. no ajānato no apassato. kiñca bhikkhave, jānato kiṃ passato āsavānaṃ khayo hoti: iti rūpaṃ iti rūpassa samudayo iti rūpassa atthagamo, evaṃ kho bhikkhave, jānato evaṃ passato āsavānaṃ khayo hoti. (s22.101)
諸比丘!我以知見故說諸漏盡,非不知見故。諸比丘!因知道什麼,見到什麼故,諸漏盡?謂色,色的生起,色的息滅。諸比丘!以如是知,如是見故,諸漏盡。
[論說] 為欲證得未得真實究竟解脫,略有三法,能令獲得速疾通慧。一者、智力,二者、不放逸力,三者、數習力。
1.智力者,謂若住彼,堪能無間永盡諸漏,當知即是有學智見。
2.不放逸力者,已獲得如是知見,即依如是所得之道,方便勤修,於心防護惡不善法。
3.數習力者,謂即依此方便勤修,常作常轉,終不謂我為於今日得盡諸漏心解脫耶,為於來日,為於後日?由此邪思,令心厭倦。無厭倦已,便無怯畏;無怯畏已,不捨加行,能盡諸漏。T30,780c
[解]為了想要證得尚未得到的真實究竟的解脫,簡略地說有三種方法,能令行者獲得漏盡通慧,速疾斷滅諸漏。一者智慧的力量,二者不放逸的力量,三者反反覆覆地練習的力量。
1.什麼是智慧力?假若安住於彼智慧,有能力無有間斷,永遠斷盡諸漏,應當知道此智慧就是有學的智見。
2.什麼是不放逸力?已經獲得這樣的有學知見,就依照如是得到知見的道,以此道為方便,精勤修行,防護心,遠離惡、不善法。
3.什麼是數習力?就依照此方便,精勤修習,常常操作,常常觀察,始終不認為:我能不能在今天斷盡諸漏,心得解脫耶?還是明天?還是後天?由於此種錯誤地思惟,將會讓心厭倦於修行。心沒有生起厭倦之後,對於修行無有膽怯、怖畏;無有膽怯、怖畏之後,不捨棄努加修行,所以能斷盡諸漏。
[倫記]初中,言數習力者,常作、常轉,終不作期,謂我為於今日、明日、後日、當得盡漏令心厭倦,不作此期則無厭倦。
4. 問:智、見何差別?
答:若照過去及以未來非現見境,此慧名智;照現在境,此慧名見。
又所取為緣,此慧名智;能取為緣,此慧名見。
又聞、思所成,此慧名智;修所成者,此慧名見。
又能斷煩惱,此慧名見;煩惱斷已,能證解脫,此慧名智。
又緣自相境,此慧名智;緣共相境,此慧名見。
又由假施設,遍於彼彼內外行中,或立為我,或立有情,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或立軍、林及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能取於自相、共相,此慧名見。
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
又緣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緣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
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
[解]問:智、見有何不同?
1)答:若是能觀照過去及以未來,這些不能直接認識的境,此種慧,稱為智;能觀照現在,能直接認識的境,此種慧,稱為見。
2)又以所取的境為對象,此種慧名為智;以能取的心為對象,此種慧名為見。
3)又由聽聞正法、思惟正法所形成的慧,名為智;修止觀所形成的慧名為見。
4)又能斷煩惱的慧,名為見;煩惱斷已,能證知從煩惱得解脫的慧名為智。
5)又攀緣各自不同的相貌為境,此種慧名為智;攀緣諸法的無常、苦等共同的相貌為境,此種慧名見。
6)又經由語言的假借施設,普遍地對於各各內外有為法中,或是安立為我,或是安立有情,天、龍、藥叉、尋香神、非天、金翅鳥、歌舞神、大蟒神等,或是安立軍隊、森林及屋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是對諸法能取自相與共相,此慧名見。
7)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
8)又攀緣所緣的影像,安住其念,不復觀察簡擇,是名無分別影像。以此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攀緣所緣的影像,觀察審定功德過失,是名有分別影像。以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
9)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
[倫記]又有色爾焰者,舊云智母,景師傳三藏言:猶是所緣,則有色所緣與色所緣影像。達師云:此云境界。
II. 不修方便
[經文] 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
[解說] bhāvanānuyogam ananuyuttassa bhikkhave, bhikkhuno viharato kiñcā'pi evaṃ icchā uppajjeyya: "aho vata me anupādāya āsavehi cittaṃ vimucceyyā "ti, atha khv assa neva anupādāya āsavehi cittaṃ vimuccati.(s22.101)
諸比丘!當比丘不與精勤修習相應而住時,生起如是欲:啊!願我真的不取著,我的心能解脫於諸漏。那麼他絕對不能不取著,他的心絕對不能解脫於諸漏。
taṃ kissa hetu? abhāvitattā tissa vacanīyaṃ. kissa abhāvitattā? abhāvitattā catunnaṃ satipaṭṭhānānaṃ, abhāvitattā catunnaṃ sammappadhānānaṃ, abhāvitattā catunnaṃ iddhīpādānaṃ, abhāvitattā pañcannaṃ indriyānaṃ, abhāvitattā pañcannaṃ balānaṃ, abhāvitattā sattannaṃ bojjhaṃgānaṃ, abhāvitattā ariyassa aṭṭhaṅgikassa maggassa. (s22.101)
此是什麼原因?應說:不修習。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聖八支道。
[論說] 1.T30,780c
彼由如是若智、若見為所依止,方便修時,復更勤修四善巧事: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
觀察事者謂四念住,為欲對治四顛倒故,如實遍知一切境故。
捨取事者謂四正斷,為欲斷除不善法故,及為修集諸善法故。
出受事者謂四神足,依四靜慮次第超出,始從憂根乃至樂故。
方便事者謂諸根、力、覺支、道支,當知即是能斷見、修所斷煩惱正方便故。
[解]彼行者依賴、止住於這樣的智、見,在努力修行的時候,更加精勤地修習四種善巧的課題: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
什麼是觀察事?就是四念住。為什麼要修四念住呢?為了想要對治常、樂、我、淨四顛倒的緣故,及為了平等不虛地周遍了知一切境的緣故。
什麼是捨取事?就是四正斷。為什麼要修四正斷呢?為了想要斷除不善法的緣故,及為了修習、集合諸善法的緣故。
什麼是出受事?就是四神足。為什麼要修四神足呢?為了超越出離種種受的緣故,依照四靜慮的次第,逐漸地超越、出離,開始先從憂根乃至樂的緣故。
什麼是方便事?就是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為什麼要修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呢?應當知道此四項就是能斷除見道與修道所斷煩惱的真正的方法故。
[倫記]初中,言如實偏知一切境者,四念住境界一切法也。出受事者,謂初禪出憂根,乃至四禪出樂根也。
2.T30,781a-b
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義。所依義者,謂觀行者,正勤修習。能依義者,謂成就學諸無漏法而未清淨,餘無明所纏裹故。
[解]這樣勤奮地修習善巧事的人,應當知道有此四種善巧事的所依與能依義。什麼是所依義?觀行者正確努力地修習。什麼是能依義?成就有學的諸無漏法,然而尚未清淨,被其餘的無明所纏繞、裹扎的緣故。
[倫記]次辨所能依中,景師云: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者,通明前四,皆有所依、能依者。所依義者:謂觀行、正勤修習,為前四善巧所依義也。能依義者,謂學人無漏法依止勤有故是能依,餘無明在未得清淨,泰師云:前辨三十七道品總為四善巧事,想義為二,前三念住、正斷、神足等為所依事在見道故,後一,根、力、覺、道支等學人所有諸無漏法為能依事。
又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此清淨道當知復有四種差別:一者、習近正法,正審靜慮;二者、親事善友;三者、以尸羅、根護、少欲等法熏練其心;四者、獨處空閑,用奢摩他、毘鉢舍那,勝正安樂以為翼從。
又清淨者,謂即依彼清淨行道多修習故,令有學法,破無明,趣無學地。
[解]又彼善巧事的諸法,經由清淨道,之後方能得到清淨,這裡所說的清淨道,應當知道又有四種不同。第一,親近正法、正確審觀所緣的禪定;第二,親近、事奉善知識;第三,以守護戒、根門、少欲知足等法,熏習、磨練自己的心;第四,獨處空閑處,用奢摩他、毘鉢舍那所得到的殊勝、真正的安樂,作為輔翼隨從。
又什麼是清淨?就是依循彼四種清淨行道,多加修習的緣故,能令有學的聖者,破除無明,趣向無學地。
[倫記]下明清淨道,二番解釋。前番云: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者,向前七門助道品,此由得無學清淨道,後清淨。
又為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略有五種漸次:一者、先集資糧以為依止;二者、以此為依,修奢摩他、毘鉢舍那;三者、以此為依,具諦現觀涅槃勝解;四者、以此為依,於劣少證不生喜足,亦不安住,於可厭法深生厭患;五者、以此為依,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學心。
[解]又為了得到真實究竟的解脫,應當知道簡略地說有五種逐漸的次第。
第一,首先,要聚集資糧作為依止。
第二,以此資糧作為依止,修行奢摩他、毘鉢舍那。
第三,以此止觀作為依止,對於四聖諦的現觀,具足圓滿,對於涅槃寂靜,決定不移。
第四,以此涅槃勝解作為依止,對於劣弱微少的體證,不會生起歡喜、滿足,也不會安住在現況,對於可厭的五蘊諸法,深生厭患。
第五,以此厭患作為依止,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的有學心。
III. 譬如伏雞
[經文] 譬如伏雞,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覆,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隱出。所以者何?以彼雞母不能隨時蔭卵冷暖,長養子故。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kukkuṭiyā aṇḍāni aṭṭha vā dasa vā dvādasa vā. tānassu kukkuṭiyā na sammā adhisayitāni na sammā pariseditāni na sammā paribhāvitāni. (s22.101)
諸比丘!譬如母雞,有八、十、十二個卵;母雞不以正確的方法蔭卵,保暖,孵化。
kiñcā'pi tassā kukkuṭiyā evaṃ icchā uppajjeyya: "aho vata me kukkuṭapotakā pādanakhasikhāya vā mukhatuṇḍakena vā aṇḍakosaṃ padāletvā sotthinā abhinibbhijjeyyu"nti. atha kho abhabbā'va te kukkuṭapotakā pādanakhasikhāya vā mukhatuṇḍakena vā aṇḍakosaṃ padāletvā sotthinā abhinibbhijjituṃ. (s22.101)
而母雞生如是欲:啊!真的願我的雞子們能夠以腳爪啄或以觜喙離開蛋,安隱出來。那時,彼子不能以腳爪啄或以觜喙離開蛋,安隱出來。
taṃ kissa hetu? tathā hi pana bhikkhave, kukkuṭiyā aṇḍāni aṭṭha vā dasa vā dvādasa vā tāni kukkuṭiyā na sammā adhisayitāni na sammā pariseditāni na sammā paribhāvitāni. (s22.101)
這是什麼原因?諸比丘!因為母雞有八、十、十二個卵;但不以正確的方法蔭卵,保暖,孵化。
IV. 譬如斧柯
[經文] 譬如巧師、巧師弟子,手持斧柯,捉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然彼不覺斧柯微盡而盡處現。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不自知見今日爾所漏盡,明日爾所漏盡,然彼比丘知有漏盡。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palagaṇḍassa vā palagaṇḍantevāsissa vā vāsijaṭe dissante vā aṃgulipadāni dissati aṃguṭṭhapadaṃ. no ca khvassa evaṃ ñāṇaṃ hoti: "ettakaṃ vata me ajja vāsijaṭaṃ khīṇaṃ ettakaṃ hiyyo, ettakaṃ pare"ti. atha khvassa khīṇe khīṇaṃ tveva ñāṇaṃ hoti. (s22.101)
諸比丘!譬如當見巧師、巧師弟子的斧柄的時候,可以看見手指痕跡及,拇指痕跡。而他沒有如是的了知:今天我的斧柄耗損這麼多,昨日耗損這麼多,其他日子耗損這麼多。然當耗盡時,自知已盡。
evam eva kho bhikkhave, bhāvanānuyogam anuyuttassa bhikkhuno viharato kiñcāpi na evaṃ ñāṇaṃ hoti "ettakaṃ vata me ajja āsavānaṃ khīṇaṃ, ettakaṃ hiyyo, ettakaṃ pare" ti. atha khvassa khīṇe khīṇaṃ tveva ñāṇaṃ hoti. (s22.101)
諸比丘!如是當比丘與精勤修習相應而住時,不會如是知:今天我的諸漏耗損這麼多,昨日耗損這麼多,其他日子耗損這麼多。然當耗盡時,自知已盡。
V. 譬如大舶
[經文] 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漸得解脫。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sāmuddikāya nāvāya vettabandhanabaddhāya vassamāsāni udake pariyādāya hemantikena thalaṃ ukkhittāya vātātapaparetāni vettabandhanāni. tāni pāvussakena meghena abhippavuṭṭhāni appakasirena paṭippassambhanti pūtikāni bhavanti. (s22.101)
諸比丘!譬如航海的舶以藤結縛綁年年月月完全在水中,因冬季故,被拉至陸地,其藤結為風與日熱所壞。這些藤結為帶雨的雲所淋,毫無困難地會消失,腐爛。
evam eva kho bhikkhave, bhāvanānuyogam anuyuttassa bhikkhuno viharato appakasireneva saññojanāni paṭippassambhanti, putikāni bhavantīti. (s22.101)
諸比丘!如是比丘與精勤修習相應而住時,諸結毫無困難地消失,腐壞。
成實論,卷15,T32, 361c
1.念處、煖等法
問曰:若爾者,念處、煖等法中,有無常想。此法皆應是無漏?
答曰:念處等中,若是無漏有何咎耶?
2.行須陀洹果
問曰:凡夫心不應是無漏。亦凡夫心有妄念等,云何當是無漏?
答曰:此人非真是凡夫,是人名行須陀洹果。
3.住念處等中,名遠行
問曰:行須陀洹果在見諦道中,念處等法不名見諦。
答曰:行須陀洹果有近,有遠。住念處等中,名遠行者。見諦,名近。
3.1.何以知之?佛於斧柯喻經中說:若知、若見故,得漏盡,知見何法?謂此色等、此色等生、此色等滅。若不修道,則不得漏盡,修之則得,如抱卵喻。
3.2.又行者常修道品,煩惱微塵,雖不數覺,盡已乃知,如斧柯喻。
3.3.又行者常修三十七品,欲縛、結纏易可散壞,如海舡喻。故知從念處來修習道品,皆名行初果者。
3.4.又若一念、若十五念中,不得修習。當知此是遠行須陀洹者。
4.後三喻是三果道
問曰:初說知此色等、此色等生、此色等滅,是初果道。後三喻是三果道,是故不名行初果者。
答曰:若卵不抱則壞,抱則成就。如是從念處來初發修習,若不能成,不名為行。能成,則是學人,名不爛壞能堪受者。是故,若於念處等中爛壞,則名凡夫。若修習成,則名行初果者,猶在[穀-禾+卵]中。若得出[穀-禾+卵],名須陀洹。故知在念處等中,名遠行者。
雜集論
遮止門者,謂若處顯示依止此事,遮止此事。如斤柯喻經中,依止漏盡,遮止四種補特伽羅:一處正法外。二處正法中,但得聞思,便生喜足。三於修慧中,心生怯弱,四資糧未滿。告諸比丘,我知我見我說漏盡,如是等一段經文,遮止第一。不勤精進修習觀行者,遮止第二。說斤柯喻,遮止第三。說船筏喻,遮止第四。
Pratikṣepam ukhaṃ yatredam ārabhyedaṃ pratikṣipyata iti pradarśyate / tadyathā vāsyaupamyasūtre āsravakṣayam ārabhya catvāraḥ pudgalāḥ pratikṣipyante / ito bāhyaka iha dhārmikaḥ śrutacintāmātrasaṃtuṣṭaḥ bhāvanāyāṃ paritasyamāno 'paripūrṇasaṃbhāraś ca / jānataś cāhaṃ bhikṣavaḥ paśyataś cāsravāṇāṃ kṣayaṃ vadāmīty evamādinā sūtrakhaṇḍenādyaḥ pudgalaḥ pratikṣiptaḥ / bhāvanāyogamanuyuktasyety evamādinā dvitīyaḥ / vāsyaupamyadṛṣṭāntena tṛtīyaḥ / naudṛṣṭāntena caturtha iti //(Abhidh-s-bh 143)
[王恩洋譯]什麼是遮止門呢?若於是處,明顯地表示依止這件事,攔阻這件事。如說:行十不善,不得人天。譬如在斧柯喻經中,有這四種人,不能得到漏盡。
1)我知我見,我說漏盡,遮止第一種人,要具正知、正見,自內證受,方得漏盡。既處正法外,即無正知、正見,自內證受,云何能得漏盡耶?
2)不勤精進修習觀行,遮止第二種人,雖住正法中,已得聞、思正知正見,然由於此,便生喜足,便不勤修實智觀行,即不能得內證實智,故亦不能得彼漏盡。
3)說斧柯喻,遮止第三種人,手執斧柯,能斷薪木。如得修慧,能斷煩惱。既於修慧心生怯弱,不勇勤求,如煩惱何,故亦不得漏盡。
4)說船筏喻,遮止第四者,要具船筏,方渡大海,要具資糧,方入聖道,資糧不具,修行無依,故於漏盡,亦不能得。是此經意也。
Cs264
I. 頗有色常,恆,不變易,正住耶
[經文] 世尊!我於禪中思惟作是念:頗有色常,恆,不變易,正住耶?
[解說] atthi nu kho bhante, kiñci rūpaṃ yaṃ rūpaṃ niccaṃ dhuvaṃ sassataṃ, aviparināmadhammaṃ sassatisamaṃ tatheva ṭhassati?(s22.96)
世尊!頗有色是恆常、固定、永恆的,具有不變易的特質,猶如永恆之物而住?
II. 小土摶
[經文] 爾時、世尊手執小土摶,告彼比丘言:汝見我手中土摶不?比丘白佛:已見,世尊!比丘!如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則是常,恆,不變易,正住法。
[解說] atha kho bhagavā parittaṃ gomayapiṇḍaṃ pāṇinā gahetvā taṃ bhikkhuṃ etad avoca: ettako pi kho bhikkhu, attabhāvapaṭilābho natthi nicco dhuvo sassato aviparināmadhammo, (s22.96)
爾時、世尊用手拿小牛糞摶,告訴那位比丘:「比丘!縱使如是[少量的牛糞摶],不可得我體是常、定、恆、不變易法。
ettako cepi bhikkhu, attabhāvapaṭilābho abhavissa nicco dhuvo sassato aviparināmadhammo, nayidaṃ brahmacariyavāso paññāyetha sammā dukkhakkhayāya. (s22.96)
比丘!若如是[少量的牛糞摶]的我可得是常、定、恆、不變易法。依梵行而住者不能正確地了知,而令苦盡。
[論說] 由五因緣,當知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T30,781b
謂一切自體壽量有限。假使有人欲自祈驗,我今以手執持泥團或牛糞團,能經幾時。作是願已,隨取彼團。是人爾時任情所欲,能執不捨;乃至於後,欲棄即棄,欲持即持。非如所受必死之身,至壽盡際,尚不能遂己之所欲延一剎那,況乎久住?又一切自體因所生故,彼因作故。是無常故。又有自體廣大興盛,終歸磨滅而可得故。謂在色界、欲界天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又由無倒阿笈摩故,謂佛世尊,於諸自體無常法性,現見現證而宣說故。復有三種諸受欲者圓滿差別,由是因緣,諸受欲者恆常戲論。何等為三?一、資產圓滿,二、自體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當知復有三種因緣,能得如是圓滿差別:謂施;戒調伏諸根俱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慈為先導,慈為因處,於諸有情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解]由於五種原因,將能夠知道一切各自主體的種種活動全部都是無常。
第一個,就是一切自體的壽量是有限的。假使有人想要親自驗證:我現在用手握著泥團或牛糞團,到底能夠維持多久?作這樣的願求之後,隨手而取彼團。那時候,這個人隨他所想要,能拿著不放,之後,想要丟棄就丟棄,想要拿就拿。然而所承受的必定會死的身軀就不是這樣,只要在壽命滅盡的時刻,想要多延長一剎那,尚且不能實現,更何況長久住世呢?
第二個,又因為一切自體都是因緣所生起的緣故,由彼因造作的緣故,是無常的緣故。
第三個,又有些自體,雖然廣大、興盛,最終歸向消滅,而可得故。就是在色界與欲界天與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
第四個,又由於沒有顛倒的聖教的緣故,就是佛、世尊對於諸自體是無常法性,現前知見,現前體證,而宣說的緣故。
第五個,又享受五欲的人,有三種圓滿的不同,由於這三種不同的因緣,享受五欲的人恆常說錯誤無意義的言論。哪三種圓滿呢?第一,資產的圓滿。二,自體的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的圓滿。應當知道,又有三種因緣,能得這樣三種圓滿的差別。哪三種呢?第一,布施。第二,戒與調伏諸根在一起。第三,在欲界時,修慈心無量所得到的果報,慈在前引導,慈為因處,對於種種有情的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成實論,卷13,T32,347a
佛自說:一切生法皆無常定相。如牛糞經中說:佛以少牛糞示諸比丘,無爾所色常定不變。是經中廣說釋、梵、轉輪諸王果報亦盡,故知一切無常。
III.三種業報
[經文] 比丘!此是何等業報,得如是威德自在耶?此是三種業報。云何為三?一者、布施,二者、調伏,三者、修道。比丘!當知凡夫染習五欲,無有厭足,聖人智慧成滿而常知足。比丘!一切諸行,過去盡滅,過去變易,彼自然眾具及以名稱,皆悉磨滅。是故比丘!永息諸行,厭離,斷欲,解脫。
[解說] iti kho bhikkhu, sabbe te saṃkhārā atītā niruddhā, viparinatā. evaṃ aniccā kho bhikkhu, saṃkhārā, evaṃ addhuvā kho bhikkhu saṃkhārā, evaṃ anassāsikā kho bhikkhu saṃkhārā, yāvañcidaṃ bhikkhu, alameva sabbasaṃkhāresu nibbindituṃ alaṃ virajjituṃ alaṃ vimuccitunti. (s22.96)
比丘!這一切諸行,過去已滅,已變易。比丘!如是諸行是無常。比丘!如是諸行是無恒。比丘!如是諸行是不安。比丘!故應厭患、應離,應解脫於一切諸行。
Cs265
I.智境界:
當知於所知事,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是處非有知非有智,五、是處所餘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
又由十五種相覺了諸行,能速斷滅一切行愚。何等十五?謂水界所生故,無我似我而顯現故,不任隨欲而造作故,覺了諸色猶如聚沫。三和合生相似法故,如雲、地、雨和合方便,覺了諸受喻若浮泡。於所知境,能顯,能燒,能使迷亂相似法故,覺了諸想同於陽焰。薩迦耶見根本斷故,多品自體因差別故,剎那量後時無暫停相似法故,覺了諸行譬芭蕉柱。有取之識,依四識住,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相似法故,覺了諸識方於幻事。T30,781c
[解]對於蘊、處、界等所知事,應該知道有七種如實通達智慧的方式: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遍計所執非有,知非有智。五、依他起性不空,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
又由於十五種相貌,覺悟明了諸行,所以能夠迅速地斷滅一切行的愚癡。哪十五種相貌呢?1)色法是水界所生起。2)色法是無我,卻以相似與我的相貌呈現。3)生起之後,不會聽憑想要的樣子而塑造,因為這三個相貌,所以覺了諸色猶如聚沫。4-6)根、境、識三者和合所生,沒有真實的法體故,如同因為雲、地、雨和合的關係,生起浮泡,所以覺了諸受如同浮泡。7)對於所知境,能顯現各種樣子,8)能燒惱眾生,9)能使眾生迷亂,沒有真實的法體故,所以覺了諸想同於陽焰。10)以薩迦耶見為根本的煩惱斷盡故,11)多種品類的各自體性的諸行,從因所生起,因此有不同故,12)剎那數量以後,沒有暫停,沒有真實的法體故,所以覺了諸行譬芭蕉柱。13)有取著的識,14)依於色受想行等四種識的住處,15)能發起種種識自體,隨順此識轉而造作罪、福、不動行,沒有真實的法體故,所以覺了諸識比喻為幻事。
II.五喻
1.復次,色如聚沫者:速增減故,水界生故,思飲食味水所生故,不可揉捼故。非如泥團,可令轉變造作餘物,是故說言不可揉捼(ㄖㄨㄛˊ)。又實非聚,似聚顯現,能發起一有情解故。
[解]復次,什麼是色如聚合的泡沫呢?快速地增長、消減故,由水界所生故,因為思念飲食的滋味時,口中能生水故,不可用雙手摩擦故,不同於泥土團塊,可令土團轉變,或塑造成其餘的物品,因此說為不可揉捼。又實際上不是聚集,以類似聚集而呈現出來,能令心生起實有一個有情的認知故。
2.受喻浮泡者,三和合生、不久堅住、相似法故。言如地者,所謂諸根,彼生依故。言如雲者,謂諸境界。言如雨者,所謂諸識。如雨擊者,所謂諸觸。如浮泡者,所謂諸受速疾起謝,不堅住故。
[解]什麼是受如水面上的泡沫呢?根、境、識三者和合而生起,不能長久地堅固停住,相似法故。什麼是如地呢?就是諸根,彼受生起的依據。什麼是如雲呢?就是諸境界。什麼是如雨呢?就是諸識。什麼是如雨擊呢?就是諸觸。什麼是如浮泡呢?諸受快速生起、凋謝,不能堅固停住故。
3.想同陽焰者,颷(ㄅㄧㄠ)動性故,無量種相變易生故,令於所緣發顛倒故,令其境界極顯了故,由此分別男女等相成差別故。
[解]什麼是想如同陽焰呢?迅疾地搖動的性質故。無量種類的相狀,變化改易生起故。令心對於所緣,引發錯誤地認識故。令其所認識的境界,極為明顯易了故,由此想,分別男女等相貌,成種種的不同故。
4.云何行類芭蕉?如明眼人者,謂聖弟子。言利刃者,謂妙慧刀。言入林者,謂於五趣舉意攀緣;種種自性眾苦差別同樹法故。為取端直芭蕉柱者,謂為作者、受者、我見。截其根者,謂斷我見。㱟折葉者,委細簡擇,唯有種種思等諸行差別法故。彼於其中都無所獲者,謂彼經時無堅住故。何況堅實者,何況有餘常恒實我作者、受者,而可得見。
[解]什麼是行類似芭蕉呢?什麼是如明眼人呢?就是聖弟子。什麼是利刃呢?就是微妙智慧刀。什麼是入林呢?就是對於五趣,舉動心意,隨外境而轉,種種五趣自性的眾苦不同,同於種種樹的狀況故。什麼是為取端直芭蕉柱呢?就是為了尋找作者、受者、我的知見。什麼是截其根呢?就是斷我見。什麼是㱟折葉呢?就是詳細地簡別、決擇,只有種種思等諸心所的差別法故。什麼是彼於其中都無所獲呢?彼經過一段時間,沒有堅牢而住故。什麼是何況堅實呢?何況有其餘常久、恒存、真實的我、作者、受者,而可得找到?
5.云何識如幻事?言幻士者,隨福、非福、不動行識。住四衢道者,住四識住。造作四種幻化事者,謂象馬等,如象身等雖現可見,而無真實象身等事。如是應知隨福非福不動行識,住四識住,雖有作者及受者等我相可見,然無真實我性可得。又識於內隱其實性,外現異相,猶如幻像。
[解]什麼是識如幻事呢?什麼是幻士?隨順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的識。什麼是住四衢道?安住於四種識的住處。什麼是造作四種幻化事?就是象、馬等,譬如象身等,雖然現前可看見,然而沒有真實的象身等事。這樣應知隨福業、非福業、不動行的識,安住於四種識的住處,雖然有作者及受者等我的相貌可見,然而沒有真實的我體性可得。又識在內心,隱藏他的真實體性,外面表現不一樣的相貌,猶如幻像。
III.頌
1.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
pheṇapiṇḍūpamaṃ rūpaṃ vedanā bubbuḷupamā marīcikūpamā saññā saṃkhārā kadalūpamā, māyūpamañca viññāṇaṃ, desitādiccabandhunā
2.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解]周全、圓滿,諦觀、思惟,明記不忘所緣,善巧地觀察:五蘊是不真實、不堅固,在五蘊中,無有我、我所。
yathā yathā nijjhāyati yoniso upaparikkhati, rittakaṃ tucchakaṃ hoti. yo naṃ passati yoniso. (s22.95)如如思惟,如理觀察,無實不堅固,彼如理見此。
3.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
[解]關於這個眾苦積聚的色身,廣大智慧的佛陀說:若是捨離三法,這個色身就是現成的棄物。yo imaṃ kāyaṃ ārabbha bhūripaññena desitaṃ,pahānaṃ tiṇṇaṃ dhammānaṃ rūpaṃ passatha chaḍḍitaṃ. (s22.95)
4.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
[解]壽命、體溫及心識,當捨離此三的時候,剩餘的色身部分,永遠地丟棄在墳墓間,猶如木頭沒有心識。āyu usmā ca viññāṇaṃ yadā kāyaṃ jahantimaṃ apaviddho tadā seti parabhattaṃ acetanaṃ. (s22.95)
5.此身常如是,幻偽誘愚夫,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
[解]此色身恆常這樣,是虛幻假偽,引誘愚昧的人,此身如殺手、如有毒的刺,沒有堅固,etādisāyaṃ santāno māyāyaṃ bālalāpinī, vadhako eso akkhāto sāro ettha na vijjati. (s22.95)
6.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解]比丘精勤地修習,以如殺等觀察此色身,日夜恆常專一求精,正知、正念而住,有為的諸行長久地止息,永遠得到涅槃的清涼處。
evaṃ khandhe avekkheyya bhikkhu āraddhavīriyo, divā vā yadi vā rattiṃ sampajāno paṭissato. (s22.95)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jaheyya sabbasaṃyogaṃ kareyya saraṇattano, careyyādittasīsova patthayaṃ accutaṃ padanti. (s22.95)應斷一切結,為己歸依處,猶如燃頭想,應希不動境。
IV.觀色如聚沫
[經文]譬如恆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
[解說] ayaṃ gaṃgānadī mahantaṃ pheṇapiṇḍaṃ āvaheyya. tam enaṃ cakkhumā puriso passeyya nijjhāyeyya yoniso upaparikkheyya, tassa taṃ passato nijjhāyato yoniso upaparikkhato rittakaññeva khāyeyya kucchakaññeva khāyeyya, asārakaññeva khāyeyya. kiṃ hi siyā bhikkhave, pheṇapiṇḍe sāro? (s22.95) 此恒河引起大聚沫。明目士夫觀察、審慮、如理觀察。觀察、審慮、如理觀察時,見到僅僅是虛、偽、無實。彼聚沫中如何堅實?
[論說]1)言觀察者,此說於慧。言審慮者,說三摩地。如理觀察者,此說二法無顛倒轉。T30,768c2)雖實無有而顯現者,謂於此中實無樂故。虛者,空無我故。偽者,不淨故。不堅者,無常故。此則顯示無四顛倒。T30,768c
cs266
I.生死,T30,781c
[論說]有二世間,攝一切行: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有情世間名種類生死,器世間名器生死。種類生死,不同其餘生死法故,望器生死,當知略有五不同分:
1.謂器生死,共因所生;種類生死,但由不共,是名第一因不同分。
2.又器生死,於無始終前後際斷;種類生死,於無始終相續流轉常無斷絕,是名第二時不同分。
3.又器生死,或火、水、風之所斷壞;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三治不同分。
4.又器生死,因無永斷;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四斷不同分。
5.又器生死,斷而復續;種類生死,斷已無續,是名第五續不同分。
[解]有二種世間,統攝一切活動的現象:一個是有情世間,第二是器世間。有情世間名為種種類別的生死。能容納眾生居住如器,所以稱為器世間,又名為器生死。種類生死,因為不同於其餘的生死現象的緣故,望向器世間的生死,當知略說有五種不同的部分:
1.器生死是由有情增上為因所生成。種類生死,但是由各自不同的業所生,這就是第一種原因不相同的部分。
2.又器生死,在無始無終的時間中,後際的壞劫到前際的成劫的過程,有空劫的間斷。種類生死,在無始無終的時間中,相續的流轉,常無斷絕,這就是第二種,時間不相同的部分。
3.又器生死,或是火災令欲界、色界初禪天悉成灰燼;水災令第二禪天悉被浸沒;風災令第三禪天悉被飄散。種類生死,則不是這樣,這就是第三種,治不相同的部分。
4.又器生死,因無法永遠斷除。種類生死,則不是這樣,這就是第四種,斷壞不相同的部分。
5.又器生死,斷壞之後,會再相續。種類生死,斷除之後,不會再相續,這就是第五種,相續不相同的部分。
II. 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
[經文] 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
[解說] anamataggoyaṃ bhikkhave saṃsāro. pubbākoṭi na paññāyati avijjānīvaraṇānaṃ sattānaṃ taṇhāsaṃyojanānaṃ sandhāvataṃ saṃsarataṃ. s.22.99諸比丘!輪迴生死的起始難知。為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的眾生,正奔走,流轉時,不知輪迴的起始。
[論說] 1.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T30,781c-782a
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此中無明,是名愛因。能往善趣、惡趣諸業,是名愛果。由往善趣業故,愛結所繫,愚夫自然樂往;由往惡趣業故,愛鎖所縶,愚夫雖不欲往,強逼令去。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憙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後有愛者,是名有愛。憙貪俱行愛者,謂於將得現前境界,及於已得未受用境,並於現前正受用境所有貪愛。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來所希求境所有貪愛。當知此中由憙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繫。若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於彼事愛鎖所繫,名為流轉。
又於長世因展轉來諸行相續,前際難知,後無窮盡,由是五相流轉。
[解]又在生死輪迴中,由於五種相貌的原因,一切的愚夫流轉生死,無法停息:一、由於愛因故,二、由於愛果故,三,由於愛自性故,四、由於因展轉故,五、就是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
第一,由於愛因的緣故。什麼是愛的因呢?就是無明。
第二,由於愛果的緣故。什麼是愛的果呢?就是能往生到善趣或惡趣的種種業。
第三,由於愛自性的緣故。什麼是愛的自性呢?因為往生善趣的業,又被愛結所繫縛,愚夫自然樂於前往。因為往生惡趣的業,又被愛鎖所縶取,愚夫雖然不想前往,強逼令其前去。愛的自性簡略地說有三種:一、後有愛,二、憙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這三種愛,簡略地可歸納為二種:一者、有愛,二者、境愛。
什麼是有愛呢?就是對於後有的貪愛。什麼是憙貪俱行愛愛呢?就是對於將要得到的出現在眼前的境界的貪礙。以及對於已經得到,但尚未享用的境界,以及對於現在正享受境界的所有貪愛。什麼是彼彼喜樂愛呢?就是對於未來所希求境的所有貪愛。應當知道,在這裡,由於與憙貪同時的愛,名為愛結所繫。由於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名為愛所鎖繫。若是對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是對於彼事,愛鎖所繫,名為流轉。
第四,由於因展轉故。什麼是因展轉?由種子起現行,現行又形成新的種子,如此種子為因展轉相續。
第五,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什麼是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又長時間以來,種子為因,展轉傳來,令身心依止的諸行相續不斷,這樣的相續的前際難以了知,後際無有窮盡。由是五相眾生流轉不息。
III.譬如狗子繫柱
[經文] 比丘!譬如狗子繫柱,彼繫不斷,長夜繞柱輪迴而轉。
[解說] seyyathāpi bhikkhave sā gaddulabaddho daḷhe khīle vā thambhe vā upanibaddho tameva khīlaṃ vā thambhaṃ vā anuparidhāvati,anuparivattati. s.22.99諸比丘!譬如狗子被綁在堅牢的柱或椿,他僅能繞柱或椿跑、轉。
[論說] 愚夫當知復由五相所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
1.於彼處縛者,謂由能往善趣業故,於善趣柱而繫縛之;或由能往惡趣業故,於惡趣撅而繫縛之。又由喜貪俱行愛故,於自事柱而繫縛之。由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故,於自事撅而繫縛之。
2.由彼而縛者,調愚夫異生為無明縛。
3.正是能縛者,謂自同類於苦無厭相似法故。
4.依彼故縛者,謂依後蘊而被縛故。
5.有所領受者,謂領受彼生等眾苦。T30,782a
[解]愚夫應當知道復由五種相貌所繫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
1.什麼是於彼處縛呢?因為能往生善趣的業,所以將其繫縛在善趣柱;或是因為能往生惡趣的業,所以將其繫縛在惡趣撅。又因為喜貪俱行愛,將其繫縛在各自的生命體柱。因為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將其繫縛在各自的生命體撅。
2.什麼是由彼而縛呢?愚夫異生由彼無明而縛。
3.什麼是正是能縛呢?就是對於已得的自體,因六觸處所生受,染著的緣故,希求如此同類的受,因此對於行苦無有厭離,因為行苦前後相似現象的緣故。
4.什麼是依彼故縛呢?就是依彼後有蘊而被縛,因為由業所生。
5.什麼是有所領受呢?就是領受彼生等眾苦。
Cs267 I.若趨,若住,若坐,若臥
[經文] 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於柱。
[論說] 1.愚夫異生於有漏事,有四憙足,當知多分是諸外道。何等為四?一、於人身憙足,二、於欲界天身喜足,三、於生梵世喜足,四、於到邊際有頂喜足。愚夫於彼,隨其次第,若趨,若住,若坐,若臥。T30,782a
[解]愚夫異生(bālapṛthagjana),對於四聖諦愚昧的凡夫,是不同於聖者的有生命之類,又因為受五趣別異之果報,因為起變異而生邪見等,所以稱為異生。對於隨順增上煩惱的事情,或是與煩惱同生同滅,互相增益的事情。若是擁有四種喜悅與知足,應當知道較多的部分是諸外道(tīrthika)。哪四種?一、對於人身有喜悅與知足,二、對於欲界天身有喜悅與知足,三、對於生在梵世(brahmaloka),梵天所支配之世界有喜悅與知足,四、對於到邊際三有之頂(bhavāgra)的無色界非想非非想天有喜悅與知足。愚昧的凡夫對於彼四處,隨順這次第,分別說為趨向,因為人有許多事業,常需奔走。說為住,因為欲界天已停息種種事業,所以如立住。說為坐,因為梵天是禪定之處,所以如坐。說為臥,因為有頂天最寂靜,所以如臥。
2.復有五種一切愚夫愛所行路。一者、後有,二者、未來所求境界,三者、將得現前境界,四者、已得所有境界,五者、現前受用境界。當知於彼,如其次第趨等差別。應知此中趨有二種:一於後有,二於未來所求境界。
[解]又,所有的愚夫貪愛所活動的道路,有五種。第一,貪愛活動於後有(punar- bhava),後世之身心。第二,貪愛活動於未來所追求的境界。第三,貪愛活動於將要得到的現前境界。第四,貪愛活動於已得到的所擁有境界。第五,貪愛活動於現前受用境界。應當知道在這五種,如同其次第,可分別配為初二名趨,第三名住,第四名坐,後一名臥。應知在這裡,趨有二種,對於後有,及對於未來所求境界。
3.復有四種愛所行路。一者、意業希求境界,二者、身語二業,三者、獲得,四者、於所得中隨其所欲,若轉、若習。此是發業愛所行路,若求境界,或復諸有。當知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趨等差別。
[解]又,有四種貪愛所活動的道路。第一,以意業希求所未得的境界。第二,以身業或語業,將要得到的現前境界。第三,已獲得所有的境界。第四者,於所得正受用境界中,隨其所想要,若是要轉賣,若是自受用。這四種是能發動三業的愛所活動的道路。若是追求境界,或是再追求諸有。應當知道對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分別配為初名趨,第二名住,第三名坐,第四名臥。
4.如說趨等,於餘所說諸有漏事所有憙足、愛所行路,憙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
[解]如同說趨等四種差別,同樣的在上面所說的諸有漏事中的所有四種憙足、五種與四種愛所行路,如其次第,分別配為憙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應當知道也是如此。
II. 觀察於心
[經文] 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解說] tasmāt iha bhikkhave, bhikkhunā abhikkhaṇaṃ sakaṃ citt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S.22.100因此,諸比丘!比丘應當常常觀察自己的心。
dīgharattam idaṃ cittaṃ saṃkiliṭṭhaṃ rāgena dosena mohenāti. S.22.100長久以來,這個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
cittasaṃkilesā bhikkhave, sattā saṃkilissanti. cittavodānā sattā visujjhanti S.22.100諸比丘!因為心染污,所以眾生染污,因為心清淨,所以眾生清淨。
[論說] 1.復有二種遊愛行路果相差別:一、心差別,二、身差別。T30,782b
1.1.心差別者,復有二種:一、品類差別,二、雜染差別。品類差別者,謂由自性故,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雜染差別者,謂由貪、瞋、癡等所有煩惱及隨煩惱。
1.2.身差別者,亦有二種:一、種種身差別故,二、一種身差別故。當知此中心之所有雜染差別,能為二種身差別因。為斷彼故,諸修行者應以無倒數數作意勤修觀行。
[解]遊行在貪愛所活動的道路,其果報的相貌有二種差別,一種是心差別,另一種是身差別。什麼是心差別?可分為二種,一種是品類差別,另一種是雜染差別。什麼是品類差別?謂由於各自的體性,所依的身心,所緣的境界,幫助心生起的心所。什麼是雜染差別?謂由貪、瞋、慢、無明、見、疑等六種根本煩惱(mūla-kleśa)及二十種隨煩惱(upakleśa),隨根本煩惱而起之煩惱。什麼是身差別?也有二種,第一,是欲界五趣,因為有種種身體的差別。第二,是色界,因為只有一種身體的差別。應當知道在這裡,內心的所有雜染差別,能成為二種身差別的原因。為了斷除彼內心的雜染,諸修行者應該以無顛倒、反覆地作意,精勤修習止觀。
2.復由四種因差別故,令果差別:謂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於此差別者,謂於善趣、惡趣所有差別。由此差別者,謂由貪、瞋、癡所染污心令彼差別。即此差別者,謂五種行所攝受身種種差別。如此差別者,謂於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生憙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解]復由於四種因的差別,令果有差別,哪四種?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什麼是在此果報的差別?就是在善趣、惡趣的所有差別。什麼是由此煩惱,令果有差別?因為心被貪、瞋、癡所染污,造成彼果有差別。什麼是即此差別?就是五蘊的諸行所攝受的身,有種種差別。什麼是如此差別?就是對於諸行流轉的集與滅,諸行的味是雜染,諸行的患是清淨因緣,諸行的離是清淨體,不能如實知道,所以生起憙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cs268
I. 譬如河水
[經文] 譬如河水,從山澗出、彼水深駛,其流激注,多所漂沒。其河兩岸,生雜草木,大水所偃,順靡水邊。眾人涉渡,多為水所漂,隨流沒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復斷,還隨水漂。
[論說] 1.不能了達諸行無常,薩迦耶見為所依止,順流而行諸愚夫類,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謂若於此漂溺,若由此漂溺,若依此漂溺,若如此漂溺,若漂溺時諸所有相。
於此漂溺者,謂於善趣、惡趣而被漂溺,如從兩岸彼此往來俱被漂溺。
由此漂溺者,謂由愛河浸淫之性之所漂溺。當知此愛,有五種相:一、遊諸境界,趣下分故;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
依此漂溺者,謂依色等五種諸行而被漂溺,即於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行品類差別,數數攀緣順流漂溺。
如此漂溺者,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說流轉等事,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計為我及我所故。
於漂溺時所有相者,謂彼如是被漂溺時,雖寶愛身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如為漂溺。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逆流行者。T30,782c
[解]眾多愚癡凡夫這類人,因為不能了悟通達諸行是無常,所以依賴、止住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隨順愛流而活動。經由五種相貌,應當知道這些愚夫是隨順愛流,而且為愛所漂流、沉溺。哪五種相貌?若是於此漂溺,若是由此漂溺,若是依此漂溺,若是如此漂溺,若是漂溺時諸所有相。
第一,什麼是在這裡漂流、沉溺?就是在善趣、惡趣中,被漂溺,譬如從兩岸,彼此往來,全部被漂流、沉溺。
第二,什麼是由此而漂流、沉溺?因為愛具有像河水能浸潤的性質,所以譬喻為河,由此愛所漂溺。當知這種愛有五種相貌:一、愛能遊走於種種五欲境界,隨順趣向欲界下地,像河流一樣趣向較低下的部分。二、對於自體的貪愛,與身俱生,行相難了,因為難以覺悟了知;三、對於諸五欲境界,因為心難以迴轉;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為愛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因為愛能令身心動亂。
第三,什麼是依此漂流、沉溺?依賴色等諸行而被漂溺,就是在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諸行的品類差別,數數攀取緣慮兩岸,隨順水流,漂溺。
第四,什麼是如此漂流、沉溺的人如何漂溺?就是對於諸行集滅流轉,愛味雜染因緣,過患即是清淨因緣,出離即清淨體,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是於諸行計為我及我所故。
第五,什麼是在漂溺的時候所有相貌?彼人這樣被漂溺的時候,雖然珍愛這個身體,想要使此身長久,由於本來的性質就是會滅盡,所以不能令其長住,如同為水所漂溺一樣不能停住。與此互相違背,應當知道就是背逆愛流的行者。
2.又聰慧者有十種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謂成就俱生慧故;又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又成就心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又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又有所求,無不安樂;又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自所宜資產眾具,能正防守,不令散失;又觀過患而受用之;又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又能善避非時死緣。如是十種聰慧者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解]又聰明而有智慧的人有十種相貌,應當知道能完全統攝種種聰慧的相貌:
1)成就與生俱得之智慧。
2)又成就見道的前方便,聞、思、修所成慧。
3)又因為成就諸禪定,心不會動搖。對於所思、所說、所作,能善巧地思、說、作。
4)又自己能依賴自己所有的慧命,不曾為了活命,而依附於他人。
5)又有所希求,無不身安,心樂,沒有損惱。
6)又有所希求,能依據正確而不邪曲的行為去追求,全部合於正法,不以非法的手段。
7)又對自己適宜的資產、眾多的資生之具,能正確地防衛、守護,不令流散、遺失;
8)又享受、使用這些資產、眾多的資生之具的時候,能觀察他的過患。
9)又對於因為生病的因緣而需要的所有醫藥,能觀察、思擇,然後服行。
10)又能善巧地避開非時而死的緣。這樣十種聰慧者的相貌,應當知道完全統攝種種聰慧的相貌。
Cs269
[經文] 何等非汝所應?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速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解說] kiñca bhikkhave, na tumhākaṃ: rūpaṃ bhikkhave, na tumhākaṃ taṃ pajahatha. taṃ vo pahīnaṃ hitāya sukhāya bhavissati. s22.33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論說] 1.於諸行中,依無我理,知者、斷者,當知略由三相差別:T30,783a
1.1.謂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彼於諸行,忘念之行多分現行,少不忘念。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一差別之相。
1.2.又於諸行雖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於諸廣大可愛事中,多生喜樂,於諸下劣不可愛境,多生憂苦。彼二境界現在前時,無縱逸者尚自不能繫守正念,況縱逸者!彼於爾時,薩迦耶見纏繞其心,由彼令心不能解了。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如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二差別之相。
1.3.又於諸行,薩迦耶見未永斷者,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葉等外事。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三差別之相。
2.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三種差別之相,當知復有三種勝利: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三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解] 對於五蘊諸行中,依照無我的道理,知道五蘊無我,捨斷五蘊的我見的人,應當知道簡略地說,可由三種相貌,知道其不同。哪三種相貌?
第一,就是對於五蘊諸行,能遍知(parijñā)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彼行者對於五蘊諸行是無我,常會忘失無我正念的內心活動,多半常會現行,少部份是不會忘失無我正念。若是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一種差別的相貌。
第二,又對於五蘊諸行雖然遍知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對於眾多的廣大可愛的境界,內心多半生起歡喜與快樂。對於眾多的低下惡劣的不可愛境界,多半生起憂愁與苦惱。當彼可愛、不可愛二境界出現在眼前的時候,不恣縱放逸的人,自己尚且不能繫守無我正念,何況恣縱放逸的人!為什麼?彼行者在那個時候,我見纏繞他的心,由於彼我見的纏繞,使令心不能解了無我。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二種差別的相貌。
第三,又對於五蘊諸行雖然遍知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在自己的五蘊諸行中,離有情想,不能顯現於眼前,也不能安置建立,猶如對於草、木、葉等外在的事物一樣。若是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三種差別的相貌。這樣已經斷除我見,有這三種不同的相貌,應當知道又有三種勝利:一者、永遠斷除能感後有的一切煩惱。二者、依於彼我見斷,入諦現觀之後,不久能獲得如所得道,很快地能積聚匯集彼如所得道。三者、既然已經成就自己的目標與解脫的利益,就依彼如所行道為方便,精勤修習能得現在的五蘊身,安樂而住的四根本定,由此定故,獲得極大的安樂住。
cs270
I.無常想能斷一切煩惱
[經文]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解說] aniccasaññā bhikkhave, bhāvitā bahulīkatā sabbaṃ kām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rūp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bhav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avijj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asmimānaṃ samūhanati. s.22.102.諸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有愛、無明、慢。
[論說] 1.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何等為四?T30,783a
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1.1.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
2.隨順欲貪故說於掉,隨順色貪故說於慢,順無色貪故說無明。T30,765b
3.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T30,765b
3.1.修果,謂一切欲貪,乃至廣說。修差別,謂譬喻差別故。修方便,謂或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解]由於四種不同,應當知道修習一切種類(sarvathā)、全部的行是無常想、是苦想。哪四種不同呢?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第一,什麼是修無常、苦想的果差別?就是修習這無常、苦想,能夠遣除一切的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應當知道,在這裡,明顯地表示斷除三種根本煩惱,及明顯地表示斷除三種隨煩惱。欲貪煩惱,掉舉能幫助、陪伴欲貪的生起。色貪煩惱,慢能幫助、陪伴色貪的生起。無色貪惑,無明能幫助、陪伴無色貪的生起。復有差別,就是在這裡,明顯地表示下分、上分結盡。但說欲貪就已統攝五下分結,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則是五上分結。
五下分結(pañcāvarabhāgīyasaṃyojanāni),繫縛有情於欲界的五種煩惱。所謂下分,即下界,相對於色、無色的上界,而指欲界。具名五順下分結,順益下分界之五種結,略稱五下結或五下。1)貪結,貪欲的煩惱。2)瞋結,瞋恚的煩惱。3)身見結,我見的煩惱。4)戒取結,取執非理無道邪戒的煩惱。5)疑結,懷疑諦理的煩惱。其中,欲貪、瞋恚二結如守獄卒,令愚夫異生禁錮於欲界的牢獄中。若有異生以不淨觀破欲貪,又以慈悲觀破瞋恚,而生於初靜慮乃至有頂,則身見、戒禁取見、疑之三結如巡邏者,還將執彼復置於欲界。故欲界繫的煩惱雖多,偏立此五結為順下分結。
五上分結(pañcaūrdhvabhāgīyasaṃyojanāni),存在於色界、無色界的五種煩惱。分是差別之意,用以顯上、下界別,故上分即上界,而上界是色、無色二界的合稱。五上分結,具名五順上分結,順益上分界之五種結,又略稱五上結或五上。1)色愛結,貪著色界禪定的煩惱。2)無色愛結,貪著無色界禪定境界的煩惱。3)掉結,二界眾生心念掉動而退失禪定的煩惱。4)慢結,二界眾生恃自凌他憍慢的煩惱。5)無明結,二界眾生癡闇的煩惱。
2.因為隨順欲貪的緣故,欲界散亂動搖,所以說為掉舉。因為隨順色貪的緣故,色界持定起慢,無色貪順無明,舉欲貪取五下分結。
3.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T30,765b
3.1.修習的結果,就是一切欲貪,乃至廣說。修習的差別,就是譬喻差別故。修習的方法、行動,就是或是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II.修習、多修習
[論說] 1.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
2.此中若修者,謂由了相作意故。若習者,謂由勝解作意故。多修習者,謂由餘作意故。又若修者,謂於所知事而發趣故。若習者,謂無間、殷重修加行故。多修習者,謂於長時熟修習故。為處者,作所依故。為事者,作所緣故。隨順者,由作意思惟故。串習者,得隨所欲無艱難故。善攝受者,聽聞正法故。善發起者,於內如理作意思惟故。又善攝受者,殷重作意故。善發起者,無間作意故。又善攝受者,到究竟故。善發起者,正加行故。T30,765c
[解]第二,什麼是無常等想自性的差別?在這裡,
一、三慧。由於合理地修習聞所成慧,名為親近。由於合理地修習思所成慧,能趣入修止觀的緣故,名為修習。由於合理地修習修所成慧,名為多修習。
二、想之六作意。由於修習了相作意,所以名為親近。除去加行究竟作意,由於合理地修習其餘的四種作意,所以名為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為多修習,這稱為第二三種差別。
三、又由於所依的根、所緣的境、作意的心所,隨其次第,應當知道,所依名為乘,所緣名為事,作意名為隨,而建立。五識所依,如同前往其他方向的時候,所搭乘的車,所以名為乘。為何事情,而前往,所以所緣名為事。作意名為隨,而建立。
四、又,由於長時間地反覆地修習,說為純熟。無顛倒,說為善能稟受。數數修習為方便,說為善能發起。
2.在這裡,所說的修,由於了相作意的緣故。所說的習,由於勝解作意的緣故。所說的多修習,由於其餘四作意的緣故。又,所說的修,於所應該知道的蘊、處、界等事而發起趣向故。所說的習,就是以無有間斷、殷重懇切作為修行的方法故。所說的多修習,因為長時間而能熟練修習故。所說的為處,作為所依的緣故。所說的為事,作為所緣的緣故。所說的隨順,由於作意、思惟的緣故。所說的串習,隨你所想要的作意,能去作意,了無困難的緣故。善攝受者,聽聞正法故。善發起者,於內如理作意思惟故。又善攝受者,專一、深刻地作意故。善發起者,能無有間斷作意故。又善攝受者,能到究竟圓滿故。善發起者,合理地努力行動故。
III.八種譬喻:斷草、刈草、果墮,樓閣、象跡、大海、日出、轉輪聖王
[論說] 1.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住持,遍行一切,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T30,783b
2.隨順欲貪故說於掉,隨順色貪故說於慢,順無色貪故說無明。T30,765c
拔除根本者,害隨眠故。摧折枝條者,下地善法由彼斷滅不增長故。以無常想所緣顯示無常想,自心作意觀無常故。臺閣者,謂解脫俱行無常想。梁棟者,謂彼依因。象跡者,謂於不淨等想為第一故,所緣廣大故。流注者,謂解脫因俱行無常想能趣涅槃故。日出者,謂能對治無明闇故。如輪王者,謂無學無常想。如城王者,謂所餘想。
[解說]第三,什麼是品類差別?修這樣的無常想的時候,迅速地能夠永遠拔除一切隨眠,這是斷草的譬喻。棄背、捨離境界低劣的一切善法,攝取納受境界殊勝的一切善法,這是刈草、果墮的譬喻。對於其餘的一切不淨想等,無常想是最高、第一,所緣廣大的體性,這是象跡的譬喻。無常想能善安住所得的智,保持不退,無常想能普遍地觀察三界,這是樓閣的譬喻。猶如觀察所取的五蘊事是無常、苦、無我,也這樣的觀察能取的心是無常的,若是解脫彼我慢相的障礙,能得無漏無常想。若是有漏的不淨等想,若是無漏的無常等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這是大海的譬喻。皆能對治、遮遣無明大闇,一切煩惱永遠斷除,這是日出的譬喻。永遠斷除彼無明的緣故,有學無漏清淨,無學無漏鮮白,這是轉輪聖王的譬喻。種種無學的無常、苦、無我想,全部都是由於一切無漏的有學想加強力量,助長進展作用,所以能得。T30,783b
2.拔除根本者,永遠損害隨眠,斷種子故。摧折枝條者,下地善法,由彼隨眠斷滅,福分善法不能增長的緣故,所以不能受生於下地。以無常想的所緣,明顯地表示無常想,自己內心作意,觀察無常的緣故。臺閣者,就是已解脫隨眠,與心解脫同時活動的無常想,在無學果。梁棟者,就是彼無學果是依解脫隨眠為因。象跡者,在種種足跡中,象的足跡最大,在不淨種種想中,無常想為最上、第一故,所緣廣大故。流注者,就是與解脫因同時活動的無常想能趣涅槃故。日出者,就是能對治無明大闇的緣故。無學無常想寬廣,如轉輪王。有學的無常想陜小,如小城王,也可除去無常想,其餘想等如城王也。
IV.露地
[經文] 若比丘於室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論說]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T30,783b
2.3.又或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空室,或居逈露,由取樹下覆障等故,即攝一切臥具遠離。唯有色無常性者,謂唯有色都無有我,如是正修加行。T30,765c
[解說]第四,什麼是修無常想的方法差別?獨處於空閑,沒有錯誤、反反覆覆地作意、觀察諸行是無常的體性。為什麼呢?由於無常想,能安住無我想。在見道中,安住無漏的無我想之後,對於向上的修道,由於有學的無常、苦、無我想,能永遠破害我慢,隨順涅槃的方便道,得涅槃的無礙道,由於具足這二個,所以能證涅槃。或是說隨得涅槃二種皆具,是指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
2.3.又,或是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空室,或居逈露,由取樹下覆障等故,即攝一切臥具遠離。唯有色無常性者,就是唯獨有色,都無有我,這樣合理地修習作為方法。
七作意
1)了相作意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修瑜伽師,於四聖諦略摽廣辯增上教法,聽聞受持;或於作意,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
2)勝解作意
若觀行者、於諸諦中,如是數數正觀察故;由十六行,於四聖諦,證成道理,已得決定;復於諸諦盡所有性、如所有性,超過聞思間雜作意,一向發起修行勝解。此則名為勝解作意。如是作意、唯緣諦境,一向在定。
又云:如是行者,乃至世第一法已前,名勝解作意。
3)遠離作意,於諸聖諦,現觀已後,乃至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
4)攝樂作意
如是於修勤修習者、於時時間、應正觀察所有煩惱已斷未斷。於時時間,於可厭法,深心厭離。於時時間,於可欣法,深心欣慕。如是名為攝樂作意。彼即於此攝樂作意,親近、修習、多修習故,有能無餘永斷修道所斷煩惱,最後學位,喻如金剛三摩地生。由此生故;便能永斷修道所斷一切煩惱。
5)觀察作意
復從此後,為欲進斷修所斷惑;如所得道,更數修習。永斷欲界上品中品諸煩惱已;得一來果。如預流果所有諸相,今於此中,當知亦爾。然少差別。謂若行境界,於能隨順上品猛利煩惱纏處,由失念故,暫起微劣諸煩惱纏,尋能作意,速疾除遣。唯一度來生此世間,便能究竟作苦邊際。得不還果及不還相,如前已說。當知此中由觀察作意,於一切修道,數數觀察已斷未斷;如所得道,而正修習。
瑜伽九十二卷四頁云;復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慾生起處所,如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勝品功德。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修方便為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生智、梵行圓滿。
6)加行究竟作意,當知此中金剛喻定所攝作意。
7)加行究竟果作意,最上阿羅漢果所攝作意。
Cs271
I.低舍之過
[經文] 爾時、有比丘名曰低舍,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語諸比丘言:諸尊!我不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
[解說] tena kho pana samayena āyasmā tisso bhagavato pitucchāputto sambahulānaṃ bhikkhūnaṃ evamāroceti: "api me āvuso, madhurakajāto viya kāyo, disāpi me na pakkhāyanti. dhammāpi maṃ nappaṭibhanti. thinamiddhañca me cittaṃ pariyādāya tiṭṭhati. anabhirato ca brahmacariyaṃ carāmi. hoti ca me dhammesu vicikicchāti" s.22.84.爾時、尊者低舍是世尊姑媽之子在眾多比丘中如是說:諸尊!我是弱的,我的方向也不清楚,我對於法也不能區分,多樂睡眠,不樂修梵行,疑惑於法。
II.違資糧法
[經文] 佛告比丘:是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
[論說]為住涅槃,仍未積集善資糧者,略有五種違資糧法:
一者、憶念往昔笑戲、歡娛、承奉等事,因發思慕俱行作意,生愁歎等。
二者、由彼種種為依,於所領受究竟法中,多生忘念,令於諸法不能顯了。
三者、所食或過、或少,由此令身沈重、羸劣,於諸梵行不樂修行。
四者、憙眠,不串習斷,故為上品睡眠所纏。
五者、親近猥雜而住,遠離諦思正法加行。如是五種違資糧法。T30,783b
[解]為了安住於涅槃中,卻尚未積聚匯集善法資助的糧食。大略地說有五種違背資糧的事情。哪五種?
第一,回憶、思念以前曾經過的歡笑、游戲,歡喜的娛樂、奉承討好等事情,因此引發與思念、想念同時活動的作意,生起憂愁嘆息等。
第二,由於彼種種憂愁嘆息等作為依止,所以對於所領納、稟受的究竟圓滿法中,多半不能明記不忘,令心對於諸法不能明顯地了解。這是解說經文的不分別於法。
第三,所吃的食物或是過多,或是太少,由於對此食不能適量,過多令身體沈重,太少令身體瘦弱,對於諸梵行,不樂於修行。這是解說經文的不樂修梵行。
第四,憙樂於睡眠,不能反覆地練習來斷除,所以被極重的睡眠所纏繞。這是解說經文的多樂睡眠。
第五,親密接近眾多人參雜而住,因而遠離真實地思惟正法的努力。這樣五種是違背資糧的事情。這是解說經文的疑惑於法。
III. 順資糧法
[經文] 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論說]復有五種隨順彼法:一者、於二離欲,猶未能離隨一種欲,謂於諸纏,遠分離欲,勤修善品;及於隨眠,永害離欲,得正對治。二者、不護根門。三者、食不知量。四者、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五者、不能觀察善法究竟。與上相違,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T30,783c
[解]又有五種隨順彼違背資糧的事情。哪五種?
第一,對於遠離欲的現行與種子,這二種離欲,隨順其中的任何一種欲的現行或種子,都不能遠離。就是對於欲的現行,為令欲能遠離,精勤地修習善法品類。以及對於欲的隨眠,永遠破害,而遠離欲,得到合理地對治斷除。這是解說經文的: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
第二,不能守護根門。這是解說經文的守護根門。
第三,對於飲食不知適量與適合。這是解說經文的飲食知量。
第四,在初夜、後夜的時間,不能勤修止觀, 勸勉鼓勵自己保持警覺。這是解說經文的初夜、後夜覺悟精進。
第五,不能觀察善法達到最好的狀況。這是解說經文的觀察善法。
與上面互相違背,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
IV.譬二士夫共伴行一路
[經文] 佛告低舍:其譬如是:不知路者,譬愚癡凡夫;其知路者,譬如來、應、等正覺。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城者,謂般涅槃。
[論說] 1.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
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T30,783c
2.略有四種往趣道障。二種道等,謂由疑故不能發趣。雖復發趣,由邪尋思而往餘處,由邪分尋思、見行故。雖無是事,然不堪任教授、教誡。所言忿者,謂他諫諍時。言苦惱者,謂出家者不得自在,禁約艱難,麁弊行等。言不樂者,雜瞋事故。此之二種猶如坑澗。又此二種能障行路,雖無是事,而由利養及恭敬故,於入山林能為障礙。言猛利者,處深稠林故。所以者何?雖捨所攝受事,而不能捨此故。T30,765c
[解]1.又,諸聲聞弟子修行這樣隨順資糧的五種事情,及彼隨順資糧的因緣,在這個培養資糧當中,追求涅槃的時候,佛大導師為彼聲聞弟子,制定、建立五種正道的言語詮示之教法。正道有二義,一、佛的教法,就是針對邪道惡道,而稱佛的教法為是正確的教法。二、趣向涅槃之正直大道,指正見等八正道。為什麼這八法通名正道?正以不邪為義,現在這八法不依照偏邪而行,所以都名為正。因為能通至涅槃,所以名為道。哪五種?
第一,由於依照如所聽聞的教法,能普遍地觀察,一切五蘊諸行是無常,一切法是無我,涅槃是寂靜,暫且以世間有漏作意而得無惑、無疑。這是解說經文的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
第二,就在安住於所緣時,不貪著三件事情,而作錯誤地尋思。哪三事?一、資助身命的眾多必需品。二、他人損害的相貌。三、或是他人的毀罵,或是隨順六種無違諍法中,違越任何一種,現起不可愛的活動,與同修梵行者不具有相同部分的無違諍法。這是解說經文的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
第三,首先,有善知識的教授,由於依照師長的法音,以及內心如其所說的道理,作意、思惟,能夠生起正確的見解、思想,能夠斷除錯誤的見解、思想,應當知道這三件事,名為安住於所緣時的正道言教。這是解說經文的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第四,復有二種,在彼出定後的行動時的正道言教。就是那些有智慧的共同修梵行的人,為彼行者宣說所作事中,與道理沒有相違,或是與道理有相違的時候,不會忿恨、瞋怒。又,由於粗糙而又破舊的資命眾具,若是得到或不得到,及由於持戒等帶來的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種。這是解說經文的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
第五,對於他人所得的利養與恭敬勝過於自己的時候,心不鬱悶,是名第二。這是解說經文的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彼行者由於這樣安住於所緣時、行動時,能合理地修行到達涅槃的妙道,由此妙道不久當得涅槃,終究不會毀壞退失。這是解說經文的城者,謂般涅槃。
2.略說有四種往趣涅槃之道的障礙,哪四種障礙?疑、邪尋思、邪分尋思見、利養恭敬。所說的二種道路等,就是由於疑惑的緣故,不能出發、趣往。雖然出發、趣往,由於錯誤的尋思,而前往到其餘的地方,由於錯誤部分的尋思與見等活動的緣故。雖然沒有這些事,然而不堪能接受教授、教誡。所說的忿(kodha),就是他人直言規勸的時候。所說的苦惱(upāyāsa),就是出家者,隨心雜染而轉,所以心不得自在。守持戒律很艱難,弊趣、惡趣所有過失。所說的不樂,參雜瞋恚的事情故。這二種猶如地上窪陷處與兩山間的水溝,又此二種能障礙行進的道路。雖然沒有這些事,然而由於利養及恭敬的緣故,對於進入五欲山林的時候,能為障礙。所說的猛利(tibba),因為處在茂盛、濃厚的五欲森林。為什麼?雖然捨棄所攝受的資身眾具,而不能捨此利養及恭敬的緣故。
cs.272
I.師所作事
[論說]大師於諸聲聞,略有五種師所作事:一者、正折伏,二者、正攝受,三者、正訶責,四者、正說雜染,五者、正說清淨。T30,783c
[解]大導師對於諸聲聞弟子,略說有五種導師所應該作的事情。一、合理地折破摧伏邪道,二者、合理地攝取納受正道,三者、合理地訶責有犯,四者、合理地說雜染的苦集,五者、合理地說清淨的滅道。
II.諍事、驅擯、入於聚落乞食、獨靜思惟
[經文] 爾時、眾中有少諍事,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鉢,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
[論說] 1.諍事
由二因緣,於諸諍事違越聲聞,覆相記別彼所諍事:一、擾亂增廣故,二、與律相應故。T30, 784a
[解]在種種衝突事中違越的聲聞,由二種因緣的緣故,對於彼聲聞所起鬪諍事,而明說以草覆地相(tṛṇaprastāraka)來處理。哪二種因緣?一、因為恐怕鬪諍造成的擾亂,增加擴大的緣故;二、以草覆地相來決定分別所起鬪諍事,與律相應的緣故。
2.驅擯
由七因緣,大師驅擯諸聲聞眾:一者、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二者、見彼多分故,三者、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陀耶方便故,四者、不堪共住故,五者、被驅擯故,六者、避現前過故,七者、令不生起未來過故。T30, 784a
[解]由於七種因緣,大導師驅逐、擯棄諸聲聞眾。哪七種?一、因為看見某一寺院的住眾比丘都作錯誤的行為,所以驅逐、擯棄。二、在某一寺院的住眾中,看見彼大多部分的比丘作錯誤的行為,來到佛的處所,所以驅逐、擯棄。三、雖然作錯誤行為的人是少數,然而是眾人之首所作出來,如上座(sthavira)、軌範師(ācārya)、親教師(upādhyāya),所以驅逐、擯棄。四、雖然沒有作錯誤的行為,但是性情凶惡,不能共住,所以驅逐、擯棄。五者,在其餘的地方被驅擯,來到佛的處所,所以驅逐、擯棄。六、避開現前的過失,所以驅逐、擯棄。七、令不生起未來的過失,所以驅逐、擯棄。
3.入於聚落乞食
由十因緣,如來入於聚落乞食:一者、當顯杜多功德故。二者、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三者、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四者、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五者、為欲引彼麤弊勝解諸外道故。六者、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七者、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八者、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如為放逸者,懈怠者亦然。九者、為彼盲、聾、癲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十者、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T30, 784a
[解]由於十種因緣,如來進入聚落,乞食。哪十種?一、將要顯示杜多(dhūta)功德故。二、為了想要引導彼杜多中的一部分,令入聚落而行乞食故。三、為了想要以共同事情的活動來攝受彼杜多中的一部分故。四、為了給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不久能生起觸證涅槃。五、為了想要引導那些對麤弊有勝解的諸外道。六、為了那些承順各種不滿意的聲音,生起誹謗的人,因此,展現微妙色,寂靜的威儀,令那些人驚訝感嘆,內心生起歸依、趨附故。七、為了那個地方的眾生,因為他少少的功用,而能樹立許多的福德故。八、為了使令信心已敗壞、放逸的人,深深的生起恥愧,雖然使用小小的功用,而能獲得廣大的福故。如同為放逸者,為懈怠者也是如此。九、為了那些眼盲、耳聾、精神癲狂、內心散亂的眾生,以及種種自然災害,都能使令平靜、安息故。十、為了使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的天(deva)、龍(nāga)、藥叉(yakṣa),健達縛(gandharva)、阿素洛(asura)、揭路荼(garuḍa)、緊捺洛(kiṃnara )、牟呼洛伽(mahoraga)等,能隨從如來到所進入的施主家,深深的對世尊生起羨慕、敬仰,努力地加以隨從、守衛,不會惱害故。
4.寂靜天住
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者、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二者、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三者、自受現法樂住故。四者、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五者、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六者、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七者、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八者、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T30, 784a
[解]由於八種因緣,如來進入於內心寂靜的四靜慮、四無色的天住(divyavihāra)。一、為了引導歡喜與人群參雜而住的行者,令其能入身心遠離故。二、為了想要以共同事情的行為,來攝取安住於遠離的行者。三、自己能享受就在現前的安樂而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即四個靜慮之一故。四、為了與廣大族類的諸天顯示共同的集會故。五、為了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顯現大神通變化,隨其所相應,作一些給人帶來豐富利益的事情故。六、為了使令眾多的聲聞眾,因為久不見如來,所以對於見如來深深地生起熱切仰望故。七、為了顯揚眾多的大聲聞,對於佛所簡略而說的法,善能體悟、趣入實相,所以世尊略說法,之後,回房,入於定中。八、勸勉捨棄對於種種無益的言論、有為言語的樂著。
III.攝受
[經文] 我已長夜於諸比丘生哀愍心,今當復還攝取彼眾,以哀愍故。
[論說] 由五種相,大師攝受諸聲聞眾:一、以法故,二、以財故,三、與依止故,四、初攝受故,五、擯攝受故。T30, 784b
[解]由五種相貌,大導師攝取納受眾多的聲聞眾。一、以涅槃法,攝取納受。二、以信、戒、聞、慚、愧、捨、慧等七聖財(saptāryadhana ),攝取納受。三、給與依止故,攝取納受。四、對於初發道心的人,攝取納受。五、對於被擯棄的人,再加以攝取納受。
IV.梵天往如來所
[經文] 時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住於佛前
[論說] 由七因緣,釋、梵天等往如來所:一、為供養如來故。二、為聽聞正法故。三、為決所生疑故。四、為順他而為翼從故。五、為愍他欲為饒益故。六、由愛重如來聖教故。七、知如來起世俗心,欲令赴會故。T30, 784b
[解]由於七種因緣,三十三天的帝釋天(śakradevānām indra),初禪天的梵天(brahmadeva)等往如來所。哪七種?一、為了供養如來。二、為了聽聞正法。三、為了決斷所生起的疑惑。四、為了隨順他而恭敬、侍從。五、為了哀愍其他眾生,想要饒益眾生故。六、由於愛惜尊重如來的聖教故。七、知道如來生起世俗心,想要令世尊能前往聚會故。
V.年少比丘、悔心
[經文] 於彼眾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
[論說] 1.由五種相,當知一切初新者性:一、由晚出家故。二、由幼出家故。三、由少出家故。四、由勞策出家故。五、由受具出家故。T30, 784b
2.由三種相,生起惡作:一、違越所學增上故;二、誓受法律增上故;三、棄捨居家增上故。T30, 784b
[解]由於五種相貌,當知一切剛剛才出家者的體性。哪五種?一、由於晚年才出家故。二、由於年幼就出家故。三、由年少出家故。四、由勞策(śrāmaṇera)出家故,勤自策勵不犯令清淨。沙彌有三類,七至十三歲,名驅烏沙彌,謂其只能驅逐烏鳥。十四至十九歲,名應法沙彌,謂正合沙彌的地位。二十至七十歲,名名字沙彌,謂在此年齡內,本來應居比丘位,但以緣未及,故尚稱沙彌的名字。五、由受持具足戒出家故。由於三種相貌,生起惡作(kaukṛtya),厭惡所作,於作惡事後追悔之心:一、因為違背逾越所學的強大力量故。二、因為發誓接受法律的強大力量故;三、因為棄捨居家的強大力量故。
VI. 表現微相、懷慚愧色
[經文] 敷尼師檀,斂身正坐,表現微相,令諸比丘敢來奉見。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
[論說] 1.如來將欲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一者、從極下坐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二者、安住隨順說法威儀。三者,發謦欬音,示將說法。四者、面目顧視,如龍象王。T30, 784b
2. 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犯為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為增上處。三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謂順威儀往大師所為增上處。T30, 784b
[解]如來將要為眾多的聲聞宣說正法,展現四種相貌。哪四種?一、從最下的座位,安穩、從容的站起,登到最高的座位,恭敬莊重而坐。二、身心安住於隨順說法的威儀。三、想要言說之前,清潤喉嗓,而發出謦欬的聲音,聲之輕者曰謦ㄑㄧㄥˇ,重者曰欬ㄎㄞˋ,顯示即將說法。四、面目顧視,如龍象王。違犯戒法的聲聞弟子,應當安住在三個地方,心懷慚羞,前往大師所在之處。哪三處?一、十分瞭解自己違犯戒法,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二、以師禮相待,卻違背禮儀,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三、由於所作的事情乖離法則,應當以行動,就是隨順弟子威儀,前往大師所在之處,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
VII.正呵責
[經文]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髮持鉢,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諸善男子!汝不為王、賊所使,非負債人,不為恐怖,不為失命而出家,正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汝等不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實爾,世尊!
[論說] 1.由三種相,應正呵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三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T30, 784b
2.由四種相,能令彼人雖入聖教而行邪行: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若行如是諸邪行者,便於二事有所稽留:一者、失壞在家自義稽留,二者、失壞出家自義稽留。T30, 784c
[解]由於三種相貌,應該合理地呵怒、譴責違犯戒法的聲聞弟子。哪三種?一、汝等原本期望以粗俗低劣的乞食方式來過活。二、汝等內心的動機不清淨。三、汝等以活命為內心的動機,而作不合法的行為。由於四種相貌,能令那些雖然已進入聖教,然而會作錯誤的行為。哪四種?一、由於卑下、低劣,不清淨的意樂故。二、由於伺察、
尋求聖教瑕穢空隙,是盜正法的賊故。三、由於只為飲食、衣服等令命得以過活的關係。四、由於恐懼、害怕國王、盜賊、債主所給與的逼迫、急切。若是作這些錯誤行為的人,就在二件事上,造成稽滯、停留。哪二事?一、退失敗壞在家能往人天善趣的目標而稽留,二、失壞出家能往現法涅槃的目標而稽留。
VIII.邪行
[經文] 佛告比丘:汝等比丘為如是勝義而出家,云何於中,猶復有一愚癡凡夫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迷亂!譬如士夫從闇而入闇,從冥入冥,從糞廁出復墮糞廁,以血洗血,捨離諸惡還復取惡。我說此譬,凡愚比丘亦復如是。
[論說]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六相,當知遍攝一切邪行:一者、現行過失故;二者、意樂過失故;三者、加行過失故;四者、智慧過失故;五者、尋思過失故;六者、依止過失故。
1.現行過失者,謂由貪纏故染,瞋纏故憎,既懷猛利貪、瞋等故,遂無羞恥;無羞恥故,住惡不捨。
2.意樂過失者,謂於染者邊,此貪意樂最為下劣。如是於憎者邊,此瞋意樂最為下劣。
3.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
4.智慧過失者,謂或於聞、思所成慧中,忘失正念,多住愚癡;於修所成,心不寂定。
5.尋思過失者,謂於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多分尋思,於正法律其心錯亂。
6.依止過失者,謂彼依止於其往昔不修集因;由不修集因故,成就自性微褊小信,成就自性修住小戒,成就自性住守小念,成就自性俱生小慧。 T30, 784c
[解]在為世尊善說的法與律中,略說由六種相貌,應當知道能普遍地統攝一切錯誤的行為。哪六種?一、現前活動的過失故;二者、內心動機的過失故;三者、行動上的過失故;四者、智慧的過失故;五者、尋思的過失故;六者、依止的過失故。
1.什麼是現前活動的過失?就是由於貪煩惱的現前活動,所以染著。由於瞋煩惱的現前活動,所以憎恨,已經心懷猛利的貪與瞋等煩惱的緣故,於是沒有羞恥心,因為沒有羞恥心的緣故,安住在惡法中而不能捨離。
2.什麼是內心動機的過失?在染著的範圍中,這個貪的意樂最為卑下低劣。同樣的在憎恨的範圍中,這個瞋的意樂最為卑下低劣。
3.什麼是行動上的過失?或是有不能發動精進,或是已發動精進,但是怠慢、延緩。
4.什麼是智慧的過失?或是在聞所成慧與思所成慧中,不能對於所聞、所思的法,明記不忘,對於真相多半處於闇愚迷惑。對於修所成的止觀,內心不能寂靜而專注於所緣。
5.什麼是尋思的過失?對於隨順在家人的所有有罪過的、不善覺,多部分的去尋思,但是對於正法律,他的內心是錯失、散亂。
6.什麼是依止的過失?他過去世沒有修行、積聚善法的因,他依賴止住於這個因中。由於沒有修習、積聚善法的因,所以成就自性微薄、狹小、少量的信,成就自性修習、安住於少量的戒,成就自性安住、守護少量的念,成就自性與生俱來少量的慧。
[參考] cs.1146(詳解):有四種人。何等為四?有一種人,從冥入冥。有一種人,從冥入明。有一種人,從明入冥。有一種人,從明入明。
IX.三不善覺法
[經文] 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無量種種,貪想、恚想、害想,諸不善覺從此而生。
[論說]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於三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其三事者,如前應知。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T30, 784c
[解]這樣的錯誤行為,有二種因緣,第一,對於三件事不能合理地尋思。第二,彼尋思之前活動的種種不合理的想、概念。哪三事?如同前面所說的,資命眾具、他損害相、或他毀罵或隨分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對於這三件事,發動生起種種不合理的想法,隨順於外境,取著粗顯的相狀與細微的可愛樂,從此已後,對於他隨順而取的粗相細好的外境,多半隨順相好尋思、伺察。
X.三不善覺、想
[經文] 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云何究竟滅盡?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
[論說] 1.為斷如是邪行因緣,當知亦有二種對治:T30, 784c
一者、為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
二者、為斷諸不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
此修對治,要由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樂欲不猛利者。
2.此猛利欲,由二緣生:謂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有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今時一切皆得。T30,785a
3.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內法有,諸外道無。何以故?由彼外道,若有所得即便增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當無,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況乎安住,唯增驚怖,其心退還。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見唯靜德。若諸有學,唯祈內滅,非為生道,更從他求教授教誡。若諸無學,唯欣內滅,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而般涅槃。T30,785a
[解]為了斷除這樣的錯誤行為的二種因緣,當知也有二種對治的方法。哪二種?一、為了斷除不合理的尋思,以無顛倒、反反覆覆的這二種活動,能將心善巧的安住在四念住。二、為了斷除種種諸不合理的想,所以修習無相心三摩地。這二種修習的對治方法,需要對於那個修習對治,有猛利的喜樂、欲求,才可以成就,彼行者的喜樂、欲求的心,不猛利的人不能成就。這種猛利的欲求,從二種條件生起。哪二種?一、因為這個對治有廣大的果報。二、因為與一切種種的外道不相同。什麼是有大果?就是修習的時候,就能剋伏種種想,體證無相心定,以及安住於二界,此二是微妙甘露涅槃之門戶,就是見道所斷諸行斷的斷界,及修道所斷諸行斷的無欲界。微妙甘露涅槃,就是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二界的話,接近於有餘依及無餘依這種二涅槃,不是在現今這個時候,一切涅槃都得到。什麼是不共?無相定只有在佛法才有,種種外道沒有。為什麼?由於彼外道,若是因緣所生的五蘊有,就認為其中有我,不能如其量而觀。若是對於涅槃寂滅,就虛妄分別。如何說?由於認為五蘊有我的思想,所以對於五蘊諸行不能明瞭,或是只對於身,或是只對不是物質的心,或總括對於身心這二個,生起有我的執著。因為執著五蘊有我,對於涅槃的五蘊寂滅,認為我將會不存在,使令對於涅槃,內心不欣慕、歡喜。尚且不能趣入,更何況能安住!唯獨增強內心的驚慌、恐懼,令他的心退失、回頭。若是安住於佛法的人,與彼外道互相違背,對於般涅槃,內心不會退失、轉變,明了涅槃的寂滅,只有五蘊的苦滅,知見唯獨涅槃寂靜的功德。若是眾多的有學人,只祈求內滅,非為生道,另從其他人尋求教授、教誡。若是眾多的無學人,只欣慕內滅,終究不會另外尋求方法,滅盡諸煩惱,因為煩惱已盡。只有過去業因所生的五蘊諸行,任運自然歸向於五蘊滅,而般涅槃。
[參考]成實論,卷10,T32, 317a:身即是神名為斷見,身異神異是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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