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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覺醒神學有什麼最不喜歡的,那就是憤怒的上帝的概念。
2025/11/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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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覺醒神學有什麼最不喜歡的,那就是憤怒的上帝的概念。

一位憤怒的神,譴責罪惡,並對違背祂律法的行為施以審判?呃。


如果你想了解「覺醒神學」究竟是什麼,你會發現很難找到一個公認的定義(這並不奇怪)。但總的來說,它是一種「進步」的基督教解讀方式,主要從當代社會正義價值觀的角度來詮釋上帝、罪、救贖、正義和福音,尤其關注與權力、壓迫、認同、包容和創傷相關的價值觀。儘管覺醒運動在一年前左右開始走下坡路,但它對基督教界的影響仍然存在。 


從高層次來看,覺醒神學將神的憤怒視為一種虐待,優先考慮治療性語言而非道德範疇,同時將人類視為需要解放的受害者,而不是需要寬恕的罪人。


既然如此,耶穌代替我們受苦、滿足神聖公義的說法就被徹底否定了。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各種關於基督贖罪的理論,例如 「基督得勝論」  (耶穌戰勝了罪惡、死亡和邪惡的權勢),尤其是「 道德影響 論」。這個理論認為我們患有需要醫治的屬靈疾病,因此基督的死只是上帝對我們的大愛的彰顯,旨在引導我們過道德的生活。  


丹福斯特 在他的文章《 我為什麼不再相信上帝需要殺人才能原諒我》中舉了一些實際例子 :


「耶穌上十字架,不是為了改變上帝的心意,而是為了向我們展現上帝的心意。他是為了揭露人類暴力、宗教權力和政治恐懼的全部威力——並且默默承受這一切而不進行報復。他向我們展示了在仇恨面前,愛是什麼樣子。他揭示了一位不要求流血,反而在被釘十字架時仍施予了報應的上帝……他打破了報應的循環。」。


他在另一篇題為《 如果上帝不需要耶穌死呢? (重拾基督教寬恕的非暴力之心)》的文章中寫道:「所以,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並非為了滿足神的旨意,而是為了表明當愛面對一個沉迷於暴力的世界時會發生什麼。十字架不是贖罪的代價,而是在一個充滿恐懼的世界裡,無所畏懼地生活所帶來的自然結果。」


我覺得這些說法唯一的問題就是它們不符合聖經。讓我解釋一下。


聖經中關於基督贖罪的觀點


首先我們要記住,基督的贖罪(字面意思是「和好」)是為了替我們的罪過滿足神的心意,也是打破我們違背神旨意所產生的罪責懲罰鏈的途徑。這使我們與神和好;保羅在羅馬書5:11中提到這一點:“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也因神而歡喜快樂。我們既藉著他得著了贖罪祭,就藉著他得著了贖罪祭。”  


正因如此,我們這些自身不義的人,在神面前卻被宣告為義,即便我們仍處於犯罪狀態——這被稱為稱義:「這樣看來,因一次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羅馬書 5:18)


福斯特說,“十字架不是贖罪祭”,但聖經明確地表明它是贖罪祭:“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回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 3:13)。


目前一切順利嗎?


誠然, 關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是如何 實現的,一直以來都存在著激烈的爭論。我上面提到了兩種理論,其他的還包括報應、贖罪、可選擇的和必要的贖罪、政府以及神秘的贖罪理論。


我認為最符合聖經教義,卻被覺醒神學排斥的,是刑罰替代論。這種理論認為,上帝的絕對公義遭到了踐踏,因此無罪的上帝之子必須代替我們承受罪惡。它建立在聖經的根基之上:聖潔的上帝、神的憤怒、我們確實有罪,以及贖罪與和解的必要性。  


威廉·萊恩·克雷格在他的著作《 贖罪與基督之死》中,將替代論定義為「基督自願承受我們理應受到的懲罰,從而滿足了神聖正義的要求,使上帝能夠在不損害其公義的前提下赦免我們的罪。」 我覺得這個說法很有道理。


但對於那些重新定義憤怒、罪惡、正義和愛的覺醒派支持者來說,這種說法聽起來是錯的。一旦這些概念改變,上帝的憤怒在道德上就變得不可接受了。


在他們看來,憤怒等同於傷害,因此上帝不可能發怒。人類是受害者,而非罪人;因此,不存在罪責或審判。上帝的律法變成了療癒倫理,任何定罪都被貼上了創傷的標籤。包容凌駕於聖潔之上;因此,審判是不道德的。暴力是邪惡的(至少在口頭上如此),所以十字架刑罰不可能是贖罪的事件。最後,上帝是愛(重新定義),因此憤怒與祂的本性不相容。


你讀完他們對上帝因罪而降下的憤怒/公義的論證和否定,不禁會想,這些覺醒人士是否讀過並理解過舊約?或啟示錄?或是馬太福音24章中耶穌橄欖山講道的結尾?


雖然覺醒的神學家會稱替代贖罪論是出於恐懼的神學,但事實是,聖經告訴我們,恐懼在生活中自有其存在的意義,「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 6:23)。上帝的屬性是愛與公義的融合,唯有如此,上帝才能在消滅邪惡的同時,不傷害我們。


拒絕刑罰替代贖罪不僅削弱了上帝永恆的公義,也破壞了上帝與罪人之間客觀的和解、福音的歷史和聖經基礎,以及我們對基督犧牲工作的確信。


西蒙·J·基斯特梅克在其對《哥林多後書》的註釋中談到這個話題時寫道:


「一直以來,人們都想知道,為什麼上帝願意克服他對罪的憤怒,以愛與和平來接納我們。現在,使徒保羅解釋說,上帝揀選了他無罪的兒子,使他代替我們承擔罪孽。上帝讓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使我們得以釋放,並在他眼中被宣告為義。基督的救贖了我們,太咒詛基督在我們身上被救贖在3:3)。


歸根究底,如果覺醒神學不接受憤怒的上帝和替代贖罪的概念,那是因為他們用左派社會框架來解讀聖經。此外,他們誤解了上帝的本質,也誤解了祂的屬性無窮無盡、相互交織的事實──憤怒和愛只是其中的兩種。


所以,如果刑罰替代是對基督贖罪的正確解釋,我們該怎麼做呢?我們感謝上帝賜給我們替代者,並「等候祂的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裡復活的耶穌,祂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


本文作者羅賓舒馬克是一位軟體公司高管和基督教護教士,他撰寫了大量文章,參與撰寫或撰寫了多部基督教書籍,曾多次做客全國聯播的廣播節目,並在護教活動中發表演講。他擁有商業學士學位、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博士學位。他的最新著作是《堅定的信仰:以使徒保羅的護教學引領人歸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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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真的如這文章所說的基督教所稱的上帝耶和華與兒子耶穌是如此博愛嗎

***阿摩司書3-6)城中有惡行,耶和華(猶太基督教上帝)豈會沒有作惡呢 ,

**我創造黑暗,邪惡,我耶和華行這一切的惡事(賽45-7),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成了愚拙的人」(林前 4:10)。

**「賽54:16」吹噓炭火、打造合用器械的鐵匠是我耶和華所造;殘害人、行毀滅的惡棍也是我所造。

**「出 4:11」耶和華對他說:誰使人口啞、耳聾、眼瞎,豈不是我耶和華嗎?

**(約翰9:2-3)耶穌說,有人生下來眼瞎,不是這人或其父母犯了罪,而是神在顯現他的大能!


**(申命記20:16-17)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只要照耶和華你的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基列雅比人,耶布斯人,亞馬利雅人,將男女皆殺,孩童、吃奶的,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只留處女(強姦用),其他的都滅絕淨盡。


**(書17):耶和華呼應利末祭司去報復雅憫人,結果猶太人二次發兵出擊,反被雅憫軍殲殺5至6萬人,可見這號稱全知全能萬軍大神的耶和華是多麼無能

,**神竟打不過有鐵車居住在平地的迦南人(士師1:19)

;**與信徒雅各整日摔跤竟也無力贏(創:32:24-30),

**竟向信徒乞十一奉獻,騙說日後會無窮獲利與世間詐欺犯無異,(馬拉基3-10)

**耶和華怕若命令魔西把帶離埃及不聽話的百姓全殺光,會被外邦人批評嘲笑說他無力帶人進入迦南美地,才會把人全殺了(民數:14:15-16)

**(撒母爾上:4)神最重要的約櫃竟被非利士人擄去

**(以賽亞書59:6)可憐的神竟找不到能幫助他申公義的幫手!

**(創世紀3:9)神竟不知道亞當人藏在那裏!

**(創6:6)神後悔造人!

**( 出埃及記33:3  )神怕會消滅人,所以不願與人同行

**(馬可6:5)冒牌假基督耶穌他家鄉的人不信他,他就無力行奇蹟!

**(  馬可13:32 )耶穌不知世界末日來的時間!

**  ( 馬太 27-46)耶穌被釘十字架上,哭嚎喊被神拋棄!

耶穌死前自許為彌賽亞基督的所有預言都食言而肥

**彼得前書3:8都說耶穌已死,存在的是鬼靈,~[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3:9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1980年在以色列陶比奧被建商無意中挖出耶穌與家族十口石棺墓穴,升天說被打臉!


**猶太人盲信邪神,在埃及當430年奴隸 ( 出: 12:40-41 ),

**低級邪鬼耶和華竟要猶太人主動去當巴比倫帝國之囚70年(耶利米書27-29),

** 希臘羅馬統治時代西元68-70年搞造反,到西元135年被猶太祭司認是彌賽亞的基巴克都又再造反,男的終被殺光,女的被抓去各國當軍妓,聖殿被毀至今只剩西牆一面.現存猶太人都係混種!

**二次世界大戰 又被希特勒與基督徒齊力屠殺 600萬人.

**最後靠信佛教禪宗的以色列建國之父大衛古本里安的全力以赴支持才得以建國,但至今人民也不得安寧!


**神棍耶穌是讓此世界蒙塵暗無天日搞迷信的造孽人物,除他的門徒及世代與日後600萬猶太人因他而被殘虐殺外,中古歐洲人在教會全面控制下,苟活殘存,被稱黑暗世紀,可知人民日子過的多淒慘,更不要說其他受基督教帝國侵略主義殘殺毒害的各洲億萬的無辜外邦民族了.

**歐洲直到歴經文藝復興(14至17世紀,従波斯撒杉帝國引進殘存的多神教希臘羅馬哲人如亞里斯多得,博拉圖..等學識才逐漸展現人文精神)


**16世紀誓反教發起宗教改革與羅馬公教展開幾百年鬥爭,削減羅馬公教權威,

**18世紀的啟蒙運動,引進希臘羅馬哲人如博拉圖亞里斯多得等多神教重視理性,科學.自由思想,打倒君權神授和教會,這世界才漸重現應有光明,此後世俗主義漸發達,人類又進一步遠離基督邪教,尤其是歐洲地區


細看此神棍心性多邪惡


(路加福音19:27)不要我耶穌作他們的王的那些敵人,把他們帶來,在我面前殺掉吧!


★(馬太福音25:41)你們這些不信神被咒詛的人、離開我耶穌、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去


★(約翰福音3:36)信子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定下火湖地獄,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約翰福音15:6)人若不常在我耶穌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要拾起來,扔到火裡燒了。」


★(馬太福音13:49-50),,世界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指信神的人)中、把不信者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


馬太福音(10:36)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着我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去生命

**(路12:49):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正是我願意的嗎?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口將互鬥:三人和兩人,兩人和三人需鬥爭;父子要互鬥;母女要批鬥;婆媳鬥至雞飛狗跳

**這神棍不少被認心態有問題:


A:吃不到無花果時竟咀咒樹枯死(馬可11:12-14,20-21)

B:缺衛生概念,說用手抓飯吃,不洗手沒關係,心不會被污染(馬太15:1-2,10-11)

C:要門人冒充是驢子與驢駒的主人以騙坐騎(馬太21:1:3)

D:趕鬼入2000頭豬,讓無辜豬發狂從山涯跳入海被淹死(馬可5:1-13),

E:以暴力驅趕聖殿合法經商商人(約翰2:13-17)

F:咒罵來求醫的外邦迦南婦女是只合吃他們猶太人桌上掉下碎餅的賤狗,(馬太15:21-28),華人信徒應自覺是被他當狗看待。

G:要人仇恨父母家人,才夠格跟隨他,(路加14:26)

H:受公審時一再逃避問題(馬太26:62-63,約翰18:33-38)

I:可笑的驅鬼,將一些癲癇病患,啞巴,聾子都當驅鬼對象!(馬太17-19章)

J:可笑的治病方法,如治瞎子竟是用他的口水和泥抹眼,再去洗眼(約翰9:1-7)(馬太20:30-34)動作與當時一些當地騙子無異,要知痲瘋病患身体都會殘障,根本不可能復原

K:要人順服政權,不反奴隸制度,更看不起被他們猶太人當奴看的迦南人

L:偽造的神蹟,如可在海面行走,,試問不坐船能走到美國嗎?

M:騙彼得去釣魚說釣到的第一條魚口中會得有一塊錢可繳稅,真是天方夜譚

N:搞死人復活,復活的拉撒路被看見只裹著一片麻布逃跑,有學者認為與耶穌在搞同性戀,另許多聖徒在耶穌死後從墳裏爬出復活,進聖城向眾人顯現,(馬太27:52-53),試問那些復活的人,現死到那裏去了?,施洗約翰被砍頭後為何頭無法接回?.

O:門徒盜摘路旁有人種的麥穗,被人指摘,不告而取就是賊,又為何吃不到無花果,竟要咀咒無花果枯死,顯然心智有病,

P:不具任一基督條件,卻要冒充自已是基督,又跨言他升天後,會在猶太人有災難時,會乘雲下凡解救猶太人,結果至今也不見踪影,食言而肥已二千多年。

Q:他被惡靈附身,以為是聖靈充滿,其信徒也跟隨盲信,在世間與同一拜邪神的伊斯蘭教徒,為非作歹,罄竹難書,現也應在地獄受罪哀號!

R:被人說貪食好酒,愛與妓女,稅吏鬼混;

S:仿希臘酒神造酒的故事,說使水變成酒,大概也是酒醉癲瘋,要人盲信莫需有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