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8 04:46
政府向人民課徵的稅款並非全入國庫有些是落入國稅局公務員私人口袋的 台灣人民的租稅負擔每人台幣10餘萬元,3600美元以上,負擔排名全世界前六十名; 但台灣的政府收入/所得GDP,僅12.1%,是世...
瀏覽:824迴響:0推薦:2 - 2020/12/13 11:33
一、前言:本人在民國87年6月提出檢舉案,但稽徵機關在本件立案後,竟給予逃漏稅人高達四個月充分時間進行脫逃。逃稅者在立案到制作筆錄的四個月時間,他們完成解散登記,稽徵機關最終僅按本人提出檢舉資料(台中...
瀏覽:271迴響:0推薦:1 - 2020/12/13 11:15
一、前言:本文要說明的是公務員回答人民要求的說明,是看人決定是否要理會。現以遠東紡織公司為例,國稅局公務員對該公司董事長徐旭東就一一說明其公權力行使事項,使徐旭東在訴訟中一切順利。徐旭東是藍綠政客捐款...
瀏覽:306迴響:0推薦:1 - 2020/12/12 11:19
一、前言:接前文,台灣稽徵機關國稅局公務員逃避國賠責任有三賤招:一拖延告知送達期日,等國賠時效完成。二將人民掛號信寄去的請求國賠協議書隱藏起來。三在法庭將明明是其業務竟編謊言稱非其公權力行使項目。本文...
瀏覽:298迴響:0推薦:1 - 2020/12/11 19:43
一、前言:接前文,本文仍要說明台灣稽徵機關國稅局公務員將人民寄去的請求國賠協議書掛號信內的重要關鍵文件藏起來,然後詐騙法院稱受害人原告未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踐行書面先行程序,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請求,且得逞...
瀏覽:355迴響:0推薦:2 - 2020/12/11 19:34
一、前言:本人一個老百姓,從沒想過人民寄給公務機關的掛號信,公務員居然將其中重要關鍵文件藏起來。受害人在起訴國賠事件前原告要先踐行先行程序,本人因此寄掛號信請求國賠協議,但本件公務員為逃避國賠責任,為...
瀏覽:460迴響:0推薦:1 - 2020/12/11 19:21
一、前言:本件檢舉獎金143萬餘元,國稅局扣繳28萬餘元(扣繳率20%)在104年11月5日匯入本人銀行帳戶。但本人主張不應扣繳,首先是因:本件檢舉獎金原是國稅局應在十幾年前即應給付,在十幾年前,當時...
瀏覽:298迴響:0推薦:2 - 2020/12/11 17:26
一、前言:國稅局公務員明知本件獎金143萬餘元早已被該局公務員盜領侵占,又為給付本件獎金竟竊自國家預算,因出於掩蓋盜領侵占獎金犯行,及順利取得本人同意扣繳少給付兩成獎金28萬餘元,竟編造本件檢舉奬金自...
瀏覽:318迴響:0推薦:1 - 2020/12/11 17:16
一、前言:國稅局公務員在民國104年應對本人要求給付檢舉奬金143萬餘元時,稱將動用該局第二預備金給付本件檢舉奬金,並稱依法應對核發之檢舉獎金就源扣繳20%稅款(即28萬餘元)。但本人認為本件檢舉奬金...
瀏覽:256迴響:0推薦:1 - 2020/12/11 15:23
一、前言:本人在十幾年後才領到應得檢舉獎金,此事件法律性質是國稅局公務員遲延本件檢舉獎金,使本人受當可想見十幾年利息上損害。本人自可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請求國家負賠償責任。不但如此,在參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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