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第22章 對已無核課權之不法扣繳竟主張釋字377號而扣繳
2020/12/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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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明:
二、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康X公司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9389號:
三、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張X丘等十二人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41546號:
四、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意旨及解釋文:
五、中區國稅局竟對已無核課權之不法扣繳主張適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
六、東亞運輸倉儲公司檢舉獎金因已超過核課期間不課稅:
七、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復查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八、中區國稅局在本件訴願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九、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國家賠償案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十、中區國稅局及法院主張引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之謬誤:
詳細目錄
一、說明:
二、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康X公司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9389號:
三、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張X丘等十二人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41546號:
四、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意旨及解釋文:
五、中區國稅局竟對已無核課權之不法扣繳主張適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
六、東亞運輸倉儲公司檢舉獎金因已超過核課期間不課稅:
七、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復查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八、中區國稅局在本件訴願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九、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國家賠償案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十、中區國稅局及法院主張引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之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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