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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過三寸高跟鞋的日子
2010/01/0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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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矮小,唯一彌補,就是足踏三寸高跟鞋,三寸量一量也沒幾公分,只是踩在其上,腰桿一挺,似乎瞬間已是高挑曼妙了。

想到我也曾經有過踩著三寸高跟鞋上班、趕公車、逛街的日子,而且不曾嫌累,不禁唇角泛出笑意。

初出社會,面對一群資深前輩,唯恐被看小了,我日日足登三寸高跟鞋上班,同事們說,遠遠叩叩聲傳來,便知我的大駕即將光臨,後來他們由暗化明,直接稱我[叩叩小姐],熟悉以後,更簡化為[叩叩],不過,這綽號隨著幾次調職,也無疾而終。

足登三寸高跟鞋,也得有適當衣服搭配,那段時間,一有空閒,便勤跑成衣店,挑衣服之用心,幾乎已到寢食具廢的地步,但是瘦弱身軀不容易有所獲得,於是砸下重金訂製。

每天合身衣服加高跟鞋,就這麼扣扣聲中去上班,夾在隨便簡單行頭的同事間,應屬另類,只是當時我一點也無此感覺,我穿得高興,走得快樂。

直到有一天,宿舍附近一位媽媽擋住我的去路,她說:[小姐,你知道嗎?你已是我們這條街的年輕女孩的仿效對象,我女兒就吵著要穿漂亮衣服,要穿高跟鞋。]

我慫然而驚,原來這不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世界,言行舉止還得顧到周遭鄰里。只是我的鞋櫃裡都是高跟鞋,衣櫥裡都是訂製來的時髦洋裝或套裝,我能怎麼辦?不久,我調職離開,想來那些媽媽們都要鬆口氣吧!

高跟鞋穿久會膩,也退流行了,以後的鞋跟縮短了些,但是,不管怎麼穿,還是有跟的鞋子。

涼鞋、平底鞋,直到懷孕中後期才出現在我家鞋櫃裡,後來為了抱孩子、背孩子、陪孩子閒逛,只好繼續穿平底鞋,有跟鞋子因此逐漸淡出我的生活圈子,穿上平底鞋,追趕跑跳碰,全隨我便,一條牛仔褲,一件短衫,遊走方便。

穿著唯一一雙有跟皮鞋,穿著合宜套裝,趕赴堂姊長孫的婚禮,半天下來,幾根腳趾頭痛得我坐立難安,我忍不住奇怪那段時髦日子,我是怎麼走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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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
2011/02/28 02:53
:p

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這篇@@最近才接觸高跟鞋~

其實重點好像是叩叩聲耶!

我怕有人嫌吵就針對我罵,比較不喜歡穿跟鞋發出聲音:p

只要換個鞋底就比較沒聲音了~

18樓. 段裕
2010/01/11 04:55
都很美!

穿高跟鞋、加上剪裁合宜的套裝,

或是穿平底鞋、加牛仔褲和外套,

都各有美麗和韻味;

自信而自在的神情,

可以讓衣著更加分。

有時,兩者相得益彰,

衣著不必刻意,展現出自由自在的神韻,

風采更迷人!

說得好,說得對

只是,正式場合,沒人認同平底鞋加牛仔褲

所以一般都認為高跟鞋加合身衣服才高雅大方

因此女士們可辛苦了

現在我終於想通了

只要我喜歡,只要不傷風害俗

如何穿著,隨自己喜好,舒適就好了,輕便就好了

弄潮兒2010/01/11 08:20回覆
17樓. 野口女
2010/01/10 00:43
本來就小
何必怕被看小  除非前輩都是猛獸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這是當時的想法

現在只在實力上與人競爭

弄潮兒2010/01/10 08:02回覆
16樓. Moon River
2010/01/09 22:30
哈哈哈,頗有同感
我一直很佩服那些穿高跟鞋走路的女生,我都覺得穿超過五公分高的鞋子後,那腳就不是我的了,何況是妳的三吋高跟鞋,3*2.54得7.62公分,天啊…我曾有過這樣高的鞋子,但是穿的次數絕對超不過十次。婚後和妳一樣,雖然我身高只有一百六十公分,但穿平底鞋、球鞋、人字拖出門也不覺得自己矮啊!可能是覺得要是地震來或被搶劫的話,我能跑得比那些愛美的高跟鞋女孩快而自豪著吧!
我願以最原始的熱情,來啟動你已迷失在部落格的心…

奇怪,當時怕矮,現在毫不在乎

當時去鞋店根本不看平底鞋或涼鞋

現在只看這類鞋

心態想法會隨時間而轉變

可見世上沒有所謂的絕對

弄潮兒2010/01/10 08:00回覆
15樓. 岱靈
2010/01/09 22:27
^^

我穿高跟鞋會得到後腳踝破皮流血的報應

所以我盡量穿低跟或平底鞋

嬌小就嬌小

我穿得舒服就好


岱靈^_^

有過趕過時髦的日子

現在已不稀奇了

平底鞋或涼鞋,日日陪伴我

舒適稱心

弄潮兒2010/01/10 07:56回覆
14樓. * 六月 *
2010/01/09 17:13
呈拋物線

女人的鞋根高低好像呈拋物線。

讀中學以前都是平底鞋,成了「小姐」以至「熟女」階段,

都穿高跟,接下來就逐年降低了。

偶現在又「返老還童」穿平底鞋了。  

高跟鞋穿起來確實辛苦

學生時代,因為沒機會穿而羨慕

成為小姐了,有機會穿了

經驗有過,感覺不過如此

最後回歸平常

還是平底鞋自在輕鬆

現在再叫我穿高跟鞋,邁不到幾步,腳趾便已抗議

弄潮兒2010/01/09 22:25回覆
13樓. 夜函
2010/01/09 14:43

我年輕的時候還很喜歡穿那種麵包鞋 及厚鞋底的高跟馬靴 喔!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很恐怖!哈哈!

結了婚 夜函也都是穿平底拖鞋而已 真的差很大! 


一杯綠茶代表自在
一杯咖啡是憂鬱徘徊
一個人是清靜的等待
一輩子是我們的將來

那種麵包鞋我也穿過

去年就是穿著稍高一點的麵包鞋去市場,而把腳摔傷

總之,現在我只能穿涼鞋或平底鞋了

弄潮兒2010/01/09 14:49回覆
12樓.
2010/01/09 12:59
穿高跟鞋

確實更有女人味

只是不免苦了雙腳

我有所感

請參閱http://blog.udn.com/dusee/3432317


高跟鞋是法王路易十四發明的

或許他發現穿著有跟的鞋子,走路自然挺直好看

後來卻穿在女人腳上

女人穿上高跟鞋,不能快走快跑,必須慢條斯理,姿態自然優雅

弄潮兒2010/01/09 14:45回覆
11樓. 格子醬
2010/01/08 20:12
這種高跟鞋是很可怕的
嚇人用的


這種鞋怎麼走呀?

挺嚇人的!

弄潮兒2010/01/08 22:12回覆
10樓. 傅 孟麗
2010/01/08 18:24
年輕時就是不怕受苦
現在有十吋高跟鞋哪

十吋?怎麼走呀?

我以為三吋已經了不起了

弄潮兒2010/01/08 22:10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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