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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邀請:反迫遷論壇-從資本空間到人民的空間7/17(六)
2010/07/1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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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迫遷論壇邀請函】

從資本空間到人民的空間

一、時間:2010年7月17日(六)下午13:00~17:00
二、地點:新店碧潭活動中心(台北縣新店市新店路207號3樓)
捷運新店站步行約3分鐘
三、主辦單位: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三鶯部落自救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無殼蝸牛聯盟
四、說明:
法律條文中四平八穩的文字,不代表公平正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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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都市的發展有其生命週期,歷史悠久之都市勢必面臨經濟功能與物質功能之衰退,從而衍生出經濟無效率及社會秩序問題,透過都市更新手段可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中華民國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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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顧台灣的都新更新過程,相較於教科書及法律定義下的真實現況,我們看到,以促進都市機能為名的更新過程,往往是以迫遷城市中較弱勢居民為代價,而後由建商及各種開發商收割都市擴張過程中的豐厚利潤。

台灣都市正形的歷程中,讓許多社會經濟弱勢群體不僅面臨殘破的居住權,諸多為了滿足中產階級生活品味、建商財團開發利益的公共政策──例如粗暴的「都市更新條例」、強勢拆除「違建戶」、水岸景觀及自行車道……,更是以踐踏基層人民居住權為代價,強行推動。

都市更新不是理性、中性的名詞,都市擴張過程,是場不折不扣地開發資源重分配,以及弱勢居民與開發利益的血淚鬥爭。來自公權力與建商財團的拆除行動,背後的共同驅力正是開發土地、獲取超額利潤,並以基層人民的迫遷、社會排除作為代價。

土地,不該只是商品。任何生長於這塊土地上的人們,都應有安居而不受迫遷的權利。都市更新的受災戶、河岸的都市原住民、捷運工程沿線的原住戶、遭社會排除的弱勢居民……,我們共同擁有的是居無定所、無法安榻的經驗與感受。但也正是這樣的共同體驗,讓我們有機會成為反對以土地商品化為前提的,都新更新/擴張運動。

反迫遷論壇在此邀請諸位,將你們目前面對迫遷政策的真實處境,以及所思所想,帶到論壇裡來,讓散落在各處的你我,藉此機會相互結識,並共思集體參與反迫遷運動的方法,共同爭取合法居住權的可能。

五、論壇流程:主持人:何東洪 輔仁大學心理系副教授
13:00—13:10 報到
13:10—13:30 主辦單位介紹 與會者介紹
13:30—14:50 論壇主題一:誰的都市?為誰更新?
1.報告人1:張維修 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2.報告人2:蔡培慧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
3.三鶯部落自救會反迫遷自力造屋經驗報告
4. 交流與對話
14:50—15:00 休息時間
15:00—16:00 論壇主題二:多元共存不是口號!剷平拉皮≠更新
1.報告人:戴伯芬 輔仁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2.日日春協會萬華田野經驗報告:李玉菁
3.交流與對話
16:00—16:10 休息時間
16:10─ 17:00 綜和討論與結論
1.是誰將成為被驅趕者?
2.是誰在驅趕土地的主人?
3.找出屬於人民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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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迫遷論壇報名表】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16(五)截止。
二、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後,E-Mail至nobnog@gmail.com
三、論壇聯絡人:江一豪0916326383、陳星喬0975065706
姓 名:
E-Mail: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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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正義連線
2010/10/23 00:12
你還敢讓你老婆女兒在台灣街上行走嗎?
你還敢讓你老婆女兒在台灣街上行走嗎?
法官以被害人沒有反抗=同意
但被害女童若是有反抗又獲得警衛解救也同樣得遭殃
檢察官替色狼向警衛保全報復(有上傳物證)
反正什麼事都由這群恐龍黨團(色狼的打手)講的為準
 
事件原委
  
以下是色狼與恐龍的犯罪物證(含殺人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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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狼匹性侵身心障礙女 法官竟判無罪
更新日期:2010/09/11 17:2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官輕判性侵犯的風波還沒平息,今天(11日)又爆出花蓮地方法院發生同樣狀況,一名心智年齡僅6歲、智商40的中度身心障礙少女,被6名男子性侵7次,其中一次還是一名尤姓女子協助下性侵得逞,這7個人可以說是名符其實的7匹惡狼,但是花蓮地方法院的審判長陳月雯卻以被害人未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判決7個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