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活動與其不同的參與層次
王大智
(原載於《史學通訊》28期 / 1993)
前一陣子,幾個朋友一起聊天。有人說正在學陶藝,但是缺乏藝術細胞,總是在旁邊看的時間多。又有人說真正的藝術家多半痛苦,還是站在旁邊看看,欣賞一下好。最後話題轉到了我的工作上,大家以為我的工作最好,研究藝術品可以整日與藝術為伍;但是我算不算是一種藝術工作者呢?說來說去,似乎大家多少都參與了一些藝術活動。但是,對自己在活動中是什麼身分不清楚。甚至說到最後,有人對於自己是不是參與了藝術活動亦不大十分肯定了。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對藝術活動的參與者,在活動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下面以美術為例,作一個較為學理性的說明。[1]
藝術活動的參與者,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這三個層次並沒有高下之別,只是不同的三種參與角色:一是創作者,二是欣賞者,三是研究者。這三種參與者,可以經由兩種不同的分類,使我們對其扮演角色有較深度的了解。
首先,我們把創作者分為一類,把欣賞以及研究者分為一類。這種分法,是以藝術品本身 (及其產生的時間) 作為一條中介線。在線的一邊,是藝術創作者。他參與藝術品被創造之前的諸般活動,一直到藝術品完成的剎那為止。在線的另一邊為藝術欣賞者與研究者。他們自藝術品完成的剎那始,開始參與藝術品創造後的諸般活動。
這種分法,是以參與者是否涉及了藝術品本身的原始創作過程作為標準。可以令人明白參與者身分不同的事實。不過,這種分類較為表象,不觸及藝術活動的精神領域。因此,還有第二種分法。
第二種分法,是將創作與欣賞者歸為一類,而將研究者歸為一類。這種分類,是以參與者精神活動的性質為標準。原則上,我們以為,創造與欣賞都是比較偏向感性的一種精神活動。甚至,創作與欣賞可以被視為如同鏡中內外般的一體兩面(藝術品則是那個中間的幻象製造者 -鏡子)。因為,我們在欣賞藝術品時,之所以能夠被喚起美感經驗,是由於我們在被藝術品感動的剎那間,心理上經驗了和創作者相同的感性運作;而產生了共鳴。也因此,欣賞也有被稱為「再創造」的一種說法。
研究則不同了。研究和感性的關係少,而是一種以理性分析與理性敘述做為基礎的工作。任何非理性的分析和非理性的敘述,嚴格地說,都不算是研究;而只是藝術欣賞的文字性延伸罷了。然則,藝術,這種以感性為基本構成因素的精神性產物,是可以接受理性分析與敘述的嗎?這個問題,也許可以由「每個人都有感情,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會作詩」這句話作一個側面解答。藝術,事實上絕非純然是感性的產物。藝術家創作藝術品的關鍵,並不是因為他們特別感性,而是因為他們受過訓練 -他們掌握並熟悉,某種藝術形式的特別技巧。並且,通過純熟的技巧,通過理性的方式,傳達出他們內心的豐沛感性。因此,研究者對藝術活動的參與和關心不同於創作和欣賞者。而是,如同欣賞者還原了創作者感性一樣地,以理智的方式,將藝術品中的理性成分,和與創作有關的一切理性事實還原回來。
今日的台灣,是一個藝術活動多而多元的社會。在了解藝術活動的不同參與方式和性質後,是創作?是欣賞?還是研究?我們可以更為明晰的選擇我們的參與角色,並且享受藝術的奧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