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文」與「不文」-談談文的原始與演義
王大智
原載於台北《湖南文獻》140期 / 2007
楔子
曾經寫了兩篇文字,<從史學觀點談馬英九的性格>與<從史學觀點談馬英九的相貌>;很有些反應。可見大家對馬英九,這位特殊的政治人物有興趣;同時,也證明有不少人也願意看一點較為學術,而不談實際政治的理論性文章。對於後者,筆者可以說有吃驚的感覺。因為在今日台灣,(2007)這樣混亂的時局裡,還有讀者有耐性,讀硬性的文章,是令人欣慰的。無論如何,學術性的東西雖然因為層次問題,難以廣播和流行,但是它畢竟是一切事物的基礎。對任何事物有實際效用的思考,都是從學術思考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因此,有人重視學術性的寫作,表示我們的社會,還有人願意想一想根本性的問題。我們的社會,仍然有再恢復正常與向上攀升的可能性。
馬英九,無論個性和相貌,確是和一般政治人物不同。他在性格上重視道德,在相貌上非常俊美;這兩種內、外特質的綜合結果,讓他成為一位政壇上少見的文雅人物。馬英九的文雅,在他的仕途上,利弊各半;觀察馬英九的從政歷程,不難發現在他越接近權力核心(總統大位)的時候,其文雅特質,越受到旁人的攻擊。所以,便專門就馬英九的溫文儒雅,寫一些想法。也可以說透過這篇文字,對傳統的中國文化有一點批判的意思。
文的原始定義
文這個字的意義非常正面,在現代中文裡,幾乎沒有任何不好的意思。凡是與文相關的人或事物,都有點和平、優美,甚至安靜的氣味;文與爭鬥、粗陋、喧鬧意思相反。文與雅,連稱為文雅。文雅的雅字,更是一個正面的字眼。它可以形容人,例如雅士;可以形容事,例如雅好;也可以形容物,例如「雅樂」。孔子便說過「惡紫之奪朱,惡鄭聲之亂雅樂也」。(《論語 / 陽貨》)
雅似乎比文的層次高,有一種清貴的感覺。(不同於富貴)但是當文、雅連用時候,文傾向指內在氣質,雅傾向指外在表現;這種內外關係,顯露在這兩個字的前後順序上。因為,中文的詞,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字購成的短句。後面的字一定具名詞性格(noun),而前面的字則可以當形容詞(adjective)用,以表明後面名詞的屬性(attribute)。用一句不大通順的中文講,文雅是一種文的雅;它和大雅、風雅、優雅或其他種類的雅,有點性質上的不同。[1]因此,要真正了解文雅二字,便得先了解文這個字。
《易經》稱為群經之首,是中國最早的一本書,相傳為西周早期文王所作。[2]其中的<革卦>,是著名的一卦。<革卦>說明了改革的重要和危險,並以商湯推翻夏桀王朝作為例子。那句有名的「(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就出於<革卦>。文的早期定義,在<革卦>中有清楚的敘述。該卦的第五爻(九五),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第六爻(上六),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文在這裡的意思,同於紋字。也就是指虎豹的花紋。事實上,在自然界裡,非但肉食性的虎、豹有花紋;草食性的鹿、羊也有花紋。花紋在動物的身上,有偽裝和遮掩的意義。它可以讓虎、豹與自然環境合而為一,而隱藏它們的掠食行動。它也可以讓鹿、羊與自然環境合而為一,而隱藏自己得以不被掠食。因此,文(紋)存在的目的,就是偽裝與隱藏。這是文最原始的意義。
文的這個意義用之於人,也是大同小異。我們可以參考《論語》,看看春秋晚期的孔子,如何使用文這個字。《論語》中有一句話,很可以代表孔子的中庸精神;那就是「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 後 君子」。(《論語 / 雍也》)文和質相對,可以令人對文的意義更加清楚。
文和質是相反的事情;後者代表事物的本質,前者代表對於本質的偽裝與隱藏。也可以說,文在外,質在內;文是形式,質是內容。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表示太重內容則粗野,太重形式則虛偽。這句話很平實,也很驚人。因為孔子竟然說,人的本質是粗野的,而人的文化是虛偽的。事實上,孔子只是完全了解人之所以為人-一種高等生物的獨特性與普遍性。[3]人的本質是獸,其本性是鬥爭與搶奪;自然這種本質(「質」)太多的時候便粗野。(「野」)但是人又是群體動物,每個人都無顧忌的顯露其野性,要如何相處呢?所以人必須因應社會的需要,而將這種野性隱藏起來。這種包裝(「文」)如果太過的時候,就顯得虛偽。(「史」)
對於這種兩難的局面,孔子的中庸之道發揮了本領。他接著說,「文質彬彬,然 後 君子」。孔子說一個人內外要並重,形式與內容要相調和;要能文能質,又文又質。「文質彬彬」是「文」與「質」的結合,是人性與獸性的結合,是受控制的粗野與虛偽之結合;這才是孔子的本意,是由二而一、由矛盾而統一的中庸思想。[4]
文,其原始意義便是如此。它代表文化,或者一切的人文活動;但是它與質的相對,又清楚的點出了它的包裝意味;人類後天文化的出現,是為了偽裝與隱藏其先天獸性。因此文這個字,離不開偽裝和隱藏的性格。在現代語彙中,也許「文過飾非」這個成語,還能顯現文字的老用法。
文的原始意義簡單而清晰。但是,曾幾何時,這個深懂文之道理的禮儀之邦,避諱談質,而把質忽視了。因為忽視了質,連帶的把文的意思也扭曲了。(這種忽視和扭曲,也可以視為是一種文的動作-因為要把文、質的原始意義隱藏起來)現代人多半以為「文質彬彬」是很文雅的意思,而不知道其本意是「受控制的粗野與虛偽之結合」。因為忽視質,使得中國人少活力。因為扭曲文,使得中國人在人際關係上,總有過分謙虛的問題。這些錯誤,讓孔子的精深學術受到損失;讓孔子從學術的制高點上,下降為一位謙謙君子,甚至下降為一位專門講道德的冬烘先生。這種對孔子思想完整性的破壞,是漢代獨尊儒術這個政治謀略所造成的惡果。這個問題,下面再講。
文與武的關係
《易經》與《論語》都是中國的老典籍,它們對於文的解釋,是文之原始意義。但是文、質問題除了哲學上的思辨外,有其實用性麼?這個問題較之文、質的哲學問題重要多了。對於文、質在人生的應用上,中國思想家同樣有精闢的說法。
韓非子是一位戰國末期的思想家。他的思想和事業,有點近似義大利的馬奇維利(N. Machiavelli)。兩個人都崇尚霸術,而欲以其著作輔佐君主。韓非子運氣不好,因為同學李斯的忌妒,而被害死;不過秦始皇非常重視他,其後秦國(秦朝)的霸業建立,隨處都可看見韓非思想之影響。
韓非在其著作《韓非子 / 五蠹》中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這是相當早期的,關於文、武二件事情在「應用」上的記載。韓非對儒和俠都沒有好感,可以側面看出儒家(或者孔子)的原始形象。(至於俠,則大致上是指墨家)韓非子特別提到這兩種人不守法,因為他們有特殊的本領;文與武。這裡的武與前述的質很類似,代表獸性與暴力。而文更是和《易經》、《論語》中文的意義相連貫。文與武,(文與質)在韓非子的眼裡,是特殊本領,是鬥爭上的有效武器。可見到了戰國晚期,文、武已經殊途了。孔子理想中的「文質彬彬」(文武合一)已經不復得見。
韓非對於文、武的運用,講得也很清楚。「夫離法者罪,而 諸 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韓非以為,文、武之所以可怕,是它們的擁有者不懼怕法律。法律是社會國家之所以能夠維持的根本;如果有人不怕法律,便是社會上制人而不制於人的角色。因此韓非說,犯法是有罪的,但是君主總是攏絡有亂法本領的儒者;犯法應受到制裁,但是君主總是攏絡有私人武力的俠客。在這裡,韓非以「私劍」形容私人武力,而以「文學」稱呼亂法本領。上位者明明知道這些人是違法犯禁之徒,為甚麼要攏絡他們呢?因為他們有用!他們因為有文與武的本事,在上位者的眼中,是有效的鬥爭人才。用現在的語彙講:武是暴力-是毀滅的能力;文是解釋力-是在文字與語言上講理,而使得理字在己方而不在彼方的能力。用更簡單的話說,文是一種語言文字的技術或藝術;能夠說明,甚至證明,我對你錯!這裡面不但有文之本意-遮掩包裝的工夫,還有強大的攻擊火力!君不見戰國時代的孟子、荀子是如何強悍激烈!先秦時代,文與文學到底是什麼本領?文人到底是什麼人物?昭然若揭。
文之意義的弱化與窄化
韓非講得好,「儒以文亂法」;證明儒家在先秦,並非弱勢形象。經過秦朝對儒家的極度不友善(焚書坑儒),漢代君主對儒家採用了相反的政策;武帝採董仲舒建議,開始獨尊儒術。事實上,漢代君主明白文人的手段厲害,絕不可能獨厚儒家。因此,在獨尊儒術的施行上,有一些配套措施。通過這些措施,使得儒家變得徒具空框架;也就是使儒家成為招牌旗幟-弱化與窄化其學術內容。(董仲舒是個厲害腳色,歷史家因為政治理由,而忽視他,或者說放過他)其中,最為明顯的弱化動作,是以陰陽五行家理論解釋儒家經典;利用儒家經典傳播陰陽家思想。造成儒家空有文字書冊,而其思想不得行諸世間。而最為明顯的窄化動作,是改變六藝的內容,去除儒家的「亂法」本領。
六藝原來是「禮、樂、射、御、書、數」;是周代青年貴族的必修課程,所謂「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周禮 / 保氏》)廣義的講,六藝可以說是政治學、藝術、武術(射箭與駕戰車)、文學(語言文字技巧)與經濟學。這種教育方式令人羨慕,令人想到古希臘羅馬的貴族教育;它也是 孔子 教授其弟子的課程內容。[5]到了漢代,六藝是指《詩》、《書》、《易》、《禮》、《樂》、《春秋》等六經;其內容明顯的狹窄化了。周六藝是菁英的養成教育,而漢六藝是官吏的職前訓練。周六藝是六種教育內容(方向),漢六藝卻是六本固定的書本!其中最大的差異,便是周六藝中的武術(射與御)、文學(書)和經濟學(數)沒有了。因此漢代,和以後的歷代典型書生形象,都是體弱、膽怯而沒有謀生能力的可憐人物。他們除了依附政府,期待「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6],(也不外財色而已,並沒有什麼出息)便無甚理想。
這便是漢代獨尊儒術的背後真相;孔子與儒家雖然表面光采,實質上卻極為不堪。漢政府對儒家的弱化與窄化政策,使得孔子「文質彬彬,然 後 君子」的中庸教育,在漢與漢以後,都不曾實現。因為六藝內容的改變,質的本錢沒有了。(原本六門功課中,武術便占二門)因為六藝內容的改變,文的意義狹窄了。自此以後,所謂文人不再因其本領而強勢。文人的定義,也由足以「亂法」的厲害人物,轉變為文學家與文化人。文、武不再平行-文和弱倒是常常連用;稱為文弱。文雅、溫文儒雅這些優美辭彙,成為後世形容文學家、文化人之和平、優美,甚至安靜氣味的專屬用語。
馬英九的「文」與「不文」
文的意義,在中國歷史上,有這樣兩個階段性的發展。那麼,馬英九
是「文」還是「不文」呢?馬英九是「文」的,他是漢代以後的文人;是溫文儒雅的文人。馬英九也是「不文」的,他不是漢代以前的文人,不是能夠「以文亂法」的文人。或者有人批評,為什麼要把 馬 先生和漢代以前的文人比較呢?現在是漢以後,又不是漢以前!這個問題,我有以下的說法。
古人說得好,「禮失求諸野」。現代仍然有能夠「以文亂法」的厲害文人麼?有的!那就是律師和媒體。律師和媒體,是擁有語言和文字技巧,並且能夠以之作為有效鬥爭武器的今之古文人。可見文人只是定義上發生了改變,這些繼承古老傳統的古文人,以不同的身分,始終活躍在歷史的舞台之上;即便今日,仍是如此。馬英九有哈佛大學的法學博士,他是律師嗎?據聞他在美國有律師執照,但是放棄了而回國從政。如果他沒有律師執照,那麼他在心態上是個法學家;如果他有律師執照,那麼他應該有法律人的心態。他應該知道社會活動都是一種遊戲(game)。既然是遊戲,法律便是其遊戲規則。在各種的遊戲中,一位領袖是受規則約束的人,還是制定規則的人呢?當然這個問題若是單選題就為難人了;不過若是複選呢?人民當然是遵守規則的人,而領袖本來就具遵守規則、制定規則的雙重角色。回到<從史學觀點談馬英九的相貌>那篇文章的論點:「《易經》認為一不好,二好。一極端,極端則不得長久;二則相互牽制變化,變化則得長久。」 馬 先生若是在遊戲與規則的認知上,有所突破,而同時具有守規則與制定規則的雙重身分。那麼,他就可以從今文人的境界,跨入古文人的境界。如果他同時能夠擁有兩種文的力量,甚至更進一步,在精神上,探索質的境界,他會在政治路途上走得更為順遂。「一不好,二好」,是我最喜歡講的一句話。
後記
今天在台灣,我最感興趣的兩個人物是馬英九與李敖。他們是台灣最有特色,最有歷史典型意味的兩個人。同樣有法學背景;( 李敖 先生在台灣大學讀過一年法律)但是,馬英九成為了典型的今文人,而李敖成為了典型的古文人;並且是把法律和媒體力量,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人物。他們的有特色與有趣,便在那典型兩個字。敢作典型的今文人或古文人,都需要極高的見識與極大的勇氣。他們是兩個大極端,卻又有一種隱隱約約的同質性-都為了精神性理想,固執得不得了,而付出很大的代價。
李敖先生特立獨行,一派輕鬆,要他作今文人,他必然彆扭。(我與 李敖 先生相識逾十年,對他的形容,或有知心之處)但是 馬 先生呢?他是準備取得文人政府總統大位的政治人物,他有由今文人而古文人的可能性嗎?我這個總喜歡講「一不好,二好」的人,這樣期盼著。
[1] 這種以形容詞與名詞,來表達數學上集合觀念(assemblages)的方式。在中國,以先秦時代的公孫龍子發揮得最好;例如《公孫龍子 / 白馬論》裡的「白馬非馬」。白是形容詞,馬是名詞。馬與白馬、黑馬、黃馬之間,有一種集合上包括與被包括的關係。
[2] 「(西伯)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史記 / 周本紀》)蓋字即有大約、可能的意思。
[3] 東方不講科學,卻早已明白,人的痛苦淵源於人性與獸性的鬥爭;文質問題便是好例子。西方以科學著稱,卻不承認人是獸,而以為人的痛苦是由於人性與神性的鬥爭;直到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出現,才有了合於科學的想法。(見王大智<人性與獸性-關於人性獸性的另一種觀察>《青演堂叢稿》)pp47-51
[4] 在生物學意義上,衣冠禽獸、沐猴而冠這些成語,或是可以有些新意了。(一笑)
[5] 孔子教育事業的大動作,就是把貴族教育導入民間;所以戰國才會出現布衣卿相局面-民間人士可以和貴族一較短長。如果孔子的教育內容不是周六藝,他的學生表現不會如子貢(商人)子路(軍事家)等等,那樣多樣性。見王大智<孔丘先生的革命事業>《史學彙刊》1995 / 17期 / pp177-180。
[6] 這又是皇帝(宋真宗趙恆)貶低讀書人品格的策略性語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