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07.29 「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年」嗎?
每次收到博客來書訊都會大概喵一下,看看有些什麼類型的新書,
從這些書訊裡面感覺一下社會的脈動,偶爾會有挖到寶貝的感覺。
今天看到一本書的標題「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年」,
題目很聳動,忍不住看了一下訪問內容,雖然我不會去買這本書,
但是很贊同作者的許多觀點,在孩子關鍵的幼年期給優質的陪伴,
表達愛意和關懷,奠定孩子一輩子的人格模型,也是送給他最好的禮物。
上一代的父母忙碌於求生存,孩子們童年的傷痕就是孤單和物質匱乏,
這一代的父母大致上經濟無虞,但是大部分孩子們仍然被忽略,
因為父母太忙了,還要讓孩子們忙著上各類才藝課輔,
即使是獨生子女,親子間相處的時間和愛的品質仍然不足,
錯過了這親子可以親密的黃金十年,你想跟孩子親近孩子也不理你了。
同時也清楚知道為人父母者要懂得放手的藝術,
總要「目送」孩子的背影,他總得要學會做自己,走自己的人生路。
這兩天看海寧格自傳,其中都是海老爹工作三十多年後的精神和精華,
其中提到的愛的五個同心圓基礎,第一個基礎就是與父母的關係,
尤其是孩子跟母親的基礎,父親想要跟孩子有好的連結,
還有賴於母親有正確的觀念和引導,孩子才可以好好跟父親連結。
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需要好好發展內在的兩性力量,
才能夠真正的獨立完成個體化的歷程。
海老提到第二個愛的同心圓是在童年及青春的叛逆期,
當孩子不明瞭自己從父母身上得到的關注給予,並非需要同等回饋父母,
而是在將來的某一天當他們自己成了父母,再給予孩子需要的關愛及照料。
因為不了解這個道理,有些孩子無法欣然接受父母的給予,
這種因為存在內心無法同等回饋的感覺,
就可能變成一種趨使動力讓孩子逃離自己的家庭。
可是,孩子發展成長的養分來自接受,
一些錯誤的信念讓某些青少年利用爭吵衝突離開自己的父母家庭。
他們認為我接受少一點,我就可以回饋少一點;
透過接受少一點,便可以透過指責和控訴,
透過拒絕真誠的愛,以達到離開家庭的目的。
雖然,兒女最終都要轉身離開父母,父母也要懂得放手的智慧,
可是就像作者所言,當那十年可以互相親近時候留下的美好回憶,
是足夠讓孩子和父母都珍藏回味終身的記憶。
若是幼年時關鍵期是遭受忽略、虐待或種種不平,
也許要花費往後十多年、甚至數十年來療癒那童年之傷。
「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年」嗎?這句話真的可以讓我們好好思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