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本人其實都對大自然很敬畏,也相信有神存在,只是礙於對人類苦難來源的惘然,迷失在當代思潮、跟隨「自然神論者」(Deist),以為神創造這世界,便撒手不管,任其自然發生...那一代科學家印證了宗教改革肇始者馬丁路德所說:由科學出發尋找神,最後往往找到撒但。這是以人為本做科學研究的陷阱。
表觀遺傳神學 (15):拉馬克vs達爾文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歷史充滿弔詭(Paradox):「既生瑜,何生亮?」;生物學史上,有拉馬克,就會有達爾文。
西方文藝復興之後,人本思想成為前衛、進步的代名詞。面對不同生物的表徵,激起學者對於物種間關係的興趣;這些不同點是天生的(Nature)或後生的(Nurture)、類似卻有差異,意表如何,等等議題,成為當代熱門,進而發展出物種間的「演化論」,就是以人為本下之產物。
1809年,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發表《動物哲學》,指出生物差異在於「後天性遺傳」(Inheritance of acquired traits)和「用進廢退」(Use and disuse),環境扮演重要角色。不需問神/《聖經》,也不用科學印證,眾人都曰好,拉馬克學說獲得青睞,風行學術界。
那一年(1809年),達爾文(Charles Darwin)出生。之後,達爾文配合地質學家萊爾(Charles Lyll)的《地質學原理》,提出他的「演化論」(Evolution),以為因內在遺傳差異,經環境篩選(天擇)後,適應者漸推演出新物種。達爾文一再強調自己有科學證據、與跨領域支撐,再加上世局動亂,不重科學精神的政客之架接、以及德國演化生物學家魏斯曼(Friedrich Weismann)對拉馬克鞭屍的重磅一擊,演化論遂成惟一聲音。
魏斯曼作為演化論地位排名第二人物(僅次達爾文),在十九世紀末做了一個重要實驗,終結拉馬克學說:他以68隻老鼠,切去尾巴,令其交配,經5個世代,仍沒有生出天生無尾巴的下一代老鼠。再加上20世紀初現代分子遺傳學快速發展,發現物種內遺傳分子確實具有差異,演化論便橫掃學界,拉馬克成為被訕笑的對象。
拉馬克學說淹沒百餘年。上世紀末,拜分子生物學技術突破,科學家發現環境可以在不影響DNA核甘酸序列下改變染色體(遺傳物質),不只造成表觀性質改變,還會遺傳到下世代。拉馬克學說竟然從墳墓裡笑嘻嘻的崩出來,說:我不是早就告訴你們了啊。再因環境變遷之急迫,源於拉馬克的「表觀遺傳學」(Epigenetics)成了當今顯學;而曾紅極一時的達爾文演化論,經過一個多世紀熱鬧後,依舊還只停留在「假說」(Hypothesis)上。科學界,也有世態炎涼的一面啊。
無論達爾文或拉馬克,他們本人其實都對大自然很敬畏,也相信有神存在,只是礙於對人類苦難來源的惘然,迷失在當代思潮、跟隨「自然神論者」(Deist),以為神創造這世界,便撒手不管,任其自然發生,猶如一個鐘表師造了一座鐘後,任憑鐘自行運動-那一代科學家印證了宗教改革肇始者馬丁路德所說:由科學出發尋找神,最後往往找到撒旦。這是以人為本做科學研究的陷阱。
身為生命科學工作者,因此我嘗試「逆向工程」(Reverse approach),以神/《聖經》為本,來看「表觀遺傳學」、建立「表觀遺傳神學」(Epigenetics theology)。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神在《聖經》中早就明明表達了表觀遺傳現象-包裹在「祖宗咒詛」裡。
藉著耶穌,才能找到真理。
(轉載自《基督教今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