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代科技與藝術的結合──〔錄影藝術/Video Art〕
錄影藝術(Video Art)萌芽於1960年代
當時家用電視普級 藝術家開始以電視媒體為創作媒介
60年代中期 SONY公司推出手提式錄影機
藝術家立刻拿來到處記錄周遭事物 進行創作
且拍攝後可在機器螢幕上觀看效果
1965年 韓裔美籍白南準(Nam June Paik)與佛斯帖爾(Wolf Vostell)製作了首批錄影藝術
錄影藝術家對社會與官方電視系統抱著批判態度
他們製作一般日常生活影像 包括靜態與動態
錄製與播放有時間性 以電子化方式處理 或透過電腦處理
1969年 首度有錄影藝術展覽:‘電視就是媒體的創造’
1970年代時 藝術家開拓了錄影帶與以它為表現的方式
1980/90年代時 有的藝術家更走高科技路線
將錄影 電腦 雕塑結合成裝置型式 使觀眾親臨現場時有震撼效果

錄影藝術最常見的型式如下:
1 純粹作視覺畫面效果表現
2 社會寫實 紀錄性表現
3 錄影裝置表現
4 錄影表演
代表人物有 白南準 佛斯帖爾(Wolf Vostell),Vito Acconci,Peter Campus,Doris Totten Chase,Norma Cowie
隨著資訊科技快速精進 錄影帶在數位化時代 也與新媒體串聯 再現藝術新風貌
錄影是一種媒材 而不是一種風格
藝術家以不同方式運用錄影技術
有些創作者將其用在裝置藝術或表演藝術
有些則製作成錄影帶在博物館或畫廊的電視螢幕上播放
有些則須要符合高科技標準 在無線或有線電視上播放
對許多藝術家而言 錄影藝術與電視之間的複雜關係 仍是一件恆久的議題

參考資料: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9918
http://blog.udn.com/lu921/1225271
〔西洋美術史〕 張心龍著
維基/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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