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聯合報系資料照
第六屆監委八月起卸任,監察院正式進入空窗期。卸任前後,一些眾所矚目的案件也有了結果:「楊珍妮被彈劾案」、「徐佳青遭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及「卓榮泰彈劾案不立案」等,堪稱監院淪為「民進黨附隨組織」的範例。這些案例顯示,在酬庸文化下,監察院已無法扮演監督政府的功能;下屆監察院長被提名人獨派大老陳永興在立院遭強力杯葛,只是再度印證無奈的事實。
行政院經貿辦前總代表楊珍妮曾被民進黨譽為「蔡英文第二」,在台美關稅談判中備受吹捧;卻因霸凌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一夕跌下神壇。監察院七月通過對她的彈劾,表面看似「辦案不分藍綠」,事實上,行政院六月底即已完成調查,認定楊珍妮霸凌屬實。監察院彈劾,不過是看準風向,接續「補刀」而已。
這次補刀,也充滿濃濃算計。政院調查出爐後,宣布停止楊珍妮政委一職,意圖切割止血。但楊珍妮喊冤不服,經貿辦人員則連署聲援楊珍妮。監察院的彈劾,不僅是馬後炮,更是用遲來的正義暗助行政院切割。
至於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開後門讓兒子登上東沙島」,遭監察院認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則是表面依法處置,實際避重就輕,為其違法解套。徐佳青出國考察爭議,去年已浮出檯面,卻不見監委採取動作。此次徐佳青遭檢舉在「僑青體驗營」為其子特意放寬報名資格,順利登上東沙島。監察院是在不得不查情況下,確認檢舉屬實。
但「放寬報名資格,讓兒子登上東沙」,只是「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嗎?顯非如此。該活動用的是政府經費,徐佳青的作為,已涉及貪瀆之罪;按正常流程,監察院在啟動調查程序、認定指控屬實後,就應提案彈劾,並送交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涉及貪瀆部分,更應移送檢調進一步調查法辦。
然而,監察院只由廉政委員會採取最輕微的懲處,僅「罰款」了事,並以不必公布調查報告、不需提案彈劾的「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結案;原因就在,徐佳青乃賴政府「當朝紅人」,是民進黨要力保的對象。楊珍妮被彈劾,因為她已是賴政府「棄子」;徐佳青必須大案小辦,因為她是民進黨團隊要角。監委政治判斷固然精準,人格與操守卻蕩然無存。
去年底,立法院藍白黨團以閣揆卓榮泰「不副署」、「不執行」財劃法等多項立院法案,是違憲失職,要求監察院彈劾卓榮泰。此案送交監院後毫無聲息,事隔半年多,國民黨團才接到監察院回函,說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議決議,「不予立案調查」,直接將立法院決議沒收。
對於立法院要求彈劾官員的決議,監院原無照單全收之義務;但此案涉及閣揆是否違憲擴權,監察院本於職責,都有詳加調查、並做出可昭公信結論的義務。但監察院默不作聲在前,接到立院決議後怠惰無為,直到即將卸任才給立法院「不予處理」回函。此舉,完全自證原應監督行政部門的監察院,卻成行政院為虎作倀的幫手,只能令人搖頭。
近日立法院開始審查第七屆監院正副院長及監委被提名人資格。綜觀廿七位被提名人背景,除了綠油油一片,不少人獨派色彩濃厚;酬庸深綠打手的意味,比起第六屆監委毫不遜色。如果他們進入監院,監察院勢必仍以「賴政府小弟」、「民進黨附隨組織」自許。
本屆監委的「臨別三箭」,射破了監察院所剩無幾的公信力。也讓民眾認清,與其讓監院繼續當民進黨打手,不如就讓它唱空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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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琁 姨2026/08/14 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