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領導及管理政府運作的方式,常惹議論。 記者陳正興/攝影
台灣政治陰霾重重,讓人嗅不出任何新年新氣象。政府總預算依舊卡關,上兆國防特別預算第十度遭封殺,賴總統呼籲在野黨「不看僧面看佛面」仍被打臉。在野黨藉彈劾案逼賴清德到國會報告,他則宣稱,那不是總統的「憲政義務」。在野黨這方,同樣怨怒沖天。國會三讀的《財劃法》及停砍公教年金等案仍被卓內閣卡著,台美關稅談判則近乎黑箱作業,八分之五的大法官則繼續違法釋憲;每一項,都難以下嚥。
面對如此無限下沉的陰鬱政局,民眾如何看得到國家的希望?然而,如果再以「朝野惡鬥」的老調評論此事,恐無濟於事。此時人們該問的是,「國家領導人的角色何在」,這才是問題核心。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國家元首重要的憲政權責之一,是「調解院際爭執」。如果行政院和立法院或其他各院之間發生衝突,總統應召集相關院長協商,以避免院際紛爭影響政府運作。唯其前提,是總統必須保持超然及中立,才有足夠的威望化解爭執,達到定紛止爭之效。然而,賴清德身為總統,他的全副心力卻放在扮演「民進黨主席」之上;遇到行政、立法兩院爭議不斷,他一律選擇站在行政院那邊,而不是站在更高的國家利益角度。正因為無法超然、又不夠中立,他也就失去身為「調解人」的基本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便造成「國家元首」角色的缺損與失落。
賴總統捍衛台灣的決心或許很強,這仍有待時間驗證;但他領導及管理政府運作的方式則令人難以恭維。甚至可以說,在他領導下,政府組織變得冗枝蔓生卻主體殘缺,制度運作變得更漫無章法,也更難以預測。比方說,司法院目前有七名大法官缺額待補,賴總統卻提不出社會眾望所歸的人選;而現任的八人中,又有三人不認同在人數不足門檻下進行評議。但僅餘的五名「信賴」法官,卻屢屢違法釋憲。再如,監察院長陳菊因病請假逾年,放著她受外界批評卻無意填補其空缺的,也是賴總統。
五院層級的大法官及監察院長任其空懸,其他部門就更嚴重。例如,賴總統上任後,府院均大剌剌成立了數個「委員會」,後來便無疾而終。再如NCC委員懸缺逾年,無法做成正式決議,行政院卻始終提不出孚眾望人選。事關選舉公平的中選會,瞻望黨意的主委李進勇卸任後迅即恢復黨籍,被譏「坐實看門犬」;新委員名單也遲遲才提出。對於政府獨立機關,僅四成民意的賴政府仍強要政治沾染,簡直把國家「公器」當成黨的「私器」來用。總統做到這種地步,如何教在野黨心服?如何讓人民尊重?
近日在野黨第十度擋下軍購特別條例,賴總統痛批在野黨「把政黨利益置於國家之上」;他似未意識到,這句話其實完全描繪了他自己的作法。在賴清德的心態,總統選舉就是「贏者全拿」,完全不必考慮權力分享,不必考慮民意支持度的高低,而他就是要將台獨付諸實現的那個「金孫」。他拒赴立法院時,嚴正宣稱去國會報告不是他的「憲政責任」。但試問,維持大法官的持平合法運作是不是他的憲政責任?調解國家和院際的政治僵局是不是他的憲政責任?提供人民一個風險較少的兩岸路線,是不是他的憲政責任?
賴清德的角色認知存在一個嚴重的缺損:他嚴以待人,卻看不見自己的問題。他大言不慚的憲政責任及國家利益,一說出口,馬上折射回自身;國家需要他調解僵局時,他卻把問題弄得更僵。大罷免大失敗之後,他仍一無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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