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特別在大三之前,我覺得跟人吵架辯論"贏",是件很酷的事!
反應快,犀利,伶牙俐齒,這些特質會讓人覺得這個人聰明又辯才無礙,我喜歡這樣的形象,所以容讓自己漸漸變得似乎牙尖嘴利,咄咄逼人還沾沾自喜。
後來有些歷練,我發現自己贏了面子,輸了裡子。這樣的勝利好像沒想像中的快樂。最常發生的事情是爭論了半天,就算道理上贏了,對方還是依然故我,我白白浪費了很多時間且多了煩悶的感覺。但我依舊沒辦法忍受"輸"的感覺。就算不夠快樂,至少也不能輸。要我道歉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剛認識主,讀到聖經上說: "祂的溫和使我為大。" "為何不寧願吃虧.."等句子時,我還是堅定地想: "甚麼都能吃,就是不能吃虧。" 但隨著信主的年日漸增,我開始被挑戰要成熟一點地看待"關係"。因為當我只想著贏,就是把關係放在後頭,不顧對方的感受;而神要我們愛神愛人,甚至祂親自做成了捨己的榜樣。於是,我嘗試在吵架時少說一些狠話、忍受一些不愉快;遇到好辯的人時,嘗試將戀戰及輸贏的感覺交託給神,忍下回嘴的衝動,甚至忍受一些冤屈,相信神必為我伸冤。
慢慢地,我省下了辯論的時間,間接少了心思煩擾的時候,多了更多學習或沉澱自己的時光;我越來越不在意被誤會,也不那麼在意別人背後怎麼說我,不那麼在意輸贏。這些看法很短暫,還隨時可能被操控被影響,我若真要回應這一兩個人,在情緒的影響下若力道控制不夠好,反而波及到其他愛我關心我的人,那真是太不划算了。更何況,神對我的看法搞不好跟他們差異很大,我應該在意的是神的看法而不是人的看法。從另一個角度看,既然可預知辯論的結果是甚麼也沒改變,但我美好的喜樂時光,會因此被破壞殆盡,我美好可悅的人際關係也被影響,如果我還堅持爭辯下去,這不是很愚昧的事情嗎? 為何要賠上自己的喜樂去陪一個不快樂的人爭鬧?
有人說,長大了自然會成熟,跟信仰無關;但我清楚知道,是甚麼讓我改變、為何改變、要變成怎樣。
我不敢說自己有多成熟,但我很確定的是:信仰幫助我更加成熟,並成為一個更好的人。這個好,是沒有極限的,所以可以很有盼望地一直"好"下去。這不是很棒嗎?
所以,就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繼續向著標竿前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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