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will be no other Peyton Manning."
-- 小馬隊老闆Jim Irsay
"This has not been easy for Jim, and this has certainly not been easy for me.""Nobody loves their job more than I do. Nobody loves playing quarterback more than I do. I still want to play. But there is no other team I wanted to play for."
-- 時年36歲的佩頓曼寧
(效力小馬13個賽季,11次入選明星賽,八個分區冠軍,4次常規賽MVP,2次美聯冠軍,1次超級盃)
大曼寧離開小馬隊時的記者會
引言
三年前,效力小馬13季的佩頓曼寧被解約,新聞發佈會潸然淚下,曼寧的離開主要還是源於薪水和薪資帽,這就是職業聯盟,一切都是生意!每年二三月會有很多老將離開的新聞,又有不少明星球員續約,其中也不乏天價合約,讓我們來看看NFL合約的組成,瞭解下薪資帽和保障合約。以及什麼叫死錢。
正文
前幾天我們介紹了各種tag,今天我們來聊一下薪資帽。每年到了二月底,就會看到很多老將裁掉的新聞,同時也有不少一兩年前自由市場的大魚離開的消息。今年大家看到丟掉飯碗的包括了Steven Jackson,Reggie Bush,A.J.Hawk,Todd Herremans,Trent Cole等等。大家都知道NFL是硬薪資帽,不像MLB或NBA可以透過繳交豪華稅增加上限,也就是說球隊不可以超過薪資帽一分錢。而到今年3月10日,新的聯盟年也就正式開始,同時自由市場也會隨即開始。而球隊必須在聯盟前開始之前把自己的薪資最高的51名球隊合計降到薪資帽以下,這就意味著有些球隊不得不裁員來達到這一點,而對於另外一些球隊來說,他們想要在自由市場招兵買馬,裁員能夠騰出薪金空間,當然還有更多的情況顯得更為簡單,老將三四年前簽下的合約已經配不上他們的表現,前兩年簽下的大魚一直沒能適應球隊,對於球隊來說,裁員似乎是唯一的出路了。
與大家熟悉的NBA合約不同,絕大部分的NFL的合約並不是完全保障的,一般來說一份合約包括以下這幾部分,簽約金,每年的基本薪資,激勵條款獎金。先從基本薪資說起,基本薪資一般都是佔據合約最大部分的,一般來說都是每年遞增的,而除了少部分注明的之外,一般都是非保障的,也就是說球隊把球員裁掉,球員是拿不到任何之後的基本薪資的。部分五六年的長約,前兩年的基本薪資也會是完全保障的,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前兩年的基本薪資也相對較少。舉一個例子,Connor Barwin在2013休賽季作為自由球員加盟到老鷹,老鷹給出的合約是6年3600萬美金,簽約金只有可憐的300萬,他的前兩年基本薪資也是完全保障的,但是前兩年的基本薪資只有500萬美金。從2015年開始的每年休賽期,老鷹裁掉Barwin都不需要多付出一分錢。換句話說,這也是一份2年800萬美金的合約,而且Barwin只要接下去有一年狀態不佳,就很有可能被球隊裁員,拿不到一分錢的補償。所以說當我們下一次聽到一名球員拿到大合約的時候,首先要去關心的就是保障部分,那才是實際到手的錢。
簽約金是最好理解的部分了,錢馬上跑到自己的口袋當中。在剛才的這個例子當中大家都可以發現,簽約金是NFL球員最重要的一部分,對於大部分合約來說,這是唯一的保障部分。而對於算薪資帽來說,簽約金會平攤到每年薪資裡面,這一點是非常重要並且合理的。2013年休賽期,Steven Jackson作為自由球員加盟獵鷹,簽約3年1200萬美金,包括了350萬美金的簽約金。獵鷹上周裁掉了Jackson,雖然球隊在財務帳面上不需要付任何錢,但是在薪資帽裡面還有116.7(350÷3)萬美金的“死錢”。而如果這個死錢數字很大的話,球隊裁掉這名球隊就沒法清理出薪金空間,裁員的意義也就很小。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球員被交易和被裁,留下的死錢都是一樣的,因為即使被交易新球隊了,這筆錢原球隊已經付給球員了。LeSean McCoy被交易之後,老鷹今年的薪金空間當中還有他320萬的死錢。
激勵條款獎金也非常好理解,常見的激勵條款包括留隊獎金,訓練獎金。當然也有一些比較冷門的條款,比如說Andy Dalton目前的合約。如果他打了球隊80%的進攻檔數並打入分區冠軍賽,當年會有額外的100萬獎金,如果能更進一步打入聯盟冠軍賽,還有額外的50萬美金,如果還能再更近一步打入超級盃,還會有額外的100萬美金。這樣球員和球隊戰績掛鉤的獎金並不是唯一的。Tim Tebow傳出316碼戰勝鋼人的外卡賽應該還讓很多球迷記憶猶新,當然還有他自己,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每贏下一場季後賽(出場的進攻檔數超過70%的前提下),就會有25萬美金的額外獎金進賬。
在文字最一開始提到,很多球隊都會出現薪金超過薪資帽的情況,而對於這些球隊來說除了裁員還有一招,重組合約。這個辦法非常簡單,把球隊當年的基本薪資的一部分計算為重組合約獎金,這樣球員會立馬拿到這一部分薪資,也球隊在計算薪資帽的時候,可以把這部分薪資平攤到剩下幾年中。舉一個例子來說,12年休賽期Ben Grubbs作為自由球員加盟聖徒,5年3600萬美金,其中1000萬美金的簽約金,計算薪資帽是12-16年每年平攤到200萬美金,這樣到15賽季聖徒裁掉Gubbs只要付出15和16兩個賽季的簽約金平攤部分,也就是400萬美金的死錢。但是他在13年休賽期重組了合約,當年基本薪資中的400萬變成了重組合約獎金,球員裡面拿到了錢,但是這400萬平攤到合約剩餘的4年中,13-16年每年100萬美金,這樣聖徒在13賽季的薪金空間就減少了300萬美金,付出了同樣的錢,但是薪金空間卻減少了,可以說重組合約這一招的效果是立竿見影的。但是到15年休賽期,Grubbs的死錢就達到了600萬美金(400萬的簽約金平攤加上200萬重組合約獎金平攤),球隊基本上沒辦法直接裁掉Gru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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