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周玉蔻加重誹謗案無罪談媒體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
一、前言
媒體報導針對台北地院判決馬英九總統控告媒體工作者周玉蔻加重誹謗案無罪一事,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轉述,總統表示近年政論節目若干名嘴無端爆料、傷人名節的惡劣行徑,已成社會亂源,各界都予以譴責,認為此風實不可長;因此總統將請委任律師依法提起上訴,以正視聽並維護社會善良風氣。總統府表示,周玉蔻引用所謂前國安高層、也就是張榮豐告知的訊息,做為她查證及言論依據,但張榮豐已明確表示,未曾向周玉蔻提及任何有關頂新集團政治獻金之事,但周玉蔻卻將張榮豐所稱頂新集團做任何事的行情只有2億,故意杜撰為馬英九先生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甚且還描述諸多不存在的情節,在在都可顯見周玉蔻確有誹謗惡意。
二、台灣謠言滿天飛是否會動搖國本
聯合報社論報導,幾樁「造謠」事件曾在台灣社會掀起波瀾。一是關於網路上流傳「八仙樂園大股東是民進黨金主」的簡訊,北市警局以「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為由將余姓男子送辦。接著,郭台銘控告周玉蔻的「三億男」案的開庭,然後羅智強對名嘴蔡玉真提告,要求北市刑大比照「八仙為民進黨金主」案的處理方法,迅速法辦。「八仙金主」事件是否事實或出於惡意動機,是否造成「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尚有待驗證。但民進黨立即嚴厲譴責並舉報,台北市警局竟然也就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火速查辦,這整個過程顯有政治考量嗎?回到言論自由的主題,除了是否具有「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做為判準之一,還有其他如人權平等之普世價值,應做為道德和個人責任的底線。言論自由不表示可以無限上綱到容許挑撥族群和政治對立的地步。以此觀之,台灣每天在電子媒體上以名嘴角色領通告費而「暢所欲言」者,面對言論自由和公眾利益的連結,好意思自稱動機高尚嗎?有名流以言論自由為護身符,實則傷害公眾利益是社會亂源。台灣的言論自由領域,是該重整法律規範,也重整社會責任感。
三、媒體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
台灣目前的社會亂象原因雖然很多,但媒體抹黑不實報導是很大的因素,自從
另一方面在教育及民眾宣導輿論制裁方面可做之事亦很多,首先教育部應訂出一套媒體從業人員道德規範,以愛國、知識及優質文化為主軸,列入各大專相關科系必修課程,國家相關從業人員考試亦應納入考題,另外文化部就現有獎勵(如金馬獎)公開儀式中襃揚優良新聞媒體,同時對不良媒體要撻伐,亦可由全民票選前三及後三優劣媒體公諸於世,利用國家資源加以懲罰或獎勵。慈濟創辦人證嚴法師認為,媒體報導煽動人心,人心就會產生負面的效應,媒體要負很大責任。證嚴法師一語道破目前現況,她認為媒體報導要報真、導正,把媒體的力量用在對的地方,為人打開眼界,才是社會的福氣。台灣的媒體固然有商業競爭壓力,但不實消息勿報導是最低紅線。佛光山星雲法師亦表示媒體不要跟隨政治起舞,要為國家增利益,給人民幸福的資訊,「媒體可救台灣,讓台灣更好。」星雲大師胸襟開闊,這段話確實是台灣媒體當前最需要改善的事情,因為媒體若充當政治鬥爭打手,不但會讓國家是非混淆,也會讓國家沉淪,全民痛苦。
四、黑心食品與黑心媒體誰為害較嚴重
台灣國內重大食安問題新聞事件頻傳,前些時德昌及多家廠商被踢爆在豆干產品添加非法工業用染劑,工業染劑「
即使採嚴刑峻法也不見得能根除黑心食品及黑心政客,因為台灣在陳水扁執政期間修改教科書,教改及教育部縱容社會羞辱老師,不再尊師重道,媒體喜歡過度報導老師體罰個案,讓老師喪失尊嚴,使家長及學生不再尊敬老師,老師當然也不會認真教導學生,尤有甚者,學生抗爭行為已超越法際,媒體及社會大眾不但不譴責,還爭相報導辱罵教育部長、丟鞋奇準的「英雄學生」,其影響是禮義廉恥四維俱斷,國家秩序瀕臨挑戰,黑心政客當然也趾高氣揚了!另外教育部不重視愛國教育,學生教材中無民族英雄及烈士捨身取義的事績,而電視充滿日韓節目及外語廣告,文化部不提倡中華固有文化,道德淪喪氛圍下想寄望商人不搞黑心食品,黑心政客不貪污是緣木求魚!
報載台灣的油品出現問題,影響範圍擴大至新加坡,新加坡政府已通知進口富味鄉油品的業者暫停出貨,大統橄欖油添加棉籽油引發「毒油」疑慮風暴,衛生福利部昨天證實台灣進口粗製棉籽油的還有富味鄉公司。馬來西亞衛生部表示會指派相關單位抽查檢驗。所以媒體不是不可報導黑心食品,而是不要誇張地報導宣染。台灣演藝人員郭子乾至韓國旅游被旅館熱水瓶燙傷事件,愛國的南韓法官不但判郭敗訴,且南韓媒體絕口不提此事以免影響南韓觀光業,台灣的媒體就沒此愛國精神!發生黑心食品後,立委為搶版面搶著發言,吳育仁痛批「這種獨門秘方,也是獨門騙術」。立委黃偉哲和田秋堇也說,從最近一連串驚爆食品安全危機,讓台灣本來是美食王國,一夕崩盤,甚至要亡國。這些立委無視立院黑心立委虛耗度日,又詛咒台灣亡國,卻不提救國之策,要這些領高薪的立委何用?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1樓. 幸福小牛2016/01/03 14:18多謝小牛! 何偉 於 2016/01/17 20:1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