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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新核能政策值得台灣學習
2022/12/2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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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新核能政策值得台灣學習

   

一、日本將“最大限度”利用核電

   根據新華社報導,日本政府12月22日出台新政策,將延長現有核電站運轉年限並新建核電機組。這標誌著日本核電政策明確轉型,放棄了自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輻射洩漏事故以來所堅持的盡可能降低對核電依賴的立場。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出台的能源轉型基本方針中明定上述政策,擬“最大限度”利用核電和可再生能源。具體措施包括,最大限度利用現有核電站,盡量重啟停運核電站,延長核電站原來60年的運轉期限,並承諾發展建設新一代核電機組。日本經濟產業省為此提交延長核電站運轉期限的草案,21日已獲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批准。根據該草案,核電站運轉30年後每10年接受設備老化審查,通過審查後可延長運轉期限。新草案在“制度上”取消了核電站原來最長60年的運轉期限。據美聯社報導,根據新方針,日本將推進發展建設新一代核電機組,取代現有約20個即將報廢的機組。日本首相岸田文雄說,將就能源轉型的基本方針向公眾徵求意見,最快於明年2月在內閣會議上敲定,之後提交日本國會通過。據美聯社報導,日本政府計劃在2030年之前實現核電發電量佔全國能源供給20%至22%的目標,而目前核電佔比不到7%。日本政府的延役政策及用新的先進設施取代老化設施是為解決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全球燃料短缺並尋求到 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政策的一部分。

   自 7 月以來,日本綠色轉型執行委員會一直在考慮實施能源的重大變革,以實現到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根據這項將核能描述為“有助於能源安全並具有高脫碳效果的能源”的新政策,日本將通過盡可能多地重啟現有反應堆並延長老化的使用壽命來最大限度地利用現有核電機組。日本政府還表示將開發先進的反應堆取代那些退役的反應堆。在2011年3月福島事故發生前,日本的 54 個反應堆提供了約30%的電力。到目前為止,日本 39 個可運行的反應堆中有10個已經通過檢查,確認它們符合新的監管安全標準並已恢復運行,另有17座反應堆申請重啟。2021 年,核能僅提供了該國電力的 7.2%。新政策通過將反應堆離線檢查的時間從總使用壽命中剔除,有效延長了反應堆可以繼續運行的時間超過 60 年。根據新政策,日本還將開發建設“下一代創新反應堆”,以取代大約 20 座即將退役的反應堆。9月,三菱重工推出SRZ-1200先進壓水堆設計。與四家日本公用事業公司合作開發的 1200 MWe 反應堆旨在滿足該國增強的監管安全標準。首相岸田文雄表示,政府將在年初向議會例會提交實施新政策的相關法案。預計最早將於 2 月通過內閣決定正式確定。日本電力公司聯合會主席 Kazuhiro Ikebe 在評論新政策時說:“根據這次提出的政策,我們作為電力公司,將通過最大限度地利用電力來確保穩定的電力供應。以安全為前提的可再生能源和核電,火電去碳化,推進電氣化,我們決心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實現碳中和。“在未來的具體制度設計中,我們將著重於維護現有電源和新建電源,以建立有效的體制和機制,為確保中長期穩定供應做出貢獻。整個電力系統。”

二、日本核電站運轉年限延長可超60

    依據共同社報導,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12月21日召開例行會議批准了新的監管制度草案,在核電站開始運轉30年後每10年進行設備老化審查,允許運轉超過60年,因為日本希望增加核能發電的配比。但實現該計劃可能需要時間,因為需要新的立法才能將這些建議付諸實踐。政府的目標是在明年的議會會議期間引入此類立法,大阪地方法院駁回了關西電力公司已運轉46年的美濱3號機組停止運轉的當地訴求。這是繼貿易部小組建議核電機組運營超過60年後,以及首相岸田文雄政府推動未來幾年繼續使用老舊核電站以實現2030年和2050年的國家碳減排目標後的有利核電措施。日本政府的綠色轉型執行委員會預計將決定一項新的能源政策,其中將包括重建核電站和延役。核電核監管局已經允許希望運行反應堆超過 40 年的公用事業公司申請一次性延長20年,前提是它們滿足加強的安全措施,特別是防止自然災害的措施災難。但新決定意味著使用60年的反應堆進可能再延役,這對比台灣的廢核及核二、三廠不准延役,真是可悲又可笑。日本核監管局主席 Shinsuke Yamanaka 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核電運營商可以在運營30年後,每十年獲得一次許可,將工廠的壽命延長至 40、50 或 60 年以上。這些政策變化將帶給日本老化的核電站帶來新的生機。自2011年3月11日發生地震和海嘯將福島第一核電站三座反應堆熔毀以來,日本大部分核電站都已停機。在日本全國只有10座核電機組重新啟動運轉,另外七座機組已獲得重啟批准,並且正在為他們重新上線做最後的準備工作。另有 10 座反應堆正在進行重啟安全檢查,24 座反應堆,包括受損福島核電站的 7 座反應堆,正在進行退役,九座反應堆尚未提出重啟申請。

   在未退役的36座反應堆中,有4座已超過40年,其中3座由福井縣的關西電力公司運營,1 座由日本原子能公司 (JAPC) 在茨城縣運營。其中包括關西電力的美濱3號機組,這是目前唯一超過 40年且超過最初40年限制運行的反應堆。有48 年運轉歷史的高濱 1 號機和47年歷史的高濱2號機已獲准重啟,目前正在進行最後的準備工作。JAPC 擁有44年歷史的東海2號機也獲准重啟。8 月,岸田首相宣布,作為政府更大的綠色轉型戰略的一部分,他希望從2023年夏季起讓另外7座核電機組重新運轉,總數達到17 座核電機組。日本已承諾到2030年將碳排放量減少46%,並到 2050年實現碳中和。此外,日本政府的目標是到2030財年讓核電提供20%~22% 的電力。屆時可再生能源預計將佔總發電量的 36%~38%,石化熱源彌補其餘部分。可再生能源佔日本2021財年發電量的20.3%,而核電佔6.9%。

三、日本重啟超齡美濱核電站3號機給台灣的啟示

   關西電力公司美濱核電站3號機獲得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認可,成為日本首個超過40年運行期後可延役的核電機組。這意味著,即使日本發生過核災,明智的日本政府還是將役齡超過40年的核電機組重啟運轉,其中當然有經濟和環保的因素。崇拜日本的蔡政府不准比美濱3號機年輕的核二、三廠延役實是諷刺。核災國日本由廢核轉為重啟核電是務實作法值得台灣借鏡,10年來日本的能源政策由「全面廢核」轉為「重啟核電」,藉「以核養綠」提高再生能源占比,達成「核綠並存」的能源戰略目標,值得台灣借鏡。在兼顧經濟效應、溫室氣體排放、能源穩定供應及安全的政策目標下,日本規劃2030年時的發電能源配比,為再生能源22%到24%、核電20%到22%、天然氣27%、燃煤26%、石油3%,希望達成徹底的節能減碳、最大限度開發再生能源與盡可能減少對核電的依賴。核四廢棄後,2025年台灣的備用容量顯然不足,屆時台灣除了限電將別無他法,而台積電也將因電力不足移往國外影響台灣經濟。台灣已經發生了3次大停電,而且2021年5月13日停電和18日僅僅隔了五天。台灣電網孤懸一島無法與其他國家相聯。台灣電網在進入夏季後,備載容量經常性地維持在相當低的程度。民進黨政府要在2025年實施非核家園,又承諾在2030年減少20%的碳排放、2050年減排50%,而廢核後出現的電力缺口得靠火電廠補足如何能減碳? 台積電是台灣的國寶企業,但也是耗電大王,2019年台積電一年的耗電量是143.3億度電,比5年前增加了54.12億度電,台灣廢棄穩定的核電要如何發展經濟及邁向碳中和國際目標?

   日本政府要啟動核電站來保證日本的電力公司這些資產能夠繼續發揮作用,不至於破產,為支撐工業及經濟發展,重啟核電站也是日本不得已的選擇。日本是一個能源消耗大國,但本土能源匱乏與台灣類似,考慮能源安全、經濟及環保,日本一直採取多元化能源發展戰略。太陽能、風力這兩種發電方式受季節、氣候制約,且發電能力有限,無法充當工廠和企業的用電主力,只能處於補充位置。傳統的火力發電不僅污染環境,而且燃料價格波動會導致電價上漲。因此,日本不得不挖掘本國核電潛力,滿足能源供應。在所謂的3E能源政策(能源安全,經濟效益及環境保護)方面,核電都被是正面有益的。日本的經濟嚴重依賴化石燃料的進口, 在 1973年的石油危機之後,能源的脆弱導致日本大力發展核電。此後幾十年中,維持此種趨勢,由於溫室氣體抑減目標,此趨勢在21世紀初甚至有增加。經濟貿易和工業部(METI)在2008年 設定了目標,到2050年將CO2排放量減少54%,到2100年減少90%。這將導致核電貢獻約60%。但是,2011年7月,在福島事故後,日本政府決定關閉所有核電站。 結果,到2012年2月,電力成本增加了 15%。核電站的關閉導致進口天然氣大增,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的總貿易逆差為2270億美元。結果,政府被迫在2014年通過了第四個戰略能源計劃,並宣布核能是至關重要的能源,在最佳安全條件下將繼續使用核能,以實現穩定和負擔得起的能源供應。核能與可再生能源都是重要的非碳能源。國際能源署和關注科學家聯盟報告說,擴大核能發電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最有效對策,對於缺乏化石能源的日本來說,核電在能源安全和供電穩定方面也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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