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取1.25兆軍購特別預算,日前國防部的報告特別指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規模有限,且目前重大案項將於未來3年到達交運付款高峰期,部分已締約品項美方也已表示不得延後付款,並以115年度為例,軍事投資預算計1616億元,扣除優先支應已簽署合約「持續案」1532億元後,僅84億元可納新增案項,無法全數涵蓋戰備所需,因此有編列特別預算之必要。
其實,國防部的說法似是而非。國防部的預算編列都是預先規畫,所謂3年付款高峰期,主因是軍售交貨延宕,軍方早就知情,未思籌謀,自有失職之責。
事實上,賴政府第一任4年的軍事投資預算以持續案為主,新增案有限,因前任蔡政府時期,美國對台軍售超過200億美元,但所有重大軍售案均延宕,交貨延後,付款高峰期也得順延,所以賴政府任內4年的軍投預算多半是在支付前任政府所簽訂的軍售款項,手頭很緊 ,並不寬裕,這不是秘密,軍方知之甚詳,本就應該預做因應。軍方強調計畫預算,卻臨到頭才說新增案錢不夠,實在說不通。
台美軍售延宕最具代表性的是採購100套岸置魚叉飛彈系統,全案預算866億餘元,根據國防部預算書,112年度原本編列預算為65億元,因美方進度延宕,下修為15億元;113年度50億元,114年一舉攀升到249餘億元,占全案預算的28%,亦是軍事投資預算1458億元中最大的單筆支出;依據預算書,115年編列229億餘元,116年215億餘元,連續3年都超過200億元。
這項軍售案因美方交貨延遲,付款高峰期跟著往後延,並排擠軍事投資的新增案,軍方早在113年便知道。一項橫跨10個年度的軍售案,3個年度竟編列高達693億元預算,占全案預算的80%,必對軍事投資預算編列造成影響,軍方按理應會想方設法解決,不會兩手一攤,任其發生,這不是軍方以往編列預算的作風。
例如,國防部113年5月核定增購刺針飛彈1985枚,預算由133億餘元增至690億餘元,但付款高峰期自117年度開始,與岸置魚叉飛彈付款高峰期錯開,這才是計畫預算。
因此,國防部說今年僅84億元可納新增案,手頭搞到這麼緊,實在說不通,唯一的解釋就是看準要編列1.25兆特別預算,才會如此。而之所以編列上兆的軍購特別預算,主因是川普政府去年4月的對等關稅政策,為了要討好川普,台灣必須向美國多買些武器,先進的武器美國還是不賣,只能再買些已經同意售我的裝備,軍方順勢將新增案預算也編到特別預算中,一舉解決軍事投資持續案付款高峰期的問題,否則,軍方怎敢只留84億元編列新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