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某些公眾人物遭爆「閃兵」風波,一時間「逃兵會怎樣?」成了熱門搜尋。這背後其實不只是八卦,而是台灣兵役制度長年以來的矛盾現實。你可能以為「我只是沒去報到一下」,但在法律眼中,那可能早已構成妨害兵役。
這篇文章,讓我們從現行制度、真實案例,一路談到兵役觀念的改變,逃兵不是你以為的那樣,也沒你想得那麼輕鬆。
為什麼會「被當兵」?先搞懂兵役範圍
你只要是中華民國男性公民,從滿18歲的隔年開始,直到36歲那年結束前,官方都視你為「役男」。也就是說,在這18年內,不管你是大學生、上班族、還是遊學背包客,這份兵役義務是逃不掉的。
雖然可以合法申請延期(如在學、身體不適等),但並不等於你可以無限拖延,更不能搞失聯。
逃兵是什麼?不只是「沒去當兵」這麼簡單
「逃兵」三個字其實是法律用語,《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有明確定義。底下幾種情況,法律都認定你是有心「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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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體檢通知、入營令,卻沒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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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還在,但住址沒通報變更,導致通知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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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醫療證明、家庭成員資料,企圖取得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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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沒申請核准或逾期不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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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頭頂替服役。
法院怎麼判?真的會被關嗎?
會。只是關的方式與想像中不同。
大多數逃兵案件,法院會根據逃避的情節與態度,做出「緩刑+罰金」的判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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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子出國10年沒服役,返台後遭判2年緩刑+罰金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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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單純未報到,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出國唸書就沒事」?其實不見得
這種說法一半對、一半錯。出國是否算合法,得看你出境時的年齡與申請狀況:
狀況 | 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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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前出國 | 合法,不列入役男 |
18歲後出國但未核准 | 違法,屬逃兵 |
有核准但逾期不歸 | 違法,會被通緝 |
通緝與追訴期:不是「等一下」就沒事了
你或許會問:「那我拖到幾歲會沒事?」
答案是56歲。
因為役男身份從36歲結束起算,《刑法》給這類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是20年。也就是說,從你36歲那年起,再過20年,才會真的「落日」。這段時間,只要你一入境,有可能立刻被攔下。
如果真的不適合服役,有什麼合法的做法?
兵役制度並不是完全不通人情,只要有正當理由,都可以申請延緩或替代役,合法又安心。
幾種常見的合法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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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就學(高中、大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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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不合格(須附合格醫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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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因素(獨子、重病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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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延期(可透過內政部役政司平台)。
當兵到底要多久?
兵役長度根據出生年不同會有所差異:
出生年區間 | 義務役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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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4年 | 4個月軍事訓練 |
2005年後 | 恢復1年兵役制 |
兵役制度的現實與選擇
兵役,在台灣一直是一個尷尬卻不可忽視的制度。它是法律的責任,也是某種程度的集體記憶。而當兵這件事,不會讓你變英雄,也未必能改變人生,但至少它不是你能用「閃」來處理的問題。
當我們質疑制度的同時,也得面對它還在運作的現實。逃兵這件事,其實最終不是在和軍方對抗,而是在和你自己的履歷與未來對抗。
你可以討厭當兵,但你不能無視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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