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得動的筆
2017/03/2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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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文字的方法很多,喜歡字型的人或練書法或寫鋼筆;喜歡說話的人,可以表演也可以看他人表演。而我對文字喜歡的方式,很巧的是最常見的寫作。我不自詡為文字創作者,只是一個喜歡文字的人,甚至只是一個想說故事的人。
在凡事用文字表達的人,都有各自擅長與不善長的文體。而我,大概是小說。從文章可知道一個人的性格與氣質,但我是個不敢面對自己的人,若寫散文,或許要不斷將不堪的自己赤裸裸的展現於眾人,我十分害怕。新詩對我而言更是另一個世界,確實新詩入門門檻最低,但我害怕著,害怕空洞的自己寫出的只是單純的斷句,害怕毫無內涵的自己以自己的無知與拙劣玷汙了詩的美。就這樣,我與小說一拍即合。
小說這種隔一層說話的方式方好符合我的需求,我可以用對話、意象、事件、人物,去寄託、去暗示、去將自己想說又無法直說得情感包裝後呈現於他人面前。我最常使用的把戲,是營造出一個新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重演那些我所後悔的事件,然後恬不知恥的讓它朝著我的理想發展,或成功或毀壞,操之我手。當這些事件拼湊成文字讓他人閱讀時,又順著小說的特性自動隱藏那些卑劣的心思。這就是我唯一提得動的筆。
我非常歡迎他人對我的文字「藍色窗簾」,至少像我這種不知如何直說的人,或許反而是不經意的在作品中透露出了什麼訊息。非刻意的隱喻、不自覺的台詞都有可能幫助他人更加了解我與我的文字。多不負責任的宣言啊!但我一直覺得這就是小說和我一樣奸詐狡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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