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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住一晚 旅宿業:遊走法律邊緣
2019/08/16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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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住一晚 旅宿業:遊走法律邊緣

2019-05-30 00:46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林敬殷/台北報導

「來去總統府住一晚」首創開放國際觀光客申請入住,遭旅行業者質疑恐違反發展觀光條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文化總會、交通部觀光局等合辦「來去總統府住一晚」,首創開放國際觀光客申請入住百年古蹟總統府,遭旅行業者質疑總統府並非領有合法營業執照的旅館業者,推廣活動並製作影片宣傳恐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觀光局昨雖澄清無違法疑慮,但業者認為應整合台灣觀光產業,才能讓效益延伸。

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可處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鍰,若未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刊登營業的訊息可處三萬以上、卅萬以下罰鍰。

觀光局說,旅宿業是只對「不特定人」提供「日或周之住宿或休息」及「客房服務或度假住宿服務」,且有「收取費用」的經營屬性,但「來去總統府住一晚」是透過參訪者於總統府的一日體驗,達到宣傳台灣觀光目的,與旅館業及民宿營利行為明顯不同,無違反規定。

總統府昨天說,這個活動是希望讓外國人士體驗總統府建築之美以及台灣的民主特色。文總也說明,「來去總統府住一晚」觀光行銷體驗活動是期間限定的不收費活動,參加者需透過篩選機制才能入選,屬於單次性活動,並非一般的住宿行為。

但旅宿業界質疑入住總統府恐遊走法律邊緣。台灣觀光發展協會副理事長柯牧洲昨說,文總以「免費」入住總統府規避違法,但就算只是政治作秀、觀光局陪著站台,難得這麼好的曝光機會,不是應結合台灣觀光產業,甚至提出暑假專案,將效益延伸到下半年?若有景點規畫與安排,即使是免費行程,若缺乏合法導遊也有違法疑慮。

總統府導遊文化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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