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憲法謠言
2015/08/0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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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並不難找,特別在網路時代更是非常好查,只要在網路
但是網路時代,卻也是謠言到處亂竄的時代,應該是簡單易破的謠言
我常常看到有句謠言這麼說:「中華民國憲法還講大陸是我們的,連
在中華民國憲法中,講到領土的是「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
憲法中只講「固有之疆域」,並沒有硬性規定「固有之疆域」的範圍
很多人會講「有啊!五五憲草裡面就講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當中沒有台灣。」
我會直接回答「現在實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又不是五五憲草,拿一套沒
還有另一句謠言「憲法講中華民國首都在南京,怎麼還不滾回大陸去
這謠言連很多所謂的「泛藍人士」都相信,弄得他們自己在爭論過程
問題是,中華民國憲法也沒規定「首都南京」啊,那同樣也是「五五
中華民國憲法第 31 條:國民大會之開會地點在中央政府所在地。
並沒有硬性規定中央政府所在地在哪,因為中央政府所在地是可以搬
中華民國經歷抗戰的經驗就知道把疆域範圍與首都位置寫入憲法中是
汪精衛弄「還都南京」儀式,他就是中華民國領袖嗎?完全不是。
所以在民國36年時制定現在版本的中華民國憲法時,就決定不要規
請各位自己看過憲法後再來講「憲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