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
2012/10/02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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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申請【水平網室設施】補助已通過,所以特別停休收菜親自送件,也因為不熟悉,資料準備不足(更不曉得細節注意事項),從昨天申請土地謄本地籍圖開始,跑了好幾趟公所農業課。還好遇到有耐心的服務人員,連設施配置圖的測量都幫我仔細算過(我量台尺,事實需要算米的)。
一般人通常會把這些事交給代書處理,(社大-精緻農業)蔡老師建議我們自己跑,我也習慣凡事自己來(除非非交專業人員不可的才會請專人代勞)。自己送件除了可以學會一些公家文件流程,也很清楚自己的案子的眉角重點在哪裡?
例如:要搭建設施的農業用地已經興建農舍,在申請的過程跟沒有農舍的農地所要付的文件有些許不同;詳細都要親臨農業課送件才會了解。
以下是雲林縣政府所屬轄區公所送件所需資料
雲林縣政府辦理申請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應檢附下列文件二份(設施補助因須送縣政府多一份,故需三份)
,向土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一 申請書
二 經營計劃書
三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四 設施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通常都是用1/1200)
五 位置略圖
六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但申請人為土地所有人則免附。
七 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水利切結書、水權狀、農機具證明、經營計畫佐證相關證明)
八 公所行政規費收入存根收據(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