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44100000ITAHYG
看國語日報社論的訴求
我可以體會 報社高層希望藉這一篇社論討好賴痞政權
之前民眾黨陸配立委被劉世芳等抵制
我們也沒有看到國語日報用社論予以聲援
現在看到
中國通過了一部五十五個少數民族,
要以占九成人口的漢族為主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這應該是賴痞政府所不願看到的
因賴痞等主張台獨只要付諸言行就會被祭出依法攻擊
不惜以武力讓台灣賴痞政府就範
國語日報第一時間用社論直指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悖離人權的法律
幫賴痞政府提出聲明
中國 離譜了!
應該可以納入最新綠媒代表吧!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44100000ITAHYG悖離人權的法律
(2026/4/1)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開宗明義: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理解差異、尊重不同族裔、經由理解而促進共榮,成為文明的普世價值。
普世價值涵蓋多元、平等、包容三個要素。必須尊重身分多樣性,種族、宗教、文化差異;正視不平等的存在事實,確保公平與分配資源的機會,平等分享成果;接納不同背景的文化,確保所有人均可被傾聽及尊重。
最近,中國通過了一部五十五個少數民族,要以占九成人口的漢族為主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旨在透過教育、語言及社區規畫等措施,強化國家統一認同。為了「發展與繁榮」促進就業,少數民族語言不得作為主要教學語言,應以普通話為主。宗教團體則須「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
法律明定家長必須教育孩子熱愛中國共產黨;少數民族要居住在「混合社區」,以利同化。且強調將在「臺灣同胞」和「海外僑胞」推廣這種觀點,以「增強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識」。明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有「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悖離人權的法律,中共的長臂管轄又增一項,相當於《中國國家安全法》的擴張。面對此一情勢,政府和國人宜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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