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柯文哲總統大夢終結,民眾黨如何避免潰散?
聯合報社論主筆一如稍早專訪馬英九讓藏鏡人藉草率20分鐘羞辱馬與蕭
聯合報政治組糊塗了 資深主筆?????
聯合報【即時短評】柯文哲案「偵查大公開」 看出政治介入的那隻手
明知道這一樁賴痞與垃圾**鷹犬對柯文哲乃意料中的事
但還繼續強調柯文哲案「偵查大公開」 看出政治介入的那隻手?
柯文哲被惡搞重判
聯合報社論/柯文哲總統大夢終結,民眾黨如何避免潰散?
到現在 還早討好柯總統夢碎?擔心民眾黨是否因柯被重判將分崩離析?
329抗爭遊行就知道聯合報社論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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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柯文哲之前助紂為虐 以為找到小董口中的垃圾黨就認為找到政治最大倚仗
柯文哲嗆賴總統在國家製造敵人
「只有希特勒的野心卻沒有能力」:我不會屈服
到現在還看不出賴痞等已經殺紅了眼
殊不知
棄之如敝屣就是這個垃圾黨的格局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二審在部分承審法官選擇鄉愿 減刑10以下
但對柯的傷害已經造成 柯還沒有對之前助紂為虐錯誤表達致歉
此刻在賴痞眼中柯已是任他拿捏的軟柿子
柯顯然不適合從政 柯自然無法勝任民眾黨領袖
柯還是好好坐下來檢討與懺悔
民眾黨還是交給黃國昌吧
因為論權謀 論手段 絕非賴痞與小董口中的垃圾黨所能披敵
如果再加上一群垃圾名嘴與喪盡天良的寫手對柯落井下石
柯不向鄭麗文百分百輸誠 柯只有無語問蒼天!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327000499-260120?chdtv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9405369?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index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326004244-262104?chdtv
https://udn.com/news/story/11091/9406023?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940582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聯合報社論/柯文哲總統大夢終結,民眾黨如何避免潰散
2026-03-27 01:02 聯合報/ 社論
容積率等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記者許正宏/攝影
殘酷的現實終於揭曉,柯文哲的四大案一審被判十七年,並褫奪公權六年。如此一來,不僅他的總統大夢粉碎,連參選縣市長都不可能。這次重判並不意外,檢方求處廿八年半重刑已埋下伏筆;即使未查獲京華案收賄金流,但柯文哲多案齊發,已使其道德形象受到打擊。重要的是,好不容易才站穩腳步的要如何避免潰散,則必須慎思而行。
這次判決前,外界兩大檢視重點為:一是刑期是否超過十年,二是京華城案是否認定為違背職務貪汙。刑期若超過十年,依《選罷法》柯文哲即無法再參加選舉;若犯了貪汙收賄重罪,即使未判決確定,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也終身無法再參加總統大選。結果,一審不僅認定柯文哲涉貪,更合計重判十七年並褫奪公權六年,為他每一條參政之路布下緊密路障,連回鍋擔任黨主席亦無可能。這樣的判決,要說未摻雜政治因素,民眾大概不會相信。
觀察這次判決,法官對柯文哲四大案的審定分別是:一、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案,以貪汙收賄圖利罪判決十三年;這較檢方求處的十五年稍低,主要是檢方並未查獲賄款流向,僅憑檔案記載認定收賄。二、政治獻金案,以公益侵占罪判刑兩年,較檢方求刑的五年為低。三、木可公司獻金案,以背信罪判刑三年六個月,較檢方求刑的六年為低。四、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案,以背信罪判刑兩年,較檢方求刑的兩年半低一點。
無論如何,十七年的刑期加上褫奪公權,已斬斷柯文哲所有公職參選之路;接下來,他只能以民眾黨「精神領袖」的角色奮力一搏,以期能稍稍挽回清白。值得注意的是,在柯文哲遭羈押的一年間,民眾黨在新主席黃國昌領導下,在立法院發揮了可觀的戰力,穩住了白營「第三大黨」地位,未因柯文哲坐牢而泡沫化。可見,一般民眾對於白營核心成員仍抱持基本信任,不致「因人廢黨」。這點,是民眾黨的資產,也是它在柯文哲官司泥淖中應有的自覺。
簡言之,民眾黨員是響應柯文哲「清廉、勤政、愛鄉土」的號召而集結,如今柯文哲清廉形象受創,但黨內菁英所凝聚的信任仍然存在;如果這群菁英好好經營,民眾黨仍有機會維持自己的影響力,不致讓小草們失望潰散。重要的是,柯文哲須了解自己是否仍是黨的「資產」,他必須節制自己的言行,不可再恣意妄為,把整個黨都拖下水。否則,他即愚昧之至,也自私之至,就像他在木可公司及眾望基金會犯下的那些公私不分的愚行一樣。
尤其,民眾黨最近才與國民黨就「藍白合」達成不少共識,基本上,雙方承認兩黨合作是開拓彼此版圖的必要路線。在這樣的共識下,藍白兩黨即應信守承諾,共同扮演好在野角色,不該再犯下兩年前「一邊談合作、一邊懷鬼胎」的錯誤。比較讓人擔心的是,經過一年羈押,柯文哲過度自我中心的心態未改,經常信口開河的習性也不減,而他又不願將領導權放心交給黃國昌,這恐將造成白營路線的無所適從。最可慮的是,以柯文哲不甘服輸的性格,最後又演出「藍合白破局」的戲碼,這對在野陣營將是一場災難。
往回看,鄭文燦的收賄罪較柯文哲案早四個月偵辦,案情也簡單得多,卻為了錄音檔能否作為證據的問題一路拖延,至今無法宣判。相形之下,柯文哲四案牽連人數眾多,法官卻早早斷案宣判;這樣的雙重標準,如何不讓人有「政治辦案」的聯想?
「只有希特勒的野心卻沒有能力」柯文哲嗆賴總統在國家製造敵人:我不會屈服
2026-03-26 20:12 聯合報/ 記者林銘翰/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等4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下午舉行記者會怒嗆賴清德,我不會屈服的。記者林伯東/攝影
針對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陸配徐春鶯先前遭到起訴,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疑嚴重性不亞於內政部解散統促黨。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天表示,他聽不懂鍾佳濱的邏輯,同時也點名賴清德總統,「還好他有希特勒的野心,但是沒有希特勒的能力。」
徐春鶯涉嫌長期與中共組織往來、接受指示替指定候選人站台造勢,新北地檢署前天依照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並求重刑。鍾佳濱今天受訪時指出,徐春鶯受到中共黨政軍指使進行統戰,嚴重性不亞於統促黨,如果國內政黨因為滲透而危害憲政秩序,恐怕將面臨內政部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民眾黨晚間舉行司法記者會,柯文哲會後受訪時表示,自己完全聽不懂鍾佳濱的邏輯,中國是台灣需要嚴肅面對的問題,但是也不要每天在裡面製造敵人,「不可以把國家弄成這樣,這個國家有很多要處理的事情,我們就一樣一樣處理,認真做事。」
柯文哲說,他實在看不懂執政黨的作為,一定要在國家內部製造敵人,並非領導治理國家的好方式,最近讀了很多二次世界大戰的書,還好賴總統有希特勒的野心,但是沒有希特勒的能力,「我越讀就覺得越像,還好他沒有希特勒的能力,要不然我們就慘了。」
此外,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先前在個人頻道直播指稱,新竹市長高虹安拿了柯文哲700萬元,高虹安前天駁斥子虛烏有,同時也希望放話者自重,李貞秀本人則出面鞠躬道歉,「如果有機會遇到高虹安,我會親自道歉。」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受訪時表示,李貞秀所講的內容「完全虛偽不實」,民眾黨中央委員會先前也已經做成決議,正式將相關案件移送中評會處理。
柯文哲遭重判17年 總統夢碎
涉收賄、圖利等4罪 褫奪公權6年 維持7000萬交保 柯稱冤獄絕不屈服
04:102026/03/27
中國時報
因京華城等案,遭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26日出席記者會,表示這是政治追殺,且直接向賴清德總統嗆聲「我絕對不會投降、絕對不會屈服」。(姚志平攝)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刑度一覽表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訴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及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案,台北地院26日認定柯遭起訴的罪名都成立,考量他犯後完全不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有限司法資源,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4罪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柯幾乎不能登記為民國117年的正副總統候選人。同案10名被告,2人無罪,另8人判刑1年3月到15年6月不等,其中2人獲緩刑。柯文哲昨晚在記者會說,「這不是司法,這是冤獄。我絕不屈服。」
威京旗下鼎越公司 121億全沒收
合議庭還認定本案應沒收犯罪所得,包括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柯文哲一審遭重判,台北地檢署仍不滿意,認為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檢察官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盡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柯文哲的律師團也說整起案件審理過程違反公平、公正與公開原則,律師團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合議庭法官宣判後表示,獲交保的柯文哲等4人,在一審宣判後已有變動,是「新事實,新證據」,且有逃亡之虞,經開庭訊問,柯文哲、李文宗維持原7000萬、2000萬元交保金額當庭獲釋;原1.8億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3500萬元交保的北市議員應曉薇各加保3000萬元,因2人表示要時間籌錢,暫留置北院候審室。
針對柯文哲是否就不能投入2028大選?內政部表示,柯案仍可上訴,且2028年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時間尚未到來,是否具參選資格,須視登記參選時的最新判決,由中選會依法認定。
張志澄吳順民無罪 李文宗4年6月
柯文哲昨天下午宣判前10分鐘到達北院,面對守候已久小草們,他微笑步入法院,態度從容,宣判開始後,他全程站立聽判,聽到判決結果後表情凝重,不久又換上神祕微笑,審判長進行強制處分訊問,考慮他有無羈押必要時,他還對法官說「我不會跑」,合議庭最後維持原交保金,他步出北院時,小草們激動大喊「加油」。
北檢起訴將案件分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兩大部分,共起訴涉及京華城案的柯文哲、應曉薇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北院承審合議庭審理後認定,張志澄受指示辦理為沈慶京尋找充作人頭捐款210萬元給民眾黨的相關工作,沒證據證明其「明知」為賄款,至多僅自行推測、聯想款項性質,判決無罪。吳順民領取威京集團顧問的薪資,並身兼應曉薇無給職顧問,參與歷次京華城容積案件的相關會議,並屢屢關切案件進度,固極有不當,且可能造成承辦公務員心理壓力,但就吳順民違背職務收賄賂難達有罪心證,本諸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應諭知無罪。
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李文宗,擔任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期間,與柯共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及基金會公款,李判刑4年6月。北檢指控「小沈1500」是柯文哲向沈慶京收賄1500萬元,但合議庭認為,並沒有其他「補強證據」佐證,不能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但柯文哲以政治獻金名義向沈收賄210萬元並且圖利,還另涉公益侵占等罪,判刑17年。
白營稱無法理解 柯直言政治考量
對北院的判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無法理解法院將捐給民眾黨的210萬當成賄款。國民黨表示,堅定支持柯文哲依法行使救濟權利。民進黨則說「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
柯文哲昨晚表示,「我沒有圖利、也沒有貪汙,我非常坦蕩」。他抨擊北檢以有罪推定取代無罪推定,羈押取供取代實質證據,直言政府是為選舉及政治考量,「想要把我抹掉」。柯文哲更將矛頭對準賴清德總統,強調「賴清德,我絕對不會投降!」
時論廣場》柯案重判 法理站得住腳?(郭一鳴)
20:272026/03/26
言論
郭一鳴
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一審宣判,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於109年收受沈慶京以威京集團內之7人以捐贈政治獻金名義交付之賄賂210萬元,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丁上程攝)
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17年、褫奪公權6年,重判震撼政壇,但最值得觀察細看的,不只是刑度高低,而是判決法理能否站得住腳?此案最關鍵處,不在檢方一路高舉的「小沈1500」,而在法院最後只認210萬元政治獻金具收賄對價,再疊加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合併拉出重刑結論。
合議庭的論證邏輯在於「對價關係」的質變,法官認為金額高低並非收賄成立的唯一指標,重點在於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是否具備「違背職務」的對價交換,據此認定這筆款項本質上是「前金後謝」的一環,透過7名員工的名義匯入。這種將合法的政治獻金形式直接解讀為收賄實質,埋下柯律師團上訴的激辯伏筆。
17年重判的政治效應也立即浮現,不僅柯文哲的總統夢碎,更直接衝擊年底縣市長選戰及未來在野合作的根基,尤其白營支持者的信心與藍白合作節奏,全數進入重組期。而對一個曾以「政治素人、制度改革」為號召的政黨領袖而言,最沉重的打擊,從來不只是刑度,而是曾經的「政治白色奇蹟」黯然收場。
只是,政治震盪越大,社會各界越需要冷靜區分「朝野政治效應」與「司法裁判品質」。法院若只是用重刑滿足社會情緒,判決未必能經得起上級審檢驗;反之,若能以嚴密證據與論理說服各界,即便政治後座力再強,也較能守住司法公信,這才是柯案最關鍵的分水嶺。
柯案一審判決最值得肯定之處,是法院並未對檢方起訴照單全收,而是採取「部分採信、部分切割」路線。1500萬元部分,因僅屬審判外不利己供述,欠缺補強證據而未被認定;210萬元部分,則因7人頭匯款、捐贈流向與容積利益之間,法院認為已形成可閉合的證據鏈。這樣的裁判方法,至少展現某種證據篩選的節制。
也正因如此,法院已明白排除1500萬元,代表其對不完整證據並未冒進;但只憑210萬元即撐起違背職務收賄,再加數罪併罰堆疊至17年,刑度是否與犯罪結構相當,外界自然會有不同見解。尤其政治獻金外觀合法,實質卻被翻轉為賄款,論證稍有鬆動,就可能動搖整體判決基礎。
柯文哲宣判前不斷訴諸媒體,從搜索程序、帳簿查扣到「編故事」、「偵查大公開」等說法,試圖把審判主軸拉回程序正義與政治追殺。就一審結果而言,這套輿論戰術顯然未能改變法院對核心事實的法律評價。法庭終究看的是卷證與補強,不是誰在鏡頭前講得比較悲憤、比較大聲。
至於柯案其他被告量刑差異,也折射出法院對角色分工、犯後態度與參與程度的細緻切割。有人重判、有人獲緩刑,顯示合議庭並非全面性地一把尺量到底,而是試圖在官商結構中分層定責。這對判決品質是加分,但真正的考驗仍在後面:上訴審將檢驗的,不只是個別量刑是否妥適,更是整套「210萬即足以定收賄」的法理是否穩固?
因此,柯案一審最終留給社會的,不應只是「總統夢碎」的政治戲碼,而是一道更嚴肅的法治考題:法院有沒有用足夠嚴密的證據與推理,把一筆披著政治獻金外衣的款項,說服性地定義為賄款?17年重刑既已落槌,接下來就看上訴審能否讓這份判決從政治震撼真正走向司法定錨!
(作者為大學教師)
【即時短評】柯文哲案「偵查大公開」 看出政治介入的那隻手
2026-03-27 07:54 聯合報/ 本報記者王宏舜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等弊案,台北地院26日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他17年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他17年徒刑,無疑是對標榜「清廉」起家的柯文哲、民眾黨是一大打擊。偵辦伊始,被稱為「鏡檢」、「泣股」的親綠媒體即掌握檢察官偵辦進度,所謂的「偵查秘密」透過特定媒體公諸於世,令人質疑的是檢方起訴的證據,竟與特定媒體持有的資料吻合。柯犯法,當受制裁,但在柯案裡,掌握偵辦資料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透過輿論操作帶風向,讓人看見政治介入的痕跡。
檢察官是國家追訴犯罪的代表,執行國家意志,但不是執政黨的傳聲筒,一旦檢察機關顯現出視被告如寇讎的狂熱,公正與威信就可能遭質疑,尤其是敏感的政治性案件。
2024年總統副總統和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出爐,賴清德雖拿下總統之位,但國會也呈現朝小野大、三黨不過半態勢,藍白一路合作,讓綠營執政受掣肘;在朝小野大的政治結構下,第三勢力動向本就牽動政局;若白營受挫,執政黨即可能間接受益。
台北地檢署指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取得京華城容積獎勵,賄賂柯文哲1500萬、匯210萬元「政治獻金」,雖然柯文哲工作簿有記載「小沈 1500」,台北地院認為無從認定沈交付1500萬元,但柯仍因收受210萬元賄賂遭判有罪。不過,北院也認為「工作簿」記載的是各筆款項的收受時間、金額、姓名和經手人,但無法採認「小沈1500」沈慶京行賄柯文哲1500萬的證據。
但「小沈 1500」在偵查初期,卻是京華城弊案被「往死裡打」的口實。
當柯文哲被北檢列為被告調查開始,鏡週刊與自稱「經營司法線7年」但在司法記者圈乏人知曉的三立電視台前記者馬郁雯就能得知檢察官的偵查秘密,其中,「小沈 1500」Excel表最是經典,當外界還霧裡看花時,「小沈 1500」成為北檢起訴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證據之一,要說偵查機關無人洩密、餵媒體資訊,難以解釋為何媒體報導內容,竟與起訴書所載證據高度重合?
如今,馬郁雯投入綠營民代選舉,民進黨新系要角段宜康、吳思瑤都為她站台,如何讓人不聯想政治與司法間錯綜複雜的關係?又如何讓人相信檢方真的獨立公正辦案?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傳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作證,邱佩琳證稱第一次接受偵訊是2024年10月8日、第二次偵訊是同年11月7日,期間、10月21日她接到鏡週刊社長裴偉來電,約她在鏡週刊辦公室見面,裴說隔天要出刊,有捐款的一些事情想要問她。邱佩琳形容,當天裴偉拿著一張紙一個一個對照「人名」跟「捐的是多少錢」。
雖然裴偉沒有出示「那張紙」,但那張紙上的資料豈不就是柯文哲被查扣的隨身硬碟裡的Excel表?何以檢方查扣的硬碟資料會落在媒體高層手中?換言之,在偵查尚未公開前,媒體手上竟有份可逐筆核對的資料清單,若非辦案方直接外洩給媒體,難道是辦案人員將偵查秘密上呈後、再由執政黨高層轉交給特定媒體?無怪乎柯文哲抱怨「司法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毫不避諱」。
這一回,「小沈 1500」未被北院採信為有罪證據,特定媒體在偵查期間的操作宛如成為空包彈,但若證據完備,柯恐「一刀畢命」,被洩漏的偵查秘密等於是精準打擊。
「偵查不公開」規範對象是執行刑事偵查職務的公務員與相關人員,並不包括媒體,但裴偉所為彷若代檢察官偵訊,要人民如何相信黨、媒沒有「共生」,且獲利的都還是特定媒體?在司法記者圈沒沒無聞的馬郁雯,靠著「小沈 1500」紅利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第五選區(中正、萬華)初選中出線,檢察機關、執政黨在偵辦柯案時有沒有政治算計,或許待釐清;但當偵查資料能如此精準地流入特定媒體手中,「偵查不公開」是否早已淪為選擇性適用的工具,已不再是問號。
下一則: 真相呼之欲出 真理越辯越明..聯合報高層難道不知道 20分鐘草率專訪都是背後藏鏡人有計畫摧毀馬英九與蕭旭岑?
- 徐何妨捫心自問 沒了陳見賢的支持 徐想當選難了!所以徐應該公開向鄭主席道歉 向陳見賢百分百表達誠意與拜託
- 可受公評的質疑!既然握有基金會離職員工被檢舉涉嫌違反財政紀律爭議, 何不主動公開移送北檢要求法辦蕭?
- 真相呼之欲出 真理越辯越明..聯合報高層難道不知道 20分鐘草率專訪都是背後藏鏡人有計畫摧毀馬英九與蕭旭岑?
- 從各種跡象顯示 蕭旭岑事件已經出現藏鏡人已經呼之欲出..鄭麗文與韓國瑜等要保持冷靜 不要自亂陣腳
- 金小刀=挑起風波失勢政客 吳子嘉等=只會冷飯熱炒刀餿的渣名嘴 《鏡週刊》=媒體公信力墮落?
- 魏哲家稱陸機器人「只是好看頭」 但財經網紅警示:有點飄了.. 公開把打臉魏董 對岸無人機技術早已領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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