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法諮二三事
/陳仲豪律師
現在由於網際網路的普及化,要在網路上蒐尋到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及資訊不管是在數量上或是速度上都是以往的百倍甚至千倍,同樣地在法律諮詢上也面臨到越來越多的人在遇到相關法律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選擇上網發問或求助,也有越來越多的律師同道利用網路的管道解答回覆民眾的問題。看似經濟實惠的好方法,卻仍暗藏許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畢竟,法律在實際運用上仍然是相當技術性而且「異常」瑣碎複雜的專業領域,所謂的專業領域簡單地比喻就是圈圈裡的人會說著你明明知道是中文卻不知道意思的話或甚至你會懷疑他們說的到底是不是中文這樣子,法律圈亦然。舉例來說,雖然目前沒有各審級強制律師代理,但往往可以在很多地院(更常見於簡易法庭)的訴訟程序中看到,縱然台上溫良恭儉讓的法官不厭其煩跟沒有委任律師的當事人解釋你為何為在這裡或是你在這裡要做些甚麼等等的,但有時候還是會遇到鴨子聽雷的原告或被告,這時法官也只能心裡暗想「那個誰阿來賞他個翻譯蒟蒻吧!」
如此一來,不但訴訟程序可能被拖延,也難以期待法官懂你的心。
那麼聽起來,知道上網求助的人好像聰明一點,至少先聽聽專家怎麼說。但古人的智慧告訴我們有種情形叫做「畫虎不成反類犬」,尤其是像法律這種相當複雜又涉及個案事實的程序,往往不是律師三言兩語或三五百字就可以打通詢問者任督二脈的,除非你是百年一見的練武奇才
(武林專家揭秘:打通任督二脈不如早睡早起),離題了…
話說回來,打個比方,就像是有人拿著一本「第一次開飛機就上手」的操作手冊就坐上波音777的駕駛座,或者是念完「開刀DIY─輕鬆割除盲腸及腫瘤」就可以不假手醫生自己動手術
,甚至秉持著萬事問網友的精神上網估狗一下就自己跑去開飛機或動手術,其中的危險性極高應該是不言而喻,因此,又怎能期待律師在有限的回覆裡處理完訴訟程序中所有可能遇到的問題。
當然,並不是說每個問題都有委託或與律師面談的必要,例如在醫療網中發問吃藥可不可以配咖啡
,或是在建築師網站問蓋房子是要先蓋一樓還是四樓等等的常識性問題,自然可以在諮詢中就獲得解答,但若是面臨具體訴訟,仍是建議不要輕忽,將相關的資料證據請律師就個案作一個較完整的評估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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