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與名俱滅 不盡湍河萬古流 雖說救人第一 但千萬不要賣命去救人
※ 生存本身就是一項天賦、一項哲學。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勤務同。一處湍急「翻滾流」,淹沒了建立在消防專精訓練的墳丘,最後奏出詭異、哀怨且令社會痛心的和弦,突如其來地劃下生命句點,然後呢?體制上,就這樣「若無其事」地等待下一次的和弦再響起?嗚呼,此憾何時已,當魂兮歸來,人生成為另一種形式的不值與荒唐?或說萬般皆是命,徒令生者傷! ※
沒人能取代你在生命上的崗位,你是獨一無二的。 救人是一門專業的工作,不管是山難、火災、溺水或大樓倒塌,若無受過專業訓練不具備專業知識及技能,又無攜帶適切裝備,貿然進入災難現場,極可能再度造成無謂傷亡,這絕不是專業救災所願意看到的。不以犧牲自己而去成全他人,一般所說的「捨己救人」,將不再標榜為作人的最高境界?殊不知,每個人的生命都很重要、都很珍貴,每個人都有其本身重要的意義和價值,應該受到同樣的尊重和對待。
救人,先立於不敗之地。救人的前提是安全,沒有安全,何來救人?昔日戲言身後意,今朝都到眼前來?日昨(2025.07.08.)報載,新北市新店區有位58歲陳姓男子8日下午在廣興橋下游粗坑壩區域,違規玩槳板衝浪(SUP)而溺水,經警消救援後送醫仍不治。而整個救援也因水流過於湍急凶險,造成搜救艇翻覆,導致船艇上5名警消紛紛落水,釀2死1命危之悲劇。有人檢討這場悲劇之發生的背後,「是從個人輕忽到制度失靈的多重因素交織而成的致命網絡。 」輕忽,包括違規釀禍者對危險場域的輕忽,也包括救難者對災難現場的形勢判斷或技術操作的輕忽以及戰術運用的質疑?可惜了,兩條消防圈內年輕生命,就這樣沒了?生死無端事總非 ,誰能給救難死者一個公道?其家屬又何辜?
世界衛生組織(WHO)曾發表過的一篇「全球溺水報告」中,就引述了一段澳洲於2002至2007年提交的水上意外統計,期間當地共累計發生15起溺水意外,在17名英勇下水救溺的成人中,還不乏專業救生員,救援對象則是15名兒童;惟令人扼腕的結果,雖然15起意外中待援的兒童全數生還,但17名救援者竟都不幸犧牲了!這是多大的諷刺和警惕?水火無情,當事人甚至救難人員在這種場域都要格外謹慎,難怪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余家斌曾感慨的說:「我18歲拿到救生員證的那一天,最大的體悟就是千萬不要貿然下水救人,因為真的太危險了!」有一說,「從發生溺水到救起來,只有 4 分鐘的時間。4 分鐘內越快越好,救活率越高。一般情況下,溺水超過 8 分鐘就很少有人能被救活。」可見,溺水救人是既棘手又緊急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溺水者至少要能在水中「自救」,或多撐些時間給自己多點被救起的機會?
好良言難勸該死鬼,大慈悲不渡自絕人!千萬不要低估大自然的殺傷力,更不要高估自己「駕馭」大自然的能力,即使是消防救難人員亦然。軍警消人員,你們的命難道不是你們的命嗎?冷清水域,奔流埋愁地,家屬長夜愁顏對天明,清淚盡,紙灰起!對兩位殉職的消防隊員致上最深沉的哀思與最高的敬意,哀哉!
附 記:
一場災難的發生,甚至是一場災難救援任務的失敗,是多重因素交織所造成的結果?從失敗的經驗中汲取教訓,永遠要記得這慘痛的代價,標示著消防在水上救難的勤務訓練是否落實?所教的救難技巧或裝備是否符合實戰需要?錯誤是有衝擊性、複製性的, 不要心存僥倖, 這些以生命作代價的救難告訴我們,「失敗,也不一定是個好嚮導;最重要的是你在成敗之間,能否學習、成長、蛻變! 」至盼消防署徹底檢討整個消防制度、勤務、訓練、裝備等相關層面,從消防內部及外部專家學者之建言,整合起來並做出具體改善或精進措施,呈報行政院裁處。本照片引自2025.07.09.三立新聞網(圖/翻攝畫面),是消防隊出船艇救人,卻遇上翻覆意外,導致2消防員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