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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新制與舊制資遣費該注意什麼?專業律師告訴你!
2024/09/2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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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遇到離職或資遣時,了解新制與舊制的資遣費計算方式對於保障自身權益至關重要。資遣費的計算 會因年資及適用的制度不同而有所差異。本文將帶您一一分析新制與舊制的計算方式,並提供實用建議,幫助您確保在離職時獲得應得的補償。

一、舊制資遣費計算方式

舊制適用於2005年7月1日之前進入同一事業單位的員工。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為:工作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按比例計算,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算。

這意味著在舊制下,員工的工作年資越長,獲得的資遣費越高,對於在公司長期服務的勞工尤其重要。


二、新制資遣費計算方式

新制適用於2005年7月1日後初次就業,或是離職後重新受僱的員工。
資遣費計算方式為:工作每滿1年,發給0.5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未滿1個月則依照天數計算,且最高補償上限為6個月的平均工資。

新制相較於舊制,資遣費金額較低,對於長期員工的補償較少,但計算方式更加靈活

新制資遣費案例:

業務員工小美的工作年資為7年2個月15天,過去6個月平均工資為52,500元。依據新制,他的資遣費應計算如下:

資遣費=52,500元×0.5×(7年+2個月+15天12)=189,219元資遣費 = 52,500元 × 0.5 × (7年 + \frac{2個月 + 15天}{12}) = 189,219元資遣費

如果您覺得對於計算數字感到繁雜,可到 勞動部薪資試算區 輸入您的「年資與平均薪資」,就可以計算出約略的應得的資遣費。


三、平均工資的計算

無論適用新制或舊制,平均工資的正確計算都是資遣費計算的基礎。
根據《勞基法》第2條,平均工資是取員工終止勞動契約前6個月的總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最後將這些收入除以工作期間的總天數,一般計為182或183天。

舉例說明:

  1. 年資超過一年,薪資固定: 老王在公司任職5年,過去6個月的工資包括基本薪資40,000元、業績獎金20,000元及加班費5,000元。因此,平均工資=(40,000+20,000+5,000)÷6=65,000元。

  2. 年資超過一年,薪資浮動: 小美因工作性質,薪資浮動較大,過去6個月的工資分別為50,000元、53,000元、60,000元、67,000元、38,000元、47,000元,因此其平均工資=(50,000+53,000+60,000+67,000+38,000+47,000)÷6=52,500元。

四、工作年資的計算

年資計算直接影響到資遣費的高低。根據《勞基法》,年資以工作年為基礎,超過半年但未滿一年者應按比例計算。這意味著,若工作2年6個月,年資應計為2年6個月。

此外,特殊情況如無薪假、長期病假等若因公司原因導致,應計入年資。例如,若公司運營困難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則應依法將無薪假天數計入工作年資,以確保資遣費計算無誤。

五、律師建議: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建議您在離職或資遣時,務必保留所有相關文件與證據,包括與公司之間的對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確保在工作年資計算或資遣費糾紛時,有足夠證據證明事實。此外,若對於資遣費計算有疑問,可尋求 專業律師 協助,避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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